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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氛陡然凝固了起来。我们警惕地望着周围,可除了偶尔有一两只大鸟“扑棱棱”地飞过去,什么东西都没有再出现。豹子低声道:“各位,先把家伙亮出来。”
我们从行军包里把枪掏了出来,握在手里。豹子和大鹏两个人孔武有力,每人携带一把八一式自动步枪。豹子双手持枪,猫着腰,枪管朝下,警戒地望着四周。大鹏也学着豹子的样子,胳膊上的肉绷得紧紧的,仿佛遇到突发状况随时会给对方一梭子。
崔梦拿了一把五四手枪,此刻也握在手里,冷静地观察着周围的情况。看她的架势和表情,明显是经过训练的。看来程序员和电脑黑客也并不是她全部的生活内容。我实在是没胆量拿着自动步枪进山,那玩意儿在我看来就是“恐怖”的代名词。在我小的时候,连过年点鞭炮都怕,但为了应付危险,我也勉为其难地带了一把五四手枪,可这时拿在手里却仿佛有千斤沉,忍不住地轻轻颤抖。如果真的遇到什么事情,我想我肯定会把枪当飞镖一样扔出去也不会扣动扳机的。
老林应该是最冷静的一个人,他手里没枪械,却在小臂上缚着一支双筒袖箭,此刻他微微眯着眼睛,仔细地嗅着空气里的味道。
我以前听人说过,一个好的土夫子除了有非常厉害的眼力见儿外,嗅觉也要十分灵敏。他们勘探墓穴位置的时候,用洛阳铲往地里打下去十几米,闻一闻铲子里带出来的土,就知道下面有没有墓葬,还能知道墓葬里面的明器是陶的、玉的,还是金属的。
豹子低声问老林:“咋样?”
老林摇摇头:“离得太远,闻不出来。但可以肯定,不是人类。”
“没想到还真出幺蛾子了,这么快就来了。”豹子看向崔梦,“队长,我建议先分组侦察一下情况。”
崔梦点点头,指挥道:“豹子跟我一组,左前方。大鹏跟长青一组,右后方。老林,你自己一个人,负责随机侦察,没问题吧。”
“没问题。”老林点头道。
“好,十分钟后在原地会合,有什么情况鸣枪示意。”
三组人分开侦察,我跟大鹏向密林深处走去。周围静谧得没有一点声音,我几乎都能听见自己强烈的心跳声。老林说的那句“不是人类”又在我耳边响起,不是人类,那是什么?
每走一步我都能感觉到冷汗顺着脖子流淌到后背。在这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里,到底会潜伏着什么东西?虽然是在白天,可气氛逐渐变得诡异恐怖,压抑得我胸口喘不上气来。就在这时,前面的林子里忽然传出了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大鹏二话不说,立刻朝声音来源冲了过去。我急忙叫道:“大鹏,等等我!”可大鹏跑得飞快,转眼间就把我撇下了。我猛然发现自己是一个人站在林子里,转了一圈,周围到处都是树,看不见一个人影。
我有些慌了,估摸了一下大鹏的方向,一咬牙便猛追了过去。跑了没有十几步,忽然脚下一软,像有人在下面拽似的,整个身体一下陷进了地里。我正要大喊,却一下没过了嘴巴,大股大股的泥水不由分说地钻进了我的口腔和鼻腔里,眼前一下就黑了。我立刻就不能呼吸了,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绝望感陡然而至!
我整个身子都陷进了地里,感觉右手在上面还能自由活动,出于求生本能,我猛地扣动了扳机!但手枪却没有响,我马上意识到是击发保险还处于打开状态!
完了,什么都已经来不及做了,我整个地向下陷去,感觉自己被什么东西给彻底地包裹住了,意识也迅速变得模糊。掠过我脑海的最后一个画面,竟然是崔梦向我露出过的一个微笑。
混沌中,我忽然感觉到有一股陌生的力量在牵引着我,但此时我的思维已经极度虚弱和模糊,很快就没有了知觉。等我再次感觉到什么的时候,竟然是一阵疼痛感袭来,胸口传来一股强大的压迫力量,我忍不住张开嘴巴,“哇”的一口吐了出来。随后我睁开眼睛,看到老林正在使劲按着我的胸口,对着我吼道:“吐,吐出来!”
随着他的按压,我感到从胸口传来一阵呕意,便猛地坐了起来,“哇哇”地连着吐了好几口腥臭的黑色泥水,直吐得胆汁都要出来了。我看着吐出来的那摊泥水,猛然间恶心得汗毛直竖。在那摊黑色的泥水里,有许多只米粒般大小的虫子在蠕动!
他们几个站在周围,捂着鼻子说:“这是什么玩意儿啊?”
“食内虫。”老林拿树枝从泥水里夹起一个虫子,只见这玩意儿长得像蜈蚣似的,腿足很多,头上还有一对突出的暗红色的颚牙,此刻正极力地摇摆身躯想从树枝上挣脱下来。老林说:“这种虫子没有眼睛,就在泥水里生存,会靠本能从宿主的嘴里钻到身体里去,靠啃噬宿主的内脏为生。”
他们几个都惊呼了一声,匆忙往后退了几步。我被吓得又是一阵干呕,恨不得把肠子给吐出来。老林用手把那虫子掐死,说:“不用害怕,这种东西对生存环境要求相当苛刻,离开了大烟泡子,它们的生命超不过三分钟。”
我嘶哑着嗓子问:“大烟泡子是什么?”
“你刚才就掉进了大烟泡子里。在这山里逢雨季时,雨水冲出来的山坑会形成一块块沼泽,上面又落上一层厚厚的枯枝败叶,就像陷阱一样,里面全是腥臭的黑泥汤子而且深不可测,这就是我们俗称的大烟泡子。食内虫就是大烟泡子里滋生出来的动物。”
“多亏老林发现得及时啊,要不然你小子命都没了,连尸体都找不到,恐怕已经被这食内虫把心肝脾肺肾都给吃空了。”豹子在一边道。
“别吓唬他了。我刚才听你喊那一声‘大鹏,等等我’就感觉有情况,没想到果然出了事。也幸亏那大烟泡子不是太深,否则真是神仙都救不了你了。”老林说着又看向大鹏,“大鹏,这事你也有责任。既然是两个人一组,你就要对别人的安全负责,可你完全是鲁莽行事,不考虑别人。”
大鹏还想争辩:“可是这小子……”
崔梦呵斥道:“老林哥说你还犟嘴?”
大鹏撇了撇嘴,低头道:“是,我知道错了。”
我的意识完全清醒了过来,这才明白当时我陷进大烟泡子里以后感受到的那一股奇怪的牵引力量,原来就是老林。要不是他,我这条命可能就要搁在那片沼泽里了。当下对老林的感激之情无以言表,一时竟不知该如何道谢。
老林简直就是这里的活地图,按照他的指引,我们又往前赶了一段路。寻了一个山泉,我将身上洗干净了,把沾满了黑泥的衣服也洗了,铺在裸露的石头上晾晒着。此时玉蟒岭上的大雾已经消散,林子里的光线还算比较充足。
收拾停当之后,我们再次进发。此时我们是愈发小心,毕竟这林子里面与外边的世界大不相同,不一定哪里就潜伏着致命的危险,比如大烟泡子。而更令我们小心谨慎的是,今天一直如影随形的那个“东西”始终没有露面,这个巨大的未知就像一块石头,压在每个人的心上。
步行至傍晚,就要选择露宿的地方了。这深山老林里危险重重,一不小心就能走错,所以决不可晚上赶路。老林观察地势,选择了一处林子茂密的地方作为露营地。大鹏问为什么不选择宽阔一点的地方露宿,老林说林子越密的地方,其实越安全。
我们把睡袋扎好,为了应付危险,每个人都要轮班值夜。我睡到半夜,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就起来去换岗。老林子里静悄悄的,一点声音都没有,偶尔有风吹过树梢的“哗哗”声。老林坐在那里,抽着烟,烟头在黑夜里一明一灭。
我走过去坐下说:“老林哥,我来换岗了。”
“没事,你歇息着吧,这班岗还让我来值就行。你今天掉进了大烟泡子里,身体被折腾得不轻,需要好好休息休息。”
“老林哥,今天真是谢谢你了。要不是你,我可能就……”
“呵呵,不用客气。”老林笑道,“我也是为了报酬嘛。崔梦那小丫头说了,任务完成后,许给我一套北京的房子。”
我赶紧道:“崔梦不会食言的。你帮了我们同门社这么大的忙,领袖一定会遵守承诺的。”
“领袖?”
“嗯,我们同门社的领导,最高负责人。怎么,你没听豹子说过?”
“我跟豹子不大谈起这些事情,平时也就是喝喝酒、吹吹牛逼。”老林自嘲地笑道,“我老了,现在对于这些江湖帮派还是政治团体什么的,也没有什么兴趣。反正能给钱的,我就认为是好的。不是有句话嘛,不管黑猫白猫,能抓到老鼠就是好猫。”
“对了,老林哥,你跟豹子是怎么认识的。”
“呵呵,说起这个,豹子还算是我的救命恩人呢。”
“哦,是怎么回事?”我来了兴趣。
老林叹了一口气,“你想听?”
“嗯。”我点点头。
“好吧,闲着也是闲着,我就给你讲讲我过去的事情。”老林又续上了一根香烟,问,“长青,你怎么看这秦岭?”
“秦岭……”我想了一下道,“秦岭是横贯中国中部东西走向的山脉,亦是中国南北的分界线,植被丰富茂盛……”
“那都是书上的说法。”老林打断我道,“长青,你记着,有些东西是永远不会写在书上的。”
我好奇地看着他。
“秦岭这种深山老林里,啥邪乎玩意儿都有,坟包里的毒蜂子、追着人咬的野鸡脖子、铺天盖地的瘴气、几天几夜也散不开的迷雾、看不见的大烟泡子。但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这里是整个中国的龙脉!从古到今,从商周数下来,有好多帝王的陵墓都秘密地修建在这里。”
我惊讶道:“商朝当时的势力范围已经扩展到了秦岭?”
“商朝国都虽然在河南一带变动,但势力范围却伸展到了西歧。西歧就是指的秦岭腹地。春秋时的秦穆公死了以后,墓地就选在了这里。你知道秦穆公吗?”
我点头道:“知道,他是春秋五霸之一。”
“对,没错!就是他!”老林的一只独眼忽然在夜色里闪烁出了明亮的色彩,“史书上说,秦穆公曾建造天台,秘供龙纹玉玦以镇日月。你想想,什么玉玦才能有资格‘以镇日月’?那得是什么宝贝。传说中,那块玉玦不是人间造出来的,而是天上掉下来的。秦穆公死了以后,那块传说中的龙纹玉玦就成了他的陪葬品。长青,你知道如果能挖到这个东西,能值多少钱吗?”
“难道,你……”我不敢置信地看着他。
“没错。”老林转过头看着我,“我的左眼,就是为了它而瞎的。”
第十篇笔记 老林的故事
老林是湖南长沙人,出身于风水世家,祖上有过“不过五”这般厉害的风水先生,甚至想逆天而行,化身成龙,却终究人算不如天算,功亏一篑。随着时局动荡,中国社会几度反复,待家业传到老林这一辈时,早已中落,就连祖上那点分金断穴的本领,也只是剩得十之一二。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老林仗着这十之一二的风水秘术,也足以让人侧目。现代社会流行火葬,看风水定吉穴这套本事是英雄无用武之地,成了屠龙之术,老林干脆反其道而行之,用自己的风水本领干起了盗墓的行当。
“老林”这绰号不是他老了以后才叫起来的,在他年轻的时候,就被道上的称呼为“老林”了。但凡加个“老”字,这意味就不一样了。老林算是中年得志,有硬本领傍身,从他第一票开始就干得风生水起。他去广西盗过越王墓,进四川盗过献忠墓,去中原挖过河南王,上东北翻过长白山,一路干下来都是大手笔,除了打出了响当当的名声外,也笼络了几位一心一意的道上兄弟。其中有一个叫“铁蟋蟀”,还有一个叫“二和尚”,三个人还插香盟誓,拜了把兄弟。
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铁蟋蟀和二和尚也是精于盗墓行当的好手。尤其是铁蟋蟀,个子不高,但脑子和身手一样灵活矫健,并且喜欢争勇斗狠,道上的人都怕他,给他名字前面加了个“铁”字。二和尚跟他却相反,这人体格粗大,性格憨厚耿直,是个能靠得住的人。因为是个光头,家里又排行老二,所以被人叫作二和尚。三人中老林年龄稍长,便把二人当作弟弟看待。这三个人联手做了好几票大的买卖,可谓是黄金组合。
铁蟋蟀脑子灵活,向来善于出谋划策。其实盗墓这行当,你看着挖出来这宝贝那宝贝了,实际上土夫子根本挣不了几个钱,这大钱都被二道贩子和拍卖商挣去了。不是有那么一句诗吗,“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一件东西倒几道手,洗白了,在拍卖会上能卖出几十万甚或几百万,但土夫子刚挖出来卖给收货商的时候,可能只有几千块钱。没办法,这种东西不能长久地留在手里,都是烫手的山芋。想挣大钱,除非你能搞到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