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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国大”主席团会上,他又差点儿惹了祸。 当时,对于无记名投票还是记名投票的问题,主席团中存在争议。蒋介石主张记名投票。或许是为了表现“民主”,他主动询问胡适的意见。胡适到底是书生,一旦有了敞开心扉的机会,他就忘了“言多必失”的古训。他不但直言赞成无记名投票,又说:“张怀老说‘无记名对人,有记名对事’这句话,全世界没有一本书上这样规定的。无记名投票是保障投票的自由,可以避免投票的威胁,因此很快地被世界采用。” 他的话立即招来反对声一片。有的以“政党有政党的法律,不能无记名”为由驳斥胡适,更有人挑衅地大声质问:“在此地谁威胁谁?”言下之意是指责胡适话中有话,似乎在暗示威胁的主体是蒋介石。所有的矛头都指向胡适,胡适脸色煞白,他抑制着怒火,坚持解释说:“我说的无记名投票是保障投票的自由,可以避免投票的威胁,这是无记名投票的意义。” 正在这时,胡适的学生罗家伦悄悄给他传了一张纸条。趁人不备,胡适展开,只见上面写着:“不要讲了。”此时,他意识到他又多话了。从此,他不再说什么了,也不在他的日记里发泄。 3月11日,“国大”第三次会议第六次大会修改了《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其中“行宪首任总统,不受宪法第四十七条连任一次之限制,连选得连任”是新添加的,其实也就是为蒋介石而专设的。于是,蒋介石“合法地”第三次连任总统,而且终身。 这天的日记,胡适什么也没有记。
《日记的胡适》 第四部分像照顾子侄一样对待张爱玲(1) 反常地将张爱玲的信粘在日记里 1953年,美国政府颁布了个难民法令,允许少数学有所长的人士入境,并且有机会成为美国永久居民。张爱玲得知这个消息后,有心离开香港,考虑往美国去。 张爱玲想去美国,看不出来原因是她向往西方的文化与生活,或是羡慕在美国出了大名的林语堂,而是她自去年从大陆来到香港,在这一年里所经历的求学与求职的种种不愉快,已经完全轰毁了原本对香港的好印象,何况—— 香港虽是“自由之港”,是居于中国大陆与外面世界之间的折冲之地,可因它与大陆存在的天然联系(距离太近)甚至依赖关系(最要命的是由大陆供应淡水),使得对中共心存恐惧或芥蒂的人在香港缺乏安全感,而安全感是张爱玲的“死穴”,所以她在港大读书,仿佛总骑在门槛上,一只脚里,一只脚外,随时要走,时时想着“走得越远越好”。 事实上,在1952年11月18日,也就是她入港大才两个月,就曾不惜退学而“走”过一回——是往日本去,时在东京的好友炎樱代她申请了入境证——只不过未能居留,三个月之后不得不从哪里来又回到哪里去。 张爱玲要到美国去,除了手上一枝笔以外别无长技。也就是说,要在异域生存,靠的只有这枝笔。可是她最终能否在美国那种陌生之地,重开她的文学之花,让真正“肥白如瓠”的美国人像看似“肥白如瓠”的上海人那样成为她的热心读者,她并无把握。当然也并非毫无信心——因为前有榜样。那个“幽默大师”林语堂当年就是凭着一枝笔闯入美国的,且不是独闯,是如同蜗牛一般把家驮在背上的,一妻三女,五口之家。而她只身一人,作品能否畅销,固然要看水土服与不服,但最低限度的自给自足总不应太难,至少压力要比林语堂小些。 少年时就有过“我要比林语堂还出风头”的念头的张爱玲,此时不仅会从林语堂的经历中寻些自信,也应该会注意到林语堂的做法。林语堂在国内时,就以散文见长,他入美的敲门砖《吾国与吾民》便是散文;及至入美后,虽也写过一些小说,并翻译了一些作品,但最成功的仍为散文作品。 像照顾子侄一样对待张爱玲张爱玲既然原本擅长小说,此时便也就一门心思用在小说上。想法也是创作加翻译。她一边将《秧歌》译成英文,一边选择译作。张爱玲与林语堂择译的目光同样瞄向中国古典作品,但有意思的是两人口味的差异,真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林语堂意在《浮生六记》、《老残游记》、《影梅庵忆语》、《秋镫琐忆》、《幽梦影》,张爱玲考虑的则是《醒世姻缘传》与《海上花列传》。 说是考虑,不如说是心愿,因为《醒世姻缘传》长达百万字,《海上花列传》还是吴语,张爱玲不会不知道翻译它们远非一朝一夕之功所能完成,而远水救不了近火。 要说张爱玲与林语堂两人目标一致的,恐怕只有一部《红楼梦》。而林语堂虽也曾有过译红楼的打算,但终因担心现代美国人难以接受早在他们合众国成立前十多年就死了的曹雪芹而未予动手。以张爱玲对《红楼梦》的钟情,第一个自不免会想到它。可是要译,她还没有这个自信,“因为懂得,所以‘害怕’”。张爱玲也许会听说林语堂在美国的成功,与美国女作家赛珍珠的鼎力相助分不开,她自然因此也想在美国找个可以帮忙的人。不知是因《醒》、《海》二书想到一个人,还是根本就因其人才选此二书,张爱玲“瞄发瞄发”的眼睛停在了从驻美大使任上退下来、正在纽约做寓公的胡适身上。 张爱玲对胡适并不陌生,1944年,她在上海写的《诗与胡说》一文中曾论及他:“……中国的新诗,经过胡适,经过刘半农、徐志摩,就连后来的朱湘,走的都像是绝路,用唐朝人的方式来说我们的心事,仿佛好的都已经给人说完了,用自己的话呢,不知怎么总说得不像话,真是急人的事。”在感觉里,她对他更有种特别的亲切,虽然她与他还从未见过面。那亲切不仅来自于她早年读过他的书,而且还有她的长辈与他的交往。 张爱玲的父亲张廷重买过《胡适文存》,大概又因读了胡适的考证,去买了《海上花》。张爱玲大约是在上中学的时候,坐在乃父的书桌前看了《胡适文存》,后来又“破例要了四块钱”买了多卷本的《醒世姻缘传》,与弟弟分了看。仿佛一家人都爱读胡适或胡适推荐的书。 张爱玲的姑姑张茂渊借了张廷重的《胡适文存》,看过了也不及时归还。后来为了张爱玲与乃兄闹翻断绝了来往,更不还了。张爱玲则读《醒世姻缘传》一遍不够,非常痴迷。在香港上大学遇太平洋战争爆发,日本人攻打香港,她做了一名防空员,“驻扎在冯平山图书馆,发现有一部《醒世姻缘传》,马上得其所哉,一连几天看得抬不起头来。房顶上装着高射炮,成为轰炸目标,一颗颗炸弹轰然落下来,越落越近。我只想着:至少等我看完了吧。”
《日记的胡适》 第四部分像照顾子侄一样对待张爱玲(2) 张茂渊与张爱玲的母亲黄素琼早年还曾与胡适一个桌上打过牌。抗战胜利后报纸上登着胡适回国的照片,不记得是下飞机还是下船,笑容满面,笑得像个猫脸的小孩,打着个大圆点的蝴蝶式领结,张茂渊看着笑了起来说:“胡适之这样年轻!” 有了这些插曲,张爱玲应少些与胡适联系的顾虑。她虽是“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才“充满了生命的欢悦”的性格,但在某些必须“人与人交接的场合”,她也是可以凛然而出的——当年她就是挟着《沉香屑》与《心经》,分别登了素昧平生的周瘦鹃与柯灵的门的。当然她对胡适更敬畏些,可毕竟也只是写封信而已,并不是面对面,不会有当面语塞的尴尬。 1954年10月25日,张爱玲给胡适写了封短信,同时寄了《秧歌》。此信被胡适粘在他1955年1月23日的日记前: 适之先生: 请原谅我这样冒昧的写信来。很久以前我读到您写的《醒世姻缘传》与《海上花》的考证,印象非常深,后来找了这两部小说来看,这些年来,前后不知看了多少遍,自己以为得到不少益处。我希望您肯看一遍《秧歌》。假使您认为稍稍有一点接近“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那我就太高兴了。这本书我还写了一个英文本,由Scribuers出版,大概还有几个月,等印出了我再寄来请您指正。 署名后用英文写着她香港的信址。胡适的美国地址也许是给张爱玲许多照顾的美国新闻处驻港台处长麦加锡打听来的,后来张爱玲赴美,想来也少不了麦加锡的帮助。 关于章回小说《醒世姻缘传》,亚东图书馆于20年代中期排版了标点本,希望胡适为它写序。可是胡适因一直未能考证出笔名为“西周生”的作者是谁,就将作序的事拖延下来了,而亚东图书馆对出版虽然也急,年年催促胡适,但也居然将清样在胡适家里一放放了六七年,直到1931年12月胡适写出一篇长达三万字的《〈醒世姻缘传〉考证》来。 有了胡适的序,亚东图书馆遂于次年出版了《醒世姻缘传》。张爱玲当年破例要钱购买《醒世姻缘传》与弟弟分看便也应在1932年,张爱玲13岁,是上海圣玛利亚女校初中一年级的学生。那时的张爱玲对文学已经由喜爱而至动笔,年内即在校刊上发表了处女作《不幸的她》。她在这个年龄这种心理敏感时期读到《醒世姻缘传》,自然印象深刻,而引她读此书的向导所给她的印象也不会不深刻。 胡适为《海上花列传》作序早于为《醒世姻缘传》作序六年,胡适画上《海》序最后一个句号的准确时间是1926年6月30日。《海上花列传》由亚东图书馆同年出版。那年张爱玲实足六岁,她自言七岁时的“课外读物是《西游记》与少量的童话”,未提《海上花》。 据她的胞弟张子静的回忆,张爱玲就读黄氏小学(插班六年级)后,父亲为他请了一位六十多岁的朱姓老师,在家教他念古书。“有一次,姊姊从父亲书房里找到一部《海上花列传》,书中的妓女讲的全是苏州土话(吴语),有些姊姊看不懂,就硬缠着朱老师用苏州话朗读书中妓女的对白。朱老师无奈,只得捏着喉咙学女声照读,姊姊和我听了都大笑不止。姊姊对《海上花列传》的痴迷,就是从那时开始的。”张爱玲则在晚年自言“十三四岁第一次看这书”。 张爱玲在信中所表示的非常渴望得到胡适能给《秧歌》“平淡而近自然”的评语,读者望文生义,多以为这个评语是胡适当年给《海上花列传》下的。而胡适在回信中也屡屡提及这个评语,更易使人误以为的确是胡适的原话。实际上,给《海上花列传》下这个评语的是鲁迅。胡适在当年的《海上花列传·序》中,两处三次引用这个评语,并且也指明了是鲁迅“称赞”的。 知道了评语的出处,再回过头去重阅张、胡二人的信,结果令人惊讶。张爱玲写的不过是“假使您认为稍稍有一点接近‘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那我就太高兴了”,看不出对于该评语出处有任何指往胡适的导向;而胡适在信中每提及此评语,也都加了引号的。原以为他加引号是用以“特指”,而非“引用”,不料却是想当然。张、胡在此并无掠人之美之嫌,的确无可挑剔。
《日记的胡适》 第四部分高赞张爱玲的《秧歌》 张爱玲写信寄作品给胡适,无意之中,是给胡适出了两道考题:一是考他势利与否,二是考他的文学鉴赏眼光。看来胡适都考及格了——他并没有因为对方是无名小卒(当时对他来说)就怠慢其作品,并且也看出了《秧歌》的好来。 胡适一向重视保存史料,甚至他记日记的部分目的也即为此。他不仅为最终留下的数百万字的日记存世而终日孜孜矻矻,每天一笔一画;一时忙碌无暇或疲惫疏懒不写,过后不仅常常补写,还总是把自责也写进去。胡适日记的形式也与众不同,在日记中他不仅记事记人,自言自语,还常不着一字,而以事实说话,曲折透露心迹。所以他的日记簿里除了他的手笔外,还有政府的通缉令、学校的油印传单、报刊对他的评论、中外重大事件的报道以及少许来信等等,真是林林总总,五颜六色,图文并茂。而张爱玲写给胡适的这封信,也就在胡适的这个习惯下,奇迹般地被保存下来了! 胡适将张爱玲的信粘贴在他1955年1月23日日记的前页。除了这封信,他这天的日记没有别的内容,全是张爱玲: 去年十一月,我收到香港张爱玲女士寄来他的小说《秧歌》,并附有一信。(信附上页) 我读了这本小说,觉得很好。后来又读了一遍,更觉得作者确已能做到“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近年所出中国小说,这本小说可算是最好的了。 一月廿五日(这个日期似有错——引者注),我答他一信,很称赞此书。我说,“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