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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命题论的提倡者也有同样好的证据来支持他们的观点。他们辩论说,图象不能传达像“有”,“引起”和“与……押韵”等的关系,也不能代表范畴和抽象的概念。赫伯特·西蒙和威廉·蔡斯发现,国际象棋大师只需几秒钟扫一眼棋盘就可以重复整盘棋的布局——但他们能够这样做的前提是,这盘棋必须是实际比赛中下的真棋。如果是随意摆的棋,棋子摆在任意位置上,他们就记不住了。含义是:大师的记忆不是视觉上的,而是基于几何关系——棋子的攻防移动位置。最后,计算机程序中的信息是以命题形式存储起来的,如果可计算性是一种好的认知模式,思维以同样的方式存储信息就不无道理了。
(还有第三种提法,是有些理论家赞成的,即,有好几种类型的心理代表方式:命题式的、心理模式型的、图象式的,每种方式都能在不同的抽象程度上对信息进行编码。)
对于这一点,最后的结论尚不得而知。
概要:1932年,英国心理学家弗雷德里·巴特利特给受试者讲一些非西方文化来源的民间故事,然后让他们复述故事。他们不能准确地记住故事,偶尔补充一些细节,修改一些事件,以便给发生的事件提供一些道理,并漏掉一些细节,因为这些东西对西方头脑来说没有意义。巴特利特的结论是:“记忆不是对无数固定的、无生气的和零碎痕迹的重新激发”,而是以我们自己有组织的经验体为基础的“想象性的重构,或者建筑”。他把这种组织起来的东西称作“概要”。
巴特利特的思想最近几年得到复苏。概要——也称作“框架”——现在被认为是对不同话题整合信息的包装,它们保持在记忆中,我们依靠他们来解释暗指和零散性的信息,一般的对话——甚至最有叙述性的写作是由它们构成的。1978年,当时还在圣迭哥的加利福尼亚大学的大卫·鲁美尔哈特报告了一些实验,他在这样的一些实验中给受试者读故事,一句一句地读,看他们是怎样以及何时形成对整个故事的清晰思想的。比如,当他们听到:“我被带到一间白色的大房子里,我的眼睛因为明晃晃的光线的刺激而眨巴起来”时,约有百分之八十的受试者立即猜想到,他们听的一定是在某个医院或者审讯室里的情景,并对他们听到的几个词提供了大量信息。如果下一句或者下两句与他们的猜想不一致,他们会把故事改过来,根据不同的概要重编故事。
最近进行的其它许多工作都确切地证明,我们理解并解释——或者说经常错误地解释——我们听到,看到和体验到的东西,是通过唤起我们的预期和有组织的知识结构来进行的。总起来说,记忆不仅仅是需要是可以唤醒的一种信息登记册,而且是能指导我们思维的程序。
遗忘:许多研究曾探索过,我们为什么会忘掉某些事情,但不会忘掉另外一些事情;怎样才能改善记忆力,特别老年人的记忆力,因为这些人中的大部分人都会经历某种程度的非病理性记忆力减损。(与年龄相关的正常的记忆力问题经常可以通过助记术和其它培训得以改善。还有一种可能是,就在不远的未来,人们会找到一种药物生理学的治疗办法,以重新平衡被更改过的神经传递器输出。)
一些最有兴趣的工作不仅与特定记忆的整体丢失有关,而且与重要细节及其由新材料所替代的遗忘有关。我们的法定系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一种假定,即如果我们记得某个事件,我们所记忆的一定就是事件的原委。法庭和许多心理治疗者也相信,遗忘的材料如果通过催眠加以检索出来,也一定就是实际发生的事件的真实记录。可是,心理治疗者早就有了证据,知道我们会修改记忆,以便使回忆出来的东西更易为自我接受。伊丽莎白·洛夫特斯也收集到了大量证据,显示一种令人震惊或者创伤性的事件会被创伤本身所扭曲,对一个事件的记忆会在一位有经验的检察官提出的有圈套的问题面前发生倾斜,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会给记忆里增加新的信息,没有办法得出原来的真实情况。催眠有时候会检索出深埋于记忆深处的东西——有时候又会调出一些人为的东西来。
然而,我们几乎所有的人都确切地相信,某些事件永远地,准确地留在了我们的记之中,挥之不去,磨之不掉。对有些经验的回忆,如听到肯尼迪总统被刺的消息时,或者听说挑战者号太空飞船爆炸等,在心理学家们看来是“闪光灯泡记忆”,因为它们是非常生动的人生定格,很难忘掉。最近,艾莫利大学的阿尔里克·莱塞及助手尼可勒·哈尔什抓住了一次特别的机会,研究了这种现象。挑战者号空难发生(1986年1月28日)的次日,他们请一大批大学生记录了他们如何听说空难的消息。两年半以后,再请还能找到的这些回答者填写一份有关该事件的问卷,6个月后又加以采访。
有三分之一强的学生对该事件的时间、地点、谁告诉他们的,等等的回忆是完全错误的,他们在1986年的报告中的回答也是如此,另有四分之一的人有部分错误。当受试者看到他们自己原来的说法时,哈尔什和莱塞报告说:“许多人因为原来与现在的说法之间出现的差距而不安……有趣的是,许多人继续认为自己现在的说法是正确的,原来的说法可能有误。”错误是从哪里来的?哈尔什和莱塞把它们称作“叙述重构”,与巴特利特在1932年描述的类型一样。
有时候,哪怕是在快速发展的认知革命中,会发生更多此类变化……
语言
科学家从标本、事件、自然现象和这种或者那种实验发现中推论出自然法则。对认知科学家而言,可比的原始材料就是思想,可是,神经的排放,或者可以指示思想的脑波尽管可以通过示波图加以追踪,但却不能透露里面的任何东西出来。体态、表情、数学或艺术符号及演示(如在运动培训中)可以传达思想,但也只在非常狭窄的范围内。思维可以观察到的主要形式还是语言,因此,它也就堂而皇之地被称作“心灵的窗口”。
人们当然也可以说语言是思维的足迹,因为语言不仅仅传递思想,而且还在其结构中带有思维如何工作的痕迹。对通过这些痕迹显露出来的思想过程进行的研究是心理语言学家的地盘。(语言学是一门旧学科,它主要处理语言本身的特性。)
这里有一个例子,可以说明语言的痕迹:小孩子们倾向于把不规则动词和名词当作规则动词和规则名词进行处理(“小狗跑溜走了,”“那个小孩子长生了两粒牙”)。可是,他们并没有听到过成人这么说,因此也不是模仿所致。心理语言学家说,这种错误显示,孩子们能够辨认成人语音中的一些规则,如加上“ed”就可以形成一个简单的过去时,加上“s”或者“es”就可以做成名词,然后认为这种规则适用于所有动词和名词(这种倾向称作“过高归纳”)——这证明,人类思维自发地根据例子而形成概念,再把规则应用到新的情形中。
这只是心理语言学家们在语言中找到的思维过程留下的少数痕迹之一。这并不是只在英语中才有的情况。类似的情形可以在任何语言中找到,而且好像还是人类思维的特征之一。“我们对人类语言观察得越多,”洛衫矶的加利福尼亚大学领头的心理语言学家维多利亚·弗罗姆肯说,“它们越像是由同一些万有原则和制约所掌握着。”
这种万有原则当然不包括语法和词汇在内;从这个角度来看,英语、斯瓦希里语、巴斯克语可以说没有任何共同之处。可是,在听说这些语言而长大的孩子们中间,他们能够在不需要教授的情况下区别名词的单复数形式,代表过去和现在的动词形式等等,并为自己建造一套主管这门语言的规则。同样的,他们直觉地学会了掌握词序的基本规则,并能利用正常的词序建造一些简单的感叹句来。没有哪一个讲英语的孩子会说:“牛奶更多一些想我。”也没有哪个讲另外一种语言的孩子会把基本的词序搞错。
本世纪中叶以前,心理学与语言学几乎不搭界,可是,随着认知革命的到来,有些认知心理学家和语言学家看到了各自学科的新发展,并呼吁通过另外一门学科来扩张自己这门学科。比如,语言学中有关语法工作机制的某些新理论意味着,思维在处理概念时会执行一些行为主义心理学不能解释的复杂操作。1953年,一系列心理学家和语言学家在康奈尔大学举行了一次学术会议,讨论了它们共同感兴趣的领域,并采纳了“心理语言学”这个名字,以确定为语言心理学研究的名称。
心理语言学当时还是一个不太为人知道的新学科,4年以后,哈佛教授协会的一位29岁的年轻会员发表了一篇专题论文,从而使这门学问受到人们的注意。在这篇专题论文中提出来的理论,已经成为当前这个时代里心理学的两大重要发展之一(另一个是人工智能)。其作者便是诺姆·乔姆斯基,他的一些观点我们在前面已经听说过。
乔姆斯基有一头蓬松的头发,戴着眼镜,是位浑身皱巴巴的天才——可说是知识分子的典型。他差点就没有当成心理语言学家。他在大萧条时代纽约激进的犹太社区里长大,但他父亲却是一位知名的犹太学者。年轻的乔姆斯基还在小时候就已经掌握了闪族语的一些基本结构知识,也了解到语言学大致是什么东西。这两样,一样是缴进的政治学,一样是语言学,从此以后就主宰了他的一生,可有一阵子,乔姆斯基政治的一面几乎就克服了语言学的一面。他在宾夕法尼亚大学读过两年书,发现学术生活比较起左派政治生活来说十分枯燥无聊。1948年,他准备去以色列,准备在那里从事一种激进的、理想主义的阿拉伯…犹太工人阶级运动,这时,他遇到了泽尔格·哈里斯这位宾夕法尼亚大学的语言学教授。他们因为共同的政治信仰而相遇,可是,乔姆斯基很喜欢,也很敬佩的哈里斯让他对语言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使他放弃了去以色列的打算,转而投身于语言学和左激政治运动。
当乔姆斯基遇见他的时候,哈里斯正打算发展一个基于行为主义原理的语言学系统,这个系统将能够解释语言模式而不必推论其意义。可是,他的计划有误,而且,在许多年里,乔姆斯基花了很多精力试图使其产生作用。当他达不到目的时,他放弃了哈里斯的理论,并在两年时间内形成了自己的理论。可笑的是,乔姆斯基是位左派分子,而他的学说的中心议题,如他在《句法结构》专题论文中所述的,却是说,语言知识和能力的某些方面是天生的,不是后天学成的,这个观点是左派分子、自由主义者和接受过行为主义培训的心理学家们认为是唯心灵主义和反动的。
乔姆斯基认为,孩子使听到的语言产生意义,以及获取语言的途径,不是通过语言的语法而来的,(“表层语法”,按他的说法),而是通过天生的能力来辨识听到的句子中间所包含的元素短语之间的深层句法关系而来的,这就是他称作起支撑作用的连接的“深层结构”的东西。他指出,作为一种证据,孩子们拥有一种轻松感,他们可以轻易地理解一种形式的句子转换成另一种形式的句子时的真实意义,比如,当一个陈述句转变成问句时,而且还可以自己完成这样一些转换关系。如果表层语法是孩子们所依靠的东西的话,他们可能会从转换句子中得出不正确的抽象。下面一些例子可以说明这些问题:
这个人很高。
这个人高吗?
他们会得出一个规则:从开始处着手,转到下一个出现“is(是)”的地方,或者另外一个动词,再把动词移到前面去。可是,这个规则太简单了;遇到象下面这个句子时,他们就不起作用了:
个子很高的那个人在房间里——
按理,他们会把这个句子转换成:
那个高人会是在房间里?
可是,孩子们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他们只犯一些很小的错误,如“牙奇”,而不会犯严重的错误。他们可以感觉到思维元素之间的关系——其句法构成或者“短语结构”。正是通过这种“万用语法”的知识方法,孩子们才使自己听到的东西产生意义,并毫不费力地构造自己从没有听说过的正确句子。
孩子们是在什么时候以及以怎样的方法来获取这种万用语法和深层结构的知识的?乔姆斯基的答案完美地代表了针对行为主义理论的一场革命,因为行为主义认为新生儿是一块白板。他认为,在大脑的某个地方,有一个专门化的神经结构——他把这个地方称作语言获得器,或者叫L.A.D——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