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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雳mit同人)詹前‘琦’后 作者:岚色(晋江2014-07-04完结)-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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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意识的抚上心口,怎么办?这里很痛,真的很痛!为什么把我忘了,为什么把我们的一切都摒弃掉了?!为什么只留下我一人于原地,自己却说抛弃就抛弃……在我的面前,一遍遍的上演着一切伤害我的事情,锋利的刀尖,遍遍插入我心腔,任由着它流血。而你,却依然春笑盎然,臂弯里,躺着的却是别人,温暖的,却是别人的心……
  詹士德,什么时候,我才能把你由我的记忆里剥脱开来?这样子,我就不用再因思念你而深受伤害了……
  或许,一辈子也不能,因为这个人,已经扎根在我心底,无法磨灭了……
作者有话要说:  真的,越写越不知道自己在写什么了。。囧。

  ☆、第七十八章 痛切心扉(三)

  天空灰蒙灰蒙的,整片苍穹都攥着陌名的哀愁。细数雨丝零星落下,蘸衣扑面,欲有翩跹纷飞的感觉。
  雨之于上天,就如人类的泪水,难受时有所哭泣,隐晦的心情弥漫,亦有阳光璀璨,灿笑萦萦时。然而,在这隐晦的愁浓密布下,究竟哪些人在粲然涔笑,又有哪一些人却在强颜欢笑呢?一样是笑,却是不一样的感情。
  有人说,上天就像个任性的孩子,它不会管你心情是否欠假,是否美好,它爱哭时便会扯开泪眼啜泣,它爱笑时阳光便如暖人心脾般爽朗一笑。然而孩子终有成长的一天,他会随着时间的渐长,身心的看透而逐显掩藏自己的情绪。上天呢?还是一与既往。
  或许当有一天社会趋升,科技发达,人类再无悲愁,萦萦的笑意中只有漫室的灿烂时,上天便会忘记哭泣,永远阳光明媚。现在,还不能。
  那一天,依旧有雨,如今,却不似那晚般雨点砸地,落落有声。还记得那个人说过的话,那些灼人烧疼的话,一直徘徊不断于脑海之中。就像一把无名的火苗,簇簇如荆棘,不论如何挣脱那欲火焚身之感,摆脱那缠绕身上的带刺荆棘,依旧无法掐灭心中的思念。
  依然会想起,那抹挥之不去的俊颜,还有那带着厌恶陌生的眼神。心好痛好痛,即使远离了,即使不相见,心却收不回来,即使伤痕累累,却仍身不由己的把一颗伤痕累累的心摆放在他那里。
  低头看了看此刻川流不息的人群,我垂眸苦笑。即使如此,依然想见他。很想见他,哪怕只消一眼,也心甘情愿。
  那个雨夜,我只记得他说的那些狠绝的话,以及那抹厌恶的眼神,自己经受不起的转身,踉跄的奔跑,只为维持那自身的所剩无几的一点倔强:不能在他面前软弱。
  走了几步,我停了下来。‘叮咚’作响的雨点落在地面,溅起一朵朵绮丽的水花,涟漪濯濯,渗入脚下已湿的鞋子,脚底下那深寒之感,却直抵心头。
  脑中闪现的,是那只为我一人而绽放的熟稔的笑靥。只属于我的……手上握伞的手不禁悻然一松,垂眸阖首,轻轻把雨伞置放脚下。既然我不是你注定的撑伞人,那么,只求你能为自己撑伞,不再任风吹,任雨打,要好好的。
  带着一丝清浅笑意,不作回首的走了。
  詹士德,我不后悔遇见你。没错,爱上你的我一点也从未后悔,因为,那是我的福祉。既然冥冥中注定我们的相遇,那么我便该笑着去坦然承受。我们相爱过,但如今,却行同陌人的事实。即便如此,于我而言,在我俩命运引线相遇的那一刻,坚信着那是上天给予我最珍贵的回忆,一辈子无法忘怀的那曾经的只为我绽放的一抹笑靥。
  这一刻,就让我笑着,与你道别。模糊的墨眸凝视着天际边那郁郁随动的云层,叆叇的天空依旧阴沉的可怕,却少了某些陌名的阴霾。
  呈现着半透明状态下的身躯,脚下离地几丈,幽幽飘忽于半空之中。底下川流不息的人群依旧三步并作两步而行,仿佛时间匆匆而无暇顾及到漂流空中的我般,嘈杂的私语声,以及来往不止的车辆奔驰声无不充斥着我的耳蜗。
  拿手揉了揉被折磨得可以的耳朵,我幽幽飘下来,等待着面前那脚步匆忙阑珊的人冲着我的身体穿透而过。望着自己呈半透明的躯体,突然悲由心中来。他们当然看不见我啊,因为现在的我,只是一缕幽魂罢了。
  轻晃了晃头以阻断那汹涌而来的悲伤,我重重地拍了一下头。想到自己又哀又求的才得以让西门铃那家伙放任通行,能给我些时间去向他作个道别,现在却在这里赖着耽误时候,真是白痴!
  心下依然喋喋不休的骂着自己,脚步却已匆匆忙地移动阵地。忽然耳畔一阵巨响震来,身影不禁一顿,反射性的垂首遵循声源。
  那摄震惊人的巨响是底下那翻转倒卧的车辆所发出的声响。马道中,重重擦划而过的地面上的车痕,歪歪扭扭的映在油柏道上,延伸痕迹没端,是那被阻力所翻倒的车辆。倒卧的车身旁,矗立完好的乘载货物的车辆静静停靠在边上,驾驶座上那惊愕受吓的司机,双眸紧撑,双肩痉挛得厉害,显然是在庆幸着自己刚由死亡边沿安好回来。
  看见这些,已能猜出半分。显然那倒卧中的车辆是为横冲而来的货车而进行紧急躲避,导致车祸不幸发生。
  不久,救护车来到现场,各人匆忙下来去救助车底下受伤的人。坐于前首的司机额上血液汩汩而流,被紧夹于车身,经由救护人员共同馈手,合力把他拉了出来。几人把他置于床榻之上进行简略拯救,剩余的全回到车里,解救后座的另一名伤者。
  那是一个长发飘飘的女生,看年纪与我差不多。一身雪白如锦的连衣裙,如一株怒放盛艳的白莲,濯清涟而不妖。几绺青丝覆面,只能看得及面上那苍白的吓人神色,紧闭的双眸,看不清那里面的灵动或娇情。除却身上那大大小小的普通外伤,显然比司机的伤来得少。
  看着这一切,我秀眉轻蹙。不知为何,心底里明明有个声音在说着现在的自己是赶时间的,然而,却终是身不由己的脚步似生根驻扎般,就连一下子也迈不出一步。
  双眸紧盯着底下如莲般的少女,我微蔑上眼。直觉告诉我,自己那异样的感觉,是为这一个少女的原因。
  随着救护人员的动作,少女掩面的青丝被轻拨开,一张清丽可人的脸容瞬间映入眼帘。那是一种温煦中带点艳丽的美,柔弱却不失妩媚。尖削的瓜子脸,配上那芙蓉如面柳如眉,紧抿的唇畔恰到好处,尽管面上是那异常的苍白,却仍碍不住那天生的美丽。
  然而这些却不是我所关注的,顺着她的纤纤藕臂而下,我看见了她柔骨的五指下,紧握着的那一张血迹斑斑的照片。朦胧中,只能辨别得出是一个小男孩,被血迹污染得看不清脸容,男孩身着墨蓝西服,端坐于一架钢琴前,两手轻放琴键,稚嫩的小手不停游走于各个键上。然而照片下,那作为小男孩的背景的,是富丽堂皇的摆设,橙金色的绚丽灯光投射而落,没人察觉,在那美丽的如幻背景下,偷摸而立的一名小小女孩,圆胖稚嫩的脸上,那望着琴架前弹奏的男孩,满满遣锩的眷恋。
  松山机场。
  叆叇的天空,轻飘几绺蘸衣细丝,微凉的清风拂面而过,漾起一颗热炙的心。天空隐晦沉忧,却拼不过此刻某些人心中的愉悦。
  拖着那重负的行李箱,一名白衣少女缓缓步出机场。垂直顺滑的青丝披散肩上,几绺顽皮的拂过面颊,痒痒的。纤手轻抬,拔开散落的发丝,清丽如莲的面容忽隐忽现于阴霾的天色下,长而翘的睫毛微微惺动,眼角稍稍拉长,墨色的眸子隐约星光闪烁。一身淡白如莲的连衣裙,此刻站于机场门口前,自然招来不少青睐。少女拉着行李箱,走到机场门口那些正在候客的车辆,拉开的士车门,倾身而进。
  跟司机道了地址,少女由随身的包包里拿出一张照片,凝望许久。柔弱的视线幽幽飘向窗外远方,唇畔轻喃,“已经……有十年未见了。”
  那时候,她还只是一个丑陋肥胖的丫头。没有人愿意跟她玩,更加没有人愿意亲近她,那是因为,自己很丑。同龄的孩子总是三五成群的嗤笑她,动不动的就喜欢欺负她,尽管家中还是有些名望,然而,却终抵不过一张可耻的脸,只因为自己肥胖。
  可是尽管如此,她却未能忘记,在所有同龄人欺负她的时候,只有那一个人,一直也没有嗤笑她欺负她。他是她见过的最美丽的人,利落细碎的墨色发丝,稚嫩却不失俊朗翩翩的脸孔,高而挺直的鼻梁,紧抿不语的凉薄唇畔,还有,那一双噬人心魂的如同漩涡般引人沉沦的墨色眸子。
  他不似所有同龄人般天真烂漫,动不动的哭泣撒娇,他是冷漠的,如一个小大人。他很优秀,在她眼里,琴棋书画这些他通通皆懂,甚至更甚。小小的年纪却有着如此聪慧的头脑,然而,这一些,却没成为他看不起人的高傲之姿,他只淡淡的,对待每一个人,不和任何人亲近,自己亦不愿跨过这道界线。
  这样优秀的他,该是怎么让人芳心暗许呢?那时候的自己,即使不懂什么是爱,然而,却在那时起,就爱上了这样子偷偷躲在暗处观察他,喜欢看着他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
  或许这是爱的,如若不然,在分开的十年里,自己亦不会为了他而决心改头换面。为了当有一天再次相遇时,自己能抬头挺胸的面对他。即使如何辛苦,在这十年里,每分每妙也在不断努力,道如今,才有了现在的自己。
  那个男孩,便是如今警界享负盛名的国际着名犯罪专家DR。JAMES的儿子——詹士德。
  十年未见,你可否仍记起那个曾经偷偷观望你的肥胖女孩?
  车子猝然颠簸起来,身子不由向前一抛,直直撞上前。疼痛瞬间袭来,脸色霎时惨白起来,嘴唇哆嗦着,还未来得及呻吟一声,随之而来的巨大响动,导致车子倒翻擦划几许放才停置。
  夹在车身底下,胸臆中那沉重的撞击下仿似破裂般的痛感,让少女的眼睛渐渐含糊起来。然而,手上却仍拽着那张十年朝思之人的照片,痉挛着手递到自己面前,还未来得及细看,一口鲜血喷薄而出,尽数洒在照片之上。神思开始恍惚,在闭上眼前,少女只竭尽全力去挪动着唇畔,很轻很轻的呓语:詹士德。
作者有话要说:  呃,懒了半个月。。终于爬上来了
  

  ☆、第七十九章 “安可伶”(一)

  十年前的安可伶,是一个肥胖丑陋的小女孩。时常被同龄人三群结队的欺负,然后,会偷偷的躲起来独自哭泣。
  可是,不知由何时起,可伶的内心翻涌了巨大的变化。她不再独自啜泣,她想要变得坚强,想要变得美丽。
  因为……她恋爱了。
  她爱上了那一个遥不可及的人,一个淡漠于世,仿佛世上之于他,所有事情也与他毫无干连。他甚至吝啬的不会给予别人一个多余的表情,即使,那是象征礼貌的笑容……
  她爱上了,那一个国际着名犯罪专家DR。JAMES的儿子——詹士德。
  在分开的十年里,可伶一直拼命的压抑着自己的感情,她需要改变,想要改头换面。她一直期望着终有一天,两人再次相遇时,能够在那个心念多年的男人面前,抬头挺胸的告诉他:我爱你,已有十年。
  拼命的坚持,真的没有白费,如今的她,耀眼的即使站立于人群之中,亦能闪闪生辉的让人一眼便心生难忘。
  这一天,终于能得尝所愿,可伶偷偷的瞒着家人再次回到这个有他的地方。
  天空是灰蒙蒙的,云翳氤氲着布满苍穹,零星的毛毛细雨如翻飞腾舞的蝶翼,飘忽着落下,蘸上衣衫,却不觉潮冷。
  天空沉郁的心情,却抵不过可伶心中的阳光。她,回来了。
  恨不得立即站到他面前,告诉她,全新的安可伶回来了,不再是当年那个肥胖的丑丫头,如今的她,足以配得上这一个如神祗般熠人璀璨的男人。
  随手截上一部的士,坐在车厢内,心念的,依然是那抹挥之不去的影子。十年后的他,该是如何的美若凡尘,不似人间烟火?她敢保证,即使时隔多年,于这茫茫人海中,她依旧能一眼就辨别出他。因为,这一个人,她爱了十年,念了十年,想了十年……如何能,辨不出来呢?
  詹士德呵,你还会记起那一个年少时,时常偷望你的胖丫头吗?
  窗外风景快速倒退,叆叇的天空却依然包裹着脚底下人群,蓝灰色的云层,随风遣荡,飘飘忽忽,漾进心间,飘飘乎,思绪万千。
  巨响刺耳间,无穷的拉扯之力拼命撞击可伶的心间,车厢内翻滚涌腾着,剧烈的痛楚浸满漫身,尤其是胸臆中那如撕裂般的痛得已无知觉的麻木感。
  当可伶再一次恢复意识后,自己是躺在医院的床畔上的,虽然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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