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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高用力点了点头,兴奋地握紧了拳头——陆晨,看你以后还有什么脸面继续在忘忧草混下去!
而此时此刻的陆晨,并不知道自己正被人算计。
他坐在琴凳上,右手抱着怀里的吉他,腾出左手来调整麦克风的角度。
过了晚上8点,又逢周末双休日,出现在酒吧里的客人越来越多,到现在已经差不多有三分之二的位置被占住,其中不少都是老顾客。
准备完毕之后,陆晨对着麦克风说道:“感谢大家光临忘忧草,今天首先由我来为大家演唱,一首飞翔的鸽子,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酒吧里响起了稀稀落落的掌声,有认识陆晨的女客人吹了个响亮流氓哨。
“小陆加油!”
很多客人都笑了,气氛变得热闹而活跃起来。
陆晨汗颜地冲对方挥了挥手,然后准备开始自己的表演。
“建豪哥。。。”
吧台后面,那名妩媚女子看着舞台上的陆晨,眼眸里闪动着点点亮光:“你这个小伙计外型不错,很有帅哥范,又会弹唱,让他来我的公司吧。”
“他?”
陈建豪哑然失笑,摇摇头说道:“小陆的硬件还行,但弹唱水平太业余,在这里垫垫场就是极限了,而且还得靠后面修音撑场,你真的想要签他?”
“那算了。。。”
妩媚女子果断地说道:“没有底子的不要,我的小公司培养不起。”
京城三多,官员多、有钱人多,还有帅哥美女多,外型出色的人才比比皆是。
单单音乐方面来说,京城就有三大音乐学院,加上各种音乐培训机构,每年出来的新鲜人不知道有多少,何必费心费力地去培养一名没有根基的家伙?
妩媚女子也就是随口说说,并没有多认真。
这个时候,陆晨拨动了吉他琴弦。
第四章惊艳首唱
“下雨天,我走在空寂无人的街。。。”
弹完简短的前奏,陆晨在琴声伴奏下开口唱道:“看着花,开了谢。。。”
所有熟悉谭鸿的歌迷都认为,《飞翔的鸽子》是他最出色的作品之一,这首歌词的内容并不深奥复杂,讲述的是一位少年向往自由、憧憬爱情的故事,理想的化身就是天空中飞翔的鸽子。
这也是一首适合年轻人弹唱的抒情民谣,因此得到了无数人的喜欢,十几年来传唱不止,在后海的酒吧里经常可以听到。
但是这首歌难唱、难弹也是公认的,没有足够实力的歌手想要将它演唱得精彩动人,那完全是自取其辱。
按照陆晨以往的水准,他选择《飞翔的鸽子》作为开场曲,简直是不自量力!
然而当他轻拨琴弦开始了自己的演唱,忘忧草酒吧里迅速安静了下来,几名正在谈笑的顾客闭上了嘴巴,站在吧台后面的调酒师停止摇晃手里的调酒壶,连服务生走路的时候都蹑手蹑脚起来,生怕影响了别人。
陆晨清澈干净的声音,通过摆放在酒吧各个角落上的音箱清晰地传递到所有人的耳朵里,让在场的顾客们不由自主地被感染,让他们的心情随着曲声起伏。
“我站在,你面前。。。”
“梦想着,成为蔚蓝天空中飞翔的鸽子啊。。。”
“啦啦啊~飞翔的鸽子!”
因为熟悉而喜欢,也因为熟悉而挑剔。
常来忘忧草的顾客,很多对音乐或者说流行音乐有着不错的鉴赏能力,歌手只要弹错了一个音、唱跑了一个调,他们都能分辨出来,尤其是像《飞翔的鸽子》这样耳熟能详的经典,对歌手是很大的考验。
陆晨的弹唱近乎完美,指法、气息、声线、感情都完全到位,如果硬要挑剔的话,那只能说他和原唱谭鸿相比,还略显一丝青涩。
但不青涩的少年,还是少年吗?
5分钟过后,一曲终了。
全场鸦雀无声,过了片刻,也不知道是谁起的头,掌声响成一片。
好就是好,唱得好自然能够得到真诚的鼓掌。
嘹亮的流氓哨随之响起,再次引来了不少的笑声,还有赞叹声。
“小陆,你今天唱得真迷人,姐姐爱死你了,送你一打金威!”
这是来自某位真白骨精/伪女文艺青年的亲切问候!
“谢谢。。。”
陆晨笑着朝对方挥了挥手表示感谢——那是位喜欢开玩笑的老顾客。
顾客对歌手的喜欢和支持,通常采用打赏的方式来体现,男歌手送啤酒,女歌手送鲜花,一打金威12支,一支的价格是20元,相当于240元。
陆晨并不需要将酒喝掉,但他能够从中抽取到50%的分成,也就是120元!
后海酒吧的定位和顾客人群,同三里屯那边的完全不同,基本上没有一掷万金的土豪,摔XO斗气的富二代,以及为了泡妞大打出手的脑残儿童。
12支金威的打赏,在这里算是不小的手笔了。
以前这位珊姐也给陆晨送过酒,但最多两三支意思意思,今天直接送出了一打,无疑说明他刚刚结束的弹唱得到了对方的喜爱和赞赏。
陆晨将《飞翔的鸽子》作为暖场的第一首歌,无疑是正确的。
他抱着吉他,心里泛起奇妙的感觉。
而在吧台后面,还有位妩媚女子的心情也很特别。
她樱唇轻张,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盯着酒吧老板陈建豪,说道:“建豪哥,你不想舍不得放人就直说好了,这样玩我有意思吗?”
陈建豪苦笑不得:“苏轻眉,我哪里有玩你啊!”
这位姑奶奶可不是一般的人物,他的一把老骨头那是万万玩不起的。
“你还敢说。。。”
苏轻眉咬牙切齿地说道:“小陆的声音有点特色,但水平太业余,在这里垫垫场就是极限了,而且还得靠后面修音撑场,你真的想要?”
她将先前陈建豪评价陆晨的话完整地重复了一遍,连一个字都没有说错!
陈建豪顿时哑口无言。
他自己也是感到非常的奇怪,陆晨明明就是业余的水准,但是今天所表现出的弹唱功力和以前判若两人,仿佛脱胎换骨般出现了奇迹!
就在陆晨开唱前,陈建豪还很不高兴陆晨选《飞翔的鸽子》作为开场曲。
他认为这首歌难度过高,陆晨根本无力驾驭。
结果现在却是被苏轻眉冷嘲热讽,而且无法反驳,只能说:“这小子。。。嘿!”
“肯定是这两天请高手指点过了,超水平发挥而已。”
陈建豪想了个自认为合理的解释。
“两天?”
苏轻眉冷笑道:“两天就能指点出这样的水准?哪位高手这么厉害,我出百万年薪聘请,还有你不要告诉我你听不出来,他的声音根本没有被后台调过!”
陈建豪感觉自己的脸都快肿了。
他是懂音乐的,原本就是圈内人,酒吧又是自家所有,怎么会听不出现场歌手的演唱有没有经过修音?
肯定是电音室那边出问题了!
这越发说明陆晨的厉害——纯正原声!
面对咄咄逼人的苏轻眉,陈建豪只能郁闷而无奈地说道:“那你自己去跟小陆谈吧,只要他同意,我肯定放人!”
其实陆晨和忘忧草酒吧并没有签订正式的合同,想走随便就能走的。
苏轻眉露出胜利的笑容,说道:“再听两首,说不定真是超水平发挥呢?”
而此时此刻抱着吉他坐在舞台的陆晨,已经收到了37支啤酒的打赏。
370元的额外收入让他的心情差点飞了起来,好不容易才压下激动的情绪,对着麦克风说道:“非常感谢各位朋友的支持,下面这首歌,嗯,很特别。。。”
他的话语打了个磕绊,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是我自己写的一首歌,今天还是第一次拿出来演唱,它的名字叫做。。。”
“同桌的你!”
《同桌的你》,这是陆晨在梦世界里得到的第一首歌,他将这首歌谱曲填词,然后连同另外一首歌曲在《大中华音乐库》成功地注册了版权。
因此在法律层面上,《同桌的你》就是陆晨拥有全部版权的原创歌曲。
但陆晨不可能欺骗自己,说这样的行为不算抄袭,然而想到家里沉重如山的巨额债务,他心里面的负担就弱到无有了。
熟悉而陌生的梦世界,三段人生的记忆,当是上天赐予他改变命运的礼物吧!
深深地吸了一口长气,陆晨迷惘的眼神重新变得坚定,手指重新按在弦上。
原创歌曲,在忘忧草酒吧里第一次演唱?
陆晨的话不可避免地在酒吧里引起了小小的骚动,客人们吃惊的很多,不以为然认为他是在哗众取宠的也有不少。
尤其是那些认识陆晨的老顾客,先前已经很惊讶刚才陆晨弹唱《飞翔的鸽子》的水准,现在听到说他要唱自己创作的歌曲,都有点无法相信。
原创哪里是这么容易的!
自现代流行音乐诞生以来,大陆港台、欧美日韩曾经出现过无数的经典之作,但是到了现在,好的原创作品越来越少,甚至有人说出色的旋律都已经被写完了。
旋律当然是不可能被写完的,但这种说法也证明了原创之难。
很多流行歌手号称自己原创,其作品往往七拼八凑或者平淡无奇,这样的歌手在酒吧圈里也有,他们常常指望着能一曲成名走红,结果多是贻笑大方。
陆晨是不是也冲昏了头脑?
年轻人冲动很正常,谁没有热血激情的时候,大家是可以理解的。
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认为陆晨能拿出好的原创作品来。
只是歌名听着很有意思——同桌的你。
不少人想起了自己少年时候曾经的同桌,脸上都流露出一丝笑容。
“原创啊。。。”
苏轻眉抿嘴笑道:“建豪哥,你的小伙计真是深藏不露,今天我是来对了!”
已经被打击得不轻的酒吧老板意兴阑珊地说道:“听听吧,听听。。。”
原创?简直是鬼扯,陆晨有几斤几两他还不知道?
当初陈建豪让陆晨上台表演,是看他外型条件不错,声音也凑合,糊弄外行人问题不大,反正只是垫场的点唱歌手而已,唱得好坏无关痛痒。
至于说音乐素养,陆晨有这玩意吗?
但是有过前面的教训,陈建豪就不多说了,万一要是再被打脸。。。
他的这张老脸还往哪里搁啊?
舞台上,吉他前奏响起,舒缓的歌声随之飘然钻进所有人的耳朵里。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
昨天你写的日记,
明天你是否还惦记,
曾经最爱哭的你。
老师们都已想不起,
猜不出问题的你,
我也是偶然翻相片,
才想起同桌的你!
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
谁看了你的日记,
谁把你的长发盘起,
谁给你做的嫁衣。。。
。。。。。。”
在场的顾客们愣住了,服务生们也愣住了。
陈建豪愣住了,苏轻眉同样愣住。
惊艳!
属于另外一个世界的经典民谣,经过陆晨的演唱,突然撞开了他/她的心扉!
触动着所有人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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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桌的你》作词/曲:高晓松
第五章同桌的你
罗宏毅是忘忧草酒吧的老顾客之一。
他在京城打拼多年,现在也算是半个成功人士,平日的工作虽然很忙,但晚上有空常会来酒吧里坐坐,点上几支调制朗姆酒,消遣掉寂寂长夜的时光。
罗宏毅不喜欢过于喧闹,也不想独自孤单,后海酒吧的氛围让他感到舒服,来这里不是寻找等待一场艳遇,而是为了放松紧绷的心弦。
今天晚上,他就坐在忘忧草酒吧的老位置上。
然后听到了陆晨所唱的《同桌的你》。
“。。。。。。
你从前总是很小心,
问我借半块橡皮,
你也曾无意中说起,
喜欢跟我在一起。
那时候天总是很蓝,
日子总过得太慢,
你总说毕业遥遥无期,
转眼就各奔东西!
谁遇到多愁善感的你,
谁安慰爱哭的你,
谁看了我给你写的信,
谁把它丢在风里。。。
。。。。。。”
作为一位职场精英,罗宏毅早已习惯了勾心斗角,曾经以为自己心如钢铁坚不可摧,不会再为什么人或者事而感动感伤。
然而听到这首干净清新又带着怀念惆怅的民谣,他蓦然发现自己的心没有想象的那么坚硬冰冷,依然深藏着一片不需要羞愧的柔软。
同桌或许是所有人青春记忆里最深刻的存在,很多人的同桌就是最动人的初恋,虽然那时候大家不懂得爱情,但唯有这种不涉及功利、不沾染世俗的感情才是最为美好的!
罗宏毅也有一位铭刻在他记忆深处的同桌,那是个名字里带“瞳”字的女孩。
认识、熟悉、相恋、争吵、和解。。。再毕业,转眼就各奔东西!
像是一场狗血的现代剧,但那就是罗宏毅曾经历过的、他娘的青春!
往事已不可再追忆,但此时此刻的罗宏毅忽然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冲动,他想打个电话给瞳,只为问一句——你现在还好吗?
可是他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经和对方失去了联络。
“。。。。。。
从前的日子都远去,
我也将有我的妻。
我也会给她看相片,
给她讲同桌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