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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哥哥对妹妹的情份。
我和林端好得一个人似的,林夏就开始变得孤僻,和我的意见,也变得尖锐了起来。
妈妈要我在家里学钢琴,我却和林端约好了要出去玩,他却告状,我妈妈骂了我,我就跑到林夏家里去,用大头针扎到他的自行车轮里,又骂了他一顿。
第二天我没有看到林夏,觉得奇怪,就去问东子。郑东子惊讶地说:“你怎么不去医院看林夏哥啊,林夏哥昨天晚上下雨出去,就在大院外面摔了一跤,摔得可痛了,连夜就送去医院了,而且还有发烧感冒的迹象。”
我心里有些愧疚,林端带我去看他的时候,他却哀伤,但是没有半分责怪我的意思。
阴雨下得够了,一开窗哗哗的东西就往下掉,我跑到楼下看,原来是十多朵的牡丹,有些放得日子久了已经腐烂,有些枯萎,有朵,却还新鲜着。
林夏这样子,是什么意思?这件事我也只当不知,依然和他们玩着,和林端恩爱着。
第694章:等的他终于回来了
但是却也有打破平静的一天,友情,决裂得令人四分五裂,我不知道原来我的友情要建在爱情上面,不喜欢他,我就成了敌人。
“在想什么?”林夏的话,把我的思绪拉了回来。
我笑笑:“没呢,林夏哥,今天不是周末,你也休息么?”
“一会要去机场接个人。”
“那你还转植物园来,那离机场,可挺远的。”
林夏将车停下:“到了,进去走走。”
穿着拖鞋,倒也是挺好的,走路就不累了。
纪小北看到我的高跟鞋,看一双,就扔一双,公寓里的鞋各式各样,顶多也就个中跟,穿这些鞋日子久了,倒也觉得这样挺舒服的。
双手插在薄外套里,拖鞋走起来答答作响。
一直往前行,植物园比起以前,变了许多,我也是好几年没来了,林夏领着我直走,然后转弯,那牡丹开得正艳,游人在照着相。
他上前去,很大方地就掐了一朵下来,然后递给我:“陪我去机场接个人。”
我却浑身的血,在刹那涌动了起来。
他拖着我的手走,我结结巴巴地问他:“是不…是…他回来了。”
林夏说:“是的。”
等了一千多个日子,我等了这么多年,我以为他不会再回来了,可是现在,他是否真的来了,就在北京,就在同一个城市,就呼吸同样的空气,晒着这么温暖的春阳。
我的手在发抖着,指尖不安地想抓住什么,却是滑腻了一手心的汗。
我曾经多次地幻想着,我在机场里遇到他,因为这是他的故乡,他会回到这里来的。
三年的时间,开着出租车,日日不停地从机场开始转悠,大街小巷里寻找着,梦想着能再见面。
然而,我只是一场忙碌与奢想。
手里还捏着林夏摘来的牡丹,高楼大厦一幢幢飞速而过,我不安着, 期盼着。
其实我多不想坐林夏的车去机场接他,我多想坐在出租车里,然后在外面看着他。向他证明,其实我不是温室的花朵,我可以独立,我可以生活。
机场里,人来人往,扩音器里的声音,让我开始激动起来了。
林夏握住我的手,我只觉得他的手,好暖好暖。
他淡淡地说:“等行李,也得好些时间,去喝杯咖啡。”
手里的咖啡,让林夏加了很多的奶,糖,喝起来有点儿不是滋味,我习惯了黑咖啡不加糖,拔弄一下将小勺放在瓷盘里。
“千寻。”他喝了几口咖啡,直视于我:“林端回来,你会如何?”
我会如何?这一句问得我都不知如何去答,我现在心乱乱的,我三年,我都在等他。
但是我说他没有回来, 我就放弃,就这样,一年又等了一年,连我都鄙视我自已反反复复着折腾着我自已。
然而林端,我依然是如此的想念,我最甜蜜的初恋,我曾经那么用心爱过的一个人。
我让自已冷静一点,很久很久的时候,他就放弃我了,他说我不成熟,他说我下贱,他说我不是他要找的人。
我这不是下贱么,为什么我还要来这里,马上就要见到他,还会激动不已。
是因为我觉得我和他,有挽回的机会吗?
每个人都说我任性,我妈妈也是这么说:千寻,你爸爸死了,你能不能不这么任性。
林端也说:千寻,你能不能别这么任性。
发小们说:千寻,林夏哥这么喜欢你,你能不能不这么任性。
其实我,只是想做我自已,不在你们期望的范围内,就成了任性。
“我去上个洗手间。”
我想我需要冷静一下,一个人静一静。
掬起冷水往脸上用力地洗着,这一张脸还年轻,可是这一颗心,却老得不想动了。
“咦,千寻。”镜中另一张惊喜,明艳的脸蛋看着我。
我转过头去:“飞烟姐。”
她兴奋地笑:“哇,宝贝,真的是你啊!”
“飞烟姐,也没想到会在机场碰到你。”
“我刚从美国回来。”她双手合十在胸前,夸张地叫着:“宝贝,可把我想死你们了,哦,抱抱。”
我大方地伸手,去抱抱她:“飞烟姐,欢迎回来。”
她热情如火,在我脸上亲吻:“告诉你个好消息,这次我回来,是好事儿。千寻宝贝,快恭喜表姐,表姐要结婚喽。”
“恭喜。”我微笑地说。
她却朝我眨着长长的假睫毛:“千寻,你没有以前可爱了,笑起来,要灿烂一点,走,我带你去看看我的未婚夫。”拉了我的手就出去,老远就叫:“ Bing。”
巨大行礼箱边站着修长清瘦的男子,看得让我心砰砰然跳着。
飞烟再撒娇地叫:“Bing,人家叫你呢,这儿这儿。”她挥着手,又娇笑地跟我说:“其实千寻,你也认识的,我未婚夫,林端。”
林端,我怎么不认识呢,常在梦里,梦到你。
眉眼依然是那么的倔傲,依然是那么恰到好处的飞扬,但是如今比起过往,现在的他,更是惹人注目。
如果说林夏是水墨画,那么林端,就是清冷的寒水。
林夏总是温和,但是却有大将之风,事事能圆满地掌握着,林夏太完美了,我不喜欢完美的,我就喜欢林端那寒水一样的性格,清冷,却又是那么的聪明勇敢啊。
我很崇拜他,我们大院没有一个人能像他一样,学习这么好,还勤工俭学,还做很多很多的事。
站在我面前的林端,微微惊讶地看着我。我的出现,是他没料到。
我想,我真不该一时冲动,就跟着林夏来的。
飞烟热情地叫:“林端,瞧瞧,我的小堂妹现在出落得多漂亮。”
林端清淡的声音穿透我的耳脉:“是很漂亮,千寻。”
他的笑,还是这么的浅,他的声音,还是让我心跳得生痛着。
“千寻,Baby,你来机场作什么,接朋友?”飞烟摇着我的手:“不管不管,我是你堂姐,你得陪我们去吃饭,我这么多年没有回北京,你得带我们去吃好吃的。”
第695章:他和我表姐要结婚
“本帮菜吧。”林端推行礼:“很久没有吃过了,一直想念着。”
“不是有火锅,你说你以前没出国的时候经常吃的,很出名的?”飞烟嬉笑着,一手勾住林端的手,宣告着她和他之间的关系。
“迟些吧。”林端淡淡一笑:“林夏来了,林夏哥不喜欢吃火锅的。”
我抬头看到林夏,然后扬起笑容,装作惊喜地说:“林夏哥,想不到在机场碰到你们,太巧了,我是来接朋友的,也就快到了。”
林夏别有深意地看着我,我哀求地看他,给我留点儿自尊吧,林夏。
“飞烟姐,下次有时间,再约你们。”
“不要不要,人家才回来。”
“飞烟,别任性。”林端轻淡的一句话。
飞烟就收起了不满,却撒娇地叫:“Bing,人家哪有任性了嘛。”
现在他,对别的女人这样说话了。以前跟我说的时候,我是不耐烦的,现在听着,心里酸楚啊。
我怎能再呆下去,我扬扬手机笑着往另一侧去,转回头,我依然笑着,笑得想哭。
飞烟在大声地喊:“千寻,我们怎么找你啊,你的号码是多少啊?”
我跑得快,装作没有听到。
他回来了,我可以,彻彻底底地死心了。
秦瑞打电话过来:“千寻,林端回来了。”
我知道,我现在就在机场,我刚才就看到他和我的飞烟姐了,他们是回来结婚的。
“千寻。”
我的沉默,让秦瑞焦急了起来。
我压下心里起伏着的各种情绪,轻声地说:“秦瑞,我知道了,以后你们都不要再告诉我林端的事。”
“千寻,你还好吗?”
“我很好。”
“千寻,如果你是放下了的,那真的是挺好的。”
“对不起秦瑞,我现在正忙着,信号也不是很好,就这样了,88。”急急地挂掉,索性再关掉。
不想再听他们说关于林端的事,我傻不傻啊,我还执守着等他的心,哪怕林静刺我几句,我也不当真。
我总是很相信,最初的爱,就是最纯的爱,是割舍不下的爱。原来,我真的是很可笑。
拿着纪小北的卡,刷起来那是一个痛快,只挑贵的,不挑对的,把我喜欢的各种名牌高跟都扫下来。
王府井这儿,一条丝巾都可以高达上万,或是几十倍。
眼也不眨地刷着,只要觉得颜色对了,只要多看二眼,就刷下来。
纪小北,你看,我是一个多挥霍的女人,没有贞洁观的女人,这样的女人,你还要宠,还要护吗?
买了大堆的东西,却不能高兴一点,坐在花园的阶梯上,听着人拉二胡,听得很认真,那凄婉的声音让我却想笑。
心情,终于是好一点了。
抓了一把草数着:开机,不开机,开机,不开机。
罢了,有这犹豫的心思,其实不就是想开机,不就是想看看,他是否有短信发给我。
这一段感情,从不曾放下过啊,林端,每每念他的名字都会心疼,我这薄情的人,老天爷总会给我点儿教训的。
这么多年来,我画地为牢,我走不出写着他名字的牢。
手机的时间,一圈一圈跑着,如此的安静,我讨厌这一刻无比的安静,主动打电话去给纪小北。
很快就接通了,他压低了声音:“千寻。”
“在干嘛呢?”手指在石阶上无聊地画着圈圈。
“开会。”
我咯咯笑二声:“开会哦,万能的开会,晓得不,男人十个借口里,八个就是开会的。”
他也低笑出声:“在哪儿呢?”
“你猜啊。”
瞧吧,我多无聊,快烦快烦我。
他依然笑:“等一分钟。”
“GPS查没意思,小北,你来接我吧,就等你二十分钟,好啦现在开始算时间。你要是在这二十分钟来了,有礼物送你。”
“等着。”他爽快地应下。
挂掉电话,专心地看着时间。
二胡又拉了几首曲子,一束青白色的清新海芋出现在我的眼皮底下,我合起手机朝他笑:“十八分。”
他浓眉下的黑眸带着愉悦,亮得几乎让我不敢正视。
“礼物呢?”他开始索取了,瞧也没瞧我脚边堆着的大包小包。
一手勾着他的脖子,热情地给他一个吻。
“这份礼物,小爷喜欢。”他笑着一手抱住我的腰:“还穿着睡衣出来逛,王府井?啧啧。”
“不行?”我挑起眉:“有钱就是大爷,你的卡一刷,人家管我穿什么呢。”
“陌大爷,怎么只买了这么点?怎么,给大爷省钱啊?”
“东西不在于多,只在于贵。”我笑,我很欣赏纪小北的这种大气,他对我,还真不是一般的有耐心。
他给我拎起所有的东西,却哀哀叫:“好重,重死了。”
我叹口气:“好吧,给个我拿。”
他看了看,看了看,然后将所有的东西都放左手提,抽出右手给我:“这个轻点,你拿稳这个就好。”
我握住他的手,忍不住地唇角上翘着,一天所有的不开心,都挥散而去。
“小北,今晚上去吃本帮菜好不好,许久不曾吃过了,有点怀念。我们去东直门那儿的小南国吃。”
“跑这么远?”
“去嘛。”
他拉住我的手,用力地晃一晃:“好。”
吃饭的人潮,挺多的,北京有很多本帮菜,可是就要来东直门这儿吃,因为我知道,林端会来这儿吃的。
林端是从上海到北京的,他喜欢吃本帮菜,他最喜欢最喜欢,就是来这一家吃,他说这里的味道最好。
倒是挺幸运的,不用久等就有位置了。
纪小北把菜单给我:“你点吧,我是没吃过这一类,不知什么好吃。”
“千寻Baby。”惊喜的声音无比的兴奋:“天涯何处不相逢。”
我扬起头笑:“飞烟姐,你们也来吃饭啊。”
跟在她身边的,自然就是林端。
合身的淡灰色休闲服穿在他身上,多了些温和的味道。
飞烟咋呼地过来:“太巧了,可以一块儿吃,现在还没位置呢。”她坐了下来,才后知后觉地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