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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就是窝在炉子边上。有一次,还差点燎坏了皮毛。
来钱儿是个胆小鬼,虽然初见时为了保护娘和兄弟,它看起来很是凶悍,可是到了林家,就是胆小鬼一个,甚至连乌鸦都能欺负它。
到家第二天,那只同样住在正房的乌鸦从桌子上掉到桌下,扑棱着肩膀,却只能离地半米高。若是别的狗,还不扑上去一口咬住。可来钱儿,却愣是被吓得夹着尾巴灰溜溜地跑开,把自己的地盘让了出来。或许,在它的眼里,这个一身黑,还乱扑棱的家伙是个怪物吧!
有了这一次,乌鸦小黑是怎么着都不怕来钱儿了,甚至这之后还有几次大模大样地在来钱儿脑袋上踩来踩去。就算是来钱儿恼了伸爪子,也不过是飞远些,过后再来。
虽然刚来的时候很是怕人,可不过几天,来钱儿就和林家上上下下混熟了。只要见到人,尾巴摇得那个欢,不是伸舌头舔,就是一个劲地往身上窜,就像个撒娇的孩子讨好地想要人抱。
因为多了这个小家伙,陈氏也不再像从前一样,只在房里绣花。除了要给小狗准备吃的,她还要带着小狗在院子里散步。
“狗这东西,要是总圈在屋里,会生病的。”
“娘以前养过狗?”看陈氏抚着来钱儿,偏着头微笑的样子,林贞娘也不由笑起来。看来把来钱儿带回来是再正确不过了。现在,陈氏已经走出屋了,说不定哪天就走出院儿了呢!而且,娘这几天笑容真的多了很多,不像之前,只有看到她时才会笑得那么真心。
“嗯,那时候我娘还在,我和昌弟……”声音一顿,陈氏脸上的笑容一敛,没有再说下去。
“谁是昌弟啊?”林贞娘随口问着,问完之后才意识到陈氏有些不对。“娘,”她偏过头,问了一句,有些小意地摇着陈氏,她迟疑着问道:“难道是我舅舅?”
她不记得陈氏有弟弟了。在林贞娘的记忆里,从来没有过一个舅舅来林家看过陈氏,而现在的林贞娘更是连听都没听过这么个人。如果陈氏还有兄弟,为什么在林父死后不曾出面帮陈氏?还是这个从未见过的舅舅与陈氏另有纠葛,以至于从未来过林家探望亲姐?
陈氏恍惚,怔了许久,才苦笑道:“是啊,是你舅舅,我弟弟陈昌——不过,很久没有见了。我出嫁之后不到半年,你外公就去世了。昌弟卖了老宅,一个人一声不响地就走掉了。留下的书信里,说是要闯出一番名堂,才肯回来见我这个姐姐,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从来没有讯息。”
抹了下眼睛,陈氏低声呢喃:“你爹上京赶考时,也曾到处打听过,可是却没有人听到曹州陈昌的名字。想来,说不定已经……”没有再说下去,陈氏只是抚着林贞娘的头发,柔声道:“所以娘说,既然成了姐弟,便是一世的缘份,不管你和静哥儿是不是同一个母亲,总是你弟弟。你啊,要做个好姐姐……”
林贞娘没有说话,只是紧紧地抱住陈氏的腰。怪不得陈氏一直没有提过这个舅舅,却原来是早已失了行踪,生死不明。在陈氏心里,自然是盼着这个弟弟尚在人世的,可是这一年又一的等待,却已经不让她再敢抱有希望。
突然间,林贞娘觉得陈氏很是可怜。少年丧母;初为**,就失去了父亲,唯一的亲弟弟也不知所踪;到了中年,又没了丈夫,甚至,连这个女儿……
甩了甩头,她把头抵在陈氏的胸口,只道:“我只知道,娘是我的娘,是我最亲的人,旁的,我什么都不管。”就像她不是真正的林贞娘,可是她还是她的女儿——永远都是。
不知道林贞娘话里还隐着另一层意思,陈氏只是轻轻拍着林贞娘,笑道:“傻丫头,你自然是我的女儿,谁说不是呢?”
虽然是在年节里,日子过得悠闲,可是日子过得却也是飞快。转眼就到了初五。初五时,大街上有许多商铺就已经开了门。只是这时候,除了一两家大酒楼营业后,县里其他的食肆都没有开门营业。大酒楼营业,是因为有些个大户喜欢从大酒楼定席来款待拜年的客。而且大酒楼价格定得高,怎么算都不会亏本。小食肆就不成了,若是请的伙计都来上工,却卖不出工钱来,就要亏本。所以,林贞娘打算过了十五,等码头的工人都上工了再开门营业。
初八的时候,刘原匆匆赶了回来。虽然这一走,还不到一个月,可是怎么看,都觉得刘原好像长高了似的。人变得黑瘦了些,可是却精神得很,神采飞扬,带着一股说不出的自信。远远地一见,林贞娘差点没认出来,那个看起来稳重中带着自信的青年竟似刘原。
明明不过十六岁,那张脸,居然看起来像已经及冠了的青年。果然古人说“读万卷书不及行万里路”这话太对了。若不是此次远行,刘原始终都不过是那个刚刚闯进商界的新丁,而现在,则是……
“小学生……”林贞娘嘀咕的声音很轻,刘原听得不太轻。
“你说什么?”扭头问了句,刘原撇了撇嘴,“准没好话!不问也知道——对了,你怎么给狗起个这样的名字啊!”
看着正四肢着地,发出威胁性吠叫的小黄狗,刘原故意“嗷”的一声,看着小黄狗“嗷嗷”两声,掉头跑到桌子底下,才得意地笑起来:“还来钱儿?你怕人不知道你喜欢钱吗?”
林贞娘挑起眉,“喜欢钱怎么了?难道你不喜欢钱吗?世人皆爱钱,我怎么就不能大大方方地说出来了?!钱儿——”
看到来钱儿绕过刘原,溜过来往她身上窜,林贞娘就弯腰抱起它。
“告诉你,我们钱儿可好了,每天我从店里回来抱它时,它都激动得浑身发抖——这条狗啊!它就是能给我带来钱!你还别羡慕,羡慕也是白羡慕……”
“我才说几句啊,你这一大通都出来了!”刘原抱怨着,微黑的脸上带着些许抱怨。
明明刚瞧见时还觉得他才进了不少,可是现在再看,却觉这还是之前那个喜欢和她拌嘴的少年。
伸手去点桌上的乌鸦,却不想手才伸出就被狠狠地啄了下。刘原“哎哟”一声,恼道:“你养的这黑毛老鸹,就和你这主人一样,都这么嘴利。”
林贞娘笑着睨他,“可不关我事,这乌鸦的主人可不是我。”
见刘原扭头看来,她就笑:“这是李安的乌鸦,我只是替他养着罢了,等开春了,就还他——或许,他会送这乌鸦去戚姬寺吧!”
“李安的乌鸦?”刘原眯眼看着林贞娘,看了好一会儿,才收回目光,笑道:“东伯不是去叫李安了吗?怎么他还没来?要是再不来,我可是不给这红利给他了。”
林贞娘笑笑,“怪不得来了就说找李安呢!原来是送红利的——我还以为,你早就把他在煤场的干股买了回去呢!”
“我之前倒的确是想买回去了。”刘原一笑,也没打算在林贞娘面前掩饰,“不过我转念一想,又觉得还是让李安保留着那些股份好了。就像之前说的,要是他真中了举,那咱们这煤场也算粘了些光,日后得些助力。不是说了嘛!朝中有人好做事……”
林贞娘扑哧一声笑出来,“你想得是好,且不说李安会不会成你的助力,要是他没考中呢?”
“没考中再说没考中的呗!咱们商人,哪笔生意没有风险呢?既然投资了,就得承担得起风险——不是吗?”
林贞娘看着刘原,脸上的笑渐渐收敛。刘原的话自然是有道理的,可是突然间从刘原口中听到这样的话,叫让她有那么点不舒服。
“生意?商人?”轻笑了声,她问:“你现在还真是正经的生意人了,说什么都是生意、生意的。是不是,我们这些朋友,现在对于来说都是生意?”
刘原一怔,“好好的,怎么又要同我吵呢?”顿了顿,他“啊”了声,似乎是有些明白过来,“怎么一样呢?我和你……”收了声,少年垂下眼帘,嘴角流露出一丝略带羞涩的笑容。
“怎么个不一样了?”林贞娘没留意到刘原的异样,只是哼了声,“我虽比李安早认识你几天,可还没像你们一样称兄道弟呢?”
“你这是生的什么气?是为李安?”刘原皱眉,跳起身,“我和你,和李安那根本就是两回事。林贞娘,我……”
刘原的话还没说完,陈氏正好撩帘而入,“怎么都这么站着?贞娘,快过来帮我下手——阿原,婶娘做了你最喜欢吃的菜……”
因着陈氏突然而入,刘原没有再说下去,只是快步过去接陈氏手中的托盘,倒比林贞娘还快了些。
林贞娘扬起眉毛,看着刘原陪着笑同陈氏说话,不禁奇怪地眨了眨眼。
那家伙,刚才要说什么?!真是,话说一半什么的,最讨厌了……
PS:感谢熱戀^^的打赏
第一百零二章刘原归来
第一卷春色渐至第一百零三章分红利
第一百零三章分红利
看着陈氏脸上的笑容,还有那发自内心的关切与慈爱表情,林贞娘心里头还真有点妒嫉了。哪怕明知道陈氏为什么有这样的表现,可是心里还是怪怪的——娘啊,您是我娘,可不是刘原的娘啊!
今这一顿饭,算是有外客。除了刘原外,还多了个李安。李安原本是推辞的,还是陈氏留他,笑道“都是邻居,远亲不如近邻,留家里吃一顿饭有什么了?我叫东伯和你舅妈说一声就是。”
陈氏难得这样的热情,李安自然不好推拒,就这样被留下来一起用餐。
林贞娘偷眼瞧着陈氏,总觉得陈氏留下李安吃饭,不是为着李安,而是想让刘原多个陪客。好像自从和朱氏见过面后,陈氏心里的天平就倾向了刘原。用那句老话形容,还真是“老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
晃了下脑袋,林贞娘甩掉浮上心头的念头,看着言笑甚欢的陈氏和刘原,暗道自己还是快点和刘原说说这事儿,之前几乎都忘了这潜在的危机了。
有外客,这陪客的任务就交给东伯了。林家四人,自然还是吃素。不过这素菜里,却还有一道蒸蛋。这就和信佛长年茹素的人一样,可以留下一样特定的荤菜不戒。只是,陈氏仍是不沾这菜,这蒸蛋,就是为了照顾林氏姐弟的身体,而特意让他们吃的。
两个客人和陪客的东伯,却是吃荤的,什么蜜炙羊腿,酱肘子,烧鸡块……
林贞娘都能听到旁边的林静一个劲地咽口水。到底是个孩子,吃了几个月的素,哪儿能不馋呢?虽然极力不去看,可是吃饭却也吃得漫不经心,捧着一碗饭明显的食不下咽了。
不过虽然馋,林静却倒也有些毅力,居然一直坚持着,到吃完饭,也没有露出半分馋相。吃过饭,林贞娘收拾碗筷,悄悄藏起了一只鸡腿,招了林静进厨房。
“喏,我不告诉人。”
明明都看到林静嘴边的口水了,可是小家伙居然能一抹口水,扭过头去,“我不吃!”
“都说不告诉人了,你怕什么?”挑眉,林贞娘有些好笑地要把鸡腿塞进林静的手里。
“我都说不吃了……”林静咽着口水,往后退了一步,虽然忍不住目光要往鸡腿上瞄,却还是坚持道:“不能吃荤的!要是现在吃荤,就是不孝。爹在地府里会被鬼差怪责,没办法投胎到好人家……”
林贞娘几乎一脚跌倒,“这谁告诉你的啊?”虽说守孝期不让吃肉,可是有这样的说法吗?
林静转了转脑袋,想了好一会儿才道:“好像是爹出殡那天过来帮忙的大婶说的……”
还真像是无知妇人的言词。林贞娘撇了撇嘴角,把鸡腿放回盘子,也抿了抿嘴角。其实,连着几个月没得肉吃,她也觉得嘴里淡得没味儿。不过,连个小娃娃都能忍住,她没道理会忍不住啊?
因为得了陈氏的特批,饭后,刘原和李安被让到了书房。这里,从前是林父的清静地。现在,则是林静的私家重地。因为是在书房,所以林静像个小大人一样招待客人。
林贞娘收拾好了厨房,转去书房时,就看到林静正在一本正经地和李安求教课业上的问题。李安坐在书桌前,身子前倾,脸上带着笑,虽然仍是斯文少年,却另有神采飞扬之态,与平时比更显生动,显然和林静讨论的话题,是他极喜欢的。
而刘原倒在一张椅子上,已经没了坐相,虽然手里捏着本书,却几乎是快遮住脸了,瞧着那模样,都快睡着了。
这家伙,果然天生的不爱读书,这听着人论文,都能睡着了。
摇了摇头,林贞娘把手中的托盘放下,笑道:“要吃点心吗?”
只一句,看起来就差打呼噜的刘原立刻翻身坐起,“点心?什么点心?是新做的?”揉了下眼睛,他拈起盘子里好似珍珠一样的奶油小馒头,“这个是什么?这么小巧,馒头?”
“馒头,旺仔小馒头!”林贞娘笑嘻嘻地把盘子往前一送,“你尝尝再说啊!都没吃,怎么知道不好吃呢!”
刘原撇嘴,把手里的小馒头丢进嘴里,还没等嚼,眼睛就一亮。“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