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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打开,她微愕。
「早啊!」一名少年郎很活泼地朝她打招呼。
「你是……」
「我是老顺发雇来打扫的。顺叔说最近局里多事,好几名信役受了伤,所以就聘我,每隔几天来清扫局里。对了,我叫方果生,西门哥哥,请多多照顾啊。」
「喔……你是外地人吗?我在这镇上没见过你呢。」
方果生搔撞头,很害臊地笑:「西门哥哥果然眼尖,我是打北方来的,本来想投靠亲戚,没想到才到半路,盘缠就用尽,只好找份工作了。」
「原来如此。」
「小六,你起来了正好,我去厨房拿了两份早饭,一块来用吧。晚点我还得跟顺叔道谢。」西门笑一出现在院子里,方果生就偷偷用很敌意的目光瞧他。
「好啊。」西门庭笑道,上前帮忙接过了托盘,往凉亭走去。
「咱们约定好,今年你一定得抽空回南京,去年你错过恩弟的婚事,今年一定要回来让他看看。」
「大哥,只怕我一回去,就再也出不来了吧。」她面带微笑。
「什麽话?家里又不是牢房,我怎麽会绑著你不让你出来呢?」
她很爽朗地笑,一针见血地说:
「其实,最会骗人的是大哥。你常面不改色地骗我,小时候你为了要让我觉得读书是件好事,所以你故意在我面前打开书本,蹦出一颗热腾腾的包子,说是书中自有吃到饱。只要背熟了一整本书,就有食物从书里变出来。这种骗小孩的玩意,大哥说来真是像实话啊。」
「……」在凉亭旁扫来扫去的方果生,闻言只能默然。这种蠢事,谁会被骗?
西门笑笑道:
「我哪知你年纪小小不受骗,你来的前两年,我就是这样骗你永二哥的,他真听话,乖乖地背完书,就坐在那里守著书本等饭吃。你义三哥小时候也很纯真,书本变不出东西来,他只道这本书坏了,再去背一本。而恩弟听了,看了我良久,最後很捧场地拍手,说道:大哥,原来你在说笑话,真有趣。你呢,则是看了我一眼,默默接过书去。你那一眼,我至今记得让我很汗颜。」
「……」原来西门家里有一半的人,都满蠢的,方果生扫来扫去扫著地上的落叶,竖起耳朵拼命偷听。
「不是两位兄弟笨,而是大哥的脸太会骗人了,只要你说的话,二哥跟三哥都会当是实话。要不,我的秘密也不会藏了这麽久。」
哼,帮凶!帮凶!背对著他们扫地的方果生恨恨忖思。
西门笑往亭外的方果生瞧去一眼,对她做了个口形:小心隔墙有耳。
他必须想个最完美的法子让小六恢复女儿身,可不能让旁人胡乱说闲话,那个南京城的聂拾儿就是最好的借镜。
「无论如何,我都在南京等你。」
她只是微微笑著,并不表态。等用完了早饭,西门笑离去之後,西门庭往亭外看去,那叫方果生的还在打扫。地上落叶有这麽多吗?
从背後看去,只觉这少年身形很修长,束起的长发有点焦黄,像是长年的营养不良。
她突然想到拾儿当提过,若是无中生有易容一个人最容易,但要成为原本就有的人,那就算是一种挑战。假若方果生是拾儿易容,那她真得说她完全认不出来呢。
「怎麽胡思乱想到这了呢?」好好一个人,也能让她想到另一个人。她暗自微笑,不知下一次收到拾儿的信会是多久以後了。「方兄弟?」
方果生弹跳了一下,立刻转身,讨好地问:
「西门哥哥,你要叫我做什麽事?」
不知为何,每次这方果生一叫她一声西门哥哥,她全身就起颤。
「你也整理得差不多了,快去厨房用饭吧。」
「喔……」方果生观了她一眼,忍不住问:「西门哥哥,你跟你大哥真是亲热啊,我一进老顺发,就听说你大哥好到每年都会寄好几箱甜食腌果来,造福其他同事的家眷呢。」
「是啊。你若爱吃,待会自个儿去拿就是。」
「唔,我是个男的,怎麽会爱吃那种酸溜溜的果子呢?」语气有点酸:「我只是看西门哥哥一表人材,实在很不像是会吃那种娘娘腔玩意的人。」
西门庭注视著他,然後笑:「我是不爱吃,兄长盛情,我一定得收。方兄弟,你多说几句话好吗?」
「……我说话很好听吗?」不会吧?方果生的声音有点甜,但也有点沉,话一快就卷起来,不算好听。
「不,方才你那句『酸溜溜的果子』的语气,让我觉得很耳熟,好像我在哪儿听过的口音。」
方果生浑身起毛,然後用力眨了眨很无辜的眼,用很甜的声音说:「西门哥哥,你要听我就多说几句话。我听顺叔说,你在跟一个人通信,长达好几年,而且信件都收得很好。」
「是啊。」
「收在哪儿?」他很好奇地问。
西门庭锁住他的眼眸,展露笑颜。阳光照在她的贝齿上,极其灿烂地闪闪发亮,方果生不由得退了几步,用力试眨了下暂时瞎掉的眼睛。
「方兄弟,我想起来了。」
「想……想起来什麽?」不会吧?她这麽神,能看穿他的伪装?
「你跟南京城的一个人同名同姓呢。」
「咦?」他一愣。
「我才听我大哥提过,他在南京开了一间东西信局,可是他除了开张去过一回外,其馀都交给我三哥。我三哥身边有个很好的助手,就叫方果生,有点顽皮,除此外,是个很值得信任的人,你瞧起来也皮皮的,跟南京的方果生同名同姓,也算是趣事一桩了。」
「是……是啊。」方果生搔搔头。「可惜我从小到大没去过南京,听说南京多繁华,我真想去见见世面啊。」
不用他说,她也知道他非南京人。他的口音带点北方,甚至带点乡音,绝不会是南京土生土长的人。
「你也别忙过头,小心累坏,顺叔可会内疚的。」抛下这句,又看了他一眼,才捧著托盘离开。
方果生目送著,然後缓缓蹲在地上,托著可爱的腮面,眯起眼。
「原来我的护卫躲到南京去啦……果然他聪明,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一次我看你怎麽逃……真吓我一跳,我还当她认出我来,怎麽可能?连央师父、十一郎见了易容的我,也不得不赞叹我巧夺天工的人皮面具。」
骄傲归骄傲,心里还是有一点点怅然所失……不管他变成何等面貌,始终无人看穿他。
即使,卸下了人皮面具,他还是不知不觉在易容……是很失意,但,嘿嘿,也挺好玩的。只是……好像不管他变成什麽样子,一见她那万丈光芒可比霹雳弹的笑,他的心口还是霹雳啪啦狂跳著。
当她是男子时,他可以硬研个理由唬自己;但当她是女儿身时,这……
「知己啊……」口气有点酸气。不是不肯正视,只是……他还不知道自己能付出的底限在哪里?他能脱下多少面貌与她袒程相见,连他自己都无法作主啊……
※ ※ ※
一旦注意了,就好像不管到哪儿,都会撞见那个人。
「阿庭,你在看方果生?」高朗少好奇道,很难得见到西门庭专注研究一个人。
「没有。」西门庭拉回视线,看向高朗少,唇形一扬,笑道:「高大哥,我听顺叔说,你家里捎信来逼你先回家成个亲,再回来做事,是不?」
高朗少瞪著她的笑,直到她略带好奇地注视自己,才回神支支吾吾的:「我……我压根不想回老家,可年龄到了就是这样。唉,男人其实也很可怜,被迫得传宗接代。倒是阿庭你好,家里兄弟这麽多,你大哥似乎也不急著要你成亲。」
「我才二十呢。」她笑。
「我也不过二十三啊。」高朗少叹气:「我很喜欢现在的生活,上工时四处跑,虽然眼云游四海的那种闲情意致差太多,但我挺喜欢这种平常居无定所的日子;就算下了工,跟同事谈天说地,喝个小酒狂欢一晚,我也痛快得紧。可惜,一旦有家累,什麽事都得受限制呢。」
她沉默了下,轻声笑:
「你说得是。我也二十了,也许再过两年,就步了高大哥的『後尘』呢。」
「说什麽後尘?你这小子一定得来喝喜酒,我到时有藉口,就说跟同事一块回老顺发,隔天马上出来,多好——」顺手要敲一下她的後脑勺,才碰到她的头发,就觉又丝又滑。
「哇,你干嘛?」有人跳出来尖叫。
高朗少吓了一跳,连忙缩手。「你……你吓著我了,方小弟。」
「我才被你吓了跳。」方果生酸意四溢,道:「明明两个人都是男人,你这样摸她、那样摸她……」他学高朗少的摸法,一直摸她的头发。果然又软又滑,比他自己保养得还好。「你不被人误会才怪!」
「……方兄弟,你可以放下手了。」西门庭面色不改地说道。
方果生闻言,才惊觉自己好像模过火了,连忙乾笑地收手。
「你可不要误会啊。」高朗少生怕这刚来做事的小子,四处传话。这是小镇不比大城市,流言可不会传了七十五天自动结束。「我跟阿庭之间清清白白的,绝没有任何龌龊!」
西门庭失笑:「高大哥,方兄弟是玩笑话,你怎麽当真了?」
「通常当真的人,心里就有鬼。」方果生咕哝。
高朗少闻言,满面通红。
他对西门庭当然没有任何的不轨念头,只是有时候看见阿庭露齿而笑时,他跟大夥一样,都会心跳加速。有一种人,天生就有魅力,男女都会被迷惑,可是,他很清楚那只是一般人对吸引人的人事物无法抗拒。
但,就在方才,即使阿庭没露齿笑,他好像也有点心动了,所以,才很心虚啊。
西门庭看他一眼,眸里带著淡笑,为他解围道:「也不过是摸个头发而已,大惊小怪的。高大哥的头发若是保养有方,我也想摸啊。」
「是是是。」高朗少见方果生很不以为然,暗自告诉自己别跟年轻人杠。「阿庭,你趁能跑的时候多跑跑吧,将来被迫结婚生子,那时想要随心所欲地过生活,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啊。」
西门庭点头,淡淡一笑:「我懂的。」
高朗少临走之前,正要拍拍阿庭的左肩,忽地有人抓住了他的手。他一愣,见是方果生。这少年的力道真是惊人的大啊。
「唔……你的手,真美啊。」方果生乾笑,当作没有看见西门庭的眯眼。
高朗少立刻缩手到背後,并命擦拭。「阿庭,我先去前厅了,你要小心、要小心。」最後两句话是含在嘴里,瞪著方果生的。
西门庭慢吞吞地打量方果生,打量到後者寒毛直竖。
「西门哥哥,你怎麽用这种眼神……看我呢?」
西门庭一一扫过他的眉、他的眼、他的脸、他的手,甚至是颈色,完全都与娇贵两个字称不上边。
站在她眼前的,是一个看起来很讨喜可爱的少年,怎会知道她的左肩有伤未愈?
这少年叫方果生……连南京城都有一个同名同姓的人啊。
忽然之间,她的视线停在他的眸瞳里,良久,她才很有趣地笑:
「方兄弟,你真像是我认识的一名故友呢。」
「故……友?」
「是啊,我这个朋友他贼头贼脑,贪性很重又娇贵,我还记得,他有一个生死至交,泄露了他一个秘密。」
谁?是谁泄露的?方果生揣测不安。是老赵?还是奉剑尧?不论是谁,都没有人与她独处过。
还是,她在试探他?
哼,想试他?也不想想他的功力多高深,他绝对相信就算他扮成三哥,同住一家的四哥也绝对看不穿;连自家兄弟都看不穿了,世上还有谁能看穿他天衣无缝的人皮面具?
「你朋友的秘密跟我有什麽关系?」
「你先说,你在厨房做什麽?」
说起这个,他就得意。「我在厨房做点爽口的面,我曾在其他大户人家的厨房做过,多少学会一点,你若要尝,我马上去拿。」真的不是他要说,老顺发的厨技真的好糟,糟到他边吃边吐,宁愿自己做饭菜。
「你一定还会缝纫、饮诗、千杯不醉、打算盘、画画,反正每行每业你都专精一点,是不?」
「你怎麽知道?不,我是说,我在这麽多地方工作过,你都猜得出来?」他内心充满惊讶,难以置信。
她展颜开朗地笑:「我那个朋友的生死之交说:因为他长得很娇贵,所以人人都以为他就是个娇贵的大少爷,有时,连他自己都被自己的外貌给骗了,以为自己就是那样的性子。」
「……这是你说的那个朋友的生死之交说的?」方果生的双眼睁得大大的。
「最後一句,是我补的。」她笑。
「……」她果然认出他了吧。到底是哪个环节出错?要论观察入微,世上的人比比皆是,为何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