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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要,只要我有-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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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的人和事,责任和道德永远在肩膀上,不是说为谁放弃就能放弃的。    
      “哪里有爱情,    
      哪里就不可能有完美。    
      能说自己幸福的人,    
      是洞然明白的接受残缺。”    
      这样的澈悟,让我们微笑地落泪。    
      我决定在元旦前搬家,妈妈每天忙着帮我打扫装修后的污渍和一些琐碎事宜。圣    
    诞前夜,我拎着刚买的装饰品和一些食品来到新居。楼梯很亮,有人已经换过灯泡    
    了。    
      妈妈正在客厅里擦洗地板。我把东西往桌上一放,疲倦地靠在沙发。看见茶几上    
    放着一本对折打开的深咖啡色的户口簿和一张大红的请柬、一包喜糖。    
      我轻轻拈起那张请柬,很薄很精致,龙飞凤舞的笔迹是我所熟悉,一笔一划都不    
    能忘记。    
      “小影,我说书易这人还真是不错,都这么多年了还是那么和善。自己都快结婚    
    了,还惦记着你的事,你和蓝蓝的户口迁徙已经办好了,下午他把户口簿拿来了,还    
    忙乎了一下午,把整个楼梯的灯泡都换了。对了,阳台上那几盆茉莉花也是他带来    
    的,说是他自己种的,复瓣的,这孩子,真是心细,还记得你喜欢茉莉……”    
      在母亲的絮叨声中,我感觉到眼睛里逐渐的潮湿。翻开的户口簿,是蓝蓝的那页    
    :柳书蓝,女,汉…………    
      我恍惚地站起身来,置身于阳台上那排整齐密集的花盆前,葱葱郁郁的绿意里丝    
    毫没有冬的味道,来年春天,它会开出美丽清香的复瓣的花朵,不分昼夜地,像思念    
    一样,在每一个令人恍惚的刹那间,花谢之后,不知有谁还会记得?    
      对面那个单身的瘦削的男子又在播放着音乐CD,陈旧的曲调里悲凉的胡琴正依依    
    呀呀地拉过来拉过去,像一个沧桑的老者,悠悠诉说着那些老去了的故事,物是人    
    非,不知有谁还会记得?    
      远处的夜空上有节日的焰火升腾,绽开然后再把夜空还给平静,就好像从来没有    
    发生过什么似的。如果烟花的美丽就在于它的瞬间,在于它的不能永远,消失之后,    
    不知有谁还会记得?    
      一如那些注定要挣扎并颓败的爱情和期望,从黑夜里来又熄灭在黑暗之中,刻骨    
    铭心的却又不着痕迹的,坚持却又无望地,永远没有启口的那一天。    
      尘埃落定,然而不知有谁还会记得?    
    


半周年第5节 曲终人散

    1。    
      水色一生中惟一一次的恋爱把她给毁了。她说,青衣,记住,所有的男人他们最爱的人是他自己。这句话我用生命去记住。    
      水色租房之前我和路蓝以及可可租住在那套三居室的套房,可可出嫁之后,我把空出来的房间招租,水色便成了我们三人组的新成员。    
      刚搬来的那天是个阳光明媚的仲夏,她只带着两袋行李,和一棵风信子,瘦削着身子站在楼梯口按门铃。门铃的开关正巧坏了,我趿着拖鞋嘟囔着从七楼急匆匆下来,她悠闲地坐在行李上,修长苍白的指间夹着根紫罗兰。听见开门的声音,转过头轻描淡写地看了我一眼。那一道灰飞烟灭的眼神里,我突然就知道了这是个有阴影的女人。    
      水色并不爱说话,有时候和我一起坐在阳台上乘凉,就递给我一根烟。她用烟说话,心情好的时候她抽紫罗兰,心情不好的时候她抽骆驼,一包接着一包,她说她会死于肺癌,总有一天。吐了一口烟雾,她转过脸笑着对我说。    
      我看过她的相册,只相隔一年,那照片上的女人与她却完全迥异。长发及腰,白晰而丰满的脸庞,笑容单纯甜美。    
      她指着照片说,这个女人叫水色,开水的水,白色的色。然后她指着自己,我也叫水色,死水的水,黑色的色。    
      逐渐看出差异的原因,希望与绝望在一个女人的生命里,扮演着举重若轻的角色。青春其实是爱情的代言词,一个心里有爱的人,眼睛里都看得见春天。    
      路蓝在一家设计院里工作,图纸赶工的时候,连续好几天都看不见她。如果突然某一天清晨醒来闻见荷包蛋煎焦的味道,不用睁开眼睛我就知道,路蓝回家了。    
      对于路蓝而言,生命里最重要的是她的电脑,电脑里最重要的是她的OICQ。有一次电线短路,路蓝紧紧张张地跑过来问我,电脑里的资料会不会也短路掉?    
      我眼白一翻,你不关心芯片有没有烧坏?关心你的资料?    
      如果那些聊天记录没了,我怎么分得清他们谁是谁,还怎么泡啊我?她一脸痛苦的表情,我行将晕倒。    
      据我不完全的统计,迄今为止,24岁的路蓝,2年的网龄,见过的网友不下50个,一年内谈过四次恋爱,全属网恋,其中还不包括暗恋未遂的。    
      水色有一手绝佳的厨艺,自从她来了之后,我和路蓝开始戒掉速食品。    
      夜里和路蓝坐在电视前看焦点访谈,水色捧出一碟拔丝芋头。我眼睛一绿,还不及洗手,埋头苦干。路蓝则无动于衷地看电视,水色招呼她。我从碗里伸出脑袋,别理她,人家要减肥呢。    
      减肥?水色睁大眼睛上下打量路蓝,你又不胖。    
      要防患于未然呀。路蓝正色,一脸严谨。    
      呸,防患于未然!我看你是怕千里堤护,溃于一蚁吧。水色,她的身份证在桌子的第二个抽屉里,看她以前的像片你就知道什么叫毅力了。我边咽边说,眼光不忘如飞刀般飞向路蓝。    
      路蓝在三年前还是个人见人皱眉的小肥妹,每天在我眼前如座山挪来挪去,往我前面一站就绝对没有人可以看见我。    
      突然某一天清晨,路蓝跑到我床前,冲我宣誓,如不减肥,誓不为人。脸上的态度绝对不亚于任何一个小学生加入少先队时的严肃。    
      从此后,我买的零食如果没有及时消灭,一转身就会被她偷偷丢到垃圾桶里。逛街时没有人再陪我吃路摊小吃,每次吃过饭一定要陪她在房子里走上半个钟头,过了八点只能喝水谢绝食物。对此,我深恶痛绝,然而,不可忽视的是路蓝渐呈苗条的身段,越发迷人的姿色。当然,同时还有我也更加单薄的身子。    
      嘿嘿,好身材,保持最重要嘛!路蓝眼白一斜,挡住我的飞刀。    
      有一天,我们可以千秋万载地保持下去,当木乃伊如何?我一扫而光盘中食物,端着空碟悠哉悠哉地向厨房走去。    
      哼。说不过你!路蓝大手一挥,我们院里新来了个帅哥,有没有兴趣见识见识?    
      是不是最近又见青蛙了,心灵倍受打击,开始转移方向了?我坐在她身边开始削苹果。    
      她眼睛一亮,你不说我都忘了,今天和永约好上网的。说完,风风火火地奔回房间。    
      我递了半个苹果给水色,这丫头,网上疯。    
      水色淡淡一笑,像她这样活得如此率性真好,起码没有伤口。    
      我转过头看了她一眼,每个人应该都会有伤口的,只不过她痊愈得比较快而已,你呢?这是我第一次试探性的问话,对她。    
      爱情是一场疾病,爱错了人就像吃错了药,留下病根,缠着你一辈子。她目光移向别处。    
      2。    
      水色每天中午到一家西餐厅弹钢琴,有些夜里也到酒店或者咖啡厅里弹,生活极不规律。曾听她说过之前是当幼师的,为何转行,她没有细说。    
      而我则常在夜里写稿写到天明,清晨听见路蓝的大脚板在房间里劈哩啪啦,翻个身继续睡觉,直到中午水色关门而出,我才懒洋洋地开始睁开眼睛。生活乏味得像一个朝九晚五西装打领的男人。    
      遇见柳从风是我生命里的一个劫。这个夏天,阳光很好,空气清新。没有征兆。    
      他在我为之写专栏的杂志社里当美术总监,第一次在总编的办公室门口相遇,一个擦身,相视一笑。之后某天,在经过美术部的时候,透过垂直的窗帘看到里面一堵墙上画着一条巨大的河流,蓝色的曲线里流淌着金黄的太阳和黑色的山脉,极端的色彩,粗线条的走向,突然,心里一阵悸动。    
      美术部的小郑说那是他们总监柳从风所作,说话的时候,他眼角极其不屑,刚巧柳从风突然走了出来,他的笑容立刻掐媚了起来。    
      我喜欢你的画。我看着他,大方地说。    
      他的脸上没有丝毫欣喜的表露,傲慢地笑笑,看你的文字我以为你只会喜欢工笔画。    
      我也笑笑,拿出一张纸抄下我的电话,递给他,我一直想写一篇有关画家的文章,有时间的话出来聊聊。    
      也不管他反应,我扭头就走。    
      一个月后,我成了他的女朋友。第一次带他回家,路蓝正在上网,从房间里探出个头算是打了招呼。他坐在沙发上,拿起茶几上的一包香烟,皱皱眉,你怎么也抽骆驼?我看了看,不是我的,是水色的。    
      他坦然地抽出一根,点上。脚搁在茶几上,我忙着冲茶。    
      十点的时候,水色下班回家。看到从风,淡然地点点头,便回到自己的房间。一会儿,我听见传来齐豫的《飞鸟与鱼》,这是她最喜欢的一首歌。    
      从风走后,我敲了敲水色的门,睡了吗?    
      还没,进来吧。她说。    
      抱着枕头我缩进她的被窝,从睡衣口袋里掏出两根seven,替她点上。    
      怎么了?我的幸福小女人。水色看着我,微笑。    
      从风是我这辈子第一次那么强烈想要去爱的一个人,可是,我对这份爱情太没有安全感了。我吐了口烟,看着水色,这个有伤口的女人。    
      春天的花如何得知秋天的果。她呢喃着这句歌词,低下头,似是而非地叹了口气。青衣,爱了,就不要计较结果。    
      我看着她的低眉信首处似有万千隐痛。心中若有所悟。    
      从风从不允诺我什么,即使缠绵过后。黑暗里,他一手抵住墙壁,一手紧压着我的掌心,温热的气息自鼻中传出,扑在我的脸上。我紧闭着双眼,感受着他不由分说的热吻,似乎来自西伯利亚的俱风,席卷着一切理智与原则。从风,你爱我吗?我轻轻咬着他的耳垂微微喘息。    
      他的眸子一闪,青衣,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是个让人感觉温暖的女人?    
      温暖?我把头埋在他的胸前,手指轻轻拨弄着他松开的第二个纽扣。    
      那就是一种切切实实的想抱在怀里的感觉。他抚着我的脸颊。满世界都是那些锋芒必露的女人,青衣,做男人其实很累。    
      心里隐隐有种反驳的欲望,他说做男人很累,女人呢?其实不也一样。然而我急于迎合他,甚至于不惜按捺自己的思想去做一个他所说的温暖的没有锋芒的女人。隔壁里水色正放着齐豫的歌,要不是你一次流离失速,要不是我一次怅惘张望,哪来这一场不被看好的迷恋?你是一只可以四处栖息的鸟,我是一尾早已没了体温的鱼。这就是我和他致命的差异吗?我迷乱了。飞鸟与鱼。    
      我紧紧闭上眼睛。爱了,就不要计较结果。这是我惟一能给自己的安慰。    
      3。    
      路蓝闷闷不乐地坐在沙发上,我走过去,怎么了?又见网友了?    
      她惊讶地睁大眼睛,你神了?怎么知道?    
      叫你多吃些下蛔虫的药嘛,要不我在你肚子里也很难受的。我冲她挤眼睛,跟路蓝相处这么多年了,她的一举一动我一眼看穿。    
      她笑着打了我一下,又皱起眉来。昨天她见了永,本来对他期望极高,想着能让自己再来场恋爱,谁知,他胖胖的笑脸与想像相去甚远,无端失望。    
      路蓝是个典型的三分钟热度的女人,有时候我会很怀疑,当初她是不是投错了女胎。无论从个性、行为或者是观念各方面,她都像极了男人。虽说在爱情方面属大器晚成,然而一旦萌芽却一发不可收拾,一年之内四次恋爱,令我瞠目结舌。每次她说她开始有点厌倦了,分手就必在十日之内。在择偶方面,其人如非英俊则必须高大,难怪这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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