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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之门-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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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来,欣赏自己的演出啊! 
  公义布道师必须传达真实最初的话语,可是国正邦不了解所谓的“真实最初”是什么意思,但他确实藉由幻觉告诉了史特龙--他的生存之道。 
  “史特龙,我的手段或许不够磊落,但那也是逼不得已,因为比力气,你认为我有可能赢你吗?”国正邦走到全身焦黑的史特龙面前,看著对方仍不时抽搐的身体,他搔搔头,“如果你觉得所有人都看不起你,没关系,我知道有个地方,那里的老板人很好,脾气也很温和;虽然有个臭嘴死神,说话尖酸刻薄,不过人应该也是不错的。如果你被电成这样还活得下去,那就去那里吧!我想,他们应该会接受一个改过自新的妖鬼;不过,你得付我介绍费,如果没钱的话,就介绍几个辣妹来抵债吧!” 
  说完后,国正邦也不管对方听不听得见,把地址告诉了仍躺在那儿的史特龙,顺手捻熄香烟,摇头晃脑地离开那儿,并哼著一首自己临时改编的歌曲: 
  “我家门前有小河,后面墓仔埔,墓仔埔里鬼魂多,他们都怕我……” 
  唱到后面,国正邦已经走到电梯前,开门后发现那个少掉半边头的鬼仍然缩在角落,他进去后又说道:“朋友,你是有自闭症吗?要不要我帮你介绍精神科医生啊!” 
  大楼的对街,死神与叶大叔坐在公车等候亭下的椅子,而国正邦的一举一动,也早已被他们以独特的手法看在眼里。 
  死神问道:“叶老板,这小子的表现你觉得满意吗?” 
  叶大叔叹了口气,说道:“未来这次找错了人!阿邦并不适合继承公义的力量,若有必要,我会……” 
  虽然叶大叔要国正邦一个人对付妖鬼,但不代表会见死不救,而是希望对方能在战斗中逐渐领悟自己的身分、力量,并了解公义布道师所扮演的角色,以及背负的重责大任,但是现在…… 
  国正邦的确制服了妖鬼,却是以公义不该使用的力量--幻术来完成,而且国正邦也没有去深思那真实最初的话语到底是什么意思。 
  死神“啐”了一口,说道:“我早说过了,这个小痞子该去当诈骗集团,公义,他根本没那个资格。” 
  “那你又为何大费周章地翻阅名单,并找出那头妖鬼的名字。”叶大叔似乎看破了死神藏在话里的真正想法,说道:“你不也是很关心他吗?” 
  “谁会关心那个臭小子。”死神把名单放进口袋,说道:“我是想,万一那小子被妖鬼宰了,以他爱惹麻烦的个性,不第一时间送他上路,肯定会到处惹事;再说那头妖鬼在我的辖区生事,不杀了他,难道放任他继续作怪吗?” 
  语顿,死神说道:“叶老板,我们走吧!” 
  “嗯!麻烦你了!” 
  说完,在死神能穿越空间的能力之下,两人在国正邦走出大楼的同时消失不见。 
  国正邦推开旋转门,不时搔头,挤眉弄眼著,在落地窗前看著反射的自己,又摇摇头,继续往前走。 
  不过国正邦并没有发现,落地窗反射出的自己仍是保留站姿,缓缓地转头,看著他的背影,露出一丝狰狞的微笑…… 
  这时,国正邦也好像察觉到了某种不寻常的气氛,他往左一看,镜子中的自己竟然瞪著他,左手抹过脖子,作出一个“要你死”的手势。 
  国正邦连忙退到广场中央,发现每道玻璃前都有个自己,并作出同样的手势。 
  一个接著一个,就连大厦上外侧的格状玻璃也是,每一块都有个自己,而每一个却又不是他,都有著自己的意志,加加起来,竟然有数百个。 
  数百个国正邦同声说著:“在车上杀不死你,这次,你绝对逃不了。” 
  国正邦这才知道,史特龙并不是操纵七个人偶的幕后黑手,而镜中的自己,才是真正想杀他的妖鬼! 
 
 
 
  
第十七章
 
  国正邦站在广场上,环顾四周,四面八方皆是无数的“他”,但每一个身上妖念四溢,邪气逼人,而且传来的“念”比史特龙还要更为强大,令他双腿一软,头晕眼花地跪在地上,几乎被那股妖念给吞没。 
  在此时,国正邦才真正见识到妖鬼的恐怖! 
  对方才刚现出身影,所散发出的意念就已逼得他不战而溃,脑袋空白一片,比之那七个人偶替身所残存的妖力更为可怖。 
  他一心只想逃离当场,双脚却怎样也使不出力气,浑身颤抖不止,牙关也格格作响,甚至连气都喘不过来。 
  (该怎么办!用幻觉?兽化?还是公义之力?用哪个?) 
  国正邦绞尽脑汁,可是胆怯的心神令他无法思考,只能看著每一个镜中的自己像是在嘲笑他的无能,或者该说,非常享受他所散发出的恐惧。 
  妖鬼的食物是灵魂! 
  就在国正邦胆颤心寒的时候,他的灵魂早已随著畏惧分毫流泄而出,化作微弱的光芒丝丝渗入镜中,滋养著每一个妖化分身。 
  “真是太容易了!”那头妖鬼察觉到国正邦的灵魂开始被他吸收时,不禁微感错愕,他原以为对方开启了最终之门,必然得到了什么惊人的力量,却没想到如此不堪一击;连他不经意散发出的妖念也抵挡不住,简直跟一个普通人没两样。若硬要说差异点,就是国正邦的灵能十分雄厚,比他所遇上的任何一个灵动人都还要来得强。 
  不过拥有强大的灵魂之力,却不晓得如何运用,那么还不如送给他好了,只要吞噬了国正邦的灵魂,他就应该有资格开启另一道门,谒见那位……进而成为…… 
  灵魂之力逐渐被消蚀化散的国正邦,他开始觉得四肢无力,神志也逐渐模糊,但素来好强的他又怎会如此轻易地屈服,他紧咬牙关,使劲全身力气给了脸上两拳,想要藉由疼痛强迫自己站起来,就算要输,也不要输得那么难看。 
  国正邦大吼一声,终于站直了身子,怒视每一个镜中的妖化分身,强压下心中的恐惧,心态一转之下,灵能也随之停止消逝,反倒充裕全身,四肢百骸似有一股暖流滚滚流动,保护著他不受妖念影响。 
  他喘著气,只能使用极小部分灵能的他,光是站起身就几乎令他耗费了全部心力,但凭著一股意志,他转身面对著那栋门字建筑,又摆出了格斗搏击的姿势。 
  那妖鬼见到此景,心中一怔,刚开始国正邦还被妖念压得无法动弹,才一转眼竟然就可以活动自如,而且摆出的架式看起来十分老练,难不成对方是徒手格斗型的灵动人? 
  见到国正邦摆出了架式,那妖鬼仍是没有半分忌惮,徒手格斗型的灵动人必须打击实体才有办法伤害得到他,而他的实体却是藏在镜中,就算镜子被击碎,也只是耗损了部分妖力,并不构成实质伤害。 
  “不是要打吗?来啊!”国正邦为了替自己壮胆,大声地叫著,心里却在盘算该如何脱身。 
  接著,他看见一个个自己从镜中浮出,像张纸似的没有丁点重量,轻飘飘地落下,一眼看去,只怕有数百之谱。 
  见到对方人数众多,国正邦心中一怯,就算一个武术好手,能够一打十几个就算很了不起了,而现在要他这个半调子以一敌百,对手还是头妖鬼,不管怎么算,打赢的机率都低过零。 
  国正邦喊了一声,向前冲了两步,却又止住势子,拔腿往后就跑。 
  那妖鬼没想到国正邦会用这种无赖招数,气得直跳脚,连忙催动分身追了上去。 
  国正邦才跑了十几公尺,就已有分身拦在面前,他想也不想,大脚一踹,踢得那分身直往后跌,快步走出几步,见两名分身拦腰想抱住他,一记右勾拳直打对方脸颊,眼睛一瞄另一人位置,顺势转身,反手鞭捶敲在对方后脑,打得那分身扑跌在地,又继续狂奔。 
  (叶大叔、臭嘴死神,救命啊!)国正邦心里大喊著,希望两人会像电影一样,在最后关头现身,救他一命。 
  不过那两人似乎没有料到会有另一头妖鬼躲在暗处,伺机行动,早已离开了现场,让国正邦是叫天不应,喊地不灵。 
  好不容易跑出了大楼的范围,国正邦在大马路狂奔著,而身后却追著无数个一模一样的分身,途中有几辆汽车飞驰而过,见到此景时还以为是黑道追杀,不过仔细一看,却发现追人与被追者竟然长得一模一样,心里大呼邪门。 
  而且,沿路只要有能反射出人影的落地窗,就会有一个分身从中跑出,拦截在国正邦面前,让他在跑路时还不时拳打脚踢,却又不敢恋战,以打带跑的战术游斗著。 
  不过对方的分身似乎不懂任何格斗技巧,目的只是要拦住国正邦,这让他在逃跑时反而轻松许多。 
  跑了一公里多后,久未如此剧烈奔跑的国正邦略感体力不支,气喘如牛,速度也慢上不少,此时,他才突然想到一件事…… 
  “我变成鸟飞走不就好了!” 
  国正邦见前方五十公尺处有个小巷,心想那里是摆脱追兵的好机会,深吸一口气,又快速冲刺起来,将双方的距离又拉开一点,准备转入巷子时,一只手拉住了他的后领。 
  (完蛋了,这下死定了。)国正邦冷不防被人一拖,整个人摔倒在地,心中万念俱灰,他挣扎了那么久,到头来仍是徒劳无功。 
  “你就是‘公义’吧!”那人挡在国正邦身前,回头望了一眼。 
  那人的脸被一层阴影笼罩,令国正邦看不清他的样貌,但那人身上并无妖气,暗忖:“难不成是灵动人?” 
  “叶老板怎么会那么粗心,还是该说那头妖鬼太会藏匿自己的气息了。”那人看著逐渐逼近的妖鬼分身,头也不回地说道:“你看来也学过几下子,不过只要你会用,有时,半步崩拳就可打遍天下!” 
  那人左手前引虚搭,右手则垂在身侧,待妖化分身追至面前时,猛地一个小进步,右拳从中快速穿出,左拳置于腰侧,一记崩拳便击在其中一名分身的腹部,打得对方背部拱起,张口欲喊,却发不出声音。 
  那人“喝”地一声,手肘从曲转直,后脚同时向后一撑,由崩拳转弓步冲拳,一股沛然大力随心而发,那劲道绵绵不尽,似有千钧之力,所到之处,竟将无数妖化分身打得形消体散。 
  就在妖化分身被消灭的同时,所有的分身都是那妖鬼以妖力幻化而成,却在一瞬间被人打散,自然本体也元气大损,只听远处传来一记凄厉惨叫,渐渐没了声息。 
  “好家伙,不过这阵子你也别想出来作怪了。”那人虽是只打出一招,却是倾尽全力,没想到竟无法消灭那头妖鬼,也重新评估起对方的实力。 
  “敢问这位大侠高姓大名?”国正邦见到那人惊人的实力,说话也不敢放肆。 
  那人转过身,让国正邦看清楚了他的模样,一百七十多的身高,身材并不算高大威猛,穿著一件无袖上衣,露出两条精实、肌肉纠结的手臂,两道蚕眉怒卷,眼中隐有睛芒闪动,最让人注意的是,两颊处各有四道伤痕,一脸精悍,有如一条人形猛虎。 
  (你该不会是打手、保镳吧!可是你们这些‘灵动人’怎么都喜欢故弄玄虚啊!再不然一出手就想抢风头,这里没有摄影机,不需要装得那么有型吧!)国正邦见到那人的模样,浑身散发出的感觉,又猜测起对方的职业。 
  “身手勉强,反应也可以,第一次遇上妖鬼有这种表现,算及格了。”那人又抓住国正邦的后领,像拎小鸡似的一把抓起,自我介绍: 
  “我叫老虎!” 
  “那是该称你为‘老虎老大’,还是‘老虎哥’啊?”国正邦见到老虎的打扮、气质,脑袋很自然联想到黑社会的兄弟。 
  “叫我老虎就可以了,多加一个字,我就赏你一顿饱的。”老虎微笑著握紧拳头,发出一阵骨节作响声。 
  “只是开个玩笑,不需要太认真,老……老虎!”国正邦看到那长满厚茧的拳头,心中一惊,也不敢在开玩笑。 
  “你受伤昏迷时,我曾探望过你,真是想不到……‘公义’会是你这样的小痞子。”老虎见到国正邦的穿著打扮,还有说话时那股流里流气的感觉,如果不是早知道对方的身分,他真的会把后者当成是路边的小混混。 
  岂料,国正邦大声抗议著:“我也不想当什么公义啊!” 
  “你不想?”老虎像是见到了什么希奇的事物,惊讶地望著国正邦,却又大笑出来,甚至夸张地用拳头捶著自己的胸口,而后重重地拍了国正邦的肩膀一下,打得对方几乎要扑倒在地,说道:“好!我喜欢你这小子,走,我送你到叶老板那里去。” 
  说完,老虎也不管国正邦的意见,拦了辆计程车,打开车门后又把国正邦丢了进去,那副模样在旁人看来,简直跟黑社会在押人时没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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