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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头在说话-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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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立直身子。两眼仍是两圈红色印痕。
  “刀伤的痕迹很明显,有些和锯子错伤的痕迹平行,有些则交错其上。我在胯骨和脊椎上也找到这样的伤痕。”
  “这代表什么?”
  “有些刀痕压在锯痕上,有些在锯痕下,因此他可能先用刀砍,而后才用锯子。我猜他先用刀切开肌肉,再用锯子锯断关节,最后再用刀子割开仍黏附在骨头上的肌肉和肌腱。只有腕部例外,没有从关节处截断。不知道什么原因,他直接从腕部上方砍断手掌。”
  他点点头。
  “他肢解伊莉莎白·康诺,只用一把刀割开她胸部。因为她脊椎上找不到锯子的痕迹。”
  一想到那个光景,我们便同时黯然不语。我先让他沉静一下,再把最惊人的事情说出来。
  “我也检视过茜儿的骨骼了。”
  他明亮的蓝色目光与我相交。他削瘦的脸绷紧拉长,似乎已准备好承受接下来我要说的事。
  “情况完全一样。”
  他咽了一口唾液,深吸了一口气,而后以微弱的声音说:“这家伙血管里流的一定是冷媒。”
  一位管理员推开门探头进来,我和莱思一起转身看着他。那位管理员一看到我们脸上黯然的神情,便默默赶紧离开。莱思的目光又看向我,咽喉的肌肉微微颤动。
  “赶快把这些发现告诉克劳得尔。事实已经很明显了。”
  “我还得再查清楚两件事,而后我自然会去找他。”
  他没有说再见便转身走了,而我则重新把箱子打包起来,留在桌上。我锁上实验室大门,走过大厅,发现电梯上的时钟指着6点30分。又一次,这栋大楼只剩下我和清洁人员。我知道现在时候不早了,可能无法完成我想查清的两件事,但我还是决定试试看。
  我经过我的办公室,沿着长廊走到最底部右边的门前。门上一块小牌子写着“资讯室”,负责人的名字是露丝·唐门。
  网络发明得很早,但是法医研究所和司法科学研究所却很晚才连线,直到93年秋天才全面完成电脑化,各种资料才开始存入主机。即使是最新的案子也能加以追踪,各式报告都汇集输入主档案。过去几年的案子也慢慢整理建档。在露丝·唐门的领导下,司法部突然一脚就踏进了电脑时代。
  她的门锁上了。我敲了两声,知道根本不会有回应。现在已经6点30分了,即使是露丝·唐门也下班了。
  我拖着疲惫的脚步回到办公室,抽出全美法学院的通讯录,找到我要的人名。我看了一下表,换算成当地时间。那里现在是4点40分还是5点40分?奥克拉荷马州到底是什么时区?
  “管他的!”我叫道,拿起电话直接拨了奥隆·柯维特的号码。答录机传来友善的鼻音声,说现在是下班时间,有事请留话。我留下电话号码后便挂断电话,仍搞不清楚那里现在是几点。
  事情进行得并不顺利。我坐了一会儿,懊恼今天没有早点开始行动。而后,我又拿起话筒,拨电话给戈碧。没有回应,连签录机都关掉了。我又拨电话到她学校的办公室,铃响了四声,在我准备挂断之时,有人接起了电话。那是她系上的办公室。没有,她的电子信箱好几天没开了。不会,这不会很反常,因为现在是暑假。我道过谢后,便挂上电话。
  “三振出局。”我对着空无一人的办公室说。露丝不在,奥隆不在,戈碧也不在。天啊,戈碧,你跑到哪里去了?我决定不让自己再想下去。
  我拿着笔在吸墨纸上轻轻敲着。
  “高和外出。”我拿笔敲着纸,随口念道。
  “第四和长,”我继续乱念,完全不管文法修饰。“双重问题。”
  我往后靠着椅背,把笔抛上空中。
  “双重错误。”
  我接住落下来的笔,再把它扔上天。
  “个人错误。”
  再丢一次。
  “另起新计划的时候到了。”
  接住。抛起。
  “深究和追根的时候到了。”
  我接住笔,紧紧握住在手中。深究。就是要这样。
  “好吧,”我说,推开椅子站起来,拿起皮包。“换个方向。”
  我把皮包挂上肩,关掉灯火。
  “就冲着你,克劳得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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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骨头在说话   十四
  我钻入我的马自达轿车后,仍试着继续进行像刚才那样的无意识自语。但是现在不行了,灵感已经消失。脑中想的都是晚上要做的事,阻碍了我的创造性思考。我开车回家,途中在一家餐厅停下,买了一盘烤牛肉串套餐。
  到家后,我不理博蒂撒娇问候,直接走进厨房,打开冰箱拿了一瓶减肥可乐出来。我把可乐连同装晚餐的纸袋放在餐桌上,然后往苔录机的位置望去。答录机安静地位在角落里,没有闪光。戈碧并没有打来。此时,一股焦虑感逐渐升起,笼罩了我,我的心拼命狂跳着,就像指挥家将乐曲带领到极快板时一样。
  我走进卧房,在床边柜里翻拣物品,在第三格抽屉找到我要的东西;我把它拿到餐厅,打开饮料和外带食物。不妙。餐点的一点点油饭和过熟的牛肉让我的胃绵得像只沙滩螃蟹。我拿起一片薄面包。
  我在地图上先找到自己所在的位置,然后沿着一条路出了市中心,过一座桥到南岸。找到我要查的区域后,我把地图折起来,让圣伦伯特和隆吉维尔市朝上。我一边研究地图,一边又吃了一口羊肉串,但我的胃还是不舒服,似乎拒绝接受任何食物。
  博蒂慢慢靠过来,离我不到三寸。“去玩吧。”我说,拿起空铝罐往它的方向丢去。它看似吃了一惊,犹豫了一下,然后便发着呼噜声追着罐去了。
  我从柜子里取出手电筒、一对园艺用手套和一罐驱虫液,连同地图、写字板和白纸一起塞进背包里。我换上T恤、牛仔裤和运动鞋,把头发牢牢绑紧。而后,我又想到该带件长袖上衣,便抓了一件长袖斜纹绵布衫塞进背包。我拿起电话旁的留言板,潦草写下:“前往探查第三个x记号一一圣伦伯特区。”我看手表时间:7点45分。我把时间和日期加注在那一行字下,然后把留言板摆在餐桌上。也许我太多虑,但假如我迢到不测,至少别人还有一点线索可循。
  我把背包上肩,按下大门保全系统的设定密码。在过度兴奋下,我竟然把密码按错,只得再来一次。在第二次又按错后,我暂停一下,闭上眼睛,口中默念着:“我想知道国王今天晚上做什么”,借此除去脑海里的杂念。这个方法虽是我在小学时候学来的,然而,直到长大成人,每次都很管用。经过片刻暂停,我又恢复镇静。在顺利按下正确密码后,我离开公寓出发。
  从停车场出来后,我绕过一个街区,沿圣凯萨琳街向东往蒙塔奇,然后往南维多利亚桥,渡过圣罗伦斯河到南岸。午后的云朵跟着脚尖溜过天空,现在齐聚西边的地平线上,暗淡而模糊,使得河水也跟着变色,如墨汁般黑。
  在暮色中,仍能看见下游的诺提丹岛和圣海伦岛,越过其上的是杰克卡提桥。在黝暗的水面上,这两座小岛看起来更黑。在1967年万国博览会的时候,它们曾活跃一时,但现在只是默默闲置在那里,像古文明遗迹般安静地沉睡。
  位在河上游的是索恩岛。那里过去曾是教会领地,现在则变成雅痞集中地,上面有一个个拥有高尔夫球场、网球场和游泳池的住宅区,以左侧的西普莱桥连接蒙特娄市。桥上高塔有灯火闪耀,似乎想和远处城里的灯光争辉。
  到达南岸后,我在维尔佛罗莱爵士大道出口离开高速公路。过了桥之后,天空的颜色变得更加怪异了。我把车停在路边,拿出地图研究。图上绿色的区域代表公园和圣伦伯特高尔夫球场,我找到自己所在位置后,把地图放在前座椅上。当我排挡准备前进时,一道闪电划过夜晚的天空。风势变强了,雨点开始滴答落在挡风玻璃上。
  我在暴风雨来临前的黑暗中前进,伸长脖子小心驶过每一个十字路口,眯着眼睛注意街名标志。我按照脑海已想好的路线前进,这里左转,那里右转,再连续左转两次……
  十几分钟后,我把车子停在路边,心跳就像比赛中的乒乓球。我把潮湿的手掌在牛仔裤上磨蹭两下,然后张目四望。
  天空的云层更厚了,天色也已经全黑。我刚刚才经过一条别墅区的林阴大道,但是现在却发现自己已来到一座废弃的工业区,在地图上,这里是一块新月形的灰色区域。这里肯定只有我一个人。
  在街道右侧,是一排荒废的仓库,在单排街灯的照耀下,映出它们毫无生气的外貌。在街灯下,这一排仓库显得十分怪异,就像昏暗道具室里的舞台道具。有些房舍贴有不动产公司的租售广告,有些则什么都没有,仿佛完全被屋主遗弃。窗户玻璃破碎,门前停车场的水泥地面也裂开,到处都散布着瓦砾碎片。一副黑白的荒凉景象。
  在街道的左边就不能用荒芜来形容了,而是什么都没有,一片漆黑。这块空地在地图是以绿色标示,但没有任何注记。这里就是圣杰魁斯打上第三个X记号的地方。原本我还以为这里是公墓或小公园。
  真该死。
  我把手放在方向盘上,看着眼前的黑暗景象发呆。
  现在该怎么办?
  我真的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一道闪电划过,暂时照亮了街景。有东西从暗处飞出来,撞上我的挡风玻璃。我吓了一跳,大叫出声。那个生物挂在挡风玻璃上,停了一下后才笨拙地鼓动翅膀敲击玻璃,然后缓缓飞进黑暗中。
  冷静点,布兰纳。深呼吸。我的不安感现在已升至电离层了。
  我打开背包,穿上斜纹棉布衫,把手套塞进后裤袋,手电筒则插在腰带上,至于写字板和笔就扔在车上。
  没有什么东西好记录的。我对自己说。
  空气中弥漫着雨水打在热水泥地上的味道。狂风扫过街上,吹起砂石,气流形成一个个小龙卷风,把树叶和纸屑卷起成堆,然后再加以吹散。强风吹起我的头发,猛拉我的衣服,将棉衫下摆拉扯得像丢进洗衣机一样。我把棉衫塞进裤子,拿出手电筒。手在微微颤抖。
  我打开手电筒照亮前方,横过街道,踏上人行道。一道生锈的铁篱笆,约6尺高,竖立在这块地的边缘。在篱笆内,大树和灌木纠结,形成一个原始丛林。我把手电筒往丛林中照去,但是完全无法判断丛林有多深,也无法看清丛林内有什么东西。
  我沿着篱笆往前走。由篱笆内伸出的树枝,在手电筒小小的黄色光束下,随风乱舞。我头上茂密的树叶正好接住空中落下的雨点,但仍有几滴穿过树叶的雨丝打在我脸上。不知是逐渐降低的温度还在荒芜景象令我浑身打颤,也许两者皆是。我开始咒骂自己,背包里带的竟然是驱虫液而不是夹克。
  我往前走了四分之三个街区,走到一处下坡前。我把手电筒往这条可能是车道的斜坡照去。篱笆上有一道紧闭的大门,门上用长长的铁链和粗锁锁住。
  这个车道看来很久不曾使用。碎石路面上长出了杂草,篱笆门下也长满植物。我站在篱笆门口把手电筒照向里面,但是穿透黑暗的距离并不远。这就像拿放大镜观测天文星象一样。
  我继续往前走了大概50尺,才抵达这个街区的末端。我站在街角四处查看。那条我走来的街,到此和另一条路呈丁字交会。我往这条路看去,一样的黑暗和荒凉。
  在街角对面,我看到一大片铺有柏油的空地,边缘同样用铁篱笆围起来。我猜这块空地过去可能是某家工厂或仓库的停车场。一颗灯泡挂在电线杠上,微弱照耀着那栋已倾圮的建筑。那颗灯泡上面还有一顶金属盖子,光线能照亮的范围大约只有20尺,在宽广的柏油空地上散布着碎石,在黑暗中,我依稀能看到空地上几栋小屋或工房的轮廓。
  我驻足听了一会儿。风声刺耳。雨点不断打在地上。远处偶有雷鸣。我心仍不停狂跳。借由对街那盏灯传来的微弱灯光,正好足以让我看见自己的手还在颤抖着。
  好吧,布兰纳,我怒斥自己,把脑中的尸块扔开。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嗯,很好。”我大声地说。我的声音有点奇怪,好像被什么东西裹住一样,似乎声音还来不及传到耳里,就被夜色吞没了。
  我转身回到篱笆前。篱笆绕过街角,折向左方,继续婉蜒下去。我跟着篱笆转弯,不到10尺,篱笆便被石墙取代了。我退后两步,用手电筒照着这面石墙。墙壁是灰色的,大约8尺高,顶端有一颗颗突出墙面约6寸的石块。在黑暗中,我看见前方不远处的石墙中央有一扇大门,应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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