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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柔大野狼-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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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我看你什么要出去抢……”元初真看到她的表情,倒抽一口气,连忙改口,  “喔!我在等你什么时候要去……收帐。”她笑得很假、很虚伪。

  金丹丹学她扬起笑容,笑得很美艳,如同一朵刚绽放的娇花,  “收帐的事不需要我操心,倒是你,住在庄里这么多天了,你有什么贡献呢?”

  元初真脸一红,嘟起小嘴,“你你你……是你把我抢来的耶!”还敢怪她没有贡献。

  金丹丹睨了她全身上下,好一会儿,才收回自己的眸光,摇摇头,又叹叹气。这样的动作、这样的表情摆明就是看不起她嘛!仿佛在别人的眼里,她是一只只会吃白食的小米虫。  “你干嘛看不起我!”她生气了。

  “你有什么地方让我看得起?说呀!”金丹丹挑眉,不想与这矮不隆咚的小冬瓜计较。

  “我……”元初真倒抽了一口气,皱眉的用力想着,“我看起来很聪明。”

  “是啊!所以你的脑袋是装饰用的。”怯!只能用看的,还有什么作用。

  元初真哪是金丹丹的对手,伶牙俐齿根本耍不过人家,只能气得在原地跳脚。

  以为自个儿词穷的她,眼一移,移到金丹丹正以双手抚摸的如意玉马上。

  “我也瞧你挺笨的呀!”嘿嘿!她抓到金丹丹的弱点了,  “你什么不去抢,偏偏抢了一个假货当宝贝做什么?”

  “我警告你,你再说我去抢……”金丹丹美眸瞪着小冬瓜时,突然眯眸,嘴角也微微的颤抖。

  这小冬瓜刚说什么来着?假货?很好!

  “你哪只眼睛看到这是假货了?这可是上好的娇阳绿。”金丹丹嘴角扬起笑容,她怎忘了这小冬瓜为玉商之女。

  “这是石头。”元初真咕唁的笑着,  “河床上到处都可以捡到像这样的石头。你瞧,如果是娇阳绿的话,色泽不会散布如此均匀,再者,你敲敲它们的声音,拿一块娇阳绿来比较,就可分清是真是假了。”

  她可得意了,她自小就在爹的身边学习,而且与生俱来的本能就是能一眼分辨玉的真假、价值。

  哼!敢看不起她,她可是身怀绝技的咧!

    “真的吗?”金丹丹表现得一副半信半疑,脑筋动得很快的她,已经想到库房内还有一堆屯积的玉器,  “也许是瞎猫碰上死耗子罢了。”

  “你……”元初真生气的鼓起小脸,上前便抓起其中一只如意玉马,再重重的往地上一摔。

  玉器瞬间摔个粉碎,当下,金丹丹的心狠狠揪疼,可下一刻,她不得不相信元初真的本事。

  这一对玉马不是娇阳绿,而是河床到处都可以检到的墨绿石……

  该死!竟然有人敢拿假货来抵帐,难怪最近都欠钱不还!

  “相信了吧?”元初真可得意得很,还抬高小金丹丹暗自勾起笑容。

    “不信。”

  “不信?”元初真皱眉。这土匪婆还真不是普通的番。

  “除非你再证明。”喔喔!小冬瓜有用处了,可以抓来为她效劳、卖命,还不会浪费她的食粮了。

  “没问题。”元初真拍拍胸脯,非要让眼前的金丹丹俯首崇拜!

  就这样,小冬瓜就傻傻的被金丹丹拐去……

  用力奴役了。


  第六章

  当元初真发现自己被金丹丹利用得非常彻底时,时间又过了几天,每天的时间都过得非常快。比起在元府的生活,金宝庄的生活确实是优闲,而且快乐许多。毕竟她不用每天被爹娘追着跑,逼她念一些女诫、三从四德,更不用拿针扎自己的十指。

  而金宝庄,比她想象中还要大,还要来得不简单。

  虽然金宝庄是以钱庄为主要营业,但在金丹丹的手下还有当铺、柜坊,甚至帮人托运货物的镖局都有。

  金宝庄所做汇通生意,远比她想象中还要复杂。

  于是,她终于明白金宝庄上下的人不是土匪,而是正正当当的生意人……

  但,金丹丹除外。

  在她的心中,金丹丹还是土匪婆。对于想要的东西,用钱买不到,讲人情也要不到的东西,金丹丹最后只有非常手段——抢。

  只是,金丹丹又痛恨人家叫她——土匪。

  可是……金丹丹真的是土匪。元初真在心里偷偷的骂着,心不甘、情不愿的每天都待在库房内,一一鉴定玉器。

  土匪婆说,这是她唯一在庄里的贡献。

  可是一成不变的生活,总教她每次坐不住,她也想踏出金宝庄,看看金沙城有多么镶荣、有多么的热闹呀!

   

  于是,项聿今天要出门前,她就像只小猴儿般巴住他的手臂。

  “不要丢下我。”她眨着圆滚滚的大眸,一脸可怜兮兮的望着他。

  项聿见她主动扑向自己,脸上露出了笑容。

  因此,今天他将元初真带在身边,金丹丹倒也没有阻止,只交代不准将人给弄丢即可。他也答允过元初真,只要他在她的身边,想要去哪儿都不成问题。就这样,她达成了目的,与项聿坐上马车,头一次离开金宝庄,往金沙城的城南方向。

  过了半时刻之后,他将她带到一间玉器商行成府。

  待她侧着头,觉得“成”字有点熟悉时,一张容颜迎了上来——“项哥哥。”成欢一听见项聿今儿个要来收帐,便早早打扮好,等着她的项哥哥上门来。

  尽管她的项哥哥成了亲,可是能见到他,也能满足她的心。

  只是……他的身边竟然窝了一个矮冬瓜。

  元初真一见到成欢,便像只小虾子的躲在项聿的背后,小手还紧紧拉住他的衣袖。

  因为她没忘记成欢曾经对她说的——真想杀了与项聿成亲的女人。

  成欢自那刻开始知道她是项聿的妻子后,见她的眸光便开始不存善意。

  “成姑娘,我与成老爷有约。”项聿挺拔的身子挡住了小妻子与成欢之间,  “成老爷在吗?”

    成欢回神,最后点头,  “我爹等你许久了。”话毕,成欢领着他们两人,进到成府的大厅。

  大厅里头已坐了一名中年男子,大厅中间摆了一个大桌,桌上有各式各样的玉器,有娇阳绿、翡翠……

  元初真自他的背后将小脑袋探出,一眼扫过那几件玉器。

  但她发现其中只有两件是真品,其它都是鱼目混珠的瑕疵假货,只是普通石头罢了。

  “项掌柜,请坐呀!”成大雄年约五十上下有些瘦小,却有一双阅人无数贼兮兮的眸子。

  “不坐了。”项聿摇头,直接开门见山道:“成老爷与金宝庄借款周转,如今借款日期已到,成老爷曾向金宝庄申请逾期还款,因此本金与利息一并,总共是一万两千两。”成大雄一听到项聿说出的金额,脸上的表情瞬间一僵,尔后又陪上笑容,  “项掌柜,那一万两千两。我一并都投资在玉矿产了,你瞧,桌上这些便是我上个月挖出来的和阗玉,以及翡翠玉,正想拿这些抵押当铺当本金与利息。”

  项聿眯眸,不语,因为此时元初真正紧握着他的衣柚,小脸埋在他的背后拚命的摇头,似乎在暗示他。

  “项掌柜,成某向来信用良好,是金姑娘的老客户了,以往利息她都让我拿玉器抵押,谁也不贪谁的便宜,不是吗?现在何不像以往惯例,就拿这一些难得极品玉抵债?”成大雄老神在在,平心静气的说着。

  项聿回想过去,成府的帐款利息,确实偶尔都是拿翡翠玉为抵押,可是这样的工作一直都是由皇左戒来做。

  而他,向来只被金丹丹派来收现金款,其余的抵押品,老板总会派其它人来收。

  “我不收现金以外的东西。”项聿表现强硬。

  没有谈和的余地,  “若成老爷今日不方便,直说无妨,照日计息,改日项某再来收款。”成大雄脸一沉,没想到这项聿踩得这么硬,一点面子也不留,  “项掌柜,你这话岂不是在污辱我?难不成你不相信我成大雄?不相信桌上这些玉器值一万两千两?”

    “项某不识玉,自然不知玉的价格,请成老爷见谅。”他不疾不徐,反正他只收现金。

  “那何不请项掌柜将这些玉器搬回去,好让金老板鉴定。”成大雄心里一肚子坏水,执意要项聿把玉器搬回金宝庄。

  元初真躲在项聿的后头,听着成大雄吃定他的模样,终于忍不住跳了出来。

  “这些玉器,连两千两的价值都不到。”她嘟着小嘴,仗着项聿人高马大,软软娇音大声的说着,  “你摆明是吃定项聿不懂玉,所以要他搬回这些玉器,若出了问题,你又想矢口否认拒绝负责。接着,项聿就处在你与金老板之问无法解决……总结一句话,你就是想坑定项聿,要他吃下这个亏,为你顶下一万两千两。”哼哼!她虽然不懂商行怎么运转,可自小看着爹处理玉行,早摸透这些市侩又奸诈的商贾了。

  成大雄脸色铁青,没想到自己的打算竟然被这小丫头给识破了。

  “你说什么鬼话?”成欢脸一沉,急忙跳出来为父亲辩解。  “成府向来信用良好,怎么可能用假货抵帐!”

  “明明就是假货。”元初真咬着唇,又躲回项聿的背后。

   

  这下,项聿终于明白为什么金丹丹这次会派他来成府收帐,以及也不阻止元初真跟随的原因。

  金丹丹早已知道成老爷会在暗中搞鬼,所以才会派固执的他前来,除非收到现金,其它的,他一律都不接受。

  “看来,成老爷今日还是无法还予借款,利息按照契约走,今后一日以二分为息。”项聿说完之后,便抱拳要告辞。

  “等等。”成大雄不服气,开口遏止。“项掌柜当真不信任成某,却相信这来路不明的黄毛丫头的话?”项聿没有回头,大手牵住了元初真的小手。

  “她是我的妻子,不是来路不明的丫头。”项聿低头,给元初真一抹笑容,  “成老爷,我会回去禀报老板今日所发生一切,告辞。”

  项聿话说完,便牵着妻子的手,往成府门口而去。

  成欢收回眼光,又急忙来到父亲的身边,“爹……那丫头说的是真的吗?你拿假石头要还钱?”

  成大雄老羞成怒,一挥手便是给女儿一巴掌,“闭嘴,养你何用?现在老子周转不灵,本想倚靠你能攀上金宝庄其中一名掌柜,没想到你连点本事也没有,让老子的期待落了空,让项聿成了亲,连个混水都蒙不过……”

  项聿与元初真离开成府后,他并没有直接带她回金宝庄,反而牵着她的小手,坐上马车后,前往金沙城最热闹的城中。城里最热闹的地方,莫过于如一排长龙的市坊,两排有商家招牌竖立,也有小贩吆喝贩卖。几乎能吃的、能看的、能穿的,都能在这条街找到,这教元初真大开眼界。

  金沙城一条街的繁荣,足足是玉州城的好几条街串连起来的热闹,令她不得不看傻了眼。

  “唔啊……”她一下马车,便张开了小嘴。

  她从来都没有看过这么热闹的街市。

  “你在庄里肯定也闷坏了,今天就带你到街上逛逛,顺便买些姑娘需要的东西。”项聿紧紧扣住她的小手,不让她离开自己身边半步。

  “你人真好。”她就像个孩子,一见到热闹的街市,就忘了自己的身分,只觉得眼前的项聿真懂她的心。

  他温柔的望着她,虽然与她少有对话,可自从与她成亲以来,他习惯听着她叽叽喳喳的说话。

  尽管她每天都吵着要他放她走,可没多久,他只要拿出一项稀奇的玩意儿,就能让她忘了想离开的念头。

  每一次,都很有用,久了,有时候他都怀疑自己是不是拐骗小孩的大野狼。

  但是心底有道声音告诉自己:就算是偷拐抢骗,他就是要定她了。

  这辈子,她是他的,任凭谁也抢不走。

  打定这样的想法,他的脑筋就像打了死结,于是用尽任何法子,都要将他的娘子留在身边。

   

  娇小的她,在市集里东摸摸、西瞧瞧,每一样对她而言都是特别的。

  尤其她眨着眼,发现街上的路人,与玉州城的乡民大为不同。

  不管男男女女,金沙城中有些人衣着还是发型,都比中原的汉人来得随意、轻便,一瞧就与汉人有很大的差别。

  她觉得金沙城真是座特别的城,很难想象金沙城外四周都是黄沙石砾。

  元初真的小手偎在他的大掌内,暖暖的,让她始终都没有发现,原来自己与他是如此亲密。

  当她回神时,是她将自己吃了一口的酥油红豆饼递到他的面前,喂进他的口中后,才发现自己与他竟然在大街上做了如此亲呢的动作。

  当下,她羞红了小脸。

  习惯,真的是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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