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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们一生气就换个叫法。”他说。
“我爸会说混蛋。”他说。
“我妈则称我臭小于。”他说。
“要是他们严肃起来就更可怕了。”他说。
“他们会把秘密全说出来。”他说。
“他们冲着我大喊。”他说。
“马向东!”他说。
“完了。”他说。
“我四处看一看。最好没人听见。这个名字太俗气了。像极了一个房东的名字。这就更糟糕。因为我根本就是一个房东。按月收钱。收不到就耍流氓。”他说。
“你还在听吗?”他说。
“见鬼。”
他们到了。
车开到了某一个地方,在开到之前,杜蓝睡了一觉,她的心情现在好多了,下车后她从包里掏出一叠纸巾,用其中的一张清理了自己的鼻腔,把其他的顺手塞给了马向东同志,反正他正待在她身边,而且手上什么也没拿。
接着他们开始上楼,像一对多年的情侣那样老实,马向东从兜里掏出一张白卡片,对着一扇好像从没打算被打开的铁门晃了一晃,门自己就开了,接着是丁当的电梯门,又是丁当的电梯门,又是走廊里的皮鞋声,钥匙开门声,反正没别的,就是一些声音引导着他们,而他们也是循着这些声音按部就班地执行。门“哐”的一声关上了,马向东“啪嗒”一下按亮了灯。
“噢,”杜蓝说,“就这里呀。”
“就这里。”
马向东搓着双手,四处打量,好像他是头一回进来;对这里的一切还颇感满意,认为这里完全可以接待一位女士。杜蓝再没有说话,用眼角扫了一圈儿,没找到拖鞋,就径直往里走去,一间典型的该死的单身汉宿舍,必须经过一个勤快女主人整整的两个下午的辛苦劳动才能去除其中饱含着的、只在午夜显现的浓浓的汗馊味和失败感。
“我坐哪儿?”她说。
“哪儿都行。”
于是她在屋子中间的圆桌上刨出个地方把包放下了,又从沙发上搂起一堆自打夏天就放在那里的衣服,骗腿儿坐下了。这时候身体还没暖和过来,但屋里总算还有一点可期待的温度。
“怎么开始?”杜蓝说,她挪动了一下,想让那个人坐过来。
马向东看了她一眼,好像不知在打什么主意似的,扭头进了厨房。有那么一阵子,杜蓝以为他会拿着一个火钩去把早已封好的炉子捅开,以便烧开一壶水,因为厨房里的各种动静实在太大了,持续的时间也实在太长了,好在后来终于听见了煤气灶打火的声音,好像有人在用摇把发动一台已经辛辛苦苦工作了十五年以上的手扶拖拉机。
他出来了,杜蓝发现他不知什么时候把鞋脱了,袜子倒是洗得很干净,但不怎么合脚,脚头处余出了一寸多长的半截。那么好吧,总算地是干净的,这间屋子突然变得可以接受了。
“你要喝什么茶?”他问。
“有啤酒吗?”
“没有。”他说,“我不喝酒。”
看那样子,他没有要去买的意思。
“那就随便吧,你喝什么我就喝什么。”
是红茶。颜色非常漂亮,杯子也不错。杜蓝拿起自己的那杯举在眼前看,她差不多已经断定,这个人如果脱掉那件糟糕的外套和那条肮脏的裤子,里面的衣服绝对会非常得体。
“坐过来吧。”她说,她的全身都暖和了。
但是她还没打算那样干。她在说完了“坐过来吧”的时候突然有了一种平等的感觉,用不着刻意地去做什么或者干脆是专门地为了反对这种刻意而去做什么,她想当然地就感到了舒服,所以这阵子她就想直着手把他抓过来,就像拿着笊篱在鱼缸里捞鱼一样,只要笊篱的直径和鱼缸的口径不是太离谱,就能百发百中。可是事情并没有这样,他来到距她一米远的地方,突然盘腿坐在地板上了。
他就是这样,听见她说“坐过来吧”,就向她移动和靠近,等到他们之间的距离拉近到一米远的时候,突然,就像一脚踩空似的,坐在了地板上,双手扶膝,神情肃穆。杜蓝不由得微微欠起了身。
“事情是这样的。”他说。
他先从他小时候戴的第一副眼镜说起,在叙述当中,用左手抹了一下左眼,又用右手抹了一下右眼,然后左右手的食指上就各出现了一片透明的鱼鳞样的东西。“这是我的隐形眼镜。”他说。然后又说起他为什么要改戴一副这么麻烦的小东西,因为没人会老老实实按时按点地把房租交给一个戴着深度近视眼镜的浓眉大眼的家伙,他们多半要跟他或多或少地捣一点蛋。然后就得好好说清楚他为什么是个收房租的,而不是个盖房子的或是给房子画图纸的,而他要是个给房子画图纸的他会怎么干,不过他还是不太想当一个盖房子的,所以就收了房租。以及到底为什么他就干了收房租这一行,他至今还在纳闷。
“不管怎么样,”他说,“干一行就得爱一行对不对?”
接下来他开始讲他爷爷背菜筐的事,菜筐里装了五十二个茄子,而他爷爷怎么也摞不上第五十三个和第五十四个,所以那两个就让他当时只有六岁的爸爸拿着。谁也想不通他爷爷那天抽了哪根筋非要带着五十四个茄子到集上去,而且那年的茄子种得特别好后来再也没有种出那么好的茄子,所以当他六岁的爸爸一手抱着一个茄子的时候就好像抱着两个十三磅的保龄球。
“你知道当时茄子多少钱一斤吗?三分钱!”
反正就是这么一通折腾,从他家到集市上的五里路他爸硬是用嘴叼着一个茄子,用两只手抱着另一个,连滚带爬地跟在他爷爷的后面,然后这些茄子一共卖了一块五毛钱。可能还多一点,记不清了。
后来轮到他和他爸去卖茄子,他们早上四点钟起床去摘,六点钟出发,装了满满一车,往拖拉机里灌了两斤柴油,开始上路。也就是说,如果今天卖不完,他们就得把车存在市场上,过一夜的费用是五块钱。
“你知道我现在挣多少钱吗?”
然后再讲他爸为什么老要念叨那次一块五毛钱的事,虽然现在一车茄子可以卖到一百五十块钱,而他只不过在这里收收房租,一月就赚两千块。
这个时候他停下来喘了几口气,歪着头想了一阵,好像在考虑措辞,杜蓝乘机喝了口水。也就过了那么五分钟,最多五分钟的样子,他把头摆正,看来是想好了。
“这份工作的基本要领是这样的。”他说。
为了说清这个,就必须从他前一阵子才明白的他为什么要上一个赔本的高中说起,因为必须要避免冲突,要温和。要用一种和平的方式收到钱,这几乎就是前提,不容违背的前提。要弄明白这一点就得花不少工夫,比如上高中什么的。
“但是有好多狗娘养的根本不怕我!”
所以这一切都需要投资,隐形眼镜,肮脏匪气的裤子,乱糟糟的头发,但皮鞋却一定是最棒的,最好是进口的,不然他们一旦看不起你就全完了。即便是这样,有些人还是不痛快,你不能强求这些人把本来可以喝酒、泡小姐和给派出所交罚款的钱当成房租交上来,他们要大皱眉头,“交房租?”这太没劲了,所以一定得让他们怕你。
“这样的话我没法揽下整个小区的活儿。”
麻烦就在这儿,对于那些喜欢交的人房东们根本用不着专门雇他来干,而对那些不喜欢交的人那就得完全漠视他们的感受了。
“你来干吧!”他说,“你准能把他们吓住。”
“我?”
“是啊……”
他又开始讲起收房租的乐趣来了,比如每月里的那一大沓一大沓虽然不属于自己但拿在手里也备感舒服的钞票。杜蓝早就想睡了,她看过了表,已经快四点了,但这小子在红茶咖啡因和对未来的美好展望的驱动下的那张嘴根本没有停下来的打算。其实她在后来的大部分时间里根本什么都没听,完全看在那两千三百块钱和那一杯热气腾腾的红茶的分上,才没有公然表示什么,但是她的心突然一下子收紧了。
“嫁给我吧。”他热切地望着她,双手举在胸前,盘腿坐在地上的身体呈现出一种向上升的趋势,“嫁给我吧!”
“你疯了吗?”杜蓝的眼睛吃惊地睁得很大,而且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我可是一个婊子呀!”
“彩色照片”
要是我告诉村里人我一个月能挣两千块钱,那他们准得排好队挨着个儿地来摸我的脑门子,然后对我爹妈讲上三天三夜安慰的话,目的是让他们老两口不至于因为独生儿子想钱想疯了而过于悲痛。
要是我没有在二十四岁上因为加减一分钱的算术算得过于激动,从而抽了村长小舅子一个大嘴巴而被迫逃亡的话,我现在肯定仍然在茄子的价格问题上继续使用减法,并且很可能会学得心平气和一些,相应地也会认为一分钱并不是多么了不起的事情,没有必要为那种事情使用暴力。
因为暴力自有它的用武之地,为一分钱而使用有失对它的敬重。
我是前年十月份进的城,找到的第一份工作是负责向每一位坐到那些只值十五块钱的桌子上、面对前一位食客剩下的泔水发愣的消费者们传送一碗即将变成泔水的汤面,每天五点钟起床,晚上九点钟拼起饭桌睡觉,折腾一天挣七块五毛钱。还得忍受那位每两个星期才正正经经地洗一次澡的老板的唠叨。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也睡饭桌,也吃店里所卖的泔水,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当老板,大概是为了每两个星期可以到澡堂子去挥霍上五块钱。
干了两个月后,我实在是受不了了,倒不是受不了苦,因为我那时的确不知道这个世界还有比七块五毛钱更好的工作,不知道睡饭桌和人道主义之间的关系,也不知道八小时工作制和五天工作制。那时的我狗屁不通,除了卖茄子和做高中习题以及把碗放到桌上时千万不要让碗里的汤飞溅到一尺以上之类的事情以外狗屁不通。所以我的痛苦不是这
些,以前我在农贸市场上待一天,把鼻子冻成脚后跟了也不过就挣十块钱,这还是毛利不是纯利,因为以我的脑子根本算不清我们家茄子的生产成本到底是多少,等我走了以后我爹开始做批发生意就更晕了,我看他老人家是在赔本经营——只要茄子还能卖出去有现金回笼就大致还得干下去。没什么,说起来丧气,导致跳槽的主要原因是我受不了这里所有的人,虽然我的跳槽现在看起来非常成功,但我还是不得不承认我的天性里有很大的弱点——我为什么受不了这些人?
他们的主要特点就是互相仇恨,不管认识不认识,互相仇恨,好像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可以自由地杀死遇见的每一个人,最低限度也是可以自由殴打每个看上去不顺眼的人,而几乎所有的人他们都会看不顺眼。由于法律的关系他们不能明确地表示自己的态度,所以只好选择一种一有机会就互相咒骂、互相陷害的方式来宣扬他们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后来我想,如果我能以一个大小伙子的身份,整天对着他们哭哭啼啼,可能就会多少让他们满意一些,从而不用这么窘迫地离开那里,把自己逼到铤而走险的地步。
那时,我的手上只有四五百块钱,外加一个铺盖卷儿。
首先我想到了投资效益的最大化,这就是说,如果抢劫的话我就得投资一把刀,外加一笔无形资产——十数年的自由,偷窃的话投资会少一些,但也是我同样不能接受的价格。我唾弃了那个面馆后发觉自己又面临着另一个面馆的诱惑考验,这让我非常生气,一怒之下我作出一个绝对荒唐的决定:拿出一百块钱买书。
那时我背着一个铺盖卷儿,右脚的袜子里塞着四百块钱,左脚的袜子里塞着五十,在街上东躲西藏了三个多小时后(那个卖泔水的老板拒绝将证明我合法身份的暂住证发给我,因为他认为这是他的投资成本之一),我发现了一个同样在东躲西藏的骑三轮的小伙子,他的车上用麻袋捂着一大堆旧书。我肯定是自暴自弃了,大不了再去找一份儿七块五毛钱的活儿,可这会子先发泄一下做大买卖的欲望,于是我拿出了一百块钱,把凡是书名上有“钱”和“富”两个字样的书全买了下来,最后还饶了一本——《怎样让你的雇主欢心》。
行李变沉了。
其后的三个月我一直在用一份儿六块钱的活儿和这些书消遣自己,我负责看住一个拾破烂儿的所积攒得整整一篮球场的破烂儿不被其他拾破烂儿的捡走,六块钱不管饭,每天可以在一间纸板搭的小屋里睡五个小时,晚上十点到夜里三点,根本没电不能安电灯,又要注意防火安全第一不能点蜡,好在我后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