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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丧尸的世界-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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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恶魔者的一战,分身的xiōng膛还被捅了个大窟窿,丧尸的自我修复是人类的数倍,可杨亦也不敢大意,天知道会剩下什么后遗症什么的。既然软体有加快修复的功效,杨亦当务之急,还是将这个大窟窿给补上。

C!。

正文第七十六章招兵买马

更新时间:201262810:42:51本章字数:3677

(更新来了,推荐票呢?今天二更,晚上还有一更,所以多投点推荐票成吗?)

次日清晨。

杨亦有些疲惫地控制着分身站在一处高楼上,迎着早早升起的红色太阳远眺着。一个晚上几乎没有停止的杀戮,终于是将腰间的玻璃瓶给装满了软体。让杨亦遗憾的是,一个晚上都没有碰到进化丧尸,否则以进化丧尸的软体修复力度,一只一阶的,足够顶得普通丧尸上百只之多了。

将软体用水清洗干净,分身坐在大楼边角上,像吃着青豆一样,一颗颗将软体扔进嘴巴中。

软体化成了甘泉一般,进口既化,让杨亦有一种享受的清爽感。

一个晚上,胸膛上的窟窿修复了一些,现在在软体的推动下,修复速度提高了十余倍,到达了肉眼可见的地步。

将软体吃完,杨亦先是将楼顶的通道封死,用暴力将楼顶上的一个水泥水塔砸开,然后将分身藏在里面。

分身的修复速度是快,但这么大一个窟窿没有一二天的修复,是没有办法完全愈合的。杨亦也正好趁着这一段时间的空闲,将自己的计划实施一下,以免让人捷足先登。

将意识从分身上退出……

杨亦匆匆吃了一些剩饭,然后将家中最后的两袋剩米扛上,随手提着冲锋枪,向外而去。

两百斤扛在肩膀上,对于此时的杨亦,丝毫没有压力感。

力量的传承,让看起来瘦弱的杨亦变成了大力神一样的存在。

“还好,分身的大块头没有传承过来,否则自己变成了两米高,可不是一件好事情。然后再一次进阶,天知道分身会变得多大多高?”杨亦庆幸着,要真的像分身一样高大,以后的生活,可就难过了。

清晨,总是可以看到聚居地上行色匆匆的人。

经历了一个月的疯狂狩猎,聚居地里的贫富差距开始产生。

每一个几乎都是一无所有,末世像是一个试练场,真金白银地试出一个人的能力。能力越大,他就越富有,拥有越多的粮食,成为末世里的人上人。而能力差,又胆小怕事的人,永远只能处于底层,终日俳佪在饥饿线上。

最富有的一群人,说来讽刺,不是拼杀从丧尸手中抢夺粮食的一个个团队,而是聚居地的管理层。

聚居地的官员们,他们才是处于这一场豪宴的金字塔顶端。

接下来的,就是各团队的首领队长们,他们掌握着同样数量不菲的粮食和黄金财富。

再排下来,则是各团队中的一些骨干成员。

最底层的,就是得过且过的人,他们永远在饥饿来临时,才会出去临时客串一下,赚取一点粮食。一但有能吃几天的粮食,他们就会缩在窝里,等待下一次粮食消耗一空的到来。

这一类人,就是最怕死的人,他们不敢面对丧尸,只要有吃的,就不会去面对丧尸。

在杨亦看来,这一类人,一但出现粮食危机,最先死亡的,就是他们。

讽刺无比的是,恰恰是他们,在死亡面前,也是最疯狂的一群人,在丧失了理智下,他们什么样的事情都会干得出来,也是混乱和杀戮的根源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扛着两袋大米的杨亦,大步向着聚居地外走去,引起许多人的侧目。

对于旁人的眼光,杨亦懒得理会他们,依旧是我行我素。

来到聚居地外,可以说,聚居地的四个方向,都变成了一个个临时的招聘现场,无数的团队会在这里招收团队,同样地,又有无数的人在这里寻找着团队。虽说经过一个余月来的磨合,这种寻找和需求有所下降,可还一样有缺人的团队,一样有寻找着团队的人。

末世中,一个团队想要不死人,是不可能的,对人源的缺口,永远都会在。

杨亦到达这里的时候,时间刚刚好,正是一个个团队整装待发的时候,这时候的人最多,热闹万分。

杨亦四处张望了一下,寻找着一处最为显眼的地方。

几经寻找,杨亦终于眼睛一亮,因为他发现在不远处有一处不知道谁人搭建出来的高台,极为的显眼,在这被推平的区域内,应该是除了聚居地围墙之外最高的制高处了。

没有犹豫,杨亦走了过去,管他是谁搭建的,先用了再说。

来到这个高台前,目测了一下,应该在六米左右,竟然没有阶梯可以让人上去。

不过这并不能难倒杨亦,他将一袋大米放下,然后一手抓着另外一袋,一个深呼吸,然后提着这一百斤的大米,单手在这高台上攀爬起来。这种挑战,对于此时的杨亦来说,并不算挑战,轻松可以完成。

几下就攀爬到了高台上,杨亦将这一袋大米扔到上面,又是滑下来。

刚开始,没有人注意到杨亦,可是当杨亦单手抓起第二袋大米的时候,还是引起了旁边人的注意。

在众多人的注视下,杨亦再一次单手提着上百斤的大米在高台上攀爬起来,像猴子一样的灵活,片刻间就攀爬到了高台上。

“靠,这小子到底提的是米,还是棉花,用来作秀?”

无数人发出这样的疑问,可惜杨亦不可能告诉他们答案,对于成功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也在杨亦的计划中,不可能到时候自己扯着嗓子,却没有人前来应聘吧?这样就成为一个笑话了。

将两袋米运上到高台上,杨亦从身上将一支毛笔拿出来,拧开一瓶墨水,沾了沾,然后从高台上拆下一大块木板,在上面写了起来。

片刻间,杨亦就将字写好。

扔了毛笔,杨亦从肩膀上将56式冲锋枪取下来,对着天空就是扣动板机。

“哒哒哒……”的扫射声,没有想象中制造出混乱,仅仅是引起人们的注意而已,在这末世里,枪声实在是太普通正常不过了。正是明白这些,杨亦才会大胆在这里开枪,如果不是人们司空见惯,杨亦还真的不敢这么做。

见到附近的人都将眼光集中在自己身上,哪怕是杀戮过无数丧尸的杨亦,也是有些小紧张。

给自己打了下气,杨亦一咬牙,没有怯场地走到高台边上。

将刚刚写好的木板取过来,杨亦用绳子绑着,然后扔了出去,直接吊在高台上。

在阳光下,木板上的四个大黑字,让旁边的人们都看得清清楚楚。

“招兵买马?”

正文第七十七章送上来的威慑品

更新时间:201262820:48:45本章字数:3995

(第二更,狂求推荐票,有的投上几票。)

杨亦弄出来的动静确实是大,招兵买马四个字一出,顿时引起一阵“嗡嗡”声响。

站在高台上,杨亦举目四处张望。

下面幸存者们的反应,总体可以分成三类,一类是莫不关心,一类是有些兴趣,一类则是带着好奇看热闹的表情。像第一类,杨亦知道他们应该是各团队队伍中的骨干人员,不会轻易离开团队。而第二类,就是杨亦需要争取的这一部份人,第三类就看杨亦接下来的待遇如何,才会决定他们的走向。

议论声还在,对杨亦这哗众取宠不屑的人,开始随着他们所在的团队出发,开始新一天的狩猎行动。

但这里的人还是太多了,高台迅速被这些带着好奇看热闹的幸存者们给围满。

杨亦表情淡定地站在高台上,他相信自己开出来的条件,会让无数的人抵挡不住这待遇的压力。

在这个末世当中,什么最重要?

你询问任何人,答案只有一个:粮食。

而杨亦的待遇,就是在粮食上下手。

杨亦环抱着手,就这么站在高台上,冷眼望着下方涌动的人群,然后猛地吼道:“招兵买马,有没有人敢上来试一下?只要通过,待遇绝对是你们所想象不到的,记住,我招募的人员,必需是精英中的精英,有个人特长的人在此基础上优先。”

杨亦的力量,配合着他的嗓音吼出来,和扩声器没有什么不同。

下方的人只感觉惊雷在耳边上响起来,不得不惊叹于杨亦有一个惊人的嗓音。

瘦小的杨亦,喊出这一翻话来,给人的感觉,就是狂妄。杨亦怎么看也是乳臭未干的小子,个子不算出众,还有些瘦弱,就这么一个人,还敢狂妄地说招募的人员,必需是精英中的精英?

就凭瘦弱的他,如何能够带领身为精英中的精英份子?

“哈哈哈哈……臭小子,你当精英中的精英是大白菜,随便就可以招募到?”一个粗犷的汉子在人群中爆笑,他近两米的身高,强壮的躯体,有着一股彪悍的气势。特别是他后背上背着的一柄巨斧,在阳光下,斧刃处反射着光芒,让人从心底就冒出寒气。

仅仅是一眼,杨亦就确定,这一名汉子,绝对是战斗力彪悍无比的一名悍将。

像这种人,他们之所以没有固定的团队,不受一些团队的邀请,就是因为他们有一股傲气,如果没有碰上让他们折服的个人或者是团队,他们一般都是游离在团队之外的一个个临时队员。

杨亦最需要的,就是像这汉子的队员,威慑力强,让人生畏。

“正想找一个展示品,马上就有一个如此强力的送上门来,不错不错。”杨亦暗地里高兴,想要招募真正的强者,不仅仅是待遇上,还需要展示自己的实力出来。

自己在选择他人的时候,他人又何尝不是在选择自己?

“哈哈哈哈……”杨亦同样是狂笑,突然遥指着这名汉子,说道:“像你这种外强中干的人,我一只手,就可以将你打趴下。”

不得不说,杨亦这话太过于狂妄了。

下面的人,无一不是发出哄笑,就杨亦一米七几的个头,又有些瘦弱,加上年纪不大,他凭什么敢说出如此狂妄的话来?在场的人,无一不是寻思着,需要花几拳几分钟可以将杨亦给打趴下,然后从高台上扔下来?

粗犷的汉子,被杨亦这话给硬硬呛到,不断地咳嗽着,将两只眼睛睁得比牛眼还大:“外强中干?”

怒火在汉子身上燃烧,对于拥有傲气的人来说,这是**裸的挑衅。

猛地拔开人群,粗犷汉子大步走到高台前,什么也没有说,就是抓住高台的木桩,向上攀爬。在他看来,动嘴皮子,还不如用行动来告诉对方,自己现在的怒火有多盛,拳头有多想亲吻他的脑门。

刚刚觉得杨亦炒作无趣的人,在见到粗犷汉子攀爬而上时,顿时间发出欢呼声,对于热门,国人没有谁会拒绝。

“这不是有狮子王蒙吗?”

“他就是狮子王蒙?传闻他性格狂暴,一但打起来,和狮子一样,讲究狂暴血腥,是一名绝世的悍将。可惜他的性格太过于高傲,好多团队想要招揽他,都被他给拒绝了。”

“哈哈,这一下有热闹可看了,不知道这瘦弱的年轻人,吃不吃得住王蒙的一拳?”

杨亦的耳力很出众,下方的讨论声,大部分他都可以听得到,从这些讨论声中,可以确定的是,这攀爬上来的汉子,可不简单。能够在末世里闯出一些名声来的人,都不是等闲之辈。

等到王蒙一站定在高台上,杨亦笑起来,问道:“你就是王蒙?”

王蒙点头,脸上带着狂态,说道:“不错,我就是王蒙。”

“我可不管你是狮子王蒙,还是猴子王蒙,一样和刚刚说的一样,我一只手就将你这外强中干的家伙给打趴下。当然,冲着你的名气,我们打个赌怎么样,如果我输了,任由你处置,如果我侥幸赢了,你就是我第一名队员?”杨亦根本不知道王蒙是谁,不过像这种人,却是最容易上勾的。

王蒙两只牛眼一睁:“小子,你说什么,我王蒙需要你让?你放马过来,只要我王蒙输了,任由你处置。”

一场招募,却演变成了如同擂台赛一样的战事,也人意料,也让下面的人跟着起哄起来,他们才不管是不是招募什么的,只要有热闹可看就行了。像这种事情,人们总是乐此不疲。

“好!”

杨亦等的就是这一句话,也不理会王蒙会不会使用武器,人已经是在高台上一蹭,爆发出让人反应不过来的速度,向着王蒙冲了上去。

既然是要拿这个王蒙来立威,达到招募更强队员的目的,就必需要速战速决。

不管是王蒙,还是下方的人,都惊叹于杨亦此时的速度。

快,实在是快。

给人的感觉,就好像杨亦闪了一下,已经是出现在王蒙面前。

王蒙近两米的身高,杨亦出现在他的面前,只是到他的胸膛上一点,显得无比的渺小。不和谐的是,瘦弱的杨亦的拳头印在王蒙的腹部,传承来自分身的力量,何其的强大,将高大的王蒙给硬生生推飞。

“啪啦”的声响,王蒙的身体撞到高台的边上,将绑着木头给撞裂,然后向下摔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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