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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中寒论辩证广注-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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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能益土燥湿误矣。) 

卷上辩太阳阳明病中寒脉证并治法
桂枝附子去桂加白术汤方
属性:(此方原论中无考。今照上方云云去桂枝。加白术也) 
于上方内去桂枝。加白术四两余根据前法煎服风湿相搏。骨节烦疼。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则痛剧汗出短气。小 
便不利。恶风不欲去衣或身微肿者。甘草附子汤主之。(风湿相搏。最前条已明言之矣。风虽阳邪。然与湿相交结。 
则纯是寒气为病。寒主收引。故烦疼比前条更甚。内入骨节之间。四肢掣痛。不得屈伸也。近之则痛剧者。申言病 
邪之重。迕之则逆也。风伤卫。故汗出短气。恶风不欲去衣。湿内着。故小便不利。湿外薄。故或身微肿。或者未 
定之辞。乃兼及之证。非主病也。与甘草附子汤。以温经散风湿。○愚按方注风湿相搏。有中风汗出过多。伤寒发 
汗过多二证。夫中风伤寒。皆热病也。岂有反变而为寒之理。又其注短气。为汗多亡阳。注恶风不欲去衣。以重伤 
故恶甚。大谬之极。) 

卷上辩太阳阳明病中寒脉证并治法
甘草附子汤方
属性:甘草(二两炙) 附子(二枚炮去皮破八片) 白术(二两) 桂枝(四两去皮)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得微汗则解能食。汗止。复烦者。服五合。恐 
一升多者。宜服六七合为妙。 
成注云。桂枝甘草之辛甘。发散风邪而和卫。附子白术之辛甘。解湿气而温经。○愚以上方乃热补兼发散之药 
也。 
内台方议云。风则伤卫。湿流关节。风湿相搏。两邪乱经。故见骨节烦疼等证。上方用附子为君除湿祛风。温 
经散寒。桂枝为臣。祛风固卫。白术去湿为使。甘草为佐而辅诸药。乃疏风去寒湿之禁方也。○愚按上议。实发明 
成注之意。 
后条辩云。桂枝附子汤。桂枝附子去桂加白术汤。甘草附子汤。三方俱用附子者。以风伤卫而表阳已虚。加寒 
湿而里阴更胜。凡所见证。皆阳气不充。故经络关节得着湿。而卫阳愈虚耳○愚以此言实发仲景奥义。 
上三条证(见原论中第四卷太阳病脉证并治法下第七) 
阳明病。不能食。攻其热。必哕。所以然者。胃中虚冷故也。以其人本虚。故攻其热。必哕。(哕于月切。○ 
此言阳明中寒也。阳明中寒。有胸已前受寒气者。有口食冷物而得者。今者。阳明病不能食。是胃中无物。医人以 
不能食。为胃家实。而以苦寒之药。误攻其热必作哕。哕者。哕逆。俗云冷呃是也。其所以然者。为胃中虚冷之故。 
以其人胃气本虚。不能食。又攻其热。则胃中寒极而成冷。胃中之气。既虚且冷。乃真火之气欲脱。反上逆而作哕 
也。○按此条论。仲景无治法。补亡论常器之云。可温中汤。下注云金匮方。及考金匮无此方。愚谓宜用附子理中 
汤。) 
脉浮而迟。表热里寒。下利清谷者。四逆汤主之。(阳明胃脉本和缓。若经病热。脉当洪长。今则但浮。此在 
表之热微也。腑病热。脉当洪数。今则过迟。此在里之寒甚也。武陵陈氏云。阳明气血俱盛。邪客之。表里俱热。 
病机之常。然亦有表热里寒者。由其人胃气本弱。寒邪乘虚入里。其留于表者变热。而骤入于里者。不及变热。故 
见下利清谷一证。清。洁也。其所利之谷食。色不变。气不臭。即完谷不化也。此为里寒已极故与四逆汤。以温里 
散寒。) 
若胃中虚冷。不能食者。饮水则哕。(此承上文里寒而言。兹则胃中不但寒。而竟成虚冷矣。夫胃中虚。宜能 
食。今者既虚且冷。故不能食。即经云。食不得入。是无火也。庸工不知。见其表热。认以为胃中实热证。且下利 
之后。亡津液而思水。遂饮之以水。水寒相搏。气逆而亦为哕也。武陵陈氏云。法当大温。上节已用四逆。故不更 
言治法。○愚按补亡论常器之云。宜温中汤。然不若用茯苓四逆汤。即四逆汤中。加人参以补虚。茯苓以利水也。 
方已见上太阳治法中。) 
食谷欲呕者。属阳明也。吴茱萸汤主之。得汤反剧者。属上焦也。止条亦胃中虚冷之证。食谷欲呕者。胃既 
无火。不能消下也。曰属阳明者。后条辩云。此别其与少阳喜呕之半表证。又太阳干呕不能食之表证不同。宜温中 
补虚。降逆气。方用吴茱萸汤主之无疑矣。其有得汤呕反剧者。此寒不在中焦。而属上焦。吴茱萸气味苦辛重浊。 
与上焦之清气。不相和协故也。○愚按成注云。以治上焦法治之。而无其方。准绳云。葛根半夏汤误矣。尚论篇云。 
仍属太阳热邪。而非胃寒。条辩云。上焦以膈言。戒下之意。此又泥于伤寒呕多。虽有阳明证不可攻之。皆大谬之 
极。窃思先贤用药。岂如今医之鲁莽。误以胃家虚寒为实热证。但虚寒在膈以上。不与胃腑之中。溷同一治。上条 
证。治以吴茱萸汤。寒热虚实。原无误也。其有得汤反剧者补亡论常器之云。宜橘皮汤。注云。类要方。用橘皮二 
两。甘草一两。生姜四两。人参三两。水煎服。斯言庶得之矣。 

卷上辩太阳阳明病中寒脉证并治法
吴茱萸汤方
属性:(正解见中卷厥阴病中) 
或问此条病。与前条同是胃中虚冷之证。何以不用四逆。余答云。胃中虚冷。饮水则哕。食谷欲呕。见证各异。 
故不用四逆。投以吴茱萸汤为切当。盖呕为气逆。气逆者。必散之。吴茱萸辛苦。味重下泄。治呕为最。兼以生姜。 
又治呕圣药。非若四逆中之干姜。守而不走也。武陵陈氏云。其所以致呕之故。因胃中虚。生寒。使温而不补。呕 
终不愈。故用人参补中。合大枣以为和脾之剂焉。上条证。用上汤。愈者固多。间或有得汤反剧者。故成注云。另 
以治上焦法治之也。 
伤寒发汗已。身目为黄所以然者。以寒湿在里。不解故也。以为不可下也。于寒湿中求之。(此条伤寒。乃中 
寒之证。若系伤寒。则发汗已。热气外越。何由发黄。今者发汗已。身目为黄。所以然者。以其人在里素有寒湿。 
在表又中寒邪。发汗已。在表之寒邪虽去。在里之寒湿未除。故云不解也。且汗为阳液。乃中焦阳气所化。汗后中 
气愈虚。寒湿愈滞。脾胃受寒湿所伤。而色见于外。此与湿热发黄不同。故云不可下。言不可以苦寒药下之也。于 
寒湿中求之者。仲景正恐世医。与下文瘀热在里之证同治。而条辩尚论诸书。反以茵陈栀子柏皮等汤。补其治法。 
大误之极。况仲景既云不可下。而茵陈蒿汤中。有大黄二两。谓非下乎。则知仲景当日。必另有治法。后人宜以意 
会之而已。补亡论常器之云。宜五苓散。其议庶犹近之。○或问云。湿挟热。则郁 。故发黄。今挟寒。何以发黄。 
余答云。寒湿发黄。譬之秋冬阴雨。草木不应黄者亦黄。此冷黄也。王海藏云阴黄。其证身冷。汗出。脉沉。乃太 
阴经中湿。亦有身体发热者。身如熏黄。言如烟熏色黯也。终不如阳黄之明如橘子色。治法。小便利者。术附汤。 
小便不利。大便反快者。五苓散。○愚按此条。当是太阴经错简。今入阳明。姑从仲景之旧云尔。) 
上五条证(见原论中第五卷阳明病脉证并治法第八) 
(琥)总按以上等证。皆自仲景太阳阳明病中集入者。太阳为寒水之经。故凡风寒湿邪外来。直中其经者有之。 
中之既速。不及发热。故不头痛。不作烦热等证。或其人阳气本虚。虽病日久。亦不作郁热也。又阳明中寒。有胸 
已前受寒气者。有因口食冷物而得者。因其人脾胃气弱。故不作郁热。为真阴证也。或问仲景少阳病中。何以无中 
寒证。余答云。少阳本相火。相火不受寒。故无直中之证。其阳明病有中寒者。以阳明虽属燥金。金体本寒故也。 
或又问云。诚如吾子之说则太阴湿土。厥阴风木。是风湿中本有寒气矣。至于少阴主君火。何以中寒之证反多。余 
答云。君火之气。司天之位。乃子午也。午冲子水。焉得无寒。经云。少火之气壮。壮火之气衰。午为壮火火气衰。 
寒能犯之。故夏至属午而一阴生。此之谓也。 

卷中
辩太阴少阴厥阴病中寒脉证并治法
属性:(此系仲景原文) 
中寒之病。皆阴证也。故虽寒中太阳阳明之经腑。亦谓之阴证。犹之伤寒之邪。传入三阴。亦谓之阳证也。寒 
中三阴。为真阴证。然惟太阴中寒。其证不似阳。若少阴中寒。则见心烦而渴。咽痛。干呕。面色赤反发热。欲去 
衣被等。全似阳证。何也。盖少阴上本君火。下亦命门相火。少阴之火将绝。故真形毕见也。又厥阴中寒。亦有发 
热。无汗而烦。咽中痛。干呕喉痹。便脓血。下利腹胀满。及小腹满。按之痛。其人躁。无暂安时。亦全似阳证。 
何也。盖厥阴上即心包。下又风木。木火之气燥。故阴极。则真藏之形见也。学人必先于仲景伤寒热病论。逐条解 
明。及诊视阳证。因人投剂。确有试验。心目豁然。后读此书。庶无误治之阴证云尔。 
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以其脏有寒故也。当温之。宜服四逆辈。此太阴中寒也。自利不渴为湿胜。方注云然 
也。夫湿挟热则渴。今者寒邪直透阳明。入于太阴之经而干其脏。太阴主湿土。其脏本寒。又挟外寒。故不渴也。 
是当急温其里。宜服四逆辈以救脏寒。脏气得温。则经中之寒亦解矣。武陵陈氏云。言四逆辈。则理中亦在其中。 
○愚按上证。乃太阴经与脏皆有寒。若用理中。不如四逆之附子。为能行经矣。或其人自利脏寒且虚。经中无寒。 
宜用理中。经中寒而脏虚者。宜理中加附子。下多者。仍加茯苓。此仲景活法也。 
上条证(见原论中第六卷太阴病脉证并治法第十) 
少阴病。欲吐不吐。心烦。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属少阴也。虚故引水自救。若小便色白者。少阴病 
形悉具。小便白者。以下焦虚。有寒。不能制水。故令色白也。(此少阴中寒也。以全文观之。大似热证。惟于小 
便色白细辩。知其为真寒之证无疑。少阴经脉贯膈。循喉咙。欲吐不吐者。寒中其经。肾火虚。不能纳气。以故冲 
逆于咽膈之间。欲作吐也。少阴之支脉。从肺出络心。注胸中。寒气凌心。故心烦但欲寐。然此与热邪之但欲寐不 
同。其寐必不昏浊。其呼吸必促而细也。如此等证若不急治。延至五六日。寒邪直入下焦。侵少阴之脏。肾家虚冷。 
失其闭藏之令。故自利。自利则肾水下泄。兼之火。虚其气不能熏 以上润其经。故喉舌间反作渴也。曰属少阴者。 
以别其非阳邪郁热之作渴也。肾气大虚。内无津液。甚至饮水自救。愚谓渴是假象。试以冷水饮之。必不能多也。 
细察其小便。若色白者。此少阴虚寒之形证悉具也。下焦者。两肾也。惟下焦虚。故不能约束水液。惟下焦既虚且 
有寒。故令便色白也。○愚按此条论。重在小便色白句。故篇中三言之成注以五六日。为邪传少阴之时。尚论条辩 
等书。又以口燥咽干。注少阴热病之形证悉具。俱大误之极。○愚又按此条论。仲景无治法。补亡论常器之云。可 
四逆汤。又甘草干姜汤。见金匮方。愚以五六日之前。宜四逆汤。加生姜二两。五六日后。宜茯苓四逆汤。即仲景 
四逆汤中加人参茯苓也。) 
病患脉阴阳俱紧。反汗出者。亡阳也。此属少阴。法当咽痛。而复吐利。(此少阴中寒也。病患脉阴阳俱紧。 
此阴阳以尺寸言。紧为寒。腠理当闭密而无汗。今则反自汗出者。寒邪直透太阳而中少阴之经。经气虚寒。不能卫 
护其表。故曰亡阳。尚论篇云。此邪不出而汗先出也。惟少阴中寒之证为然。寒中少阴之经。法当咽痛复吐。以其 
脉贯膈循咽喉也。寒入少阴之脏。法当复利。以肾家无火。失其闭藏之令。故水无制而下泄也。后条辩云。由其人 
肾阳素虚。一遇寒中其经。脏气辄不能自守。故见以上等证。使其人肾脏素温。当不有此。又无阳。直是亡阳。以 
阴寒甚而相迸。阳遂出亡也。斯言实得仲景之旨。○愚按此条论。仲景无治法。补亡论常器之云。可猪肤汤。误以 
咽痛为少阴传经燥热证。悖谬之极。又郭白云云。少阴有伏气病。亦如伤寒。法先咽痛。次必下利。与前证相似。 
古人谓之肾伤寒。其病轻。不传经。治法不同。咽痛。可半夏桂枝甘草汤。下利。用四逆汤。一二日即愈。愚以半 
夏桂枝甘草汤。此即仲景治客寒咽痛方也。曰下利。宜四逆汤。此本仲景治汗出复吐利之药。) 
少阴病脉微。不可发汗。亡阳故也。阳已虚。尺脉弱涩者。复不可下之。(此言少阴中寒之禁法也。仲景法。 
凡言少阴病。皆脉微细。但欲寐。夫微脉轻取而得。细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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