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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复仇事务所-第2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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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银子,青家人几辈子也没有过。青爹和青娘害怕有人打银子的主意,决定先回家将银子藏起来,青小弟陪他们一同回家,留下青大哥陪着两个妹妹购买生活用品。卖草药的钱自然放在了青璇身上,另外,青璇还问青爹多要了十两银子。

“大哥,我们先去骡马市买一辆牛车吧!”

青家所在的存在离镇子比较远,走路的话要两个时辰才能到。若是有了一辆牛车,便能够节省不少在路上的时间,还能够多装货物,更何况牛能耕田,节省人力。不过牛的价钱很贵,以前青家没钱,自然买不起牛车。现在有钱了,买牛车就成了首要的事情。

三个人的运气比较好,正好遇到一的卖牛的人——在古代,牛是普通人家的重要财产,一般都不会卖——此人家中有人生病,为了治病,不得不卖了家里面除房子与田地外最值钱的财产。青璇想到自家,心里同情卖牛的人,对方只要十两银子,青璇却给了他十二两。卖牛的人千恩万谢地离开了。青大哥和青梅都没有说什么,他们皆赞同青璇的行为。若是今天之前,他们肯定会因为二两银子而心痛不已,但现在他们家已经有钱了,既然有能力帮人,自然是要帮的。

买了牛车后当然就是购物了。先买的自然是粮食,青大哥一口气买了三百斤粮食,青璇跟在其后面,让店伙计又包了十斤面米分和三十斤白米放到牛车上。

“小妹,买白米做什么?那是富贵人家吃的。”青大哥心疼被自家小妹用出去的一两银子。

青璇笑着安抚自家哥哥:“大哥,咱们家有钱了,吃得大米。而且,你真的不想尝尝白米的味道?”

青大哥吞了吞口水:“想!”

青梅忙道:“我也想,所以哥哥不要责怪青璇了。”

青大哥:“我没有怪青璇,就是有些心疼钱。”

青璇笑道:“大哥,你要习惯,以后我们家的钱只会越来越多,花销也会越来越大。”

青大哥眼睛发亮:“我尽量!”

三个人来到杂货店,酱油、醋、盐等调料买了一堆,路过布店的时候,青璇停车买了两匹布,家里人的衣服都旧了,买布回家做新衣。青娘和青梅的手艺都不错,做出的衣服结实耐穿;青璇上辈子在紫竹山庄更学到了高明的缝纫手法和刺绣手法,做出来的衣服不但结实还很漂亮。

再下来是市集,蔬菜不用买,青家自己就有种,这趟主要是买肉。虽然偶尔能吃到野味,但有钱了嘛,肯定要买猪肉回去庆祝庆祝。青璇让老板割了十斤猪肉和两斤板油,,老板见他们买的量大,还多送了他们一副排骨。青璇看到被老板丢在脚边筐子里的被剔得几乎没有肉的大骨头和猪下水,想起花亦蕾那个年代关于这几样东西的烹调方式和美味程度,多给了老板十文钱,将这些东西全买了下来。

“青璇,你买这些垃圾做什么?”青梅嫌弃地问。

“这些东西可不是垃圾,都是美味。”青璇道,“回去我做给你们吃。”

“真的好吃?”青大哥怀疑。

“真的。”青璇点头,“我师傅教我的方法,绝对不会错。”

青大哥和青梅放心了,高手传授的知识,肯定实用。

回到家中,青爹和青娘已经将银子安置妥当了。三百五十两银子放在坛子中埋在了青爹和青娘的床底下,另外九十两先放到柜子里,一部分用来买田,一部分用来翻新房子,剩下的做为家用。

青娘刚要准备晚饭,看到女儿和儿子买回来的精细大米,只嘴巴里叨唠了几句,便开心地淘米做饭了。青梅帮着青娘将板油熬成油,刚出锅油渣又香又好吃,青梅当即就偷吃了几个。青娘笑骂了她几句,用大碗装了一碗收藏起来,剩下的油渣和着白菜一起烧成菜。青娘将猪肉拿出来,要切一块做菜,被青璇制止了。她要用猪杂做菜,让青娘将猪肉留着过两天吃。青娘活了这么大年纪,从来不知道猪杂还能入菜,虽然担心不好吃浪费调料,但出于对小女儿的信任,还是将灶台让给了小女儿,然后去处理猪肉。猪肉被切成一斤一条,抹上盐挂在房檐下,能够存放很久。房檐下已经挂了一串肉,是昨天青璇带回来的獐子的肉,满满一排,短时间内青家是不缺肉吃了。

青璇开始处理猪内脏:肝子、肚子、腰子、大肠。小肠先放到一边,以后可以用来装香肠和火腿肠。肝子和腰子做成一道肝腰合炒。这道菜做法简单,只要掌握好了火候,味道十分不错,作为打下手青妈和烧火的青梅已经开始分泌唾液。大肠最普通的做法是烧,不过青璇决定第二天再做,毕竟今天的时间已经不早了,烧肥肠可是要花时间的。她直接做了干煸肥肠。至于肚子,做法最简单,用水煮熟后凉拌,味道也很不错。

“好吃,没想到猪内脏做出来这么好吃!”青小弟吃得满嘴流油地大赞道。

“而且也不贵,才十文钱就买了这么大一堆。”青梅也大口大口地吃着菜,趁着嘴巴里有空隙道。

“以前大家都将猪内脏将垃圾丢掉,真是可惜了。”青爹惋惜地道。

“那是因为大家都不知道猪内脏的做法,不知道做出来会这么好吃。”青娘问青璇,“小丫啊,娘能不能将这些内脏的做法教给你李大婶她们?”

青璇笑了,她爹娘总是那么善良:“好啊,村子里的人都是好人,咱们家现在条件好了,自然可以帮衬他们一下。猪内脏便宜,村子里面的人知道做法后,也能时不时吃上肉味了。”

前一世自家遭难时,村子里的人全都来帮衬,只是大家的生活条件也不好,无法帮上大忙。

青娘高兴了,决定将剩下的猪大肠分成十几份,明天把它们送给村子里的当家女人们,并教会她们做法。

“娘,我这里还有一些其他做法,等会儿我说给你听,你再告诉李婶他们。”

“好咧!”青娘高兴地应道。

吃过晚饭,青家父子一起收拾桌子洗碗,在他们家,并没有什么男子远厨房的说法,三个男人也没有所谓的大男人主义,家里的活计都是分工合作。青璇看着两兄弟端着碗筷出门,笑了笑,进房间跟着母亲和姐姐裁布做衣服。

第二天,青娘带着肥肠出了门,很快的,烹调肥肠的香味就弥漫在了整个村子上空。青爹带着一块猪肉去找村长,商讨买地的事宜。村子里面没有无主的田地,青爹只能买了二十亩荒地自己开种。朝廷有规定,开垦荒地的前三年不用交税,因此虽然出产薄了些,却也是一种增加田产的好方法。种了三四年,荒地也就变中田了。

青璇留在家中做大骨汤。骨头中含有多种对人体有营养、滋补和保健功能的物质,具有添骨髓、增血液、减缓衰老、延年益寿的保健功效,可是古代人不了解,才将大骨头当将垃圾丢了。青璇决定时不是熬上一些,让家人的身体变得健康,就算喝不完汤,留着做为高汤做菜也不错。

村长和青爹的效率很高,当天就去衙门办理好了土地契约。村民们都知道青家发达了,不过大家都很淳朴,虽然羡慕嫉妒或是偶尔说说不服气的话,但没有任何坏心思。听说青家在山上发现了百年人参卖出去才发达后,村里立刻掀起了进山热。深山自然是没有人敢进去的,而山的外围,资源也不少,至少比起现代社会,可谓物产丰富了。当然百年以上的人参是没有的,五十年以上的也几乎不存在,只有两家人分别挖出一株四十年的人参和一株三十年的人参,分别卖出了五十两银子和二十两银子。其余人虽然没有找到人参,但将收获了不少山货,拿到镇上去卖,也换回了一两到二三两的银子,虽然不多,但也让大家都乐开了怀。特别是青娘将猪内脏的做法教给村里的娘们儿后,村里这段日子几乎天天都闻到肉味。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青家的生活越来越好,青家兄弟和青梅的武功已经入了门,在大唐来说不过四五流的水平,但在这个世界,已经算是不错的小高手了,有了自保之力。但他们自己不知道,青璇也没有告诉三个人,他们失踪认为自己学到的是强身健体的微末武功,从来没有想过去江湖中显摆闯荡,让青璇大大地松了口气。她希望青家的其他人永远在这个偏僻却充满人情味的小村过着平淡却幸福的生活,不要被江湖中的风风雨雨打扰到。

终于到了青璇十二岁的那一天,青爹和两个儿子一起上山打猎。青璇缠着要和他们一起去。其实说起来,以青家兄弟现在的身手,即便不能全部消灭狼群,也能够护着青爹逃走,但青璇不放心,一定要亲自跟着去保护他们。前一世的惨状给她的印象太深刻,即便过了一世,她依然无法释怀。

“我也去!”青梅跳了出来,一副“你们不带我,我就偷偷跟去”的表情。

“去,去,去。”青父对这个越来越活泼的女儿没有办法,不过家中的孩子都学习了武功,个个身手都不错,他不用担心他们的安全。

青梅高兴了,背上竹箩筐跑到青璇面前,给了她一个得意的眼神。

青璇皱了皱眉头,旋及松开,反正有她在,不会让父亲和兄弟姐妹遭受危险。

青岩凑到自家老爹的耳边问道:“爹,我怎么觉得小妹有心事的样子?”

青爹望了眼正跟大女儿斗嘴的小女儿,呛儿子道:“你眼睛有毛病吗?小丫这样子哪像有心事的样子?”

青岩看到小妹妹的笑颜,摸了摸脑袋:“可能我看错了吧!”

第二百九十七章299 女主NP文的炮灰三

正值得初夏,山上的风景很美,一路走来,不但不感觉到燥热,反而让人心情舒畅。青璇忍不住轻声唱道:“走啊走啊走,好汉跟我一起走。走遍了青山人未老,少年壮志不言酬。莫啊莫回首,管它黄鹤去何楼。黄梁呀一梦风云在变,洒向人间是怨尤。划一叶扁舟,任我去遨游,逍逍啊遥遥,天地与我竞自由……”

“好怪的调子,不过真好听。”青梅凑到青璇身边问道,“小丫,你唱得是什么啊?”

青璇这才想起,自己竟然无意间哼唱的是花亦蕾曾经教她的曲子,眼中山过一抹戾芒。

“我也不知道叫什么,就是曾听人唱过一遍。”

“那你能不能教我啊?”

“我没有听全,只是随便哼哼,你还是不要学了。我教你其他曲子吧。”青璇不想青梅唱花亦蕾的曲子,她教了青梅一首在紫竹山庄是跟另外的丫鬟学的家乡小调。丫鬟来自江南,唱的是江南小调,甜软的江南音色,朦胧中带着婉约,让青梅非常喜欢,忘记了之前青璇唱的《逍遥游》。

“不对头。”青爹突然叫停儿子女儿们,“山里太安静了。”

青家兄弟一听这话,脸色也变得慎重。唯有青梅不解地问:“安静不好吗?”

青爹道:“很不好!山里这么安静,说明动物和鸟都躲了起来,能让它们这么害怕,可能是深山里的大型野兽或者狼群跑了出来。”

果然青爹有经验,使得前世他和两个儿子虽然重伤,却能保得一条命从山里面跑出来。

青璇为青爹点了个赞,道:“我们赶紧离开吧。”

青爹赞同地道:“走。”

“爹,我和大哥留下来。”青森说道。

“什么?”青爹受到了刺激,怒道,“你们留下来给野兽添菜吗?”

“爹,我和大哥练了这么久的功夫,即便杀不了野兽,也能够逃跑。”青小弟道。

青大哥也加入了劝说的行列:“是啊,爹,与其担心我们,不如担心村子里面的人,他们现在也经常上山,如果遇到野兽,可就没命了。你就让我和弟弟留下来吧,我们把野兽消灭了,大家也能够保证大家的安全。”

青璇感叹自己大哥和小弟觉悟高,也道:“我也留下来。我的身手比大哥和小弟好,能够照看他们。”

“我,我也要留下来帮忙!”青梅赶紧发言。

青爹又骄傲又无奈,叹了口气道:“我跟你们一起留下来。”

青小弟弟呵呵笑了:“爹,其实你不用担心啦。我、大哥和你都有弓箭,我们发现野兽后就用远攻,它伤不到我们的。”

青爹点点头,认可了青小弟的话。

青爹是老猎人,根据地面的踪迹线索确定了野兽的行动方向。

“是狼群。”青爹道,“把弓箭都准备好,我们要追上它们了。”

果然,不一会儿就看到了狼群的影子。这队狼群的数量不多,只有二十多匹,看起来有些狼狈,可能是被赶出深山的。狼的鼻子很灵,闻到生人的气味,朝着五个人奔了出来。

因为底气足,青家人并不害怕。青小弟瞄准跑在最前面一匹狼,手一松,一只箭射了出去,从狼的左眼射入,右眼射出,瞬间将狼杀死。青大哥的动作不比他慢,也迅速射死了跑在前面的狼。青爹没有习过武,动作要慢一写,两个儿子射死了两匹狼,他才射死一匹。就这样,青家兄弟大发威力,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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