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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手的高度,适合阅读也适合做梦。窗外天色已经黄昏,我点亮灯,走进洗手间。仅有2个平方米的空间,没有一点味道,马桶坐圈的边虽然有些破损,但还是非常整洁。一下子,在心里跟洛阳亲近了。而且,他用的香皂竟也是我最喜爱的Dove!转身离开的一刹那,却瞥见淋浴器边上的玻璃架子上,放着一支用过的女用洗面奶。 原来他是有女朋友的?我突然失笑,我要清楚这些干什么呢?早晨一醒来,就习惯性去厨房开冰箱。里面摆放了许多饮料。有一张条子贴在旁边的橱柜上,上面写着: “请尽管享用。”洛阳会不会跟潘一样?里面净是些方便食品,比如碗面和火腿肠。 然而我错了!洛阳的橱柜里完全没有那些东西,相反,精心摆放了各式餐具和酒杯。还都是车雕花纹,一接触灯光,立刻如钻石闪光。仔细去看,所有的款式,都是两只,紧紧地挨在一起。 厨房里,砧板底下压着手绘的地图,体贴地告诉我附近的超市所在。我匆匆梳洗完毕就冲出去买各种生鲜食品。中午的时候幸福地坐在餐桌前,用调羹挖着咖喱饭吃,一边大喝西柚汁。从来没想过,一个人吃饭也可以吃得那么充实幸福。 任音响里兀自放着自从我来后就一直放着的盘,洛阳走前忘记取出来的。 莫文蔚在唱:思念原来像天空,覆盖我的举动, 记住你的行踪,忘记我的初衷…… 第三天的时候,我哪里都没去,看太阳正好,就打开衣橱,将洛阳的冬衣都拿出去晒,然后掏了一把香瓜子,坐在露台秋千上。下午在屋子里吸地板,顺便将被子也拿出去晒。找夹子的时候,我打开了屋子里所有的抽屉,看见他的工作文案,看见他收集的女孩子照片,看见一些碟片,里面在说老套的爱情故事。冰箱里的饮料已经被我喝光三分之一。我渐渐地知道了他的职业,他的审美情趣…… 第四天,我睡了整整一天,近黄昏时才懒洋洋地起来。洗澡的时候,任音响里兀自放着自从我来后就一直放着的盘,洛阳走前忘记取出来的。莫文蔚在唱:思念原来像天空,覆盖我的举动,记住你的行踪,忘记我的初衷……眼泪就莫名其妙下来了。最后三天,我只在附近转了转,享受着三里屯的奢靡和与之紧紧相邻却又泾渭分明的京城百姓的生活气息。然后大肆采购了许多食物,变着花样做给自己吃,关在屋子里一张张地看碟。人渐渐地放松下来,看着阳光从一点点侵入到一点点消退。我的身上套着洛阳的衬衫或者羽绒服。整个屋子里充满了各种没有什么用途却值得珍惜的气息。突然想:洛阳一定是在这里长大,然后父母陆续离开。然后,他独自留下来,女孩子来过又走,他在这里喝酒,看碟,听音乐。洛阳一定不会像潘那样,总是跟我说:“你爱一个男人,就要接受他的全部,包括他狗窝一样的屋子。” 我打断自己:你在想什么呢?这里,不过是个素昧平生的陌生男人的屋子,我不过是个旅客而已…… 我一直不肯答应嫁给潘。她们说一个女人深爱一个男人的至高境界是愿意一生为他做饭洗衣整理房间……可是我想像不出天天穿着潘的衬衣看电视有什么趣味,他的屋子里从来不会出现可爱的小火车,曾经求他陪我去游乐场坐过山车,他总以头晕为由,死活不去,却可以常常在酒吧里泡到天亮;他爱用所有一次性的东西,柜子里大量备着方便食品,冰箱里只有啤酒——完全一个冷漠的单身男人的家,我没有勇气去令这个家暖和起来。但是这里不一样,我嗅见某种气息,风会经常扑进屋子来,将阳光带过我的脸庞。一个男人不够细心,是照料不出那么幽雅的晚香玉;从不准备方便食品,必定是懂得善待自己肠胃的人;听莫文蔚的歌,他一定了解自己的孤单,并且深深寂寞。还有,他所有的衣裳都温柔而洁净,令我舒适。 最后一个晚上我看了两张碟片,吃了三次咖喱拌饭,帮他擦洗了一次地板和家具,给晚香玉浇过水,把冰箱里塞满了食物和饮料。床单和被罩都拆洗过一遍,所有杂物都各自归位。天快亮的时候,我知道他快回来了。我会在这里等他回来,换回钥匙和证件。丰盛的三菜一汤已经摆了出来,我小心翼翼挑了一对最漂亮的酒杯。 等他回家。
粉色篇爱情的上风口(1)
我们从不愿意先说爱,生怕自己从此让对方走在了爱情的上风口。
文/蓬蓬 插图/徐思远
粉色篇爱情的上风口(2)
选一个合适的人来喜欢,的确是简单利落的事情。柏姿喜欢这样,所以,柏姿和高俊在一起。 高俊是那种极为爱惜自己羽毛的人,很少放纵自己。而柏姿正是喜欢他的干净和温柔,以及偶尔的狂野。高俊有很漂亮的外貌和体魄,让女人心跳加速。谈谈情,跳跳舞,虽然没有地老天荒,但时间也因此走动得快了些。 对高俊而言,柏姿也绝对是个配得上他、且幽默风趣的女人。这个女人很少和他谈衣服的牌子和手链上的钻石。而且,柏姿从来不要求高俊给她买戒指。柏姿心血来潮的时候,会在高俊生日做上一桌拿手好菜。然后,自己和朋友约了去海洋馆逛上大半天。 柏姿和高俊从不提爱;而问题也正在这里。 我们从不愿意先说爱,生怕自己从此让对方走在了爱情的上风口。 “才不相信爱呀爱的,”柏姿和老友徐娜喝下午茶时说,“一听起来就让我冷得像是要去看牙科医生。” 徐娜瞪了柏姿一眼。在戴了3年的牙套,摇身一变为美女之后,徐娜痛恨别人在她面前提牙医。她毁掉了自己牙齿突出的少女时代的所有照片。可柏姿的记忆比数码相机还要好。
“是是是,”徐娜一叠声叹,“我表姐芳龄29,一直说要找个简单的男人来爱。我告诉她,有车有房的男人不愿过简单生活,无车无房的男人更不愿过简单生活。”徐娜已经移民去了澳洲,和金发碧眼的老公携手江湖。她一定忘记自己曾在17岁为了一个男人吃过100颗安眠药。 突然,徐娜脸色有点变,“柏姿你看着我。我的妆是不是走样了?” 柏姿迷惑地看看她,发现她的表情阴晴不定,“啊,你已经开始变老。”可是奇怪,徐娜的视线是落在自己身后的。 柏姿回头,刚好看到高俊与陌生女子走进茶馆。不不不,不是陌生女子,是本城极有名的风流人物,美丽女人洛文。他们相伴而行,任何一个有眼睛的人都可以看出洛文的眼中只有她身边的那个人。 柏姿回过头,对着徐娜微笑,“我是不是该说,我的眼光和洛文一致?” “柏姿,我知道你在生气。或者,我们离开?”徐娜握住柏姿的手。 柏姿和徐娜起身结账。柏姿对侍者微笑吩咐了什么。 侍者去了高俊桌前,“刚刚有位小姐说,她为老友买单。” 高俊抬头,看到柏姿如往常一般和自己挥手致意。他微眯双眼,表情变了变。 “高俊,你的朋友很有味道。”洛文笑着说。 “我的眼光一向很好。她是我女朋友。”高俊斯文地微笑,完全地深藏不露。 “那么,你觉得我还有机会吗?”洛文笑问。 “洛文,我最欣赏的就是你的率直。我们一直是朋友。”高俊从来都善用外交辞令。 “真是遗憾。”洛文极有风情地瞟了高俊一眼,“你不追出去和你女友解释?” “没有必要。”高俊淡淡地回答。他知道柏姿生气了。但是,他也在生气:这个女人,为什么从来都没有一点妒忌? 整整七天。柏姿都没有打电话给高俊。而高俊也没有联系柏姿。 柏姿一个人抱着红酒在家欣赏夕阳的时候,淡淡地想,也许自己已经不用和高俊说再见了。柏姿是有洁癖的女人,不惯与其他女人共用一个男人。 夜里12点。柏姿接到电话。高俊说,他已经在柏姿家门口。 “这里的警卫需要撤职。”柏姿打开门,对着高俊说。 高俊微微一笑,“我说我是你未婚夫。”“你在生气。”高俊依着门,笑看柏姿。 柏姿笑了,“我为什么要生气?男欢女爱人之常情。你我非亲非故,为什么要生你的气?”这样的话,通常从别的女人嘴里说出来,是假装的冷淡,实则醋意满坛。而从柏姿口中吐出来,就当真是冷冷淡淡,平静如水。 高俊的笑容敛去。他铁青着一张脸,有奇怪的无力感。好像漂浮在无人海洋。 “我不需要解释什么。你信不信我?”高俊有些烦躁,他掏出烟,开始抽。完全忘记自己已经开始戒烟。烟是为了柏姿戒的,她说她不喜欢有烟味的男人。 柏姿惊讶地挑眉,很少见到高俊这么烦躁。 “好,我信你。”柏姿笑答,然后当着高俊的面关上了门。 本城最高的旋转餐厅正举行一场宴会。 柏姿挽着高俊的手臂出现,黑色晚礼服艳光四射。这衣服在两小时前购得。柏姿一向不肯为了无聊的酒会买废物回家闲置。高俊常常嘲笑她,以柏姿的性格会一辈子当穷人。
“三周前,你家火灾。高俊有没有冲过来找你,然后给你个拥抱,再说点什么我好怕失去你之类的?” 鬼马轻快地向柏姿举杯。柏姿所在的公寓发生了火灾。火灾现场报道的时候,高俊和老友鬼马正好在看这个频道的新闻。 高俊脸色微变。 柏姿眼光一闪,微笑着和鬼马碰杯,她看了看高俊,“当然。当然……没有。”高俊没有出现在火灾现场,而是按原定计划去了上海。 他们站在露台上,欣赏万千灯火。郁闷的火山总有爆发的一天。 “你为什么不来安慰我?”柏姿看着高俊,轻声问。声音比香水还要轻,生怕被风吹散似的。 “你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高俊也问。那天,一晃而过的镜头中,他看到了完好无损的柏姿。一直等,等她打电话给自己,说,高俊,我需要你。可是,在自己上飞机前,柏姿也一直没打电话过来。 “我只是……不想你看到我狼狈的一面。”柏姿的眼睛深处有泪光闪现。 “你是个无情的女人。在我面前哭出来难道是件很困难的事情吗?”高俊盯着柏姿。 他们都沉默下来。高俊沉默的时候,柏姿总是会有些不安。似乎这个人随时会原地消失,气泡一样不见。 他们都不肯出声,都暗暗心惊肉跳。凶猛动物往往知道危险在何时来临。而真正去爱一个人绝对是巨大的冒险。 “你先说你爱我。”柏姿挑衅地看着高俊。她终于开口,手心紧张得冒汗。 “不,你先。”高俊狠狠皱着眉头,心跳有些失控。 是这样吗?谁先爱,谁就注定是情场上最辛苦的那个人?柏姿凝视着高俊,无可奈何地微笑。 没有星星的夜晚。 柏姿和高俊躺在一张床上,相依相偎,犹如双生子。谁先爱的争论已经过去。其实,从很久以前开始,在谁也没察觉的时候,爱情已经到来。 “喂,从现在开始,我们就要相依为命。”柏姿把手掌放在高俊的心上,感觉他平稳的心跳。 “是,老婆大人。”高俊用下巴亲昵地顶着柏姿的发旋。他知道,柏姿的脸色一定会因他这句求婚的话——大变。
粉色篇网络这个媒婆!(1)
现代的美女还是那么的害羞,她们宁可在网络的掩护下暗度陈仓。
文/聂朵朵 插图/草草echo
粉色篇网络这个媒婆!(2)
朋友老甲年逾30依然没有成家立业的迹象,因此不由自主地就有点儿心急火燎。想想古人之所以把“成家”放在“立业”的前面,自是因为“成家”比“立业”要重要那么一点点,所以2003年的生日一过,老甲就把对事业的追求全部放在了对成家的追求上,希望两倍的努力可以换来两倍的结果。 其实老甲好歹也算得上是个“名人”,因为在报刊杂志上已屡屡曝光多少混了个脸熟。 但是,但是……感情这种事情有时就与人的名气毫不相干!无奈之下,老甲求救于我。 让他们去嫉妒吧,让他们去失望吧! 当然也有可能,网络征婚或许会成为继网络租房之后的另一个新时尚。 我二话没说就在我经常混的网络论坛发了一则征婚启事: 某男,1972年出生,身高174cm,毕业于北京广播学院,主攻摄影,为多种杂志拍摄封面,现为图书策划人……ÿ;ÿ; 我是这样想的:论坛是秘密的,集中了全北京的文艺界知名人士及知名企业的女白领,这都是目标读者群的精华版啊!也就是说,只要有那么一两条“婚姻”的漏网之鱼,老甲的终身大事基本上就解决了。 果不出我所料,那叫一个应者云集啊——我说的是回帖的,并不是应征的——众多美女围着帅哥起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