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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给他一拳,就算打不过也让他知道你不好惹,从而不敢动你的东西。傅蕊选择了后者。
傅蕊不好惹,这是孤儿院同伴和小学初中同学的统一看法,不要招惹她,惹了她会很痛。虽然傅蕊成绩很好,但她的朋友很少,仅有的一两个也出身同一个孤儿院。
傅蕊考进了高中,也开始了她的打工生涯。生活教会了她,有些时候,拳头可以帮她,但更多的时候,她需要弯下腰来,掩饰住自己的愤怒,克制住自己的冲动。
进入大学,她更加了解到生活的无奈,与讨厌的人虚与委蛇是生活的常态,妥协是生活的本质。虽然她依然觉得给某些人一顿好打才最痛快,但她已经学会了在脸上挂上笑容。不与生活作对,才是求生的关键。
生活中也不全是痛苦。当傅蕊接触到小麦玉米玉米水稻时,她没想到自己居然这么快乐。这些植物是多么的可爱,不会来争夺她的食物玩具,不会故作好意地打听她在孤儿院的生活,不会用异样的目光研究她的一举一动,最重要的是,它们不会抛弃她。
她爱上了这一行。
今生的前几年,傅蕊以为上天终于怜悯了她,给了她一个家,给了她父母的关爱,给了她祖父母的呵护。她恣意撒娇,纵情欢笑,她要用加倍的快乐来感谢上苍。
但幸福的日子总是容易破碎。
六岁,傅蕊随着父母再一次远行,目的地是极远极冷的北方。那儿,不仅天冷,而且人的心也很快冷了。
傅蕊看得出来,父母的关系越来越差,她以为是自己太调皮不乖,她努力地在父母面前扮乖巧扮可爱。
慢慢的,她从父母的相互谩骂中知道了,父母的身份有问题,一个开口就骂:“你抢走了我的身份,假的就是假的,披上龙袍也成不了太子”,一个举手就打:“要不是你这个贱…人,我哪会跟公主闹僵,哪会落到这个地步?”
开始,她冲上去想分开厮打在一起的父母,得到的却是两人的耳光。
后来,没人再记得叫她吃饭,叫她添衣,带她出去玩。他们忙着各自的乐趣。
傅蕊觉得,这辈子的她命更惨一些,前世她还可以想象父母不得已才抛弃了她,给他们编出各种理由。现在,她是活生生地看着父母一点点遗忘了她。
大不了,再做回孤儿就是了。
直到几天没回家,始终没人来找她,傅蕊才真正绝望,原来,他们真把她忘了,他们也不要她了。
傅蕊抛弃了前些年学会的教养规矩,这些在这冰天雪地里是多么的可笑与荒唐。当一个人没有人来保护时,就只有自己保护自己。
她要活着。
哪怕是像杂草一样,她都活着。
哪怕是要动手杀人,她也要安全地活着。
想想孤儿院,那是一个多么安静祥和的地方啊!
植物再一次帮助了她。
她利用前生所学,改进了小麦种植方法,提高了作物产量,培育了高产种子,她引起了贵人的注意,有人站出来护住了她,即便目的是为了利用她。
皇帝在皇庄上见到了傅蕊。
狼一样的眼神,这是皇帝对傅蕊的第一印象。
即使眼前的少女很快低下头,作出一副低眉顺眼极懂规矩的模样来。
粗野无礼,却又有着动物般的直觉,在危险来临前低下头颅,保全自己。
有意思。
“你叫傅蕊吧?算起来,你还得叫我舅舅。”
傅蕊把头低得更低一些,微微撇了下嘴,有事说事,一点也不干脆利索。
“起来吧,地上凉。”
傅蕊回想了一下来前有人教的规矩,又磕了个头,站了起来。
眼前的女孩眉眼长得极好,可惜的是皮肤粗黑,大大降低了美感,再加上举止粗鲁,实登不得大雅之堂。
皇帝犹豫了,他本来打算把傅蕊安排回承恩公府,皇妹和外甥一定会帮他笼络住她,到时有了亲情的牵绊,他就更好用她了。算了,还是不要了,皇妹以前过得苦,这几年方才痛快一些,他又何必去往皇妹的伤口扎刺。况且,这傅蕊真得了身份,只怕以后还更不好掌握了。
“傅蕊,你有何打算?可想回傅府?”
傅府?还回去做什么?祖父也在多年前就没了,连父亲都没资格回京奔丧,那府里再没人能护住她了。公主嫡母,她似乎从未见过,她那兄长,也只过一两面。连亲生父母都不可信,哪还能指望有仇的嫡母和异母兄长?
“回皇上,民女愿意在庄子里住着,民女正研究着玉米,不好半途而废。”跟贵人说话就是麻烦,左拐右弯就是不到正题上来。她能进京不就是为了这个吗?直说不行啊。
“也好。等几日后送了你父亲出殡,你就住到庄子上去吧。皇妹曾经提过,承恩公府在京城西郊有一个田庄,你就住到那里去吧,到时会有人来照顾你的。不过,你可以先把玉米放一放,虽说京中也有人开始种植了,但毕竟面积不大。还是先根据冬小麦的特点,改良一下你那套种植方法。”
照顾也好,监视也罢,都行。
“遵旨。谢皇上。”
田庄的生活相当的舒服。
傅蕊不用当心吃穿,不用当心人身安全,只要一心一意地关心小麦试验田。
皇帝派了很多人来,有的专门侍候她,有的则给她打下手,有的负责田庄的安全。
冬小麦的改进方法进展得很快,那是因为,已经有了春小麦成功的经验在那里,傅蕊也不好故意拖延时间。
等到了玉米研究阶段,傅蕊就把脚步放慢了。
傅蕊并没有傻乎乎地把所知的一股脑倒出来,在北地时,她是为了自保找一个靠山才出手惊人,现在,她要一点点地来,细水长流,才是正理。
比如说,种子的选择,是干一些的好,还是饱满一些的强,是干种下去,还是先浸种催芽。再比如说,玉米是三月播种适宜这儿的气候,还是夏季播种好一些,春玉米要深种一些,而夏玉米就要浅种一些。还有,玉米间隔留多少最为适宜,需不需要利用起中间的余地,间种一些别的作物。还有很多细节都需要考虑,这些都要一步步地进行试验、比对。作好记录,找出其中效果最好的,产量最高的,综合起来,再推广到全庄应用。至于什么时候向别的地方推广,别的地区是不是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那不关她的事,她负责的只是这个田庄。
皇帝也很满意傅蕊的工作态度,冬小麦很快就出了成果,至于玉米,虽进展不算太快,但看得出来是在扎扎实实地做事,试验记录都有一大摞。虽然时间花费得久一些,结果却很让人满意,第三年田庄里的玉米亩产量已经比外面的产量足足高出两倍来,真不枉费他把傅蕊从北地弄回京来。
龙心大悦下的皇帝挥手赏了傅蕊一堆金银,又交待人护着傅蕊四处走走。
傅蕊很高兴,金银她并不在意,再多的金银也只是装在箱子里放在仓库,她又没机会花用。出外的机会却很是难得。回京的这几年,她除了父亲出殡那日跟着去送了灵,就再没出过庄子。就算她再爱她的研究工作,她也想透透气。
几年相处下来,身边的丫鬟也好侍卫也罢,庄上的农户也是,对傅蕊的观感都很不错。
傅蕊刚进庄时,丫鬟侍卫要么是皇帝派来的,要么就是傅府的人,侍候一个身份不为家族接受的不受宠的庶女的主子,大家都觉得前途无亮。除了有三两个知道傅蕊是来干什么的外,其余的人看着傅蕊兴致勃勃地在田里指手画脚,有时还亲自上阵,玩泥巴玩得不亦乐乎,都感到匪夷所思,怎么会有这样的大家小姐,他们听过看过的小姐们哪一个不是文文静静地坐在闺房里绣花。在皇帝和十公主的严令下,大家虽然背地里嘀咕几句,但明面上还是言听计从。
丫鬟们说:这主子好侍候,吃穿不挑,生活自理。她们只要打扫清洁就行,活很轻松。
侍卫们说:这主子很老实,几年下来就乖乖呆在这庄子里,不吵着闹着往外跑,也没人上门来找。他们的活也很轻松,可以轮换着喝喝小酒,看看漂亮姑娘。
农户们说:这主子很能干。虽然有时提出的做法怪异,比如说要求他们在玉米田里间种花生大豆,开始大家都认为是错误的,这不明显是抢了玉米的肥吗,但结果却出乎意料,玉米丰收了不说,还多收获了花生大豆。
负责监视傅蕊定期向皇帝汇报的人却感觉很凄惨。因为傅蕊识字不多,她亲手做的试验记录大多数的字都是缺胳膊少腿的,加上字写得像狗爬,实在不好辨认,皇上翻了两次,没兴趣再看,径直让他整理之后再上交。苦日子来临了,傅蕊不喜多话,只冷冷地把自己的记录扔给他,他没办法了,只好亲自跟在傅蕊身边,记下每一个举动,上交前还得求着傅蕊听上一遍,以指正其中的错误之处。天啊,他能不能换个差事,他实在对玉米不感兴趣啊,不想天天泡在玉米地里啊。皇上,您还记得小的本职工作是密探吗?就算小的不太成才,当不得大用,但既然明面上已经当了一个侍卫,也不能让小的再兼职试验记录员啊?
第19章 十九 逛街的收获
十九逛街的收获
假期做什么?
身为女孩子,第一反应是:逛街。
对京城人生地不熟的傅蕊在丫鬟们的指引下,第一站是首饰店。
很好很强大,傅蕊相信京城的小姐太太姑娘们,都愿意给自己的首饰盒添上一两样小物品,但可惜的是,傅蕊不在其中。她在店里走马观花了一圈,什么也没买的走了出来。店里的首饰很漂亮,夺人眼球,可惜对傅蕊来说,无用武之地,实在不实用。
第二站的绸缎店傅蕊也兴致缺缺。
丫鬟们面面相觑,还有哪儿是小姐可能感兴趣的?难道,去庙里上香?
第三站,傅蕊领略了千年古刹的神韵,抱着游览旅游圣地的心境好好观赏了一番,中午还吃了一顿美味的斋菜,嗯,不错,下回有机会再来品尝。
丫鬟们都快把头发抓散了,还有哪里是小姐们可以去的?
傅蕊也不再为难她们,大概一个大家小姐能去的地方也就这三样了吧。
换了男装,傅蕊带着侍卫们出了门,目标是集市。
集市很热闹,小吃玩意儿,卖艺杂耍,琳斓满目,很是有趣。
傅蕊兴致勃勃地走着看着,间或买上一两样小吃,试试民间的美味。
或许是职业习惯,傅蕊很注意集市卖的农产品,豇豆、茄子、黄瓜、蚕豆等各种蔬菜,这些她现在住的田庄里的农户们都种了,不稀奇。玉米也有人在卖,旁边还摆着一堆番薯。
番薯,这倒是个稀奇物,在北地时她没见过有,庄子上也没种过,没想到倒在这儿碰见了。
嗯,烤地瓜,香香甜甜,很是美味。
走上前去,问道:“这番薯怎么卖?”
“公子爷好眼力,有好些人都不识这东西呢?便宜,四文一斤。”
傅蕊暗自警醒了一下,她自然知道这个世界比前世要落后许多,她只是没想到,番薯居然到了现在还没推广开来。“这难道不是个寻常物吗?”
“哪儿啊,这番薯小老儿才是第一回种,听说种的最早的也不过才四五年光景。”
“哦,是吗?给我称上二十斤吧,挑个头大的。”
“好嘞!公子爷,这番薯生吃熟吃都可以,我们农户人家把这当口粮,公子爷尝个鲜罢。”
“老人家,不知这番薯是从哪儿传出来的?”
“哦,让我想想,好象听人提起过,说是赵家村一个举人老爷种出来的,那举人老爷可是大才啊,书读得好,农活也通,这玉米也是那举人老爷教人种的。”
傅蕊感到很兴奋,莫非她找到了同行?在历史上,农民们一直是遵循着父辈们作法,一代传一代,很少有人进行过改进。就拿她这两三年的研究来说,就算皇帝想找人来帮她,也只能找老农民,读过书的大多“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不屑于农事。
如果能找到人交流一番,肯定能受益良多。毕竟这个时代限制了她很多的改进法子,条件不足罢了。
付过钱,把番薯搬上车,回到庄里。
交待过厨房让他们先蒸几个番薯出来,傅蕊就往玉米地里去。
小宋苦着脸跟了过来。
傅蕊暗笑,她不傻,自然知道皇帝在她身边放了人监视她,故意用简体字写试验记录,果然,没几回就蹦出了一个哀声叹气的小宋。
“小宋?”
“是,小姐。”
“准备一下,我们可以开始下一轮的试验了。”
“啊?是,小姐。”小宋的脸更苦了。
傅蕊不理他,只自己小声念叨:“也不知是哪个读书人有兴趣研究番薯,我倒想见见那个人。”
“叮”小宋的眼睛亮了,好像,他找到了脱身的方法了。
会试失利之后,贾琮一直在考虑,自己下一步该如何走?
是继续科举还是争取去补个官?
如若是决意三年后再战,就不能松懈,最好还要找个名师点拔一二。可惜,名师难求。
补个官或许是条出路。只是无财无势,也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
生活倒是不用再愁了。
中了秀才,家里的地税就免了,于是贾琮趁机又买了十几亩。反正家里多了个贾琏,田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