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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斯人仍在君临城内做生意。萨拉多·桑恩没理由对我撒谎。”
“我想也是。”国王的手指划过桌面。“乔佛里……记得城堡厨房里有只猫……厨子们常拿些残羹剩饭和鱼头喂它,其中一位告诉那孩子,它就要生小猫了,以为他会想要一只。结果乔佛里用匕首将那可怜的动物开膛破肚,看看是不是真的。找到小猫之后,他把它们拿给父亲看,却被劳勃狠揍一顿,几乎给打死。”国王摘下王冠,放到桌上。“不管是侏儒还是水蛭干的,反正于国于民是桩好事,他们一定会派人来迎接我了。”
“他们不会,”梅莉珊卓道,“乔佛里还有个弟弟。”
“托曼。”国王不情不愿地说出名字。
“他们会给托曼加冕,以他之名继续统治。”
史坦尼斯捏起一只拳头。“托曼的性情比乔佛里温顺,但同样出自乱伦。他是又一只成长中的怪物,又一条寄生于王国上的水蛭。时间所剩无几,维斯特洛需要一个真正的男人站出来,孩子不成的。”
梅莉珊卓曳步移近,“那就快快拯救他们吧,陛下,让我唤醒岩石中的魔龙,我已经达成了三个国王的目标,把那男孩给我。”
“艾德瑞克˙风暴。”戴佛斯道。
史坦尼斯带着令人颤栗的怒气转过来。“我知道他的名字。饶了我吧,别再说—次了。我跟你一样,不喜欢这样,但我必须向国家负责,我的职责……”他转回梅莉珊卓那边,“你发誓,没有其他方法?以你的性命起誓,撒谎的话,我保证让你生不如死。”
“您是那个命中注定要抵御远古异神的人选,应和着五千年前的预言。红色彗星宣告了您的到来,您就是亚梭尔·亚亥转世重生,预言中的王子,如果您失败,整个世界将一起消亡。”梅莉珊卓向他走来,张开红色的嘴唇,喉头的大红宝石阵阵悸动。“给我那男孩,”她低声说,“我将把您的王国交还于您。”
“办不到,”戴佛斯说,“艾德瑞克˙风暴不在了。”
“不在了?”史坦尼斯转身,“什么意思,不在了?”
“此刻他搭乘一条里斯战舰,安全地扬帆出海。”戴佛斯凝视着梅莉珊卓苍白的心形脸蛋,看见沮丧与困惑交迭闪过。她没有看到!
国王的双目如深蓝的淤青,嵌在凹陷的眼窝里,“私生子在未经我准许的情况下,被带离了龙石岛?一艘里斯战舰,是吗?那里斯海盗以为可用这孩子诈骗我的钱财——”
“是您的首相干的,陛下。”梅莉珊卓心照不宣地回望戴佛斯一眼,“你快把他带回来,大人,赶快。”
“那男孩已不在我掌握中,”戴佛斯说,“也不在你掌握中,女士。”
她的红眼睛令他局促不安,“我该把你留在黑暗之中,爵土,你知道自己干了什么吗?”
“我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这是背叛。”史坦尼斯走到窗边,凝视着外面的夜晚。他在找那艘船?“我把你从贱民中提拔上来,戴佛斯,”国王语中的疲倦更甚于愤怒,“难道忠诚有这么难?”
“我的四个儿子在黑水河为您而死,我自己也差点阵亡。今生今世,我对您的忠诚始终不渝。”即将的说辞,戴佛斯·席渥斯已经过一番深思热虑,他知道自己的性命有赖于此。“陛下,您让我发誓给予您诚实的谏言,保护您的权利和您的国家,惩罚您的敌人,照顾您的子民。艾德瑞克·风暴难道不是您的臣民吗?不是我发誓要保护的人吗?我信守誓言,怎能称为背叛呢?”
史坦尼斯再度咬紧牙齿,“我从没有要求过这顶王冠,黄金戴在头上又泠又沉,但只要我还当国王一天,就有责任……假如我必须牺牲一个孩子,把他献给火焰,以拯救千百万人民,免遭黑暗的侵袭……牺牲……从来不是件容易事,戴佛斯,否则就不成其为牺牲了。你来解释,女士。”
梅莉珊卓道,“亚梭尔·亚亥用来给‘光明使者’淬火的,乃是他爱妻的心血。一个拥有千头肥牛的富人,把其中一头献给神灵,不算什么,但献出自己唯一一头牛的……”
“她说的是牛,”戴佛斯告诉国王,“我说的是人,你女儿的朋友,你兄长的儿子。”
“他是国王的儿子,血管里有王者之血的力量。”梅莉珊卓喉头的大红宝石像红色的星星一样闪耀。“你以为自己救了这个孩子,是吗,洋葱骑士?大错特错!不管躲到天涯海角,当长夜降临时,艾德瑞克·风暴仍将和其他人一起死去。到时候,黑暗与严寒将笼罩整个世界,连你自己的儿子们也统统逃不掉。知道吗?你干预了自己所不能理解的伟业!”
“我不能理解的事情很多,”戴佛斯承认,“也从未不懂装懂。我了解大洋与河流,了解海岸的走向,了解礁石与浅滩,了解哪里有隐密海湾,以便让小船悄悄登陆。我也了解国王必须保护子民,否则便算不上国王。”
史坦尼斯的脸沉下来,“你敢当面嘲笑我?我得从一个走私洋葱的人那里学习国王的职责吗?”
戴佛斯跪下,“倘若我有所冒犯,只管砍头,无论生死,我都是您的忠臣。但我还有几句话,为了我带给您的洋葱,为了您削下的手指,请听我说完。”
史坦尼斯拔出光明使者,它的光亮填满房间。“想说什么就说,但别拖延时间。”
国王脖子上的肌肉像绳索一般突起。
戴佛斯从斗篷里摸出那张皱巴巴的羊皮纸。它又薄又脆,却是他此刻唯一的护盾。“国王之手应该能读会写,所以我求派洛斯学士指教。”他将纸抚平于膝,在魔剑的光亮之下念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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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六十四章琼恩
他梦见自己回到临冬城的墓窖,在石制国王的宝座之间跛行。国王们用灰色的花岗石眼睛凝望他,灰色的花岗石手指紧握着膝盖上平躺的生锈长剑的剑柄。你不是史塔克家的人,他听到国王们透过厚重的花岗岩低吼,这里没有你的位置,快快离开,他走进更深沉的黑暗中。“父亲?”他喊,“布兰?瑞肯?”无人回应。一阵冷风从后颈掠过。“叔叔,”他喊,“班扬叔叔?父亲?求求你,父亲,帮帮我。”墓窖之上传来鼓声,人们在大厅里欢宴,但我不受欢迎,我不是史塔克家的人,这里没有我的位置。拐杖滑落,他跪倒在地,墓窖变得更加黑暗,角落里有光亮浮现。“耶哥蕊特?”他低语,“求求你,原谅我。”不过那只是一只冰原狼,灰蒙以至于白,血迹斑斑,黑暗中闪动的金黄大眼晴里流露悲伤……
黑暗的房间,身下的硬床,他在自己的床上清醒过来,这是熊老的卧室下方属于侍从的房间,按理他应该做得好梦,但尽管盖上层层毛皮,仍然觉得冷。北行途中,白灵睡在身边,寒夜中散发暖意;在荒野里,则有耶哥蕊特的陪伴。他们都不在了,他亲手火葬了耶格蕊特,记得那是她的愿望,白灵呢……你在那儿?你也死了吗,就是那梦中墓窖里染血的狼?但梦中的狼乃是灰色,并非雪白。灰色,布兰的狼。瑟恩人在后冠镇附近猎杀了他?如果真是这样,布兰可说失去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
当号角响起时,琼恩正努力挣脱纷乱的思绪。
冬之号角,他心想,仍然沉浸在噩梦带来的混沌中。曼斯没找到乔曼的号角,所以这绝不可能,第二声号角接踵而至,跟第一声一样绵长高亢,必须立即起床登上长城,他意识到,但做起来好难……
琼恩推开毛皮坐起来,腿上的疼痛已近麻木,应该可以站立,为抵御寒冷,他合衣而眠,所以现在只需穿鞋、罩上皮甲和盔甲及斗篷。号角再次响起,两声绵长呼唤,他把长爪挂在背上,拄着拐杖蹒跚地走下楼梯。
外面一团漆黑,阴暗的天幕下充斥刺骨的寒意。黑衣弟兄们正从堡垒和塔楼中蜂拥而出,一边系剑带一边走向长城。琼恩寻找派普和葛兰,但徒劳无功,也许正是他们中的一位吹响了号角。曼斯,他认定,曼斯终于来了。很好,我们将与他大战一场,然后就可以安心休息。不管生死,都可以安心休息了。
原有的楼梯已化为长城下一片焦木碎冰的宽广瓦砾场,人们只能靠绞盘牵引铁笼登上长城。不过笼子一次只能装十人,琼恩到达时刚好升上去了,必须等它再回来。其他人和他一起等:纱丁、穆利、省靴、木桶,还有长兔牙的金发大个子哈里士,人称“马儿”,因为他曾是鼹鼠镇的马倌,他也是镇上少数几个留在黑城堡的人之一。余人纷纷逃回田地和小屋,逃回到那些位于地下的妓院听天由命,只有马儿梦想穿上黑衣,真是个兔牙大笨蛋;妓女泽也在,上次战斗中她的十字弓用得很出色。诺伊还留下三个孤儿,他们的父亲为保卫阶梯而牺牲,三个都很小——一个九岁,一个八岁,还有一个五岁——没人愿意关照。
等待期间,克莱达斯送来温酒,三指哈布则分发大块黑面包。琼恩拿上一块啃起来。
“这是曼斯·雷德吗?”纱丁紧张地问。
“希望如此。”黑暗中有比野人更可怕的存在。琼恩忆起身处先民拳峰的雪地时野人王所说的话:当死人出没,环墙、木桩和宝剑都变得毫无意义,人是无法跟死者作战的,琼恩·雪诺,没有谁比我更清楚。光想想,就让琼恩感觉寒风都变得更加刺骨,还好笼子就在此刻叮当响着下到地面,于长长的铁索尾端摇摆,大家静静挤进去关上门。
穆利将传唤铃的绳索拉了三下,很快铁笼便开始上升,起初颠簸不已,不久渐趋平稳。无人说话,到得顶上,铁笼平移,人们一个接一个地跳出来,马儿伸手帮了琼恩一把。冷风如重拳来袭,令他不由自主地牙齿打颤。
长城之巅,弟兄们用比人还高的杆子撑起一列钢盆,里面生起熊熊大火。风似利剑,戳搅焰苗,可怖的橙光不断摇曳;束束箭支、弩支、长矛及弩炮箭准备就绪;岩石堆了十尺之高,装沥青和灯油的大木桶在旁边排好;除人手之外,波文·马尔锡每一样都给黑城堡留下了充足的供应,风抽打着城垛上那些手执长矛的稻草哨兵的黑斗篷。“希望别是他们中的一位吹响了号角。”琼恩跛行在唐纳‘诺伊身边评论。
“你听到了吗?”诺伊问。
风声,马嘶,还有别的。“一只长毛象,”琼恩说,“那是一只长毛象。”
武器师傅扁平的大鼻旁呼气结霜,长城以北为无垠黑暗,势若汪洋,但琼恩能辨认出远方森林里点点闪烁移动的红星,这是曼斯,就跟太阳升起一样明显,异鬼不会点火。
“我们看不见,该怎么打?”马儿问。
唐纳·诺伊走向波文·马尔锡修复的那两台巨大投石机。“让它带给我们光明!”他咆哮。
沥青桶被迅速塞入投石机,接着用火把点燃,风动火势,气焰狂暴。“放!”诺伊大吼。随着平衡臂下落,投掷臂“砰”的一声砸在横木上,燃烧的沥青桶便在暗夜中翻滚飞出,散发着奇异的摇曳光芒,照亮途经的地面。琼恩在微光中瞥见长毛象们沉重的脚步,一闪而过。有十来头,也许更多。木桶砸在地面爆裂。敌方阵营传出低沉的喇叭,还有一个巨人用古语咆哮,他的声音如来自远古的轰雷,让琼恩脊梁震颤。
“继续!”诺伊呼叫,投石机再次装填,接着又是两只燃烧着的沥青桶噼啪着穿过黑暗落入敌军之中。这次一桶沥青击中一棵死树,并将其点燃。不止十来头,琼恩发现,足有一百头。
他缓缓走近城墙边缘。小心,他提醒自己,这里实在太高。哨兵红埃林再度吹起号角:喔喔喔喔喔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喔喔喔喔喔喔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这次野人们回应了,不是用一只号角回应,而是十来只同时奏响,夹杂许多笛声和鼓声。我们终于来了,对方宣告,我们要摧毁你们的城墙,抢掠你们的土地,占有你们的女儿。风声呼嚎,投石机吱吱作响,发出砰然的重击,送木桶飞入夜空。在巨人和长毛象身后,琼恩看到野人们手执斧头和弓箭涌向长城。二十?二百?二万?黑暗中一切都无从分辨,这是盲人之间的战斗,唯一的区别是曼斯比我们多出上千倍的人可供牺牲。
“城门!”派普惊呼,“他们的目标是城门!”
从理论上说,长城过于庞大,几乎无法攻克:它高得让一切云梯和攻城塔都无能为力,厚到使任何攻城锤望之兴叹。没有投石机能掷出破坏墙面的巨石,而若试图火攻,融雪很快就会熄灭火焰。诚然,你可以爬过去,像掠袭者在灰卫堡附近干的那样,但前提是行动者必须强壮、稳健、手脚灵便,即便这样,也可能落得贾尔的下场,摔下来被一棵树刺穿。对大队人马而言,必须攻打城门,别无他法。
然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