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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权悲剧-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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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是赵王司马伦,“自兵兴六十余日,战所杀害近十万人”;第二名,是长沙王司马义,多次击败成都王司马颖,“斩获六七万人”;第三名,是东海王司马越,“大掠长安,杀二万余人”。据统计,在“八王之乱”的16年间,直接死于战祸的人就在20万人以上。至于受战争影响,民众因流离失所、饥饿而死的,更是数不胜数。更可怕的是,这场司马氏家族内部的争斗,直接导致西晋王朝垮台,此后300年间中国一直处于分裂、战乱状态,各族人民陷入了苦难的深渊。
  在皇权国家里,这种争夺皇权的斗争,除了发生在皇族内部,也表现在君臣之间。其实,在皇权时代,大臣威名赫赫,功高震主,从来就是一种危险的信号;最后,不是鱼死,就是网破,也有许多是大动干戈,给社会带来无穷的灾祸。例如,明太祖朱元璋猜忌功臣,掀起“胡蓝党狱”,被他杀害的有十几万人,几乎将所有的“开国功臣”一网打尽!


无法根除的吏治腐败(1)


  在皇权国家里,吏治腐败可以说是一个难以医治的“痼疾”,大小官吏大肆收受贿赂,贪污腐败成风。对这种贪污腐败之风,人们莫不切齿痛恨。在《水浒传》里,施耐庵描写了一个梁山泊108位好汉起义造反、替天行道的故事。可是,他们虽然以轰轰烈烈开始,却以凄凄惨惨结束。究其原因,归根到底是他们的“斗争目标”有问题:以宋江为首的梁山好汉们打的旗号是“替天行道”,而在皇权社会里,“天”就是皇帝,所谓“替天行道”,就是替皇帝推行正道;在反抗贪官污吏的同时,他们不敢反对皇帝,更不敢反对罪恶的皇权专制体制,还时刻盼望着皇帝派人来招安。所以,在皇权专制体制下,梁山好汉们的结局只能是悲剧,这既是社会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
  在中国古代,贪官污吏之所以“多如牛毛”,是社会腐败的结果,而腐败的总根源又是皇权国家体制(皇帝是它的最高形式)。只反贪官,不反皇帝,就算今天杀了1000个贪官,搞不好明天又会冒出10000个新贪官来。而且,在皇权社会里,专制帝王总是“至圣至明”的,天下臣民只有俯伏恭顺,怎么能去“替天行道”?无论你怎么解释,那都是“大不敬”,是对专制帝王权威的一种藐视和亵渎。
  这不,对于梁山好汉们,北宋政府先是派兵围剿;围剿失败了,又动用“软刀子”——招安;等你放下武器,解除武装之后,就可以随便找一个借口,给你加上几条罪名,或监禁,或杀头,关键就看皇帝高不高兴了。
  纵观中国历史,不但“替天行道”的梁山好汉们不能解决贪污腐败的社会弊病,就是“天”——皇帝亲自站出来“躬行天道”,运用手中的皇权来惩治贪官污吏,也无法扑灭贪污腐败的邪恶烈火。
  明太祖朱元璋是中国历史上出了名的“杀头皇帝”,他采用严刑峻法治国,杀起贪官来就像割稻草似地,毫不手软。据《明史》记载:“太祖开国之初,惩元季贪冒,重绳赃吏。揭诸司犯法者于申明享,以示戒。”朱元璋一坐上龙椅,就在《大明律》里明确规定:只要官员贪污,就立即撤职,永不录用;凡收受贿赂、贪赃枉法者,超过80贯的绞死;贪污白银60两以上的,除了抄家之外,还要剥皮示众,真让人毛骨悚然!
  此外,朱元璋还在《大诰三篇》里“史无前例”地规定:老百姓可以到京师控告贪官污吏,还可以直接把贪官污吏扭送到京师,听候朝廷处理。看来,朱元璋毕竟是出身农民起义军,在惩治贪官污吏上的确“有一手”!
  在实践中,朱元璋也是经常大开杀戒,一件案子就可以牵连、诛杀好几万人。例如,洪武十五年(1382年)的“空印案”和洪武十八年(1385年)的“郭桓案”就牵连到八万多人,主要是大小官吏和豪强地主。
  可是,尽管朱元璋用严刑峻法来惩治贪官污吏,甚至不惜兴起大狱来震慑官吏们,但仍未遏制住贪污腐败之风,贪官污吏们就像飞蛾扑火似地“前赴后继”,杀了一批,又冒出来一批,最后连朱元璋也感慨万千:
  “朕自即位以来,法古命官,布列华夷。岂期擢用之时,并效忠贞,任用既久,俱系奸贪。朕乃明以宪章,而刑责有不可恕,以至内外官僚,守职维艰,善能终是者寡,身家诛戮者多。”
  朱元璋死后,明朝的皇帝是一代不如一代,惩治贪官污吏的法令也逐渐成为“一纸空文”,往往是重罪轻判,甚至“天恩特赦”。例如,宣德四年(1429年),御史沈润接受贿赂,纵容地方贪官枉法逼死人命,按照《大明律》应该绞死,宣宗却“特命谪戍”,流放他到边疆了事。
  在前面,我们提到,朱元璋曾在法律里明文规定:老百姓可以把地方上的贪官污吏直接扭送京师。尽管中国的老百姓胆子小,没有多少人真敢这么做,但官吏们毕竟有所畏惧,不敢公然贪赃枉法。等朱元璋死后,别说扭送贪官污吏,就是老百姓告官——无论官员有没有罪行,都属于犯上作乱的“刁民”,照样要判死罪,或者流放、充军。
  总之,在专制帝王的庇护下,官官相护,组成了一个依据权力大小来贪污受贿的腐败集团,这个集团的“总后台”就是皇帝。
  明朝最后一个皇帝朱由检在位时,加征“三饷”,残酷压榨人民,激起农民大起义。在饿殍遍野、军队严重缺饷之际,崇祯帝仍然大肆搜刮民财,把搜刮来的金钱纳入私囊,表面上却接连颁布“罪己诏”,信誓旦旦地表示:国库已空,自己一贫如洗。最后,等李自成杀进北京,打开皇宫内库时,惊讶地发现:金银珠宝、丝绢布帛堆积如山,多得无法计算。看来,朱由检真是一个“守财奴”,宁可吊死在煤山,也不愿意动用自己的“小金库”!
  试想一下,世界上竟然有这样的“要钱不要命”的人坐在龙椅上,下面的官儿们还能不贪污受贿?当然,在皇权国家里,专制帝王有时也会大发“善心”,装模作样地杀几个民愤太大的贪官,那也只是“九牛拔一毛”而已,于大局何补?于社会何益?
  大清王朝是中国最后一个专制王朝,也是中国最腐朽的王朝,吏治极其腐败。可是,自从八旗兵入关后,历代皇帝都摆出一副“为民做主”的架势,严厉打击贪污腐败,提倡廉洁奉公。例如,康熙就曾明确规定:“凡别项人犯尚可宽恕,贪官之罪断不可宽。”雍正更是一个著名的“抄家皇帝”,杀起大臣来连眼皮子都不眨一下,自然不会对那些贪官污吏手软。
  到了乾隆时,清朝已经立国一百多年,江山已经坐稳了,官僚们骄奢淫逸,需要大量的金钱,尽管皇帝开恩,给他们专门设置了“养廉银”,但那么一丁点银子怎么能满足他们的贪欲,所以腐败之风越演越烈。
  乾隆皇帝发觉后,采用铁腕手段,坚决打击贪污腐败。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甘肃官员勾搭连环,集体私分“赈灾款”,没有一个官员是干净的,更没有人举报。案发后,乾隆气得直发抖:“官官相护之风,至于举朝皆然!”于是,他下令严惩不贷:陕甘总督勒尔谨自尽,甘肃布政使王廷赞绞死,原甘肃布政使王亶望、兰州知府蒋全迪斩首示众,总共处死47名官员,被革职下狱的官员多达82人,惟一幸免的只有按察使福宁,因为他首先坦白交待,并积极检举揭发,才得到宽大处理:“从宽留任,八年无过,方准开复。”
  诸如此类的贪污大案,乾隆在处理时毫不手软。不管他是封疆大吏,还是皇亲国戚,一旦犯了事,乾隆也毫不留情,动辄撤职、充军、砍头,以期吏治清明,江山永不变色!
  可是,事与愿违,乾隆严惩贪污非但没能刹住这股腐败之风,反而使贪污贿赂之火越烧越旺。最可恨的是,某些官员一边在追赃,一边又在贪赃,甚至把已经追回的赃款私吞,赃上加赃。例如,甘肃集体贪污案事发后,在奉旨追查贪官王亶望的家产时,登记册上明明写着:查抄黄金4748两,等上报内务府时只剩下金叶子9两3钱;最后,等赃款解交内务府时,这些金叶子也不翼而飞,真是“旷古罕见”!


无法根除的吏治腐败(2)


  所以,乾隆是越惩治贪污而贪污之风越盛,越倡廉而吏治越腐败。最后,连乾隆也长叹一声:
  “朕御极五十余年,未尝不时时以整饬官方为务,而贪纵螅Хǎ吁喟苈叮私噪匏趁裢妗⒂萌瞬坏保闯⒉灰宰岳ⅰ!
  令人不解的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贪污犯——和鸵恢笔艿角〉某栊遥患顺迹ㄇ愠啊W罹叻泶桃馕兜氖牵』辜复闻珊瞳|去查办贪污案,以大贪官治小贪官,岂不是“让人笑掉大牙”!
  其实,在皇权社会里,贪污腐败的总根子是皇帝。这不,乾隆本人就是“天字第一号”的贪污犯,只不过他是皇帝,没人敢揭发他罢了。
  在中国皇权社会里,专制帝王就是活得滋润,比其他国家的君主都过得舒服,而且谁也不敢提出异议,因为他们至高无上,谁提出异议就是“大不敬”,目无圣上。特别是,乾隆又是一个很会享受的皇帝,他一方面大张旗鼓整治贪官污吏,奖励清官,另一方面又大肆挥霍,挥金如土。“上行则下效”,既然乾隆带头奢侈、淫靡,宠臣和衷谝慌浴巴撇ㄖ健保倮裘亲匀槐渥欧ǘ霸呤芑撸傲庇执雍嗡灯穑
  例如,乾隆六下江南,沿途花费了无数金银,竟把一座充盈的国库弄得“空空如也”,既给贪官污吏们壮了胆,也给他们公开贪污受贿,甚至变相抢劫,提供了大好机会。对此,国学大师章太炎曾指出:
  “玄烨、弘历数次南巡,强勒报效,数若恒沙,己居尧、舜、周公之美名,而使佞幸小人间接以行其聚敛。”
  皇帝既然要南巡,沿途的官吏们就打出“恭迎圣驾”的旗号,乘机大肆贪污、勒索,就像狐狸骑在老虎的背上,伸手向小动物们讨东西一样,谁敢反抗?而且,老虎也不会责备狐狸贪婪,因为狐狸打的正是替老虎觅食的幌子!这样一来,吏治怎么能不腐败?其实,在皇权专制体制下,“廉政”云云,只不过是一块画着羊头的招牌,卖的都是贪污、贿赂的狗肉!
  明太祖、乾隆皇帝,都是中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对贪官毫不手软的皇帝,他们尚且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贪污贿赂问题,其他平庸、腐化的皇帝也就更不用说了。
  总之,贪污贿赂是皇权专制制度的必然产物。在皇权社会里,只反贪官,不反皇帝,是绝对不能根治贪污腐败的社会弊病的。只有从根本上打倒皇权专制制度,建立民主制度,才可能从根本上澄清吏治,遏制大小官吏的贪污腐败。


周期性的社会大动荡(1)


  在中国历史上,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社会动乱数不胜数。其中,震撼全国,造成一代王朝衰亡和社会天翻地覆的大动荡,短者几十年,长者二三百年,就要发生一次。
  大体上,这种社会大动荡可以分为三种类型:(1)农民起义;(2)封建混战;(3)汉族和少数民族的战争。在历史实践中,这三种情况往往互相影响,彼此交织。例如,在东汉末年、唐朝末年的农民起义之后,是几十年的军阀混战;特别是,西晋末年的“八王之乱”引来几百年的分裂割据和南北对垒。其中,对中国历史影响最大,尤其是对于皇权国家权力系统具有摧毁性力量的,是农民大起义。
  元朔元年(公元前128年),谋士徐乐曾上书汉武帝,指出:“天下之患,在于土崩,不在瓦解。”所谓“土崩”,是指民变或农民暴动;“瓦解”,是指诸侯、军阀们起来造反。从皇权国家的角度出发,徐乐认为:“土崩”的威胁最大!在这个问题上,徐乐的确很有眼光,但是,在皇权时代,没有一个专制王朝能够真正实现长治久安,最终避免“土崩”之势的出现。
  纵观中国历史,我们发现,中国历史上的农民战争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突发性和群发性。秦朝末年,陈胜在大泽乡揭竿而起,八方响应:“诸郡县苦秦吏者,皆刑其长,杀之以应陈涉”。一个月内,起兵响应的就有陵人秦嘉、符离人朱鸡石、取虑人郑布、徐人丁疾、沛人刘邦、昌邑人彭越、六人英布,以及魏国名士张耳、陈余,楚国贵族项梁、项羽,齐国贵族田檐。
  大业七年(611年),王薄在长白山(今山东章皇东北)吹响了反隋的号角,天下英雄纷纷响应:刘武周起于马邑(今山西朔县),薛举起金城(今甘肃兰州市),郭子和起榆林(今内蒙古托克托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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