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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头等人有惊无险地越过了峡谷。再行两日后,出了大山。苍头预先已有安排,众人先是跟随一支商队走了百里,然后便进入一处连绵起伏的山地牧场。这里有很多楼烦人的部落,黑冰在此设有联系点,常备车马。
一行人换上胡服,骑上大马,伪装成楼烦牧民,继续向西南方向的泰戏山方向前进。(泰戏山,今山西恒山西北麓一代,五台山附近。)
宝鼎前世从来没有骑过马,对马的认知主要来自影视和书本,所以第一次看到高头大马,他有些慌张。堂堂一个大秦公子连马都不会骑,实在太丢人了。然而奇迹再一次出现,但他靠近骏马,一股熟悉的感觉从心底涌起。当他抚摸着骏马雄壮的身躯,抚摸着长长的鬃毛的时候,他仿佛与骏马连为了一体,那种生命相依的感觉让他的心阵阵颤栗。
宝鼎意识到这是那个死去的宝鼎埋藏在血液中的生命烙印爆发了,就如那神乎其技的剑术一样,马也是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宝鼎兴奋起来,放开心怀,跃上骏马,让自己的神智紧紧追随着本能,让这副躯体的本能尽情发挥,让死去宝鼎的生命烙印彻底爆发出来。
骏马在草地上飞驰,宝鼎在骏马上做出各种姿势,任意驰骋。耳畔狂风呼啸,长发在风中飞舞,叫声在山野激荡,宝鼎的心飞了起来,那种仿若自由翱翔般的舒畅让他陶醉,让他为之疯狂。
渐渐的,他感觉自己的生命与身下的骏马融为了一体,那是一种玄之又玄的意境,就如他夜晚躺在草地上凝视着璀璨星空,思绪在银河里轻松徜徉。
死去的宝鼎是个痴儿,从暴龙的述说里可以猜到,这个痴儿有两个爱好,一个是夜晚躺在草地上看星星,一个是在草原上纵马飞驰。痴儿与这个现实世界格格不入,他有他自己的世界,在那个神奇的世界里,或许唯一与他交流的只有夜空上的星星和草原上的骏马,星星和骏马是他最好的朋友,也是他灵魂和生命的延续。
这个时代的马是自由的,这个时代的人热爱和崇拜自然,他们把马当作自己忠实的朋友。野蛮人对自然推崇而敬畏,他们善待自己的马,而文明人在发明马辔之后,又发明了马鞍、马蹬和马掌来进一步禁锢马的自由,摧残马的尊严,榨取马的全部价值。野蛮人的信仰质朴,血液里更是保留了人性的本善,文明人呢?文明人信仰功利,血液里流淌着血腥的贪婪,虽然他们试图用华丽的词藻和无耻的谎言来掩盖自己的罪恶,但最终,他们被贪婪吞噬了,罪恶还是在朗朗乾坤下无所遁形。
宝鼎抱着马脖子,头脸深埋在柔软的鬃毛里,体会着痴儿宝鼎的心,感受着痴儿宝鼎纯洁的灵魂和生命。璀璨星空是他纯洁灵魂的家,奔腾骏马是他纯洁生命的延续。痴儿宝鼎让重生而来的宝鼎深深领悟到了生命的真谛,自然的本原。原来世上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但人性的贪婪掩盖了这一切,让芸芸众生坠落到无尽的深渊。
宝鼎猛地坐直身躯,仰天长啸,敞开心菲,尽情吼叫,似乎要把心中所有的忧郁,所有的悲伤,统统抛弃。
宝鼎的泪水悄然滚落。
如果痴儿宝鼎还活着,他不会改变,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享受着人生的快乐和自由。然而,神秘的穿越重生改变了这一切。痴儿宝鼎走了,永远地走了,带着对灵魂和生命的感悟走了,不过,他把的自己使命留了下来,交给了重生后的宝鼎,唯一的报酬就是那副伤痕累累的躯体和隐藏在血液里的生命烙印。
第四十四章回到秦国
“公子,公子……”暴龙的吼声远远传来,“不要跑了,再跑马掌就要裂了,快停下……”
吼声惊醒了宝鼎,思绪迅速从虚空中拉回,这时他这才意识到自己跑了太久时间,身下骏马体力消耗太大,已经难以为继了。宝鼎抓住马鬃,用力拽了几下,又轻轻拍拍马颈。骏马迅速减速,缓缓停了,但依旧亢奋不已,不停地扬首嘶鸣,似乎刚才那一阵酣畅淋漓狂奔激起了它压抑已久的野性。
宝鼎从马上跳下,亲昵地抚摸着骏马的长鬃,心里异常平静,一种温馨而满足的感觉随着血液遍布全身。忽然,他感觉自己的灵魂悄然融入到痴儿宝鼎的生命,他感受到了痴儿宝鼎的快乐,这一刻也是他的快乐,前世那早已遗忘的久违的快乐。
“公子,你的骑术太精湛了,我自问望尘莫及啊。”暴龙气喘吁吁地跑过来,笑嘻嘻地说道。
“拍我的马屁?”宝鼎笑骂道,“你也会拍马屁?我告诉你,不要溜须拍马,我看到这种人就来气。”
暴龙奇怪地看看他,又看看马屁股,不解地问道:“拍什么马屁?”
宝鼎尴尬地笑笑,这才想起来现在还没有拍马屁一说。看样子自己以后说话要注意了,不能像前世一样信口开河,搞得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待自己,最后还落个粗鄙野蛮的罪名。
“我的骑术很好吗?”宝鼎岔开了话题。
暴龙用力点点头。
“我的箭术如何?”宝鼎随口问道。
“我在乌氏的时候,曾看到公子用三石强弓射杀林胡虏。”暴龙神情恭敬,语气十分敬佩。
宝鼎吃了一惊。三石弓,那要多大的力气才能拉开?我有那么大力气?宝鼎望着暴龙背上的角弓,脱口问道:“你这弓几石?”(战国时,一石约为61。5斤。)
暴龙不好意思地笑道:“公子,这弓就一石多一点,嘿嘿。我过去用得弓比这强,将近两石,可惜丢在代城了。”
到了牧城后,苍头不知从哪弄来一车兵器分给了众人。兵器多了,大家的胆气也就壮了,不像在大山的时候,因为武器严重不足,根本不敢和追兵照面。宝鼎也拿了一副弓箭,但他没敢试,担心出丑丢脸。现在听暴龙这么一说,好象痴儿宝鼎不但剑术出众,这射术也颇为了得,顿时便有了试试的心思。
宝鼎回头看看来路,人迹全无,“他们人呢?”
“公子纵马狂奔,早把他们丢后面了。”暴龙笑道,“苍头说,他改变撤退路径了,打算直接翻过泰戏山进入太原,所以现在也不着急赶路了。”
宝鼎迟疑了一下,隐约觉得这里有名堂,按道理苍头好不容易摆脱追兵,应该以最快速度离开代北才对。
“我们摆脱追兵了?”
“当然。”暴龙非常肯定地说道,“最危险的一段路程就是在代城附近,只要跑出来了,黑衣那些鸟贼就休想找到我们。”暴龙张开双臂,比划了一下,得意洋洋地说道,“代北这么大,四处都是山,黑衣到哪找我们?哈哈……”
暴龙笑得很夸张,可见心里很得意。宝鼎却眉头微皱,大约猜到了苍头的用意,他要拖延进入太原的时间,拖得时间越长,河北大战的战局就越明朗,假如河北大战秦军赢了,自己也无需再去拜见蒙恬,直接打道回府,就当这事没发生。
宝鼎苦笑无语。苍头不相信自己,更不相信秦军会在河北大败而回,所以他考虑良久,最后的决定就是尽量阻止自己与蒙恬见面。宝鼎想了一下,觉得这办法也不错。历史上没有记载这一战的具体时间,但应该不会拖得太长。只要历史轨迹不变,秦军败北,桓齮退出历史舞台,那自己跑去见蒙恬的时机应该正好合适。
宝鼎决定听从苍头的安排,乘着这段难得的时间,尽可能熟悉这个时代的环境,了解这个时代的风俗习惯,另外抓紧时间练习武技,除了长剑,射术更是要娴熟,否则将来到了战场如何杀敌?还有荆轲教授的内视之术,这个要勤加练习,不但可以提高剑术,还能治疗自己的病。这个一动手就疯狂的毛病如果得不到有效控制,上了战场必死无疑啊。
一行人过了牧场,随即在向导的带领下,弃马上山。
苍头有意拖延速度。众人穿山越岭,不急不忙,时而驻足看看风景,时而偷闲打打猎,时而比试一下击技之术,每天晚上一大群人围着篝火天南地北的一顿乱侃,常常嘻闹到半夜方止。
太子丹果然是个人物,能屈能伸,看到留在代北无望,随即放弃了这一想法,转而考虑逃离咸阳之策。他知道田光肯定要去咸阳,张良也会倾力相助,至于李牧,更会不惜代价营救自己,所以他暂时放下心事,刻意周旋于这群奇怪的护送队伍中间。
这支队伍的组合堪称神奇。有尊贵的大秦公子,但这位公子竟然是刺客;有黑冰秘兵,不过这位秘兵不受大秦公子的节制,相反,大秦公子还要听他的指挥;有美若天仙的神秘少女,这位少女和大秦公子非常亲密,但他们的关系却扑朔迷离,让人无法看透;人数最多的就是一伙马贼,其中有赵人、燕人、中山人、楼烦人、林胡人、东胡人、匈奴人、空同人……十二个凶神恶煞般的大汉,不过现在都成了这位大秦公子的手下,而这位大秦公子竟然与他们称兄道弟,还兴致勃勃地学习他们的语言,如果不是眼见为实,太子丹永远都不会相信世上还有此等不可思议的离奇之事,这位大秦公子到底还要不要自己的尊严?有没有考虑过王族的脸面?
宗越虽然叛离了燕国,但一路上谨守本份,小心侍奉太子丹。太子丹也不为难他,坦然接受,好言相向。宝鼎和苍头等人倒是因此愈发看重宗越,觉得他值得结交,苍头甚至考虑劝他留在宝鼎身边,毕竟这样的人才可遇不可求,但考虑到宝鼎黯淡的前景,他踌躇良久,还是没有开口,只是向宗越隐晦地暗示了一下。
太子丹与宝鼎的关系不知不觉有所改善。太子丹想摸他的底,将来有机会定要报复,以雪今日之耻。
宝鼎则无所谓,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对一个预知未来的人来说,太子丹其实很不幸,命运很悲惨。太子丹有理想,有报国热忱,也有出众的才华,但可惜他生活在一个特殊年代,这个年代有千古第一帝嬴政,有强大到无可匹敌的秦国,不管是他本人还是燕国的命运,已经天注定,非人力可以挽回。
当然,这是后世人的观点,站在二千年之后指点今日之江山,未免太过轻易,不知道今世人身在局中的那种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恐怖感觉。就说秦王政吧,他现在哪里会料到再过十二年他将成就千古霸业?此刻的他,恐怕正在咸阳宫战战兢兢、夜不能寐。
宝鼎同情心一起,对太子丹的厌恶感便淡薄了许多,有事没事也找他聊聊,聊过之后宝鼎就自惭形愧了。
太子丹自小就接受最好的教育,“六艺”俱佳,谈吐不凡,对这个时代的认识和见解远远超过了重生而来的宝鼎,尤其论起显学之术、治国之道、驭民之策,宝鼎基本上就是白痴一个,只有洗耳恭听的份。宝鼎的无知与太子丹的博学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太子丹因此获得了某种心理上的满足,也算是报了仇解了气。让人奇怪的是,宝鼎不但不以为耻,反而缠上了太子丹,就是喜欢与他谈经论道,以找虐为乐趣,乐此不疲。
苍头实在看不下去了,感觉大秦的脸面都给宝鼎丢光了,于是好言劝了几句,谁知宝鼎振振有词,孔子曰,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又曰,朝闻道,夕死可矣,还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矣。苍头瞠目结舌,被这小子的厚脸皮彻底打败了,而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更是让他哭笑不得。
宝鼎要学字,苍头当即就傻了,“你不识字?”
“当然。”宝理直气壮。
“你怎么可能不识字?”苍头根本不相信。
通过这一阵子的接触,苍头发现,宝鼎虽然言行粗鄙,但讲出来的话倒是有模有样,有几次与太子丹争论显学之时还把太子丹驳得哑口无言,怎么看他也不像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倒更像一位具有成熟心智的中年大叔,现在这位神似中年大叔的公子突然说自己不识字,谁信?苍头就不信,认为宝纯粹是闲得蛋痛,无聊寻开心来了,当即就要把他轰出去。
宝鼎死乞百赖不走,说自己从小到大就知道练武,不好读书,所以至今还是大字不识一个。苍头心说你瞎扯蛋,你父公子弘、你母白氏会让一个大字不识的儿子走出乌氏?会把昭雪三族沉冤的重任交给你?
宝鼎见苍头不信,就把烈日秋霜拿了出来,问他,“你若想练成我这样的快剑,需要多长时间?”
苍头也是从小练剑,至今依旧勤练不辍,但他的剑速远远比不上宝鼎。由此推及,宝鼎即使天赋异禀,在此等年纪就练成如此快剑,恐怕除了睡觉吃饭外,其他时间都在练习了,当然没有时间读书识字。
苍头因此信了几分,但让他不解的是,公子弘父妇何以做出这种有悖常理的决定?难道他们觉得此生平反无望,所以就希望宝鼎练好武技,将来靠军功上位,重返王族?
苍头看宝鼎态度认真,遂抱着将信将疑的念头教授其学习秦字。秦字就是秦篆,也就是后世大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