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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你这臭流氓,我告诉你,姑奶奶一世清白,全被你污坏了,以后跟你没完。不然,我就上飞鹰那里告你,让你剐了这身军装。”
“不敢,我全听你了。”
。
我身上湿漉漉的,在母老虎的陪伴下走出一楼,站在院子里。飞鹰看我这个样子,问:“怎么回事,像个落汤鸡。”
我打了个寒战,不知道怎么回答。
母老虎接过话茬。“咦!这样的,卫生间的水龙头坏了,老鬼帮我拧了拧!”
“很好,战友战友,亲如兄弟,你们俩在一个部队,就要这样相亲相爱!”周将军看我们俩依偎着,话中有话。
事实上母老虎揪住我腰间的赘肉,我不敢逃走,一动就扯得生疼,又怕母老虎会在两位首长面前告状,只好在她的魔爪下不敢动弹。结果被将军误以为我们俩亲近。真是啼笑皆非,我怎么会跟母老虎亲近呢?就算天下的女人死绝,我也不会跟她好,更何况我有小如。
这顿饭吃得没滋没味,一边吃,一边想起刚才的遭遇,就忍不住发抖。周将军很关切我,问我是不是感冒了。我尴尬的笑了,说:“不是不是。”
飞鹰打圆场:“可能有些紧张吧?第一次到首长这里吃饭。”
有关7308的事,飞鹰和周将军谈了一些,我一句话都没听清楚,仍心有余悸的想着母老虎,接下来,她会有什么招数对付我?这一天的功夫,就打了两回,以后在一个部队,还不知道有多少回。
我不是害怕女人,我是害怕这女人的爹。况且这女人的爹对我们7308有决定性的作用。
回去的时候,飞鹰上了车,我被周娴叫下来了。
周娴说:“你衣服湿了,我给你找件干净衣服换换吧?不然坐车吹感冒了。”
这妞还是想威胁我。我能看出她脸上的寒意。
“对对对,换身衣服就走。”周将军很赞同女儿的建议。
众目睽睽之下,只能顺从。
跟着母老虎进小楼,我猜得没错,她仍想威胁我。她揪住我胸口的衣服,恶狠狠的说:“今天这事,不许跟任何人提起,不然,姑奶奶一定不会放过你。”
“鬼哟。”
我挣脱她,冲出小楼,跳上车。
周将军显然不知道我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他站在门口大笑。“你们年轻人,想一出是一出,就是有活力。”
周娴站在院子里,无可奈何的看着我上车,表情十分复杂。
车开动了,离开了军区大院。我像死狗一样瘫软在车椅上不能动弹。
飞鹰叹了一口气说:“真是委屈你了。”
我大惊失色。“你什么都知道啊?”
“她在我手底下当兵,当了一年多,我怎么会不知道,凡是有她的地方,总是鸡飞狗跳,首长拿她没办法,只好塞在我这里,指望我管教她,我又怎么能管教她?这个艰巨的任务以后就交给你了!”
“我说飞鹰,没你这么狠毒的。”
“用用你的鬼点子,挫挫她的棱角和锐气,你不是叫老鬼吗?”
第28章 边境线
就在我们返回凹子山的那几天。远在千里之外的西南边境线发生一件大事。也就是昨天我接步枪的同时,遥远的阿拉古山,几个全副武装的中国边防军人正在开展一次军事行动。
阿拉古山属于大禹山山脉,从西南山区绵延上千公里,远远看去,到处都是青青的大山,茂密的原始丛林。绿油油的原始森林从这里一直到y国,形成一个隐秘的世界。
枝繁叶茂的山林里,几个持枪的中国军人在搜山。领头的是个上尉,他时而蹲下,时而弯腰,时而站直身子谨慎的观察四周。他叫程枫,是驻扎在阿拉古山顶的边防连连长。他浓眉大眼,皮肤黝黑,身材健壮得像一头黑熊。他带着战友们在阿拉古山跋涉一天,徒劳无获。七年了,整整七年。有几次,他都几乎快抓住仇人,都让他侥幸脱逃。
当时,随程枫一起行动的副连长段乔山喘着粗气,提醒说:“可能是老站长看花了眼,或者你判断有误。”
“难道是我错了?”
程枫突然转身,一双寒气四溢的眼睛暴露在烈日下,让段乔山和另外三名边防战士吓得一大跳。
段乔山怕他生气,连忙解释道:“连长,你看,我们在山上转了一天,啥都没发现。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我们总得补充营养吧?再说,今天新兵下连队,那可是大事。”
段乔山一边说,一边朝通讯兵使眼色。
通讯兵小王背着电台屁颠屁颠跑上来汇报:“报告连长,团部刚才指示我们赶紧撤回。”
程枫听了,不耐烦地回答:“知道了,不就是一群新兵蛋子吗?等着我们回去收拾他们。继续前进,注意隐蔽!”
“是!”
几个全副武装的军人在山上继续搜索。
阿拉古山是边境线上最难走的高山。上面被茂密的原始森林所覆盖,地面杂草丛生,藤蔓缠脚;如果不小心进入洼地,还会被绿幽幽的青苔给滑倒。密林里湿气严重,即使在炎热的夏季,也冰凉刺骨;森林树荫蔽日,氤氲迷漫,能见度极低,如果不熟悉地形地貌,很容易迷路,就算你再强壮,也摸不出这个散发着腐臭与瘴气的大山。
程枫对阿拉古山已算了如指掌。尽管在前面带路,仍不停地提醒身后的战友,“跟紧,别掉队!”他总怕不小心,把这些朝夕相处的战友弄丢了。
早上6点,阿拉古护林站打来电话,六十多岁的老站长卓马萨用沙哑的嗓音告诉身为边防连长的程枫。“那人又出现了!”
“谁?”程枫俊朗的脸挤成一团。
“他——”听筒那边传来粗沉的喘气声。
“你确定?”
“没错!他在13号地区出现,行进的姿势,穿行的路线,跟原来一模一样,我就算闭上眼睛,也能闻出他的味来。当时我正在巡山……”
还没等卓马萨的话说完,程枫已迫不及待出门,招呼人手,清点装备,携带弹药通讯器材。坐上一辆越野车就出发了。目标,阿拉古山13号地区。那里曾经是战场,也埋有乱雷。虽然那场战争已过去几十年,硝烟散尽,但留给人类的残酷与阴影还没结束。13号地区是边界地区,地形复杂,残雷仍没清除干净。平常这里没人,外人也不敢闯入。只有护林员和边防军人熟悉路,才敢靠近。
早上出门时,程枫的脑海里还不停地回忆起原来的场景。
第一次遇到“他”,程枫只是个新兵。班长云中天是个“老边防”,驻守边境线,一守就是十年。一次巡逻,遇到一个行为诡异的人。那人三十多岁,刀削脸,身材高高瘦瘦的,手臂像猿一样长。背着一个长长的迷彩包。那人穿行在山林,如一阵风。步伐矫健,身段灵活,行走如飞。云中天发现了他,命令他站住,接受检查。那人回头,微微一笑,突然启动,钻进树林没了影。云中天毕竟是个老兵,有丰富的临场指挥经验。立即命令全班十名战士按照扇形队形散开,交替掩护,穷追不舍。奔了四五里,那人的后背隐隐约约暴露在绿色的植物中。云中天一手持枪,一手通过电台向上汇报:“一号,请堵住阿拉古山口,有人越境!”
那人似乎听到云中天的呼叫,突然停住脚步,侧翻,卧倒,从迷彩包里抽出一杆枪。那枪居然是狙击步枪。绿色的枪身,黑黑的枪管,橙红色的瞄准镜片,在阳光下熠熠发亮。
云中天发现狙击步枪已经来不及了。他心急如焚地命令战友:“卧倒!隐蔽!”话音刚落,枪声响起。一颗子弹冒着热气,穿透了他的胸膛。血,箭一般的喷出来。喷了程枫一脸。
稚嫩的士兵们悲痛欲绝,举起95式自动步枪疯狂还击。哒哒哒!密集的子弹将那人的掩体射成蜂窝状。可仍然没击中目标。那人不在掩体后面,趁乱成功脱逃。
程枫搂住云中天嚎啕大哭:“班长,挺住!我送你去医院!你没事的!”
血,汩汩往外冒。程枫用手压住伤口,仍无济于事。只好抱着血淋淋的班长,跌跌撞撞地跑。想跟时间赛跑,救战友一命。
云中天用血糊糊的手,轻轻地抚摸着他的脸庞,艰难说道:“疯子,放我下来。”
“不——”
“疯子,听话,我不…不行了,你…听话…好吗?”
程枫单膝着地,将云中天缓缓放在草地上。
云中天嘴角淌着血,拼尽最后一丝力气说道:“我不行了!不能陪你们守边防了!告诉连长,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对手!干掉他……”
干掉他!这是烈士最后的遗言。等边防连的大部队赶来,云中天已悄然离世。
“他”就是杀害班长的凶手,也是程枫的敌人。
第二次遇到“他”,是一年后,程枫当时已是班长。他带着9名战士在边境线上巡逻。在阿拉古山脚的松树林里,又发现了一个背迷彩包的身影。那人熟悉这里的地形。从左侧山上滑下来,越过一片洼地,又攀上进阿拉古山的山坡,一不小心跟解放军碰了个正着。程枫仍清楚地记着当年班长牺牲时的场景,凶手身材灵活,具有很高的军事素质,狡猾残忍,杀人不眨眼,不问青红皂白,就致你于死地。当时,他跟程枫相隔不到50米的距离。两人都怔住了,呆呆地望着对方。还是程枫反应快,已认出他就是杀害班长的凶手。当即命令战友:“散开,卧倒。有敌人!”
那人嗅到死亡的气息,不敢恋战,匆匆而逃。程枫带着战友穷追不舍,还是被他逃掉了。他钻进那片乱雷区,就看不见任何影子。一群年轻的边防战士站在乱雷区外,捶胸顿脚,错失去一次报仇的机会。
第29章 雷区
第三次是四年前,程枫刚刚当上连长。部队接到林场派出所的电话,老站长卓马萨被一名非法越境的武装分子打伤,在13号地区外围200米的林区。程枫带领一个排的兵力,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火力驰援。
卓马萨的腿被一颗子弹打折,孤身一人躺在荒郊野外,整整过去了五个小时。一见到程枫,就说:“我认识那人,曾经跟他打过几次照面。一直觉得他鬼鬼祟祟,不像个好人,这次我跟踪他,没想到他突然给了我一枪。这更验证了我的判断,他有枪,一定在干偷鸡摸狗的勾当,程连长,你一定要抓住他,给我报仇!”
程枫一听,当即明白了,又碰到了老对手。他按照卓马萨指出的路线,安排人手严密搜索。
部队在山林搜索了一天。傍晚,太阳要下山的时候,他们在阿拉古山以北的太阳湖边发现了两个男人。
一个黄头发,脸圆圆的;另一个像野人,长头发,刀削脸。两人像是在接头,窃窃私语。都背着迷彩包。
程枫站在高高的山上,用望远镜悄悄观察他们,一看到那个刀削脸就明白了,那人就是杀死班长的凶手。这次一定要抓住他,为班长报仇,为老站长报仇。程枫暗暗为自己打气。他部署了一个完美的方案,将部队分成三组。一个狙击组,隐蔽在树林,远程火力支援;另两组分左右两翼,悄悄摸过去,猝不及防地突击他们。
“狙击组准备完毕,目标已在我控制下。”
“突击组已隐蔽在树林边,目测,目标离我们只有30米的距离,只需要3分钟,就能完事!”
“行动!”随着程枫的命令,六名军人像老虎一样从树林奔出。
意想不到的事情又发生了。那名刀削脸突然站在同伴的身后,一手勒住同伴的脖子,一手掏出手枪,朝扑来的边防军人射击。
啪啪啪。子弹打在湖岸的沙土上,灰尘弥漫。好算是仓皇之中的射击,精度不高,不然,边防连的损失就大了。
“干掉他!”程枫怒了,给狙击手下达指令。
嘭地一声,狙击步枪开火。两名男子一前一后几乎被子弹同时击中,倒在后面的湖水里。红红的血立刻染红了纯洁的湖水。
咕咚咕咚,两具尸体沉到湖底。等程枫带着战士走过来查看,才发现只打死了一个男子。那名刀削脸其实是诈死,其目的是迷惑他们,趁机从水中潜走。
他又一次成功了!程枫站在水中,仰头长叹。
所有的军人都目瞪口呆,无法置信这个结果。
事后,程枫经过痛苦的反思,感觉自己过于轻敌,这样是致命的。
程枫此次上阿拉古山,只带了四名战友。除了副连长段乔山,还有三名战士。分别是阎王,单于海,王路一。携一支狙击步枪、两支自动步枪、三把手枪、一座电台,另外,手雷若干,枪榴弹若干。按照人员的特点配发,简直是一支火力强悍的突击队。这么多年,程枫曾无数次推演跟那人短兵相接的结果。如果人数庞大,难以在短时间协调一致,甚至没有时间与空间发出指令。人手多,不仅占不到便宜,反而会吃大亏。而且,走在寂静的山林,反而会暴露目标。所以,程枫这次吸取教训,采用轻便灵活的“五人小组”对付敌人。
在护林站以南的豹子坡,程枫他们跟几名手持步枪的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