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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繁花开似锦 作者:伊韶华(潇湘2013.6.6完结)-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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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将身子窝在车座内,脑海中一遍遍地回放着刚才的那一幕,更觉得愤愤不平,激动中一掌拍在喇叭上,刺耳的鸣笛声响起,惊动了树上栖息的群鸟,它们扑棱着翅膀,急着逃离这是非之地。
  丁芜身着素白色半身裙,脚踩松糕鞋,提着一些食品饮料正低着头贴着人行道缓缓走着。
  或许是因为对自己的正在想的事入神太深,当汽车的鸣笛声在她的耳边响起之时,她的娇躯一震,手中的东西险些掉到地上。
  经得路一帆这么一吓,丁芜只觉得浑身血液都往大脑涌,心也扑通跳个不停,额头更是冷汗直滴,她伸手一摸,就是一把汗水。
  这是居民区,又是大中午的,怎么会有人在这里停车鸣笛。
  出于一份公益心,丁芜走上前,弯下身子,礼貌性地敲了敲路一帆的车窗,小心地提醒着。
  “先生,这里是居民区,禁止鸣笛。”
  路一帆听得有人在加他,别过脸来。
  这一照面,让在场的两个人都愣住了。
  “丁芜!”
  “路大哥!”
  两人的惊呼声几乎是同时响起,丁芜的脸色也有适才的愤怒和苍白渐渐见得喜色。
  原来这路家和丁家为世交,丁芜和路一帆的妹妹路依然更是莫逆之交。路一帆长丁芜三岁,所以在他年幼的时候,就懂得以兄长自居,保护两个妹妹。
  后来丁家举家迁往澳大利亚,那之后没几年,路家就遭受巨变。唯一和丁芜有联系的依然也命丧车轮。
  路一帆还是在为依然举办丧礼的时候,见过丁芜,后来就再没有联系了。算了算,也有七年了。
  最喜莫过旧相逢,他们自然也不例外。
  两人在路边找了一家咖啡店坐下来叙旧,丁芜用银勺搅动着杯中的Cappuccino,淡淡的咖啡香经过阳光的发酵,在空气中满满地流转开来。
  “丁芜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七年前我在这里结交了一位画友,我见她画画不错,却缺少契机,想着出资帮她一把,就在这边开了一个小画廊。没想到近几年画廊小有名气,也越办越大。我干脆就在这边买了一栋房子住了下来。”
  其实丁芜决心在国内定居还有一个原因:路依然。
  依然的死,对她来说,的确是一个不小的打击,桃源路离依然的公募很近,这也是她在这里买房子的原因。
  她比谁都清楚路一帆,依然的事,一直是他心头的一块心病。这也是这么多年,她不敢去见他的原因。
  她怕他见到她,会想起依然,她也怕,她自己见到路一帆,会不自觉地想起七年前的惨案。
  就和现在一样。
  气氛有些诡异的沉默,他们之间的这种沉默,是从依然过世之后,陡然出现的。
  路一帆知道她在想依然,从丁芜的穿着打扮上就能看出来。依然最喜欢穿素色半身裙,将柔顺的长发盘起来,用一个素雅的夹子夹住,依然不喜欢高跟鞋,所以一到夏天,她的脚上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松糕鞋。
  而眼前的丁芜,从头到尾,就是依然的翻版。
  她在以这样的方式,纪念依然吧。若不是很挂念,没办法做到连依然的穿着风格都能复制到这样精细的地步。
  他又何尝不是呢。依然是他们的快乐精灵,少了她,他和丁芜之间都像搁了一整个银河系。
  “你在国内,怎么没去找我。”
  丁芜终于将胶着咖啡的眼神投放在路一帆的身上,她那未施脂粉的脸颊袒露在阳光下,薄如蝉翼的肌肤,似乎一伸手就能戳破。
  “我找过你,可是你搬了家,也离开了公司,我失去了你的联系方式。”
  因为经济纠纷和那些贪心不足的‘世伯’们的迫害,他的确是搬出了原来的房子,也离开了父亲一手创建的路氏企业,用父亲留下来的遗产,另辟生路,着力路氏酒店和房地产开发。
  没几年,路氏被那些蛀虫的啃噬殆尽。路一帆在路氏即将倒闭的时候将路氏买下来,整顿内治,开除了一大批所谓的‘元老’,引进新的管理班子,才让路氏慢慢地恢复元气,总算是保住了家业。
  丁芜说的话,都是事实,路一帆没有听出任何破绽,但是丁芜自己却非常清楚。
  她在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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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却把青梅嗅(少女心事)
  是的,丁芜骗得过所有人,却骗不过自己的心。
  收集路一帆的消息在很久以前,就变成了她的一个习惯。而且路一帆作为A城里的风云人物,她又怎么可能找不到他。
  她喜欢路一帆,从年少时青涩的爱慕到长大后成熟的暗恋。她的心事,向来都只有她自己知晓。
  某些时候,她很羡慕安似锦。
  当丁芜看着他对安似锦无微不至的照顾,她就打心眼里羡慕那个幸运的女人。
  “那以后若是有机会,我再去你的画廊捧场。”
  路一帆接到了一条短信,或许是公司里的急事,他看完短信后,急忙起身,匆匆说了两句客套话就离开了。
  丁芜虽还没弄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却也只得笑着目送他驱车离开,待他走远,她落寞地回过头,才发现两人点的这两杯咖啡,都没动过口。
  “老板,请问你们这里是不是招人。”
  就在丁芜准备付款离开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她的身后想起,让她浑身一震,回过头,却见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安似玉拿着一张咖啡厅的传单,正在和柜台前忙着调咖啡的老板商量工作之事。
  “小姐,我们这边招咖啡师,请问你会调咖啡吗?”
  安似玉拘谨地摇摇头,她也就会冲冲一些扑通的速溶咖啡,哪里会调那东西。
  “老板对不起,打扰了。”
  丁芜没给她再问下去的机会,放下一张一百元的大钞在桌子上,半拖半扶地拉着似玉走出了咖啡店。
  “你身子不好,出来找什么工作。”
  似玉也没想到她头一回出来找工作,就遇到了丁芜,唯有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回答着。
  “你什么都不许我做,我在家里无聊,就想着出来找点事做。”
  “那你可以画画啊。”
  丁芜一边陪着安似玉往回走,一边试图劝她打消求工作的念头。
  幸亏今天被她撞了一个正着,不然连她在外面做事了,她都还不知道。
  “最近没什么灵感,索性就搁置了。”
  谈话间,两人已经走到了安似锦的家门前,正逢安似锦送樊洛言出门。
  难道两人和好了?
  安似玉心中正站在纳罕呢,眼见的安似锦也发现了她们。
  安似锦的脸色一沉,别过脸去,只若没见过她们。樊洛言发现她的异状,正准备回过头来看个究竟,被安似锦拉住了。
  “没什么事。”
  “我会稳住我家人那边,如果ansel一时之间还不能接受我,我愿意等。”
  樊洛言执起安似锦的手,一再强调自己想要和她重归于好的决心。安似锦的心神早就已经被似玉弄乱,哪里还有心思想其他的。只胡乱地应了两声,抽回自己的手,催促着他赶紧离开。
  樊洛言点点头,正式向她道别,而此刻,安似玉已经拉着丁芜,三步并作两步,匆匆离开了现场。
  “唉,似玉你慢点,我跟不上。”
  丁芜踩着一双颇高的松糕鞋,艰难地跟在似玉的身后,她望着似玉仓皇而逃的背景,再望向正噙着浅笑目送路一帆离开的安似锦,顿时感慨良多。
  有的人是爹不疼娘不爱,有的人是尽享齐人之福。
  只是这安似锦,水性杨花,着实配不上路大哥的一片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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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颜色不一样的烟火(我就是我)
丁芜如是想着,望着安似锦的眼光,顿生仇意。
  舒添云只觉得头皮发麻,似乎有一阵腾腾的杀气直面而来。她心头纳罕,四处搜寻,不经意间让她捕捉到丁芜眼中那一闪而逝的恨意。
  那个女人是谁?
  舒添云顿生疑窦,不禁联想起之前签售会上的那出‘意外’。
  断裂处明显的切痕足以证明那件事是有人故意为之,路一帆一直都在明察暗访。想找出那个陷害似锦的幕后黑手,却始终无果。
  这个陌生女人的恨意,让舒添云不将她定为嫌疑人都难。
  “似锦,那个女人是谁?”
  此刻路一帆已经走远,舒添云叫住正欲走进房内的安似锦,指着丁芜离去的背影,询问道。
  安似锦和丁芜也没什么交情,想了许久才记起来。
  “她是,似玉的朋友,叫什么?丁……对了,丁芜。”
  安似玉的朋友?难道是因为似玉的原因所以恨似锦。
  可是不可能啊,且不说在七年前的那件事上,似锦没有任何过错,就算她真的因为似玉的原因迁怒似锦,也不至于恨得如此浓烈。
  丁芜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恨意,都已经强烈到能够让人如此明显地感觉到了。
  这个女人不对劲。
  舒添云如是想着,就准备给路一帆发个短信,可是一想到刚才发生的事,又觉得这个时候去打扰他并不是什么明智之举。只得打消了念头,准备把手机收回兜里。
  就在这瞬间,手上的手机响了,她瞥了一眼,眼神一冷,脸上却渐渐地换上喜色。
  “喂,哪位?”
  “都道贵人多忘事,你这‘贵人’,早就把我忘得干干紧紧了吧。”
  舒楠浅笑着揶揄舒添云,殊不知这边,舒添云已经浮上一抹冷笑,声音虽然听起来很是甜美,但是周身散发出来的气场,只若那地狱恶魔。
  “舒哥哥?你是舒哥哥吧,我忘了谁也不敢忘记你啊。”
  听舒添云说她还记得他,舒楠自然是笑逐颜开。
  “就你嘴甜,晚上有时间吗?有一个关于‘哥哥’的纪念歌会,我想找个人陪我一起去听。”
  哥哥?
  舒添云虽然常年在国外,但并不代表她连‘哥哥’是谁都不知道。
  哥哥张国荣的纪念歌会?
  看来她还得做些功课了。
  “好的,我仍在上次的那个车站等你。”
  “怎么,这么神秘,不准备请我进你家坐坐?”
  舒添云掩着嘴轻笑,嗔念着。
  “您是大佛,就您那法拉利,我们这小庙都消化不了。”
  舒添云怕他知道她和安似锦的关系之后,会有戒心,遂一直都瞒着自己的住址,她宁愿多转几个站,在接近郊区的破败之地的那个汽车站等他,也不要他来这里。
  舒楠没有多说,关于她的住宅前那糟糕的‘路况’,他早就听她说起过,所以也没有多做要求。
  “好。”
  舒添云笑着挂断了电话,噙着笑走进室内。
  既然要去听‘哥哥’的纪念歌会,那就势必要向一个行内人好好请教一番了。
  ------题外话------
  大家都说哥哥时真善美的化身,韶华是90后,离哥哥较远,但是也想以此种方式纪念哥哥。毕竟一个明星,能让大家记住他十年,怀念他十年。
  一个男人,超越了生死,在每个人的心中存活。这样的他,怎让人不挂念。
  谨以此后三章,纪念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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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笑,为了遇见谁(假爱真做)
  舒添云和舒楠并肩从电影院走出来,天色已近黄昏,街上人来人往,不少店铺都已经亮起了灯光。
  “饿了吗?”
  舒楠关怀地问着,让舒添云陪着他听了一整个下午的演唱会了,不饿才怪呢。
  舒添云正准备摇头,回答说不饿,可是肚子却在这个时候,不争气地响了起来。她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脑勺点头,还是决定果断听从肚子的差遣。
  “嗯。”
  “前面有一家餐厅不错,我们吃了东西再回去吧。”
  舒添云点点头,顺从地随着舒楠在人行道旁,缓缓地散步。
  街道的另一边就是一条环城河,河风吹来,带来了丝丝凉意。
  这地方,的确是个散步的好去处。
  “你最喜欢哥哥哪一点?”
  舒添云低头微笑,她早就猜到舒楠可能会问这个问题,将从似锦那里套来的答案,一一生搬过来。
  “我是通过一篇杂志认识他的,那时候他已经过世,编辑引用了他的一些经典名言在文章里,其中有一条,我记忆犹新。”
  舒楠一言不发,认真地听着。
  一个玩世不恭的花花公子,突然认真起来,还真让舒添云有些不习惯,她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
  “哥哥说:我对人有感情,对屋子没有的。死物对我来说,是没有所谓的。如果有朋友说喜欢我的衣服,你拿去吧。家人说喜欢我的车子,你拿去吧。那些东西对我是没影响的,我最重视的是朋友,是爱。我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才成为他的fans的。”
  听完舒添云的叙述,舒楠也忍不住有感而发。
  “是啊,他是极重感情的。”
  “那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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