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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的胡适》 第三部分两个女人的争夺战(1) 对于“新月派”而言,胡适与徐志摩的作用无他人可比。梁实秋曾说:“胡先生当然是新月社的领袖,事业上志摩是新月的灵魂。”就私人关系而论,他俩也是极为亲密的。就在徐志摩出事前的这年年初,徐志摩因就任北京大学教授,而在胡适家住过一段时间。 徐志摩的丧生,令胡适伤心难过了好一阵子,而徐志摩死后遗留下来的一只“八宝箱”,以及由此“八宝箱”而衍生出来的理不清的纠纷却让胡适烦恼了好一阵子。 有人推测“八宝箱”可能应该是“百宝箱”,因“八”和“百”字音相同而有误。徐志摩自己称其为“文字姻缘箱”。 所谓“八宝箱”是徐志摩遗留下来的装有他的日记、遗稿和书信等资料的一只箱子。 1925年春,徐志摩出国到欧洲去,他的日记、一些书信和手稿不便随身远行,便统统装在一只箱子里,想要找个合适的人代为保管。因为日记及书信涉及他早年与林徽因的一段情意,所以他不能将箱子交给与他恋爱刚起的陆小曼;林徽因时与未婚夫梁思成在美国留学,即使在国内当然也不是合适人选。徐志摩想到了他的挚友凌叔华。自此,直至徐志摩去世,其间他取回过箱子,但不知何故,箱子最终还是交到了凌叔华手上。 徐志摩死后,箱子里东西的内容一说凌叔华打开看过,又说是徐志摩对人讲过,总之大家都知道了其中有“康桥日记”。确实,“八宝箱”里除了遗稿和陆小曼的两册日记外,最重要的、也是日后引起争夺的便是两册或三册康桥日记。 这部日记记录了徐志摩与林徽因相识相知初期(即1921年1月以后一段时间)的一些事情。因为涉及自己,而且又是情感方面的隐私,林徽因当然在徐志摩死后有“物归原主”之感。不知出于什么目的,也许是她早就知道凌叔华不会轻易将“八宝箱”交出来,她并没有直接去找凌叔华,而是通过胡适。 作为徐志摩曾经的情人,林徽因知道徐志摩日记中涉及与她情感的除了康桥日记,还有雪池日记(即记录了他俩在雪池住处的一段情感)。她告诉胡适,雪池日记后来被陆小曼烧掉了。而康桥日记,徐志摩曾经说过将来会交给她收藏。 相对于凌叔华,胡适与林徽因的关系要亲密得多,况且他对林徽因急于要回康桥日记的心情很是理解,又听林徽因说徐志摩生前也有此意,便也就热心地向凌叔华催要“八宝箱”。11月28日周六早晨,林徽因如愿取回了“八宝箱”。此时距徐志摩死不到十天。 凌叔华对胡适出面为林徽因讨要“八宝箱”的行为有些不满。她在1982年10月15日给陈从周的信中这样说:“……在胡适家有一些他的朋友,闹着要求把他的箱子取出来公开,我说可以交给小曼保管,但胡帮着林徽因一群人要求我交出来(大约是林和他的友人怕志摩恋爱日记公开了,对他不便,故格外逼胡适向我要求交出来)。我说我应交小曼,但胡适说不必。他们人多势众,我没法拒绝,只好原封交与胡适。” 她说是“原封”,但林徽因收到“八宝箱”并经清点后,认为少了。她在给胡适的信中说:“由您处拿到一堆日记簿(有满的一本,有几行的数本,皆中文,有小曼的两本,一大一小,后交凌叔华由您收回),有两本英文日记,即所谓Cambridge日记者一本,乃从July31,1921起。次本从Dec2nd(同年)起始,至回国止者,又有一小本英文为志摩1925年在意大利写的。” 也就是说,“八宝箱”里遗漏了对于林徽因来说最为关键的一段日记,即从1921年1月至7月,这正是徐、林两人产生情感的时段。为此,林徽因自然很着急地打听这段日记的下落。 依林徽因的心理,她最怀疑的应该是凌叔华扣留了这段日记,但是,她也知道不能贸然质问凌叔华,毕竟这只是她自己的猜测。巧的是,正在这时,她听旁人说凌叔华的手上果然还有一本或两本徐志摩的康桥日记。之所以这么说,是有人看见凌叔华将日记拿出来给叶公超看过。 既然证实了自己的怀疑,林徽因自然是要向凌叔华讨要的。12月7日,她去找凌叔华,以胡适让她将“八宝箱”里的东西编个目录为由,要求凌叔华交出剩余的那部分日记。据说凌叔华很有些不高兴。她不高兴的理由可能有二:一是她之前曾经问林徽因要过徐志摩的信件,作为日后写传或研究之用,也有意编辑《志摩信札》,但被林徽因拒绝了。所谓“你不仁我不义”,你能拒绝我的要求,我为什么不能拒绝你?二是林徽因自始至终都扛着胡适的牌子,好像此事与她自己无关,而全都是应胡适之请似的。不过,尽管凌叔华不高兴,但还是答应让林徽因两天后到她家去取。 这样说来,凌叔华的确是扣留了部分康桥日记。 两天后,也就是12月9日,林徽因如约前往凌叔华家,却白跑一趟。凌叔华不在家,只留了一封信。信中说:“昨日遍找志摩日记不得,后捡自己当年日记,乃知志摩交我乃三本:两小,一大,小者即在君处箱内,阅完放入的。大的一本(满写的)未阅完,想来在字画箱内(因友人物多,加意保全)。因三四年中,四方奔走,家中书物皆堆叠成山,甚少机缘重为整理,日间得闲当细检一下,必可找出来阅。此两日内,人事烦扰,大约须此星期底才有空翻寻也。” 显然,凌叔华是不情愿交出日记的,尽管她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她的这个行为确实不够君子。 林徽因很生气,那是自然的,但她也无奈,只好又去拜托胡适。 胡适第二次出面协调后,12月14日林徽因终于又从凌叔华那里取回剩余的日记。可是细细研读,发现中间还是少了一段,又正好是徐志摩遇到林微因的前一两日。林徽因又急了,知道再去找凌叔华也是白搭,便第三次去求胡适。 在这件事上,胡适太热心了,又很明显地偏向林徽因。他于12月28日给凌叔华写了一封信,语气虽然婉转,但潜在的态度还是很坚决的。信中说: 昨始知你送在徽音处的志摩日记只有半册,我想你一定是把那一册半留下作传记或小说材料了。 但我细想,这个办法不很好。其中流弊正多。第一,材料分散,不便研究。第二,一人所藏成为私有秘宝,则馀人所藏也有各成为私有秘宝的危险。第三,朋友之中会因此发生意见,实为最大不幸,决非死友所乐意。第四,你藏有此两册日记,一般朋友都知道。我是知道的,公超与孟和夫妇皆知道,徽音是你亲自告诉她的。所以我上星期编的遗著略目,就注明你处存两册日记。昨天有人问我,我就说:“叔华送来了一大包,大概小曼和志摩的日记都在那里,我还没有打开看。”所以我今天写这信给你,请你把那两册日记交给我,我把这几册英文日记全付打字人打成三个副本,将来我可以把一份全的留给你做传记材料。 如此则一切遗留材料都有副本,不怕散失,不怕藏秘,做传记的人就容易了。 请你给我一个回信。倘能把日记交来人带回,那就更好了。 我知道你能谅解我的直言的用意,所以不会怪我。祝你好。
《日记的胡适》 第三部分两个女人的争夺战(2) 不能说胡适的这番话没有道理,甚至是极有说服力的。但是,因为他与林徽因的关系亲密于与凌叔华,因而对凌叔华便少了理解和宽容。一个研究者当然希望自己掌握着旁人不可知的第一手资料,不愿意公开手中的第一手资料,也是可以理解的。无论是林徽因,还是胡适,难道都没有这样的心理吗?林徽因不是不愿意将徐志摩的信交给凌叔华吗?当许多年后陆小曼为编《志摩全集》而向胡适讨要徐志摩写给他的信或其他资料时,他不是也不予理会吗?况且他难道不知道林徽因如此着急地要那残存的康桥日记的目的更多的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情感隐私吗?她拿到日记后,会很大度地以徐志摩研究资料之名义公之与众吗? 凌叔华还是比较尊敬胡适的,尽管她有些不愿意,但在接到胡适信之后,托人给胡适送去了日记,还附了封信。胡适在日记里,有详细记载。 1932年1月22日 读志摩(1921)的《康桥日记》,有一段云: (以下是英文) (译成中文)七十多年前,麦考利在他的日记里评论道:现在,研究把意义弄得清楚明白的这种重要的艺术是如此之少!除了我本人,别的有名的作家很少思考这一点。许多人似乎把问题弄得越来越难理解。就某一方面而言,他们的确是对的;因为大多数读者非常信任那些晦涩难解的作家,而把那些表达清楚明了的作家看作是肤浅的。但是,请大胆些吧!想想二八五○年吧,到那时,爱默生的著作不知道会在哪里?但是,人们仍然喜欢阅读希罗多德的著作。我们也必须尽最大努力做到这一点。 胡适经常被人讥评为行文不够深刻,他在《四十自述》里就此写道:“我的长处是明白清楚,短处是浅显。……我抱定一个宗旨,做文字必须要叫人懂得,所以我从来不怕人笑我的文字浅显。”也因此他在徐志摩死后一个月,读到徐志摩《康桥日记》里的这一段,顿生共鸣,因而写下感想: 这一条我最同意。可惜志摩不能回来和我重提这个我们不常常同意的问题了! 感慨完了以后,胡适在日记中提到了“半册日记”: 为了志摩的半册日记,北京闹的满城风雨,闹的我在南方也不能安宁。今天日记到了我的手中,我匆匆读了,才知道此中果有文章。 我查此半册的后幅仍有截去的四页。我真有点生气了。勉强忍下去,写信去讨这些脱页,不知有效否。 后面是今早还日记的原书。这位小姐到今天还不认错! 看来,胡适是真的很生气,他连“凌叔华”的名字也不愿意提了,而只以“这位小姐”代替。在这天的日记里,胡适粘贴了“这位小姐”的来信的原件。这封被胡适认为不肯认错的信这样写着: 适之: 外本璧还,包纸及绳仍旧样,望查收。此事以后希望能如一朵乌云飞过清溪,彼此不留影子才好,否则怎样对得住那个爱和谐的长眠人! 你说我记忆不好,我也承认,不过不是这一次。这一次明明是一个像平常毫不用准备的人,说出话(即偶然说一二句前后不相呼应的话,也为见好于人而已),行出事,也如平常一样,却不知旁人是有心立意的观察指摘。这备与未备分别大得很呢。算了,只当我今年流年不利吧了。我永远未想到北京风是这样刺脸,土是这样迷眼,你不留神,就许害一场病。这样也好,省得总依恋北京,即问你们大家好。 胡适的气在于凌叔华还是没有将剩余的日记全部交出,而是“仍有截去的四页”。但是,胡适日记从此再也没有有关记载。他又要回那四页了吗?凌叔华真的截去了四页吗?无从得知。
《日记的胡适》 第三部分“一笔糊涂账” 至于胡适为什么会那么积极地三番五次向凌叔华讨要徐志摩日记,胡适从来没有明说过。据凌叔华于1983年给陈从周的信中,这样自认为:“多半是为那时他热衷政治,志摩失事时,凡清华、北大教授,时下名女人,都向胡家跑。他平日也没机会接近这些人,因志摩之死,忽然胡家热闹起来,他想结交这些人物,所以得制造一些事故,以便这些人物常来。” 因为凌叔华是当事人,她的理解可能不免偏激。也许真正的原因,也不过是胡适与林徽因关系亲密,而热心过度罢了。 从情理上讲,林徽因固然讨要日记也合情,凌叔华留中不发也合情,因为死者曾说日记将来要给前者收藏,因为死者也说过材料要留给后者为他作传的。所以,凌叔华是不应当被人指责的。胡适为林徽因出面,向凌叔华步步紧逼,理由是资源应当共享,也合情。于是,在这场“八宝箱”的争夺战中,每个人似乎都有一肚子委屈,却唯独没有人觉得这箱子以及箱中物品从法律上讲应该属于陆小曼。胡适生别人的气;却也不是为了将东西索还了交给死者遗孀。胡适尚且如此缺乏法律意识,何况他人。 除却“八宝箱”里的两册陆小曼日记,胡适从凌叔华那里取回后的确交还给了陆小曼,但“八宝箱”里的其他徐志摩的遗物,难道与陆小曼无关吗?作为死者徐志摩生前唯一合法的妻子,陆小曼才是徐志摩遗物的唯一合法继承人。“八宝箱”理应归属陆小曼。 据林徽因说徐志摩生前说过要将康桥日记交由她收藏。如果说这是徐志摩为《康桥日记》作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