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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怕我们在楼上打了起来,她问候我的母亲,我用手指甲问候她的脸?”我冷笑道。
“你哭了?”她发现了我的泪痕。
我擦擦泪,拉她走进雨里。
“去哪儿?”
“找鲁北!”
“怎么回事儿?”
我将我们的对话讲给她听,她拉着我的手,比我哭得还厉害,她说:“他怎么可以这样骗人?男人真可怕,还是大路好!”
女人什么时候都不会忘记对比,她为我哭成这样,还不忘记将她的男人拿出来与鲁北作比较。
“纽遥,这个时候我才发现你的大路真是人间极品,大西北还是比红灯区安全,至少死在大西北还他妈的知道自己是在哪儿死的,而在红灯区,哪怕做了鬼也是个糊涂鬼。”
“你不会去他厂里闹吧?”纽遥很是担心。
“不会!”
我再怎么样也不会将自己弄得像泼妇,再说,私事是私事,没有必要拿到公开场合去血拼。
纽遥依然等在楼下,我一个人铁青着脸走进鲁北的办公室。
我极少出现在鲁北的印刷厂,他见了我,忙关上办公室的门:“你怎么来了?”
“是不是正准备去接你妻子回家?外面下着雨呢,她刚做过人流,淋雨不太好。”我像每一个失控的女人那样刻薄地说。
“你?你见了她了?”他顿时成了霜打的茄子,沮丧地垂下头。
“你还有一个三岁的儿子在上全托?从来没有听你提起过,我还以为你们鲁家无后呢。”我的话越来越尖酸刻薄。
他仍不语。
我的身子有些微颤,声音却非常温柔,我说:“鲁北,你抬起头!”
他不知所措地抬起头,我的手狠狠地向他挥去。
三个耳光响在他脸上时,他才反应过来。
他伸手抓我的胳膊,我垂着泪,恶狠狠地低吼:“你放开!”
他不松:“乔米,那是一个意外,我喝多了酒,她主动……”
“你不松手我就叫非礼!”
他的手一松,我的巴掌又挥上去。
“这一巴掌是给你那个意外出现的三岁的儿子;这一巴掌是给你们夫妻意外出现的美好性生活;这一巴掌是给你意外哭着不同意和她离婚;这一巴掌是那个叫乔米的蠢女人意外地发现了那么多意外……”
我的指环将他的脸拉出了血印,手掌也像针扎一样麻痛。
打了七个耳光,我无力地靠在办公桌边,他的眼睛充满了愤怒,拳头一直握得咯咯响。
他说:“乔米,当你的耳光落在我脸上时,我们的感情就完蛋了!”
我说:“我打你了吗?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只是意外!”
我拉开门走下楼。在楼下,向纽遥强笑:“你试过打男人的滋味吗?那种感觉真他妈的爽。”然后便倒在她的怀里,哭得天昏地暗。
“乔米,你是我命中的劫,遇上了便不能逃开。”他居然也想到了那件事。
在一起的这一年里,我与鲁北常常会心有灵犀地想到一起,他称之为默契,而就是这种默契曾那么让我心烦意乱魂萦梦牵,让我那么肯定地相信他就是芸芸众生中最了解我最心疼我的那一个。
可是,那七个耳光掴响之后,默契对我已是无能为力。
我说:“再不走,我给你妻子打电话。”
他悻悻离去,我站在门口怔了半天,晕沉沉地放水洗澡。
躺在浴缸里,看着升腾的雾气,我很是恍然。
如果说大学时代与卫真的苦恋加速了我的成长,那么与鲁北的这场感情角逐,便是将我心中最后一点对美好爱情的信任杀死,也将一个略带沧桑的少女,彻底进化成了冷静现实的女人。
我常常反思自己为什么明明对卫真不能忘怀,又飞快地投入了与鲁北的恋情。
也许,独身在外缺乏安全感的我需要一个男人像父亲像兄长像爱人一样的照顾;也许,我需要一个男人向我温情地讲情话为我发狂;也许,我需要与一个不需要我承担任何责任的男人释放自己的激情;也许,不管我爱不爱他,我还爱他的身体;也许,他是个好老师,教会我为人处世,更教会我对感情收放自如,比以前更疼爱自己;也许,我可以从他那儿听到“我爱你”……
第一部分3、削价处理的泰迪熊
冬天少有阳光灿烂的日子。
冬阳明媚,我穿着黑色长风衣独自上街。我喜欢冬天,衣服穿得越多,越有安全感。每天早上起床,一层层地穿上衣服时,总会在脑中有一个声音在说话:“女人,你要将自己收好,别轻易让他爱了,又不爱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衣服颜色便只剩下了黑蓝米。
黑蓝米是最安全的颜色,永远不会出错。
黑色的衣服优雅且冷艳,曲线毕露,看上去拒人千里,又给人想象的空间;蓝色的全是牛仔,宽宽松松,妩媚里的刚硬,让青春一览无遗却不容易受到侵犯;米色的多是套装,明亮端庄成熟,雷厉风行之中不乏女性的温婉。
鲜艳,是我少年时的穿衣风格,现在性格没有那么张扬炽烈,人也没有那么意气风发,衣服就跟着低调起来。
我对着镜子将一头棕红色卷发塞进帽子里,帽子是白的,长围巾也是白的,手中拎的包是黑白相间的GUCCI新款。
初来长沙的狼狈已是过去式,现在,我已在这个城市拥有了自己的朋友,自己的社交圈,稳定的收入,还有事业为我带来的安全感。
“女人一天不读书,思想便会落伍;女人一天不照镜子,容颜便会衰退。”这是妈妈向别人传授养颜秘诀时的话。这句话我听了二十年,现在虽然不再与她住在一起,虽然感情生活一片狼藉,但也努力保持着每天至少阅读三十页小说,每天至少照三次镜子的习惯。
路过一家玩具店,上面写着:租赁到期,大洗货,低价处理所有玩具。
我被一只穿毛衣的泰迪熊吸引,便走了进去。
泰迪的表情还是一如既往的专注,看不出心情。卫真也是这样,常常专注地看着我,但是眼睛里无哀无喜,当我询问地看向他时,他草草地笑,将我拥进怀里,下巴温柔地放在我的头发上,在我耳边呼吸。
在一起的四年里,他为我买了五只泰迪熊,大大小小,林林总总,摆满了我的房间。我以为我们可以与那些可爱的熊仔们慢慢等来脸上的皱纹,可是最终,我还是将熊仔和关于我青春情感的记忆全留在了家里。
泰迪熊可以因为环境的变化时间的长远而被削价处理,那,爱情呢?
一只手和我同时伸向那只大的泰迪。
我回头看,是一个漂亮的男孩子。
他冲我笑,我忍不住缩回手。漂亮的男人和漂亮的女人一样拥有被人宠爱的特权。
他说:“谢谢!”
我笑了笑,向别的玩具看。
再回头时,发现熊又被他放回了货架上。
我又一次伸手去抓熊,他的手又伸了过来。他拍拍我的肩:“小姐,这只熊有毛病!”
果然,泰迪熊背上的毛衣已经脱线,有几排针脚散开了。
我皱皱眉,看它憨态可掬的样子不忍放回。
“还有没有?”他在问老板。老板说这是最后一只大泰迪,小泰迪倒还有几只。
他失望地摇摇头,莫名其妙地又冲我看了几眼。
“多少钱,我要了。”我抱着泰迪,付完钱后,走回街头。
走了几步感觉身后有人,猛一回头,却是这个年轻男人躲闪不及的难为情的笑脸。
“我,我叫和其,我,能请你喝杯咖啡吗?”
“啊!”看着他,我犹豫了一下。
“我没别的意思!”他急急地解释。
我笑,忽然找不出理由拒绝这样一张年轻热情的脸。
我是一个有着恋父情结的女人,上大学时,放着身边青春朝气的男生不喜欢,偏去爱上那个比我大了近十岁的导师,并对母亲担忧的眼睛振振有辞:“我就是喜欢他那种骨子里的成熟及沧桑感。”而鲁北也比我大十岁,在他怀里时,我会睡得很安稳,仿佛儿时依偎在父亲的怀抱里。也许一直与比自己成熟太多的男人演对手戏,所以才会一直感觉自己比实际年龄要苍老许多。
几年前,我是不会有耐心与和其这样的年轻男生坐下来喝杯咖啡,聊几十分钟天,他们就像奶油蛋糕,赏心悦目,却不能唤起我的食欲。
但是,今天,和其的出现仿佛是沉闷的房间里忽然注入一线阳光,将我的生活某一个角落忽然照亮,让我正视镜子中自己的脸,青春未逝,唇红齿白。
我边喝咖啡,边看着落地窗外大街上忙碌的人们发呆。小时候,老师说时间就是金钱;长大后,我说金钱就是时间。我渴望多赚些钱,有钱便能有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可是生活危机四伏,而画画插图封面,又看不到任何一点暴利的商机。
“在想什么?”方哲阴魂不散。
“想等一个人给我指点一条暴富的途径。”
“傍大款或中彩票!”他笑。
“老套!那种暴富与自己的付出不成正比,不安全。”
“暴富以后呢?”
“过我随心所欲的日子。”
他哈哈笑了起来:“事情并不是那么绝对,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有了钱还希望能有更多,慢慢会变成金钱的奴隶。”
“别人是,我不是。”我傲然。
“你的小朋友呢?”
“被工作召唤,刚坐下来,便退了席。”那个男孩子刚刚够时间告诉我他叫和其,是报社记者,便被手机铃声唤走,他歉意地将一百元和他的名片一起夹在账单上,说希望我有时间和他联系。
“他不适合你。”
“这与你有什么关系?”我问。
“我想让你看见最适合你的男人就在……”
我打断他的话:“咫尺天涯,有距离才美。”
抱着泰迪,我向他告别。
他坐在秋千椅上表情微妙,他说:“乔米,给我一个送你回家的机会。”
我想了想,说好。
坐他的灰色宝马回到家,没有邀请他进去坐坐,而他倒也知趣:“改天见!”
锁已被我用钉子钉牢,看着门框上斑斑点点的钉子,忽然感伤起来———门虽然被钉牢,却消除不了破碎过的痕迹,而心虽然现在已经恢复平静,却也留下了伤痕。就像那首老歌里唱过的:“爱人的心是玻璃做,既然破碎了,就难以再愈合,就像那只摔破的吉他,再也回不到,那原来的音色。”
第一部分4、吃柚子皮的女人
电话铃接连响起,拿起话筒是卢小雅慵懒的声音:“我看见一个王子开着宝马香车送灰姑娘回家。”
我拿着电话机走到窗前,掀开窗帘,看着对面楼的窗户,一个长发垂肩细眉厚唇妩媚懒散的女人正抱着话筒笑。我失笑,本来社里是让我多留意她,不想自己也变成了她眼中的风景。
“卢小雅,你不写字趴在窗台上做什么?”我装作愠怒。
“找灵感啊,本来才思枯竭,现在看到宝马香车,又有了一些火花在闪。”
卢小雅是写言情小说的女人,并没有什么深度,但是极受欢迎。当初我很奇怪她的作品为什么能走红,但是看到麦当劳里人来人往,忽然就释然。存在就是合理,有快餐文化的爱好者,就要有制造快餐文学的作者。
她搬到我对面楼上以前,只是耳闻卢小雅颇有个性颇为传奇,典型的天才作者,长处是对市场把握极其准确,而且写作速度极快,状态好的时候一个星期写十万字;短处是懒,我们出版社第一次向她约稿,开的条件非常诱人,但是她拒绝了,理由很简单:我现在还有钱用。社长知道后,说了一句:“等!”于是编辑们就每个星期给她一次电话,礼貌地问:“卢小姐,请问你的钱现在用完了吗?”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她终于与我们出版社签了三部书,但是还有两个月定稿,她却一部也没有开工。编辑又急了,再打电话催她。她的理由又非常简单:“家里像俱乐部一样人来人往,玩得没有精力写文章。”万不得已,出版社只得将单元房拨出一套,供她隐居,并让我监督她老老实实地写书,别将俱乐部开到这里来。
她刚刚搬来三天,昨天她打电话告诉我她最大的乐趣是在窗口看我家,她不怀好意地说:“我希望你和你男人做爱时不要拉上窗帘,这样的鲜活刺激一定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