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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未完的结语,“班特林先生,为着你自己着想,我仅希望你没有犯下指控中那些可怕的罪行。因为如果你——”
班特林突然从桌旁站起来,椅子被他带着往后倒去,在后面的木制围栏上撞出“砰”的一声。他生气地对卡兹法官大声嚷嚷:“这太荒谬了!法官大人,我什么也没做!没做!我根本就没见过那个女人!全是些胡说八道!”
思洁的眼睛定格在了班特林身上,她的脑袋开始旋转。班特林转身,用戴着手铐的手拉着卢比奥的胳膊肘,喊叫着:“想办法!快想办法啊!我没有罪!我不要进监牢!”思洁的嘴唇干裂了。她定定地看着三个管教所的警察冲到桌旁,把班特林按下坐好,她的整个身体仿佛冻结了,一动也不能动。她看见法官用木槌使劲敲着桌子,记者都站起来,摄像机不停转动,把整个现场即时通过卫星传给正在电视机前看直播的观众。但是她却听不见任何声响,只有班特林的声音一遍又一遍地喊叫:“想办法啊!你得做点什么吧!”
思洁垂下目光,看着他拉扯着卢比奥夹克衫上的手,在他戴劳力士表的左手腕上方,她看见了那条丑陋、弯曲的伤疤。她很认得那声音。就在那可怕的一瞬间,在法院的房间里,她知道了威廉·鲁颇特·班特林真正是什么人。她看见他们把他从被告席前拖开,向门边走去,而他还在冲劳斯尔德·卢比奥尖叫,让她采取措施。思洁的全身开始颤抖起来。他被拖出门外很久了,她还直直地盯着门口发怔,根本没有听到法官在喊自己的名字。
旁听席第一排的听众有人拍了拍她,一双很有力的手,是佛罗里达司法厅的特别警探多米尼克·法尔科奈提,他轻轻地摇着她。她茫然地回视他,看着他的嘴唇移动在呼喊自己的名字。她还是听不到任何声响,整个法院房间都成了真空,她感到自己快要昏厥了。然后声音又向渗水一样一点点浸透她的耳鼓。
“思洁?思洁?你没事吧?法官在叫你呐。”
这声音就像击打在海滩上的波涛,汹涌澎湃,忽来忽往。“哦,没事,没事,我很好,很好。”她咕哝着,“有点受震动而已。”
“你看起来脸色不太好。”多米尼克说。
法官大人的头顶此时已经红得发亮了,两条眉毛拧成一团,一团乱麻。“汤森德女士,您还准备做控方发言吗?本庭即将结束了。”
“是,对,法官大人,我非常抱歉。”她转头望着法官席说。
“谢谢你。我刚才问你代表控方是不是还有什么要补充的?我们现在是否可以休庭了?”
“没有了,没什么要说的,法官大人,”她心不在焉地回答,眼睛却看着劳斯尔德·卢比奥身旁的空椅子。劳斯尔德不解地看着她。法庭的书记员和执达官也一副疑惑的表情。
“好吧。本次聆讯休庭。”卡兹法官最后怒视了一眼众人,气愤地下了法官席,进走廊的时候,他“砰”地一声摔上身后的门。
一群记者跑上前来,麦克风直递到她的脸上,询问她的看法。思洁收起公文包,挤出记者的包围圈,没有听到他们提的问题,她需要离开这房间,离开这座大楼,除了这里,到哪里都可以。她需要逃开。
她冲出走廊,上了自动扶梯,不想等电梯了,她推开自动扶梯上站着闲聊的被告、受害者和律师,三步并作两步不顾一切地往外跑。身后传来了多米尼克·法尔科奈提呼喊她的声音,他让她等一等,但是她顾不上了,她跑进了一楼的大厅,出了法院的玻璃大门,直跑到迈阿密灼热的阳光下。
无路可逃了。梦魇又重新开始了。
第二部分 玛丽索儿·阿尔芬索第17节 接受昂贵的心理治疗
思洁飞奔着穿过街道,回她办公室所在的格雷厄姆大楼。一队游行似的记者跟在她身后,乱糟糟地想要跟上她。她举着手,不断地摇摆着,表示“无可奉告”,把他们一群甩在身后的大厅安检处急得猫似地“嗷嗷”直叫。她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上后面的楼梯,上到二楼。她闯进卫生间,从每个小隔间门下的空隙里看了一遍,确信没有人在里面,没人在偷听。然后她把公文包仍在地板上,把早餐吐了个一干二净。
她的额头靠在冰冷的瓷砖墙上,瓷砖是佩托比斯摩药片似的粉红色,让人看起来就觉得有些反胃。试着踏出隔间之前,她闭上眼睛想阻止整个房间的旋转。她把眼镜推到头顶,双手往脖子和脸上浇了些凉水,接着干脆把整个头浸泡在洗手槽里。她的头仿佛有千斤重,要把它从肩膀上举起来仿佛要耗尽她所有的气力。一整排空空的洗手槽上方,粉红的瓷砖墙背景上装着块一面墙那么长的镜子,她从里面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里面是一个面色苍白,过度受惊的女人。12年的光阴,本不应该让她看起来这么显老。她的一头金发现在已经剪得很短,从中间分开,晦暗地齐肩垂着。她用一种灰暗的栗子色的染发水把如蜂蜜般淳黄的颜色遮盖住。如果不用发夹夹住,或者束成马尾,前面的刘海就要落在脸上,她就会为着头发烦躁不堪,不时把刘海拉到耳朵后面卡好。这简直成了这么多年来她形成的一个紧张的小习惯。还有一个习惯就是吸烟上了瘾。
思洁把头发卡到耳朵后面,身子越过洗手槽,努力把脸贴向镜子,仔细地审视着自己。由于忧虑,她的额头上已经被蚀刻上了条条皱纹;她碧绿的眼睛里,形状向乌鸦爪痕的血丝满布,仿佛打破的盘子上那不断扩散的裂痕。发亮的眼圈惯常地黑着,她现在仍然不时做噩梦,噩梦散尽,是再也不能入睡的长夜无痕。平常,这对黑眼圈总是掩藏在一副简单的金丝边眼镜后面。她的双唇饱满,却一直严肃地紧抿着,她发现两个嘴角边上已经牵出了鱼尾纹,大有向外扩展的趋势。有趣的是,人们都管这叫笑纹。她不化一点妆,只在睫毛上淡淡地涂了一点睫毛油。她不戴耳环,不戴项链、戒指或手镯:什么首饰都不戴。她常穿的职业套装虽然时髦,却很保守。除了开庭,她几乎不穿裙子。她的身体没有一点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她只是一个外表平平的女人,丢在人堆里再也找不出来。她没有一点特别之处,包括她的名字。
她很认得那个声音。她当时一下就听辨出来了。漫长的12年来,她的梦魇里,它还时时出现,在她耳畔徘徊;那个略带英格兰腔的男中音,沙哑着,鼻音很重,它有耐心地在她脑海里一遍遍重复播放。
她清楚自己并没有产生错觉,没有错误地把这一切想像到威廉·班特林的身上。那声音就像一把锯齿形的利刃,割开她的脑袋,她的脑子里内置了的一个警报响起来,声音响彻脑际,以至于当时在法庭上她就要尖叫出声来:“就是他!没错!谁来帮帮我啊!谁来抓住他啊!”但是她僵在那里,一动也没动,一动也不能动,仿佛浑身瘫痪了,正从别人的电视屏幕里看着法庭审判的这一幕。在家看电视的时候,你可以躺在舒服的沙发上,望着屏幕,对着里面的演员大叫“快采取措施啊,别光傻站着”!但是他们可听不到你的叫喊,结局往往出人意料,比如又一个对人总是充满信任、长着一双天真的眼睛的受害者,被戴着温情面具,手里却拿着屠刀的人重重地击败了。
当时,他一发声,她浑身的汗毛倒竖,鸡皮疙瘩如汹涌的波涛般一阵阵扫过她的每一寸肌肤,她立刻就确信,那就是他。虽然事隔12年了,她总是有一种感觉,相信自己还会听到他的声音,她一直在等待着。他左胳膊上那条丑陋、弯曲的伤疤更进一步证实了她的猜测。
他却好像没有认出她。事实上,在他对她施暴以后,在他从她的生活中带走了那么多东西以后,想起他在法庭上几乎没有正眼瞧她一眼,甚或至于没有意识到她的存在,这真是太讽刺了。当然,她已面目全非,与以前的她恍若隔世。现在的她,只是从前的一个暗淡的影子。她想着,眼里涌上火辣辣的泪水,她拼命地把它眨了回去。有时候她连自己都认不出了。
那个可怕的夜晚之后,转眼已经十二年的时间,但在她身上,岁月并没有治愈所有的伤痕,当然也没有模糊所有的记忆。她仍然时时能记起那让人痛不欲生的每一分钟、每一秒、每个细节和每个入耳的字。虽然她似乎还在继续生活着,至少表面看来如此,但她的心灵深处总藏着些心结,不管她多么努力地尝试,总是不能逾越,有时候日子本身仿佛都成了一种挣扎。就是那个夜晚,她以往的生活都成了回忆,生活对她来说再也没有安全感。她身体上大多数的伤痕已经痊愈,但从此却生活在无休止的恐惧中,而她是多么憎恨这一切啊!她不能迫使自己向前走,把过去都抛在身后,让它随风而逝。她似乎总在两者之间徘徊,既不敢回到从前,也恐惧面对未来。她知道这样一来,很难会遇到新的恋情,但她也知道,自己一直都掮着那个巨大的包袱,多年前,她接受昂贵的心理治疗时就应该放下的。
由于过度紧张,她曾精神崩溃过,接受过两年高强度的心理治疗,然后她被迫接受了一个事实,虽然她一直都很害怕知道这个事实,那就是:权力只是一种幻想。短短一个夜晚,她对生活中存在一切、本应属于生活的一切,都失去了控制,然后又花了数年的时间才发现她从来就没有真正能够控制过。生活只是扭曲的命运,真的,不然为什么有人在参加葬礼回家的路上就被公共汽车撞死,而有人买彩票却两次中头奖呢?要躲开公共汽车,秘诀就是不要走到黑巷子里去。
她还记得迈克尔一直把那个夜晚称作“意外”。迈克尔,就是她曾经那个杂种男友,他居然和他染红头发的、骨瘦如柴的女秘书定了婚。她精神崩溃的时候,他同意给她疗伤所需要的时间和空间。他还承诺要永远等下去,如果她需要“永远”来忘记那个噩梦的话。喝,显而易见,对他来说,“永远”太久了,要等下去谈何容易,于是,他们分开一周后,他就带着红发女郎出城,在格林的纽约酒店住下了。不到6个月,他们结了婚。从那以后,他再也没和思洁联系过。几年后,她在《华尔街杂志》的一条启事上获悉他们离婚了,那时据说是“红发女郎”变成了胆大包天的“金发女郎”,控诉了他当时已经累积了很多的种种劣迹。
在这12年里,最最让她难以承受的其实是“不知道”。不知道当时强暴她的人是谁,不知道他在哪里。恐惧总是如影随形地跟着她,一刻也没停止过。他一直在她身旁?在地铁上?在餐厅内?银行里?他从事单调的工作为生?他在杂货店的门口排过队?他会不会就是她的医生、出纳或者朋友?
“克洛,别怕,我一直就在你附近,看着,等着。”
在纽约,她不能逃开胡思乱想,两年后,她决定不再做任何尝试了。于是她改了名字,取得了佛罗里达的律师资格,搬到了迈阿密。如果晚上她还能睡觉,新名字能让她睡得更安稳。她想当公诉人也许能让她对这个充满了困惑、喧嚣、混乱和疯狂的世界恢复一些控制。为那些刚刚落入幻想的、无权的人进行辩护。
此刻,那夜的记忆正如潮水般漫入她的脑海,慢慢在她眼前闪过,有条不紊,就像一盏闪光灯。不同的是,她终于知道面具后面那张脸是什么模样了,而且,还知道了那张脸的名字。现在,她要做的就是保持冷静,想清楚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她应该告诉州检察长杰瑞·泰格勒吗?她应该告诉从前办理此案的西尔斯和哈里森警探吗?也许他们还在纽约,没有离开。她应该告诉本案的特别行动小组吗?在迈阿密,除了她的心理医生,谁都不知道她的过去,也不知道那场“意外”。
“就像征服其他案件一样征服它吧。”
她对着镜子缓缓地吐出一口气。首先要弄清楚这个班特林的犯罪历史,然后给纽约那边打电话,咨询引渡规定。让纽约那边再重新捡起她的案子。在阿瑟聆讯确定之前,班特林会被最高度地严密监禁起来,不准具结保释,阿瑟聆讯大概要花上两个星期的时间,在这次聆讯上,法官要听取证词,以裁决指控班特林谋杀的案子是否“证据明显,假设成立”。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话,不管正式审判定在什么时候,在此之前法官都不会允许他具结释放。所以不管发生了什么事,班特林一直都不能离开。
她得考虑周全,不能乱了方寸。她需要时间,这次无论如何都不想再把事情搞砸了。如果有人指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