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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就这样走了,看她之前似乎是不肯善罢甘休呢,这会儿又挺识趣地走了,真是雷声大雨点小呢。我看了看我拿来的保鲜盒,估计早就冷了吧,说道:“老妈,你叫我十一点四十五左右来,这都十二点半了,饭菜肯定冷了,我还不如迟点来呢,这下子怎么办,貌似你们店里没有微波炉吧。”
陆洁琼笑了,心想着,宝贝今天怎么算白来呢,你刚才那句引嫂子上当说她李凤仪的女儿怎么会眼光不好的话可是救场呢,否则自己估计要和嫂子说道理说半天哦。
陆洁琼摸了摸宝贝的头,说:”怎么会呢?宝贝,你就不用担心了,山人自有妙计。来,把那两个保鲜盒递给我,我这去想办法去。”
不一会儿,陆洁琼就端着两个还冒着白气儿的保鲜盒回来了,说道:“宝贝,怎么样,这不就成了嘛。清清,快来,我们吃中饭了。”
南清清端来了折叠的小椅子,坐了下来。我看着桌上的两个保鲜盒,这才意识到,没有我的那一份啊,我的肚子已经饿得咕噜咕噜乱响了,因为早上睡到十一点起的迟,早饭也没有吃,这会儿饿着呢,便苦着脸,说:“老妈,你太不厚道了,嘴里喊着我是宝贝,结果就把我当送饭菜的啊,都不给我准备一份呢。”
陆洁琼哈哈大笑,说:“呵呵,真是的,我当什么发生什么大事情呢,我们家宝贝都苦着一张脸了。原来是为了这个啊,你没有听说过嘛,嫩饿竹子也不能饿着笋啊,你老妈我可不就是那老竹子,你可不就是那刚刚钻出土的笋嘛,我怎么可能饿着你。我早就想到了,所以才让你拿了一大一小两个保鲜盒来啊,你看这个大保鲜盒里的饭菜足够我们娘两个吃了,除非你嫌弃你老妈我脏,不肯和我一个饭盒吃饭。”
我上去搂住老**颈子,撒娇道:“怎么会呢,怎么会呢,我可是最喜欢和老妈一起吃饭了,小时候不还是老妈你喂我吃的饭嘛。那我们赶紧开动吧,我都饿得前胸贴后背了,而且有我喜欢吃的炒土豆嘛。”
陆洁琼朝着南清清说道:“清清你看,宝贝还真是个小孩子呢,什么时候她能像你这么大了,有自立能力就好了哦,不要整天粘着我就好了。”
南清清笑了,其实眼里满是羡慕,她和她的妈妈似乎从未这么亲近撒娇过呢,说道:“二婶,潇潇不是还小嘛,等到她长到我这么大,肯定比我强,你不用担心的。”
我也凑了上去,说:“是啊,是啊,老妈,我可和你说哦,你这叫身在福中不知福,等我读大学,不在N市呆着,离你远远的,你想我还想不来呢。”
陆洁琼拍了拍女儿的后背,说:“宝贝,你看你,清清不过这么一说,你就得瑟起来了嘛,真是给你点颜色,你就开染坊啊。”
“对啊,对啊,老妈,你才知道啊,你给我点阳光,我就灿烂,给我点笑容,我就泛滥,给我点颜色,我就开染坊,嘿嘿。”
“吃你的饭吧,给,你喜欢吃的土豆,不过说到你读大学,那还挺远着呢,我们N市的N大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进的哦,你到时候能考上N大就不错了,就不要好高骛远到什么外地去读好大学了……”
只是这读大学的事情又有谁能说得准呢,当然还是根据考试的分数定嘛,总不能考上了好大学而不去吧,又或者分数不够不能进自己想去的大学,这能退而求其次是不是。
等我回到家以后,正巧家中的老挂钟敲响了两下,原来都已经两点了,看来下面我可以开始进行我的写作大业了,要说我也是那《女生日记》和柯南的连载至第二百回合就再没有写了,说是因为六年级的缘故,可是暑假也再没有碰过呢,其实也是自己偷懒啦。
记得不知道是谁说过一个习惯的养成,据科学统计需要二十九天,如果连续坚持了二十九天啦,那第三十天及其以后就成为了自然,如今当然要重拾旧爱了,继续连载那第二百零一回合,要不再写点什么言情小说吧,书架上还放着从汪晓晓那儿没收来的校园小说呢,原来现在都是这种调调啊。
不过哈哈,姐是未来来的,知道古装言情小说更有潜力呢,所以还是选择古言小说吧,不过说到古言小说,我头脑中就冒出了《步步惊心》《大漠谣》《云中歌》《甄嬛传》,都是大大们经典著作啊,那时候可是正值中考时看的《甄嬛传》,那《步步惊心》更是追文看的,最后结局让我哭的心疼死了,至今还记忆尤深呢。
恶魔和天使同时冒了出来,恶魔说:“南潇潇,你可是重生过来的,那么好的资源怎么能不利用呢,当然是先写《步步惊心》再写《甄嬛传》啦。”
天使说:“南潇潇,抄袭是不道德的,我们还是走自己的路吧,踏踏实实地写出自己的作品来。”
恶魔冲了上来,说:“就你会做好人,什么抄袭是不道德的,反正已经抄袭了《名侦探柯南》,也不在乎再多抄袭几本啊,还有那个《女生日记》虽然不是抄袭的,可是构思可是来源于别人吧。所以我们抄抄更健康,南潇潇,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天使还想说些什么那个《名侦探柯南》反正是日本岛国的作品,不抄白不抄嘛,想想日本对中国的侵略,想想刚刚过去不久的南京大屠杀纪念日都心痛哦,可天使早已经被恶魔拽到别处吵架打架去了。
最终还是恶魔战胜了天使,我选择了“写”《步步惊心》啦,桐华大大,对不起啊,文文是你的构思,不过我来写的话应该没有你那么好的表现力吧,不过我尽量写好哦,你也知道的嘛,抄袭可是重生人士的专利,哈哈哈,我决定了,从今天开始“写”《步步惊心》。
我正要回房间的时候,顺便看了看表哥在不在,他竟然还没有回来呢,真是令我好奇。
第一百三十二章:圣诞节绯闻
今天是十二月二十五日,正正经经的是圣诞节,可不是我们以为的圣诞节前夜,今天又刚好是星期五。
记得刚开学那会儿我们英语老师温老师可是说过凡是过洋节的日子就没有英语作业,这不之前十月那个万圣节我们就享受过一次呢,大家都把注意打到了这次圣诞节的身上了。
早读课刚下课,就有同学在那儿互相赠送贺卡,算是我们也过圣诞节的一种形式吧。听见周天勇对着丁一柳说着:“丁一柳,今天是圣诞节,听我爸爸说这在外国可就相当于我们过春节一样隆重呢,只是我们中国似乎都不太重视这样的节日,你说为什么我们不能也过圣诞节呢,我倒是希望节日越多越好,那我们就能放假了。”
丁一柳还没有开口,一向做乖乖学生的李永说道:“周天勇,你一天到晚就想着放假,这不再过几天就元旦了嘛,到时候不就放假了。我们可是中国人,过什么圣诞节啊,那都是洋人过得节日,你要是过了,那就崇洋媚外。”
丁一柳扑哧一下,笑了,说:“李永,你也把这过圣诞节拔得太高了吧,中国人过圣诞节怎么就叫崇洋媚外啦,我们这叫适应经济政治文化多方面全球化,我们这叫学习交流。真是的,刚才不知道谁还送贺卡给侯静雅同学的呢。”
李永一下子脸变得爆红,因为他感觉自己的心事儿被戳穿了,恼羞成怒地说:“丁一柳,你说什么呢,大家都是同学,互相送贺卡有什么啊,我提前祝侯静雅同学元旦快乐,不可以啊。你不是也有送别的女同学贺卡嘛。”
其实李永也不知道自己脸红的是因为害羞还是恼怒的,反正他感觉不能被别人知道他喜欢侯静雅的事情。
可是谁知道丁一柳这人哪壶不开提哪壶啊,其实丁一柳压根儿不知道李永喜欢侯静雅,只不过刚才的确是看见他送了人家侯静雅贺卡了,今天是圣诞节嘛,不少同学互相送贺卡表示祝福,他理所当然地认为李永也是这样的。
只是李永突然情绪这么激动,看起来不正常啊,有猫腻,自己一定要调查清楚李永为何激动,难不成李永这小子喜欢娇弱美人侯静雅,这可是个大消息啊。对对对,自己一定要搞清楚,不然对不起自己江湖百晓生的称号啊。
丁一柳坏坏地一笑,说:“李永,我们的劳动委,又不是打扫卫生,你激动个啥劲儿,我也没说些什么啊,还是说你送给侯静雅那份贺卡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难道是情书?”
因为情书二字,李永变得简直是脸红的异常,班上的人也因此安静了下来,指指点点满脸通红的李永,静等着下文呢。
其实那贺卡不是什么情书,李永虽然喜欢侯静雅,但是他也知道早恋不好,况且,作为一名男生,他的成绩还没有他喜欢的女生好,他觉得羞愧,他是这么想的,等哪天自己的成绩超过了侯静雅,自己再向她告白。
虽然以现在的情况看起来不可能,但是他相信只要他肯努力肯用功,一定会有那么一天的,所以他现在每天都学习到很晚才上床睡觉。
不过那贺卡里的确有自己一些小心思,自己特地买了那种粉红色的,上面印有Love,算是一种间接的表白吧,自己在上面写的那些祝福和赞美的话语也是最为普通的话语,可是一想到那个粉红色的Love,李永就脸红的不行。
侯静雅哪能让丁一柳这样说她被李永喜欢啊,别说她不喜欢李永,就是喜欢也不会轻易让别的同学知道,就像她喜欢吴瀚文一样,而且她可不能让吴瀚文对她有一星半点的误会。
侯静雅从一沓贺卡里找到了李永刚才送给自己的那一份,打开以后,发现是带音乐的,现在比较流行的就是这种带音乐的,可是自己觉得太过泛滥,大同小异的音乐,有的甚至走音,与其听这音乐还不如听音乐盒呢。
她扫视了一眼,李永写的话语没有一点暧昧的地方,刚准备把贺卡送出去给大家看,却发现放音乐那儿有一个大大的粉红色Love字样,顿时觉着李永很讨厌,干嘛送这种贺卡给自己,眉头皱了又皱。
可是不一会儿,侯静雅就微笑着走出来,说:“丁一柳,你又在那儿唯恐天下不乱啊,谁不知道你丁一柳有一个丁八卦的外号。”
侯静雅摆了摆手中的那张贺卡,其他人也许不知道,但是李永是知道的,那是他送给侯静雅的贺卡,“同学们,你们看看,李永同学不过基于同学之情,互相祝福一下而已,他送给我一张很普通的贺卡罢了,女生们都喜欢的粉红色,没有半点特殊的。当然我不会把这张贺卡让你们从头传到尾看一遍的,不是因为我心虚,而是因为我们都是同班同学,应该尊重彼此,不要李永同学和我因为此事这么尴尬,大家说是吧。”
此事虽说是丁一柳提出来的,但是也算是周天勇起的头,周天勇最先站出来,当和事老,说道:“对啊,同学们,侯静雅同学说的很对,这也不是什么大事情,大家继续聊自己的事情吧,我也要和丁一柳继续说圣诞节的事儿呢。”
丁一柳心里已经打定主意要调查一下了,所以见周天勇这么一说,也不再说些什么,反正来日方长,教室里又恢复了刚才的吵闹声。
周天勇舔着脸笑着讨好道:“李永,我们继续说说今晚温老师会不会布置英语作业的事情吧。”李永哼了一声,头也不回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了,然后打开了下节课要上的语文课书本了。今天语文课要上的舒婷的《致橡树》,自己昨晚已经查过资料了,《致橡树》是一首爱情诗,是一首优美深沉的抒情诗,自己最喜欢其中的“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每一阵风吹过,我们都相互致意,但没有人,听懂我们的言语。”这几句描写,不知道为什么,总觉着这就是自己向往的爱情。
刚才侯静雅站出来为自己说话的那一刻,自己真的觉得很幸福,真的没有想到她会站出来,按照她平时的作风,都是多一事儿不如少一事儿,你就说的天花乱坠,她也岿然不动,安然自若,今天她竟然为自己说话了。虽然她好像并没有看出自己的小心思,但也证明侯静雅果然是那种善良单纯的女生。
诶诶,可怜的李永哦,你可知,单纯的是你哦,侯静雅并非是你想象的那样好,当然也不能说人家侯静雅是不好的,只是又是一遭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哦,侯静雅根本不喜欢你,跟别说什么想要替你说话了,一切不过是你自作多情罢了,也难怪,你并未看懂侯静雅看到Love时眉头深锁的表情,所以说啊,还是傻孩子最幸福哦。
侯静雅是极为聪明的,所以她的世界很复杂,她也不够幸福,不知道李永你是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