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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 2006年第03期-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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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藏地古老驿道上行走的马帮们的身影,已经走进了历史,那些仿佛是人间最动听的音乐的马帮铃声,也早已尘封在记忆的深海里,但童年的那面镜子始终令我没齿难忘。初到汉地的那几年,我最喜欢买的东西就是镜子,方的圆的弧形的心形的大的小的,只要看见不同款式、形状的镜子,我都要买,像一个镜子收藏家,虽然它在我的心里已经不再神秘。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时,社会还很单纯俭朴,有朋友结婚,人家送枕头、被面、脸盆什么的,我则不管新人喜欢不喜欢、合适不合适,一律送镜子,我希望他们在镜子中看到自己结婚后的样子。七十年代初我到上海上大学,到后第二天就兴冲冲地乘公共汽车跑去看哈哈镜。我早就从书中得知那时全中国只有曾经是十里洋场的大上海才有一种叫哈哈镜的东西。我在哈哈镜中看到了变形的自己,忽高忽矮,忽胖忽瘦,忽丑忽俊。我在那里流连忘返了半天,我不知道要是我童年时就看到哈哈镜会是什么样子,会受到多大的震撼;我也不知道如果我的喇嘛老师看到哈哈镜中变形了的自己时,会不会吓得魂飞魄散,并将之解释为魔鬼的阴谋?那一天,我对镜子又有了全新的认识——人在镜中,是可以被改变的,正如人在生活中被改变一样。 
  随着年岁的增长,我开始慢慢领悟人生。古人说,“以人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看历史,我们知道如何治理国家,看别人,我们知道自己如何做人。但如果我们要看自己呢,一面心灵的镜子就必不可少,现实的镜子也不可或缺。如果说镜中的花是虚拟的花,镜中的缘分是虚幻的缘分,那么镜中的人,则是真实的自己。你瞪大眼睛盯住他看,慢慢地你就能看出许多奥妙来。这个人怎么如此骄傲;或者,他怎么这样卑微萎靡?嗨,谦逊点吧,你这自负的家伙。嗨,振作起来啊,你这没出息的人。当我们面对镜子里的自身时,其实就是在面对自己的灵魂。 
  当然,生活中有许多事物都可以成为我们的镜子。从别人的刚强里,我们看到人的勇气;从英雄的牺牲里,我们看到高尚的奉献;从小人的虚伪里,我们看到世事的复杂。而作为一个藏人,我们的民族对镜子于人生的观照也有很深刻的认识。一个藏传佛教的喇嘛上师说:“死亡是一面镜子。”因为最智慧的喇嘛上师能够了生死如观手掌上的纹路,他们身上所具备的佛性平常被身体所隐藏,被他们的谦逊所遮蔽,他们只有在死亡面前才会表现出非凡的佛性。当一个高僧大德面对死亡时,他所体现出来的就不是一种肉体的病痛或衰老的痛苦,而是一种庄严,一种神圣,他甚至可以在禅坐中平静地和死神握手。因此喇嘛上师们认为:“死亡是真理呈现的时刻,是面对面正视自己的时刻。”一个走向死亡的人,心中有一面镜子映照着他的心灵,他站在这镜子前挥手与世界告别,与自己告别——你是保持一种无畏的勇气呢,还是沦为胆怯的懦夫?不是别人在看着你如何面对生死,而是你自己在死亡面前如何保持一个人最后的尊严。这就是在死亡之镜前的真理。 
  童年时代的镜子,让我的回忆充满温暖;心中有一面镜子,让我努力去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尽管世界上的镜子无以计数,尽管生活中有形的无形的镜子随时都在映照着我们的相貌和心灵,尽管镜中的伊人在一天天地老去——有谁可以在镜子里发现自己越活越年轻的呢?但只要独自站在镜子面前,心不慌,不愧,不急,不躁;充实,平静,自信,刚毅,就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鸟儿飞过 
   
  星期六的早晨,城市还在慵懒的昏睡中。昨日的喧嚣已被夜晚掩埋,都市的天空终于有了难得的片刻宁静。像往常一样,我早早地起床,独自到院子里晨练和散步。院子周围都是林立的高楼和宽阔的马路,我总感到它们比过去藏区的雪山和峡谷更要令人望而生畏。尽管高楼、马路、霓虹灯是繁荣、发展的标志,可我怎么也产生不了爱心和敬意。我越来越怀念、向往宽阔的草原、巍峨的雪山、茂密的树林和闪亮的星星、明亮的月光。虽然高楼的森林里没有野兽出没,宽敞的街道上人头攒动,车流如水,但我相信许多人对喧嚣都市的恐惧,甚于当年马帮们对雪山上的风雪和河谷里的激流的担忧。往昔那些勇敢的马帮,当他们历尽艰辛,翻上雪山垭口时,扯开嗓子放歌一曲,感天动地,响彻行云,百兽回应。那是何等的气概和豪迈。现在都市中的所谓成功者,谁有这份胆量呢?你站在繁华的十字路口由着自己的性子喊一嗓子试试,不被人当成精神病,算你幸运。 
  我的天地很狭小,但还算独立、安静,有点“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的意味——仅仅是有一些而已。院子里有几棵树,不高;有一些花,不算珍稀;有几片草坪,也不算大,但这就是我在都市生活中的环境、生态、“自然之趣或仙境”了。每当我徜徉其间时,我常常将几株仅比人高一些的树木想象成茂盛的森林,将比巴掌大一点的草坪想象为辽阔的草原。唉,现代都市中的人们就是这样在钢筋水泥的挤压下,在一片绿叶中感悟春天的脚步,在一朵鲜花中享受人生的美好。 
  就在这个周六宁静的清晨,一群鸟儿——大约有八九只——似乎是舞动着绚烂的晨曦降落在院子里的树梢上,婉转清脆的鸟鸣令我欣喜。嗬,鸟儿!嗬,都市稀罕的客人!嗬,来自远方的尊贵朋友!我几乎要对它们高喊。 
  我静静地站在那里,对树上的鸟儿们行长久的注目礼。它们在树梢上跳来跳去,啁啾不停,似乎在对树下呆望的那个人评头品足,又像是在回应我心中的感动,尽情地在我的面前展示它们的自由与快乐;高贵与傲慢;或者,是在询问我:尊敬的主人,我们可以在你这儿栖息一会儿吗? 
  我仿佛听懂了鸟儿们的话语,乐颠颠地返身回屋,找来米粒,散播在树下的草丛中。然后悄悄退回屋内,从窗户里静静地观望外面。那时我真心地祈祷:下来吧,可爱的鸟儿们,请接受一个市民诚心诚意的款待。你们是我们的朋友,是尊贵的客人,但愿你们也把我当朋友。 
  也许是我的祈祷起了作用,也许是那群鸟儿们真的饿了,它们发现了院子里的食物,开始在院子里低空盘旋。它们从树上一划而过,似乎并不急于降落下来。我知道这是由于鸟儿们曾经被城里人捕杀怕了,对聪明的人类总是心怀戒备。纵然它们是在天空中自由翱翔的精灵,但是天上有无情的网大张着网口,地上有无数枪口、弹弓瞄着它们,没有教养的孩子们追逐着它们的身影,使它们在飞行中也难逃厄运;还有不张网不打枪的,在地上撒一些食物作诱饵,然后玩上一出“请君入瓮”的小小把戏。人们的这些小聪明玩到最后,便使这个星球上的所有生灵——从大象、老虎、豹子,到一只小鸟——都躲开我们远远的,把最后的孤独留给人类自己去品尝。 
  我在静静的等候中期待着鸟儿们的信任。也许我院子里的树木还不够高大、不够茂盛,鸟儿们认为它们过于寒碜;也许我的草坪太狭小,鸟儿们也认为这不是一个值得·留恋的乐园。在拥有广阔天空的自由的鸟儿面前,我们活得多么促狭啊。 
  我的思绪忽然回到了五十多年前的童年,那时我家四周那片遮天蔽日、郁郁苍苍的森林里,岂止是几只鸟,那羽毛丰满、红冠白胸的野鸡成千上万!又岂止是只有美,而是各种动物出没其间。岩羊、獐子、狗熊,数不胜数。可那时我是多么厌恶这一切,不仅讨厌这些动物,还憎恨那片森林。因为森林才有鸟兽,因为鸟兽太多,使人害怕。我曾憎恨,因为森林挡住了我的视线,让我看不到外面的世界。我常常要爬到树梢处,才看得见峡谷里的怒江。大人们说怒江的下游就是汉地,我总在设想流到汉地的怒江,该是个什么样子,是不是也像我们这里那样切割纵深,水流湍急?我曾更恨死了森林里的动物们,使它们更是令我不胜其烦。那些羽毛漂亮的野鸡,就像是我们家养的一样,天天从森林里飞到宅院里见什么吃什么。由于我的父母和四周相邻都是虔诚的佛教徒,从不杀生。不但不捕杀它们,还让家中的人拿出食物施舍给这些不速之客。可是野鸡们并不领情,它们还常常偷吃一些不该吃的东西。在有重大的宗教节日时,家里请人做许多的供果,以供奉给佛堂里的诸佛菩萨。这些称作“朵玛”的供果做好后要放在院子或阳台上晾晒干,每逢此时,野鸡们便嗅着“朵玛”的清香翩然而至。那时如果碰上家中人手不够,父亲就指派我去守护晾晒的“朵玛”,驱赶贪嘴的野鸡。对一个孩子来说,那真是一件苦差事,从太阳出来到日落西山,我都不能去玩,也不能随便走开。这边的野鸡轰走了,那边又飞来一群。我在院子里追着野鸡的屁股东奔西跑,累得气喘吁吁,还常常完不成家里交代的任务,换来一顿批评。我也是不可以杀生的,但我面对猖狂偷吃“朵玛”的野鸡们,总会咬牙切齿地喊:“叫你们吃,叫你们吃,我要杀光你们!我要把你们的毛全拔光!” 
  不幸的是,我童年时期的“咒语”在多年以后竟然全都得以实现。我到内地读书后第一次回到家乡,正是“文化大革命”肆虐华夏大地之时,即便像西藏这样高寒缺氧之地也未能幸免。横扫“牛鬼蛇神”之风,“破旧立新”之势越过高山峡谷,传到穷乡僻壤。我回去看到的家只是断壁残垣、荒草凄凄。巍峨的寺院,宽大的佛堂早已荡然无存。更令我吃惊的是,我家周围那片郁郁苍苍的森林,就像一块不翼而飞的翡翠,早已无影无踪,只留下裸露在蓝天下的荒凉山冈。原来人民公社在河谷里办了一个砖瓦厂,成千上万块砖倒是烧出来了,一整片森林却进了砖瓦厂的窑炉。那些曾经以森林为家的各种动物们,不是被赶尽杀绝,就是迁徙他乡,真可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啊。记得那时我坐在往昔繁华的废墟上,举目张望,眼前空无一物,再没有参天的大树遮挡,也没有森林里的飞禽走兽干扰。我的视线可直达怒江河谷的对岸,一派天苍苍、野茫茫的洪荒景象。这就是我儿时的愿望吗?我厌恶过的森林在哪里?我憎恨过的动物们又去哪里了?那是一次尴尬的故乡之旅,直到今天还让我难以释怀。难道这苍天古树、这野羊野鸡也都是“牛鬼蛇神”吗?也都得进行“革命”的洗礼吗? 
  噢,现在我多么期望有一只野生动物飞到我的院子里来啊,哪怕只是几只普通平常的麻雀。我将专供小鸟吃的小米装在白色瓷盘里,小心翼翼地放在院子里那些显眼的地方,急切地企盼着。看哪,我真幸运,它们在我的忏悔中飞来了,一只勇敢的鸟儿率先落在盘子附近,它警惕地四处张望,良久,才一步一步地走向自己的食物,啄一口,抬起头来看看,又再啄一口,又到处看看,最后紧啄几口,飞走了。 
  紧接着,一只又一只的鸟儿飞下来了,它们叽叽喳喳,又小心谨慎。我把最先来啄食的那只鸟儿命名为“带头兵”,我对它感激不尽,它是鸟群中第一只敢来吃食的鸟,就像我们人类第一个敢吃螃蟹的人那样伟大。 
  看到鸟儿们自由自在地在院子里漫步、啄食,我的内心深处忽然感受到某种难以名状的巨  
大震撼,那不是巨石投入到平静的湖面里的震撼,而是一种宁静中的震撼,甚至比童年时期我得到的任何一种快乐、任何一种稀物所感受到的冲击还要强烈。人与自然,人与动物其实相隔得并不遥远,要建立起某种亲密无间、相互信任的关系,其实也并不困难。事在人为啊。人类已经可怜到唤回几只鸟儿也不易的地步啦,而当初我们是怎样对待动物的生命、植物的根基、生物的生灵的呢?现在几只鸟儿落地吃食,有人已经感到莫大的荣幸。我帮助了应该帮助的人,我为社会做了点有意义的事,都会让我感到荣幸。可我从来没有想到过,几只前来啄食的普通鸟儿,也会给我带来感动和荣幸。 
  从那天以后,我天天在我的小院子里摆上一些食物和水。在都市里养鸟的人,大都把鸟儿养在笼子里,而喂那些天上自由飞翔的鸟儿,则又是另外一番情趣和享受。那几棵小树上,前来栖息的鸟儿越来越多,它们分清展、上午、傍晚三次光临我的寒舍,已把院子里的食物当成自己一日三餐的盛宴。来得最多的一批竟有40多只,大约有三种类型。它们都不属于羽冠漂亮、啼声婉转的鸟儿,但是它们是我最尊贵的客人。每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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