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逆水寒·戚顾)荷叶杯-第4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又惊又疑的狠睁双眼一路往下看,那把上邪名剑仍在滴血,而这杀人无算的名剑,却是握在……一截几乎完全干枯的断臂手中!
  顾惜朝握着那截断臂,断臂手中紧攥着上邪,这种骇人听闻的模样,让耶律炫妤肝胆欲裂。
  此时正是隆冬,他青衣之外,仅披了件毛边长衣,面如严霜,不见喜怒。
  他轻轻张口,说了几个字。
  前面那句话,即使离得如此之近,耶律炫妤还是没办法听清楚。
  但是后面那四个字,即使离得稍远的辽兵,都听得很是明白。
  懂得中原语言的人便知道,他说的四个字便是——
  虽远必诛!
  这四字一出口,半截鬼臂洒起一片青光,一剑便取了耶律炫妤首级。
  然后他提着剑,拥着毛裘披衣,往外便走。
  真是如入无人之境,甚至对数万辽兵,连多看一眼的兴趣都无。
  正当赵佶鉴赏完字画,弹完了琴,拥腻了美人之后,好不容易想起似乎边关告急,于是招来了诸葛先生和傅宗书,问起这件事后,那天生对头的两人,这次却不约而同露出古怪之色。
  ——他们能说什么?
  ——难道如实告诉圣上,传说中,青岚公子一人一剑,杀入万军之中,取了大辽第一公主首级离去,所以总大将耶律逍荣吓破了胆,竟然自己乖乖回去吗?
  如果这么说了,以赵佶异想天开的个性,多半要‘爱卿速速召这青岚公子进宫见驾,朕重重有赏!’。
  然而别说诸葛和傅宗书都知道,青岚公子已死,此人虽戴半面莲妆,实则不知是哪路神仙,到哪里去宣读圣旨?就算他们不知道这回事,也定然明白以青岚公子邪道至尊的傲慢个性,多半是为了私人恩怨去行刺,压根不会理会什么圣旨。
  头痛之下,难得的好消息两人却必须想方设法委婉道来……当然,粉饰太平是傅宗书的拿手好戏,这一次诸葛先生必须让贤。
  又过了很久很久。
  江南,微雨,春意如酒。
  家酿酒坊林立的浣溪镇一条小巷里,几个乞儿打扮的孩童正互相扭打。
  那个被欺负的小乞儿身形削瘦,双眼却灵动之极,在众多身形年龄都胜过自己的乞儿间东躲西藏,一时之间几个年纪稍大的男孩竟抓不住他。
  不过小乞儿年纪太小,身子又太单薄,撑不了多久便气喘吁吁,终于一个失足跌倒在地,其他人立即纷纷上前压住他的四肢,乞儿头便大步上前,伸手将他提了起来,在他漂亮的脸蛋上左右开弓,留下火辣辣的红印。
  “小兔崽子,竟敢骂我,你想死啊!”
  乞儿头说着,狠狠将他踹倒,拔出一把锈迹斑斑的匕首来。
  旁边几个乞儿见他拔出家伙,害怕事情闹大了,连忙上前阻止,但他手一摆狠狠的道:“死一个乞丐,有谁会追查?多半是扔到江里算了!”
  其他人想想也是如此,便退到一边笑嘻嘻的看着。
  那乞儿头大踏步走上前,蹲下身子,拿出匕首比划来比划去,想要看看这小乞儿临死之际会怎样求饶。
  小乞儿倒在地上,似是挣扎不起,显得很是害怕的连连后退。
  忽然之间,他藏在背后的手猛然伸出,手上攥着一块棱角尖锐的石头,狠狠戳进了乞儿头的眼中,转身便跑。
  乞儿头大意之下,捂着伤眼大叫同伴抓住那小畜生,疼得哇哇大叫。
  小乞儿全身的力气都用在方才偷袭之上,这时没跑两步便跌倒在地,后面追来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以为要命丧在这里时,却听到扑通扑通的倒地声,好奇回头看时,数个石子斜飞而至,将还在往这边飞奔的乞儿全部打倒,最绝的是,那些石子不偏不倚,恰恰打在那些乞儿的膝盖之上,精准的就好像石头自己长了眼睛一样。
  街角的另一边伸出一只枯瘦的手掌,冷冰冰的拽住他的小手拉了过去。知道这小乞儿有高人来救,其他人吓得退了回去,连忙扶起瞎了一只眼的乞儿头,匆匆从另一边走了。
  浣溪镇临着江水,那人将小乞儿拉到江边,随便坐上一条小船,才松开了手。
  小乞儿这才看清,这人背负着名贵的长剑,一身青衣做工精致,像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少爷,却戴着十分可怖的青玉鬼面,遮住了半边脸庞。
  露出的那半边脸也冰冷阴森,没有半分的笑意。
  从他半边面貌上很难看出年龄,但看他满头的白发,以及方才拉住自己的那只冷冰冰的手,却显出这人似乎年事已高,尽管手掌仍然十分白皙,却已干枯如骨,有了皱纹。
  “一出手就刺人眼目,小小年纪这样狠毒?”
  那人开口这样说着,小乞儿露出不屑的神色:“若不杀他,他便杀我,只恨我年幼体弱,否则方才便一下刺死了他!”
  那人却唇角一勾,似乎并不在乎他的说法,无意间救了个小乞儿,恐怕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小乞儿却是机灵,见他没有厌恶之意,竟跪下叩头,求他收自己为徒,这乞儿看得出遇见了江湖上的高人,若能蒙他指点,以后便不会被人所欺。
  那人却不置可否,淡淡的道:“你乞讨本为生计,为何不求钱财,却要学武?你学了本事,想要做什么?”
  小乞儿仰头道:“若有前辈的本事,自然能让别人服气,能让别人惧怕,拳头大的便是权力!而能决人生死,便是有了生杀大权,还怕不能成为人上人吗?”
  这些话平时总是在他心中暗暗重复,已有千次,此刻面对能够决定自己命运的前辈高人,他却不知怎地,猛然说了出来。
  说出口的刹那,他便后悔了。
  听闻江湖上那些侠客好汉,都是讨厌这种说法的,他们喜欢的是仁厚君子,讨厌恶毒的手段,自己先前出手就要人命,如今又说出这一番话来,怕是惹这位前辈不快了。
  果然那人身子似乎一怔,却笑了出来。
  似乎在笑这小小孩童虽然伶俐聪颖,心地也够狠毒,嘴上却还是个孩子,不会挑些冠冕堂皇的来说。
  继而他又想到了自己。
  这小孩何尝不如自己般,既有狠毒的心肠,又有立于万人之上的野心,可是如果碰到一个愿意相信的人,未必便会走错了路。
  笑了一阵,那人歪着头想了想,撑起了船桨,缓缓向江心荡去。
  “我就传你几招,但不用师徒相称。”
  那人带着笑意这样说:“我传你的武功,足以让你在江湖上行走,但让你登凌绝顶的功夫,却不能传给你。”
  “因为我知道,你必会遇到一个值得你用尽全部智谋相助的绝世英雄,亦只有这个英雄会相信你,重用你。”
  “所以在传你功夫之前,我要你记住一点,对天下人都可以狠毒,但对这个人却不可以。可以骗天下人,都不可以骗他。可以怀疑天下人,都不可以怀疑他。如果骗他一次,错过一次,你只能用一生的时间来后悔。”
  小船渐渐载着这些话远去,直到与暮色融为一体。
  从那一年始,青岚公子终于绝迹江湖。
  那把杀人名剑上邪,和妖冶骇人的半面莲妆也终于淡出了武林人士的视线,渐渐成了传说,邪道再次处于群龙无首的混乱之中。
  而又过了很久以后,有个出身江南的俊美少年步入江湖。
  他只知道那个来历神秘的老者教了自己三年便飘然而去,不知所踪。而他教了三年的武功,已经胜过了很多苦学了十年八年的江湖侠客。
  他步入江湖以后,严遵那位前辈的教诲,从未透漏过师承来历,只是因为仰慕他的风范,始终穿着一袭青衫。
  渐渐的,他从江湖传言上得知,当年邪道至尊柳独夏负手立于江湖顶点,是怎样的威风,听了他许多传说,知道了古剑上邪,知道了半面莲妆。
  于是本是孤儿的他,将自己的姓氏也改成了柳。
  起初,他并不明白‘柳独夏’当年所说的那些话,到底是什么意思。而那位柳前辈贵为邪道至尊,武功天下无敌,却似乎并没有其他弟子,又为什么不愿意自己学到他所有的功夫。
  他想,如果自己有智慧,亦有无敌的武功,自己就可以做立于万人之上的绝世英雄,又为什么要去帮助别人?
  这个邪道至尊柳独夏既然不反感狠毒的手段,为什么又要那样郑重的告诫自己,天下只有一个人绝对不能欺骗?
  虽然这些以他的阅历年纪都还想不明白,但他很快就懂了。
  因为他被一个人看了一眼。
  一眼而已。
  那君临天下却空负大志的眼神,让他猛然抬头。
  江南烟雨中,又一次宿命的相遇。
  彼此只是看了一眼,心里却莫名知道,就是他了。
  对天下人都可以狠毒,对他不行;
  可以骗天下人,不能骗他;
  可以怀疑天下人,不能怀疑他的人,
  已经出现了。
  知己一人谁是?已矣。赢得误他生。有情终古似无情,别语悔分明。
  莫道芳时易度,朝暮。珍重好花天。为伊指点再来缘,疏雨洗遗钿。
  ——'清'纳兰性德?《荷叶杯》
  ——荷叶杯?全文终——

  后记

  这篇文章本来打算是写八九万字,如重楼飞雪一般的中篇,谁知写到后来,自己却爱上了自己的人物(……老毛病了),不知不觉间,便成了如今的上下两部十八万多。
  我尤其要感谢一位叫做‘广渊家的猫’的朋友,她是诤友,亦是解人,对我的写作方面,给予了不少鼓励和指教,她的评论我亦是不时翻看从中体悟出很多的东西。
  前段时间,有人在争执中拿我当作发泄的借口,指责我的人品和文章,更令我惊奇的是,这些人的名字,我甚至一个也没有听过,更别说有过什么交情或旧怨。我虽然并没有理会,但被人如此指摘,怕是任谁都不会太痛快。
  文章写完了,便在这里说说自己的看法。
  诚然,我写荷叶杯最大的原因是为了夏夏,而且我确实对戚顾并不太萌,所以有人责难我说,写自己不爱的文章怎能写好?尽管我并不认为自己写得好,但确实是用心的文章,相信认真看过的人应当明白。况且,我对戚顾虽然无爱,但相信诸君应知,纳兰佩紫是老资格的温迷(并非摆资历来了,只是一种说法,虽然老而无当并无建树,但确是迷了温书很久),所以我对逆水寒这本书的热爱,应该无人质疑。所以,尽管我不萌戚顾,但本文我是本着为逆水寒写同人的立场来写,所以并不存在无爱下笔这一说法,任何人爱一本原著,想必并不用爱里面所有的人物吧?
  我本身不是专业作家,甚至有一段时间专写同人,可以说是同人作者,我自己也非常反感对原著无爱却胡乱下笔的做法,所以写这篇文时,尽管逆水寒一书已经看了不下十遍八遍,仍是时时拿出来回顾翻看,甚至亦重看了一遍电视剧,这才心惊胆战的来写——温大哥的文笔,在我眼里是需要焚香膜拜的,写他作品的同人,每一部我都写的相当汗颜头大,生怕毁了原著的那种美丽。
  写的好不好,这属于各花入各眼的事,但我可以说,自己是尽力而为,并不是敷衍做出来的文章,自己的写作态度是可以对的起读者的,我可以确定这一点。
  我并不讨厌被拍砖,指出我文章的毛病,虽然我不喜欢大修,但会吸取教训,在下一篇里尽量避免。但是我不愿意看到这种为拍而拍,甚至殃及池鱼的拍砖。尽管我也曾‘横砖立马’,但毕竟仍是少数,在温圈子、逆水圈子可以说绝不涉及是非,埋头钻进文章的世界里,甚少去过问纷争,自己亦不明白为何那样严苛的指责会牵扯上身,甚至连我的好友一并折辱,这确实是让我有些震惊。
  所以我希望‘关注’我的诸君如果看到这里,给我几分薄面,日后大家亦好相见,免得误会丛生,成了死仇。
  如果不喜欢一个人,就要从各个方面来打击她、伤害她,那么扪心自问,自己的做法又高贵到哪里去了?说到底,网络上不过就是个虚名浮利,有什么深仇大恨呢?
  我并非君子,柳独夏在文中说的那番歌吟是我自己的情怀。但是我喜欢什么事情明着来,是以生平三次拍砖,一是在战国圈子,一是在动漫圈子,一是在温瑞安吧,皆是真身主ID,从未用过马甲攻击他人。如果不到你死我活的地步,不妨一笑泯恩仇。说到这里,心迹应当表明,所以,若是当真十分看我不顺眼,请找个场子相约,彼此放到台面上解决,相信我,我绝不会逃开。
  想来这个后记尽记了一些不相干的东西,十分对不起真心看文的读者,再次鞠躬。
  对于此文,我只想说自己已然尽力,其余不言。
  最后,恨我后妈的亲们不要着急,俗话说落崖不死嘛。在夏夏的再三恳请下,我给了包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