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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冰雨的风暴-第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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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妮莉丝,我年纪是你的三倍,”乔拉爵士续道,“见识过虚伪的人心,值得信赖的人少之又少,反正达里奥˙纳˙哈里斯绝不会是其中之一。你瞧,他连胡子都染了假色。”

这话惹恼了她。“而你的胡子是真的,想说这个吗?只有你才是我唯一应该信赖的人?”

他僵硬起来。“我没这么说。”

“你每天都在说。婔雅˙菩厉是个骗子,扎罗是个阴谋家,贝沃斯自吹自擂,阿斯坦包藏祸心……你当我还是黄花闺女,听不出你话里有话?”

“陛下——”

她从他面前闯过去。“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比韦赛里斯更好的兄长。你是我的首席女王铁卫,我军队的总司令,我最有价值的顾问,我的左右手。我尊敬你,珍惜你——但对你没有向往,乔拉·莫尔蒙,我厌倦了你试图将世上所有男人从我身边赶开的举动,好让我必须并且只能依靠你一人。这没用,不会让我更爱你。”

她刚开口时,莫尔蒙涨红了脸,但等丹妮说完,他的面色再度转为苍白。被放逐的骑士像石头般一动不动地站着。“我无条件服从女王陛下的命令。”他简短而冷淡地说。

他俩之间的这种状况让丹妮很不自在。“是的,”她说,“女王陛下‘命令’你立刻前去指挥无垢者,爵士先生你有场仗需要赢。”

等他走后,丹妮坐倒在枕垫上,靠着她的龙。她不想如此激烈地对待乔拉爵土,但他无止境的猜疑最终唤醒了睡龙之怒。

他会原谅我的,她告诉自己,我是他的君主。丹妮发现自己在反思他关于达里奥的看法,突然间感到非常孤独。弥丽·马兹·笃尔保证,她不会再次怀上孩子。坦格利安家族将在我这里终结。这让她感到悲哀。“你们是我的孩子,”她告诉三条龙,“我的三个勇猛的好小子。阿斯坦说龙活得比人长久,因此我死后,你们还将继续活下去。”

卓耿将脖子绕回来,咬嗫她的手,他的牙齿非常锋利,但嬉戏时,从没弄破她的皮肤。丹妮笑着把他推得滚来滚去,直到他咆哮起来,尾巴像鞭子一样甩动。尾巴比以前长了,她注意到,明天还将变得更长。他们现在长得很快,长成后,我就等于有了翅膀,,她可以骑在龙上,统领军队进入战场,就像在阿斯塔波时那样威风,但迄今为止他们还太小,无法承载人的体重。

午夜过后,沉寂笼罩着营地。丹妮跟女仆们一起留在大帐,而白胡子阿斯坦和壮汉贝沃斯担任警戒。等待最难熬。属于她的战斗正在进行,她却不能参与其中,反而坐在帐篷里无所事事,这让丹妮再次感觉自己是个半大孩子。

时间像乌龟一样缓缓爬行,即使姬琪为她揉肩,舒展绷紧僵硬的筋骨,她仍无法安寝。弥桑黛提出给她唱一首“和平之民”的催眠曲,但丹妮摇摇头。“把阿斯坦找来。”她说。

老人到来时,她在自己的赫拉卡毛皮中蜷成一团,毛皮陈腐的气味令她想起卓戈。“当人们为我而战、为我而死时我睡不着,白胡子。”她说,“可以的话,再告诉我一些关于我哥雷加的事。我很喜欢你在船上讲他如何下决心成为战士的故事。”

“陛下您太客气了。”

“韦赛里斯说我们的哥哥曾赢得许多比武的胜利。”

阿斯坦恭谦地低下白发苍苍的脑袋,“我没资格质疑陛下的话……”

“难道不是吗?”丹妮尖刻地反问,“告诉我真相,这是命令。”

“雷加王子的英勇无可置疑,却很少参加比武竞技。他不若劳勃或詹姆·兰尼斯特这般喜欢金铁之声,只在必要时才动刀剑,并把那当成世界所赋予的任务。他武艺出众,因为做每样事都出众,那是他的天性,但未能从打斗中获得喜乐。人们说他钟爱竖琴远甚于长枪。”

“他一定赢得过某些比武的胜利。”丹妮失望地道。

“王太子陛下年轻时,曾有一回堂皇地出现在风息堡的比武会上,依次击败了史蒂芬·拜拉席恩大人,杰森·梅利斯特大人,多恩的红毒蛇和后来被证明是御林中臭名昭著的土匪头目西蒙·托因的神秘骑士。那天,他在与亚瑟·戴恩的比赛中折断了十二支长枪。”

“那他是不是冠军?”

“不是,陛下。这一荣誉归于一名御林铁卫的骑土,他在决赛中将雷加王子掀下马来。”

丹妮不想听雷加是如何被掀下马的。“我哥究竟赢过哪些比武的胜利?”

“陛下。”老人犹豫地道,“他赢得了最最盛大的一次竞赛。”

“那是哪一次?”丹妮催问。

“河安大人于神眼湖畔的赫伦堡举办的比武大会,就在错误的春天那一年。那次盛会举世瞩目。除马上长枪比武,还有按古老风俗举行的七方团体比武,以及弓箭与掷斧比赛、赛马和歌手的竞技,傀儡戏演出,外加许多宴会和娱乐。河安大人家财万贯,更兼出手大方,他宣布的丰厚奖金吸引了数百名挑战者。连您尊贵的父亲也亲临赫伦堡,而他之前已有多年未曾离开红堡。七大王国里最伟大的领主和最优秀的战士们齐聚一堂,驰骋沙场,却被龙石岛亲王抢尽了风头。”

“可那次比武中,他给莱安娜·史塔克戴上了爱与美的皇后的桂冠!”丹妮道,“妻子伊莉亚公主也在场,我哥却将桂冠给了史塔克家的女孩,稍后还将她从未婚夫那儿拐走。他怎能那样做?多恩女子对他不好么?”

“我这样的人无法评述您兄长心中所思,陛下。伊莉亚公主是位贤淑高贵的女士,然而身体一向脆弱。”

丹妮紧了紧肩头的狮皮。“韦赛里斯曾说都是我的错,因为我出生太晚哕。”她记得自己激烈地否认,甚至于告诉韦赛里斯,应该是他的错才对,因为他生下来不是女孩。为这侮辱,他狠揍了她一顿。“他说,如果我生得早些,雷加便可娶我,而不是伊莉亚,结果便完全不同。若雷加能从妻子那儿得到快乐,就无需追求史塔克家的女孩了。”

“也许吧,陛下。”白胡子稍稍停顿片刻,“其实我不知雷加王子生来是否具有快乐的天性。”

“你把他描绘得好凄惨。”丹妮抗议。

“不是凄惨,不是,但……雷加王子有一种忧郁,一种……”老人再度踌躇。

“说,”她催促,“一种……?”

“……一种毁灭的感觉。他生于悲哀之中,女王陛下,一生都有阴影笼罩。”

关于雷加的出生,韦赛里斯只提过一次,也许那故事让他太过伤感。“盛夏厅的阴影始终纠缠着他,对吗?”

“是的。然而盛夏厅也是王子最爱的地方,他会时而带着竖琴回到那里,不要御林铁卫的骑士跟随。他喜欢于星月之下睡在荒废的大厅,每次回来,都会写一首新歌。当你听他弹奏那把银弦古竖琴,感叹黎明、眼泪和逝去的君王时,不禁会觉得他是在歌唱自己以及自己所爱的人。”

“那篡夺者呢?他也会唱伤感的歌吗?”

阿斯坦咯咯笑道,“劳勃?劳勃喜欢那些让他快乐发笑的歌,越低俗越好,而且只在喝醉时才唱,诸如‘一桶麦酒’、‘四十四只酒桶’或‘狗熊与美少女’之类。劳勃很——”

她的龙一起抬头咆哮。

“有人!”丹妮一下跳将起来,紧抓着狮皮。她听见壮汉贝沃斯在外面吼了些什么,接着是其他人的嗓音,还有许多马匹的嘶鸣。“伊丽,去看看谁……”

帐门突然掀开,乔拉·莫尔蒙爵土走进来,满身尘土,血迹斑斑,但除此之外并无大碍。被放逐的骑士单膝跪倒在丹妮面前,“陛下,我为您带来了胜利的消息。正如您所料,暴鸦团倒戈,奴兵渍散,次子团则喝得酩酊大醉,无法作战。我们杀了两百敌兵,大多是渊凯贵族,他们的奴隶扔下长矛逃逸,佣兵则纷纷投降。总计抓到数千名俘虏。”

“损失呢?”

“十来个吧……可能还不到。”

她这才允许自己微笑。“起来,我英雄出色的大熊。抓住格拉兹旦了吗?抓住泰坦私生子了吗?”

“格拉兹旦回渊凯传达您的条件去了。”乔拉爵士起身,“而梅罗发觉暴鸦团倒戈后就逃了。我已派人去追,擒他应该没问题。”

“很好,”丹妮说,“不管佣兵还是奴隶,欢迎加入我方。若次子团有足够多的人愿意加入,就保持其编制完整。”

第二天,他们走完通往渊凯的最后三里格路。这座城市由黄砖筑成,而非红色,但其余景象跟阿斯塔波并无二致:同样剥落碎裂的城墙,阶梯形的金字塔,巨型鹰身女妖像坐落在城门上。城墙和塔楼上挤满十字弓兵和掷石手。乔拉爵土和灰虫子布置好军队,伊丽和姬琪则撑起大帐,丹妮坐下来等待。

第三天早上,城门开了,一列奴隶缓缓走出。丹妮骑上银马前去迎候。他们经过时,弥桑黛告诉他们,应该把自由归功于“风暴降生”丹妮莉丝,不焚者,维斯特洛七大王国的女王,龙之母。

“弥莎!”一个棕色皮肤的男人朝她呼喊。他肩上举着个孩子,一个小女孩,她也用尖细的嗓音高呼着同一个词。“弥莎!弥莎!”

丹妮看看弥桑黛。“他们喊什么?”

“这是吉斯卡利语,古老而纯正。意思是‘母亲’。”

丹妮胸中一荡。我永远不会再怀上孩子,她记起巫魔女的话。于是她颤抖地高举双手。也许她微笑了。她一定是微笑了。因为那男人也露齿而笑,再次呼喊,其他人也跟着应和。“弥莎!”他们叫道,“弥莎!弥莎!’’他们全体向她微笑,向她伸手,向她跪拜。有人喊“梅拉”,有人喊“伊勒亚”,或“魁瑟”,或“塔托”,但不管何种语言,都是同样的意思。母亲,他们叫我母亲。

诵喝声渐渐增强,渐渐蔓延,渐渐膨胀。响亮的合声惊吓了她的坐骑,那匹母马往后退去,摇晃着脑袋,甩动着银灰色的尾巴叫向亮的合声震撼了渊凯的黄色城墙,每一刻都有更多奴隶从城门里鱼贯而出,走过来跟着一起欢呼。此时此刻,他们都朝她奔跑,推推搡搡,磕磕绊绊,想要触碰她的手,抚摸银马的鬃毛,亲吻她的腿脚。她可怜的血盟卫无法把他们全部挡住,连壮汉贝沃斯也沮丧地嘀嘀咕咕发牢骚。

乔拉爵士催她快走,但丹妮记起不朽之殿里的景象。“他们不会伤害我。”她告诉他,“他们是我的孩子,乔拉。”她纵声大笑,后跟夹马,朝人群骑了过去,头发里铃铛叮当作响,象征甜美的胜利。她先是疾走,然后小跑,接着如风一般飞驰,任由辫子在身后飘荡。获得自由的奴隶们在她面前分开。“母亲!”百人、千人、万人一起高呼。“母亲!”他们齐齐颂唱,随她奔过,手指扫过她的腿,“母亲,母亲,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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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四十三章艾莉亚

当她看到远方出现高山的形影,在下午的太阳底闪着金光,便立即明白又回到了高尚之心。

日落时分,他们登上峰顶,在这所谓“不会受伤害”的地方扎营。艾莉亚跟贝里伯爵的侍从艾德一起绕鱼梁木树墩行走,后来又并肩站在其中一个树墩上注视着西方最后一缕光线褪去。从此高处,她看到北方有团汹涌的风暴,但高尚之心矗立在冰雨上方。然而它并不能凌驾于风之上,阵风猛烈吹拂,好似有人在拉扯她的斗篷,只是转身望去,根本毫无人影。

鬼魂,她记起来,高尚之心有鬼魂出没。

土匪们在山顶烧了个大火堆,密尔的索罗斯盘腿坐在旁边,凝视进火焰深处,仿佛世上旁无他物。

“他干什么?”艾莉亚问艾德。

“他有时能从火焰里看到东西,”侍从告诉她,“比如过去、未来,或发生在遥远地方的事。”

艾莉亚眯起眼睛注视着火堆,看看自己能否看到红袍僧所见的东西,但那只能让眼睛流泪,不一会儿,她就将视线移开了。詹德利也盯着红袍僧。“你真的可以从火里面看见未来?”他突然问。

索罗斯将视线从火堆上移开,叹了口气。“此时此地不行,但有时候,我能做到,这是光之王赐予我的能力。”

詹德利看起来很怀疑。“我师傅说你是个酒鬼、骗子,是全世界最差劲的僧侣。”

“真不厚道。”索罗斯咯咯笑道,“虽然是事实,但真不厚道。你师傅是谁?我认识你吗,孩子?”

“我是武器师傅托布·莫特的学徒,他在钢铁街做生意,你经常向他买剑呢。”

“就是这样。他收我两倍价格,然后骂我将它们点燃。”索罗斯哈哈大笑,“你师傅说得对,我不是什么正派牧师,作为八个孩子中最小的一个,被父亲给了红神庙,并非我自己选择的道路。我颂读祷词,学习法术,但也常带头扫荡厨房,还教人不时发现床上藏有女孩。真淘气的女孩,我从不知她们是怎么跑上床的。”

“然而我很有语言天赋,而且盯着圣火看的时候,呃,有时会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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