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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名流学习过,但谁也没有像皮博迪博士那样激起过他对学习的渴望。他曾对莱思罗普·布朗说过,他学的课程同哈佛大门以外的现实很少联系。这些课程就“像是没有电线的电灯。你需要灯是为了求得光明,如果你不能扭亮它,它就毫无用处。”
哈佛大学同美国其他大学一样,体育活动放在很重要的位置。可罗斯福的体格使他不能在这方面出人头地,身高虽然已经超过一般人,但体重只有146磅,距标准的运动员体重至少差20磅。因此,足球队、划船队都不能入选,女孩子们打趣地叫他“妈妈的乖儿子”。但是,罗斯福在另一些方面却获得了成功。
第一部分 荷兰后裔第4节 青春岁月(2)
为了炫耀自己的家族,他在大学二年级就曾以《新阿姆斯特丹的罗斯福家族》作为论文的题目。他在论文中谈到这个家族的“进步性和真正的民主精神”时说:“罗斯福家族具有活力的一个原因——也许是主要原因——就在于这种民主精神。他们从来没有觉得由于自己出身高贵就可以游手好闲而取得成功。相反,他们觉得正因为出身高贵,如果他们不能尽到自己对社会的义务,他们将得不到原谅。”富兰克林通过对本家族“真正的民主精神”的宣扬,为自己进入政界提供了理论根据。这种“精神”之所以说是民主的,并不是指与群众打成一片或主张人类的根本平等。相反,它带有杰斐逊主义的味道,即要求富贵人家用自己的力量为“社会”谋福利,而不光是为了赚钱。罗斯福就是这样开始形成自己对于精神遗产的看法;这样一个看法,加上西奥多·罗斯福的榜样和恩迪科特·皮博迪的教导,推动了富兰克林参与团体和政治活动。
入校一年以后,富兰克林参加了哈佛共和党人俱乐部,从此开始了自己的政治生涯。尽管他父母的政治信仰倾向民主党,他却卖力地为共和党人竞选,虽然他自己还不够参加投票选举的年龄。大选前不久,他随同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的大约1000名学生参加了一次火炬游行。与此同时,他还参加了办《红色哈佛报》的工作。为了扩大影响,他要求当时担任纽约州长的堂叔——他所崇敬的英雄西奥多·罗斯福来校发表演说,并在演说后接受他的访问。于是校刊编辑部就吸收他为助理编辑。接着他的堂叔作为麦金利的伙伴与民主党的布赖恩竞选总统。哈佛大学校长查尔斯·埃利奥特的政治态度为人所注目。富兰克林就向主编提出要访问校长,主编认为不可能得到回答。富兰克林坚持要试试看。哈佛校长接见这位学生记者时,态度之严峻果然不出所料。他冷冰冰地反问道:“我为什么必须告诉你投谁的票呢?”富兰克林说:“这是因为,如果你的投票代表你的信仰的话,你就应该乐意把你的影响放到天平上去。”就这样,在这位年轻人咄咄逼人的进攻下,埃利奥特一改声色俱厉的态度,高兴地回答了这位学生记者的问题。富兰克林采访的这一独家新闻,不仅登在《红色哈佛报》上,而且成了全国各家报纸的头条新闻。
1901年9月麦金利总统被刺身亡,42岁的西奥多·罗斯福便成了美国历史上最年轻的总统。新总统在任期内,实行了众多的改革,在民众的眼里,他是“摧毁托拉斯的炸弹”和“大棒”的挥舞者。富兰克林在密切地注视着这位堂叔的“德政”。
新总统最初的措施之一是实现美国的诺言,从古巴撤军。接着就是通过联邦垦荒法案,为西部公有沙漠地带的灌溉计划提供资金。但是,他真正同保守的保留政策决裂还是在2月间他开始促使托拉斯破产的时候。克利夫兰总统在任期内,曾经对资本的大规模合并忧心忡忡,合并的目的是为了由垄断组织来控制国家的工业命脉。但是,他没有预见到这一点。到1902年,托拉斯运动已经发展到如此庞大的规模,以致它在大多数美国人的心灵中投下了恐惧的阴影。托拉斯是一种凌驾于政府之上的组织,它们有力量规定社会公众购买的几乎每种商品的价格。他们公然蔑视美国政府。西奥多上台之前,谁也约束不了它们。国会曾通过一项法律——谢尔曼反托拉斯法,但是并未采取任何行动使法律付诸实施。1902年2月,西奥多·罗斯福决心解决这一难题,他命令司法部长诺克斯出面检举摩根最近出世的巨大“婴儿”——北方证券公司,它将美国北方几条主要铁路联在一起,然后加以控制。总统用这样具有历史意义的词句阐述自己的理由:“对于最大的公司就像对国内最卑微的公民一样,应该加以约束,使他们严格顺从人民的意愿。”
西奥多·罗斯福主张,联邦政府要充当国内各种互相冲突的经济力量之间,特别是劳资之间的仲裁者,保证对各方持“公正态度”,而不偏袒任何一方。这样,西奥多·罗斯福就成了“托拉斯的克星”。对于美国工厂的巨大生产力,以及随之而来的高标准的生活水平,西奥多也感到自豪。但是他认识到,从新的工业联合企业托拉斯中产生的弊病必须加以抑制。他坚决认为,稳健的改革是防止激烈动荡的唯一稳妥办法。
在外交政策方面,西奥多·罗斯福引导着美国“朝着更加积极参与世界政治的方向前进”。他喜欢引用他称之为西非谚语的一句话:“说话温柔,大棒在手,定能成功”。“大棒”就是美国新海军,是他敦促国会建造起来的,其实力堪与世界诸列强相比。
年轻的富兰克林·罗斯福热忱地拥护他的堂叔西奥多贯彻“自由主义原则”的这种激动人心的政策;不过,他对新任总统的外交政策,尤其是对“门罗主义”引申的原则有点将信将疑。
富兰克林·罗斯福由于在格罗顿就学了大学课程,所以在3年中就读完了获得文学士学位的必修课程。但是,为了利用在秋季这一学期里当选为《红色哈佛报》的主编,他必须继续在坎布里奇呆一个学年。因此,在1903年9月,他报名考进了研究生院,其目的不在于获得更高的学位,而是为了争得主编的职位。他说:“我的全部余暇都用在这份报纸上,我在大学里为从事公职所做的最好准备也许就是办《红色哈佛报》。”当时《红色哈佛报》是一张有4个专栏、4到8页的报纸。在罗斯福参加之前,报纸的内容枯燥乏味,思想保守,不敢得罪校方。罗斯福给它注射了一针“现代新闻学”,加速了它的血液循环,从而也增高了全校教职员工的血压。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文章之一是罗斯福针对哈佛校方写的一篇社论。他要求给哈佛大学陈旧的宿舍配备适当的消防措施。在社论发表后的第13天,芝加哥的伊罗夸伊戏院失火,死了588人,其中大部是妇女和儿童。有一个人给主编寄来了一封不署名的信,暗示校方也同芝加哥的政府官员一样犯了渎职罪,但主编罗斯福并未接受这个意见,仍以克制的措词继续要求给宿舍配备更多的消防设施。他的活动终于在5月份获得成功,从而大大提高了他在学生中的威信。
1904年6月,罗斯福从哈佛大学毕业。12月宣布与安娜·埃利诺·罗斯福订婚。埃莉诺属奥伊斯特湾那一支的罗斯福家族,是西奥多·罗斯福总统的兄弟埃利奥特的女儿。1905年3月17日,富兰克林·罗斯福同远房堂妹安娜·埃莉诺·罗斯福在纽约举行婚礼。婚前,埃莉诺给富兰克林写了一封长信。信里引了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的一首诗。诗中写道:
除非你能发誓,“生死不渝!”
否则,别称之为爱情!
埃莉诺虽然出生在一个豪门之家,但她幼年时的景况是很令人同情的。在她很小的时候,慈爱的母亲就去世了;她的父亲埃利奥特·罗斯福由于贪酒,最终也丧了命。埃莉诺是由她的外婆霍尔太太拉扯大的。外婆家在哈得孙河旁的蒂沃里,住在一幢叫作“橡树台地”的阴森森的大宅子里,靠油灯和蜡烛照明。在霍尔家的孩子中,埃莉诺的母亲排行第一。埃莉诺在“橡树台地”有一位年轻快活的姨母和一个嗜酒如命的小舅舅瓦利·霍尔。她的小弟弟霍尔·罗斯福也寄养在那里。霍尔太太管不住自己家的孩子,于是作为一种补偿,她就以最古板的方式管教这个外孙女。这位老太太死守陈规,严格非凡,埃莉诺差不多就像贵族家庭中的未亡人所喂养的金丝雀那样不能自由。
富兰克林·罗斯福从一些零零星星的知心话里发现,埃莉诺童年时代仅有的一点光辉就是对她那迷人而又极不负责任的父亲的倾心热爱。除此而外,她总是闷闷不乐。这位孤寂的不幸的姑娘,直到去英国留学后情况才发生变化。她在艾伦伍德学校读了3年书,这使她的人生观大为改观。在女校长索维斯托的关怀和教导下,她神采焕发,虽说长得不漂亮,却显得端庄娴静,别具一番风度。她博览群书,知识丰富,具有某种独到的见解。在有些问题上,比富兰克林·罗斯福知道的还多。
年轻的罗斯福相当惊讶地发现,自己对这位腼腆、聪敏的堂妹产生了强烈的好感。这种感情既是对她那种自怨自艾的体恤,也是对她的聪明才智的爱慕。罗斯福认为,埃莉诺实在好极了。她待人接物都具有极其严格的标准,可是又不偏执小气。她在社会学方面有着惊人的新颖见解,并且以亲身的经历作依据,因为她在纽约新拓居民区和儿童医院工作,对穷苦大众的疾苦了解得比罗斯福更深透。埃莉诺的活动并不局限于慈善事业。她殷切地希望投身于妇女所能从事的各种活动。和罗斯福一样,她也十分热爱生活,不同的是:罗斯福笑容可掬地面对生活,她则把满腔激情蕴藏在心底里。
这一对青年人心心相印、情投意合。只要两人稍长一段时间不见面,罗斯福就发觉自己对埃莉诺莫名其妙地思念不已。相反,当他们在一起时,他俩就变得毫无牵挂,其乐无穷。在罗斯福的友谊的阳光照耀下,埃莉诺就像一朵花苞那样盛开怒放了。但只是在他保证“生死不渝”后,埃莉诺才答应同他结婚。
他们的婚礼是在当任总统西奥多·罗斯福亲临主持下进行的。举行婚礼的那一天,宾客如潮,冠盖云集,但大部分人是为了瞻仰总统的丰采而来。当总统的汽车抵达举行婚礼的处所时,掌声如雷,欢声震耳。婚礼主持人是格罗顿的老校长皮博迪博士,新娘保护人是她的总统叔叔。西奥多慈祥地挽着侄女,亲手将她交给富兰克林·罗斯福。仪式完毕时,西奥多·罗斯福向富兰克林·罗斯福表示了亲上加亲的祝贺,然后走向宴会厅。客人们紧跟着总统蜂拥而去。据说,西奥多·罗斯福对这次婚礼和作为总统的威风留下了深刻印象。
自此以后,埃莉诺不仅在生活上,而且在政治上成为富兰克林·罗斯福的得力助手,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举行正式记者招待会的总统夫人和独立的社会活动家、报纸专栏作家。她为罗斯福入主白宫作出了重要贡献。
第一部分 荷兰后裔第5节 崭露头角(1)
罗斯福结婚后,在妻子埃莉诺的鼓励和帮助下,更加积极投入紧张的政治漩涡中。
1907年他从哥伦比亚法学院毕业后,进入了顾主多为华尔街大商家的著名的卡特—莱迪亚德—米尔布律师事务所,充当初级书记员。这个职位空悬了两年,求职的不少,但没有人入选。进入这个事务所,意味着将来必定名利双收。当事务所负责人听说总统的侄女婿有意在法律界服务,立即招聘罗斯福。但是,对政治颇感兴趣的罗斯福,并没有真正把法律事务所的工作放在眼里。
在担任律师期间,罗斯福结识了许多人,参加了许多社会活动。他是一些著名俱乐部的成员,是当地义勇救火会成员,圣詹姆斯圣公会堂教区委员,这些都为他从政作了准备——立足本区,赢得社会名望。对此,罗斯福对一些要好的朋友并不隐讳。他说他不会永远搞法律,一有机会就要去竞选官职,他的最终目的是想当总统,他认为白宫是一个强者的讲坛。
1910年早春,罗斯福的机会来了,代表达切斯县的州参议员职位出缺,州民主党的头头们想把这个被共和党人垄断了32年之久的公职夺过来。头头们看中了罗斯福这个28岁的青年人,这除了考虑到他的家族背景外,还因为他们被罗斯福在一次野餐会上发表演说的风度和技巧所打动。民主党负责人帕金斯对他说:“如果你要去竞选参议员,你就得脱去这双黄靴子,换一条像样的裤子!”富兰克林·罗斯福当时没有给予他们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