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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新生报到的第一天。在报到的人群中,我一眼就看见了她。她穿着一件素白的长裙,一直站在校园那棵大榕树下,淡紫色的、茸毛气息似的花朵次第在她身旁飘落……
我站在教室的窗前,久久地张望着她。
她长发披肩,身材高挑,那张小脸的线条像刀削一样精致。最吸引人的,是她淡定的神色,不着急的气质,站在那一帮喧闹、兴奋的艺术系女生中,显得鹤立鸡群,光彩眩目。
不,她不是最美的,也不是最有气质的。但,确实有什么地方与众不同。
我正在疑惑间,旁边的邵刚忽然碰碰我的肩膀,说:“你看见没有?那边站了个冷美人。”
“哪里?”我装作不在意地问。
“就是站在榕树下的那个,自始至终,她都没有笑过。更奇怪的是,大热的天,她竟然穿着长袖子衣服,就不怕捂出痱子来。”
是了,是她的衣服,太素净了。而且在场的艺术系女生中,只有她没有化妆。
“如果《红楼梦》剧组到我们学校来选演员,她演林黛玉是最合适的。”邵刚调侃道。
正说着,她忽然跳起来,伸手去接榕树上掉下的花瓣。
袖子从她手腕上落下去,露出一块深蓝色的刺青。
一瞬间,我怀疑自己的眼睛。再看,真的是刺青,而且是两个字:“凌霄。”
“你说这凌霄是什么意思?”我问邵刚,相信他也看到了。
“谁知道?也许是凌霄之志吧,刻在手腕上,用来励志的。”
邵刚看出我对她感兴趣,挤挤眼睛,说:“要不要我帮你问一下她的名字?”
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拒绝。如果说,以前我不相信一见钟情的话,那么从今天开始,我笃信不疑。
邵刚很快就打听出来了,她叫梅若素,梅花的“梅”,安之若素的“若素”,一个美丽而富于诗意的名字。
晚自习后,我到学校的商店,买了这本日记本。邵刚说我中邪了。
我是中邪了,就像徐志摩当年迷上陆小曼一样。我决定从今天开始写日记,题目就叫《爱梅小札》。
梅若素用颤抖的手,翻过那一页。后面的每一页都写着她的名字。
1995年9月28日 晴
爱情为何物?是一种感觉,心跳的感觉。有人说,不在大学里谈场恋爱,似乎太亏待了自己。可能,心跳的感觉是一种流行病,校园流行病。
在遇到梅若素之前,我从未为任何女孩心跳过。不是我冷漠,也不是我矜持。因为我信奉一个观点,人的一生当中,真正的爱情只有一次。幸运的是,在大学的最后一年,我遇见了她。
上个星期四,我和几个同学走进学校阅览室,有人轻声地说:“看,长袖美女在那儿。”我抬起头,一眼看到梅若素坐在靠窗的角落,静静地看着窗外的蓝天、白云,很专注、很投入的样子。她好像只在乎蓝天、白云——望去一切是那么平静,那么茫然,像一潭秋水,很和谐,很美。
中午回到寝室,几个男生在一起谈论学校的哪个女生最漂亮。我没有作声,保持着往日对女孩的那份冷漠和孤僻。有的说是新任的文艺部长,有的说是我们系里的系花,还有的说外语系的,终于我听到了“梅若素”的名字。发言的是有“政法系才子”之称的张文渊:“她天生丽质,又有一种神秘、忧郁的气质。一段伤春,都在眉间。如果她能成为我的女朋友,我今生无憾。”
“什么一段伤春,都在眉间。得了吧,张文渊!就凭你这副酸不溜秋的样子,也能让那个冷美人动心?别自不量力了。”邵刚戏谑地说。
张文渊不过是口头说说而已,邵刚的轻视让他胀红了脸,大声说道:“就凭我又怎么样?”
邵刚他们几个相视着眨眨眼,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说:“如果你能让那个长袖美女成为你的女朋友,从今往后,我们几个人唯你是从,否则,你就自认服输吧。”
于是,他们和张文渊便依照所说的,订下了赌约,并立字为据。
打赌后的几天,张文渊茶饭不思,跑到图书馆借了一本情书大全,又熬了一个通宵,给梅若素写了一封文情并茂的情书。他不愧为政法系的才子,里面那些灼热滚烫的语言,连我看了都脸红心跳。
不知梅若素怎么对待这封情书。这两天,我和张文渊一样紧张,感觉度日如年。
1995年10月13日 晴转阴
两个星期过去了,梅若素没有对那封情书做出任何回应。
这次伟大的求爱行动,不过成了邵刚他们的一次笑料而已。张文渊对我说,他有些后悔,不该贸然地打赌,不该自以为是地写情书。
我却觉得他比我勇敢,起码他有勇气向自己欣赏的女生求爱,而我……与其说是一种冷漠,不如说是自卑,或者懦弱。
每天上课下课,我都借故绕道艺术系,只为了看她一眼。可她却从来没有注意过我。邵刚说,她不是不注意我,她眼里根本没有任何男生。“这是个针都刺不出血来的冷美人。有张文渊的前车之鉴,惟凯,你就算了吧!”
我也想算了,可是,谁能告诉我,怎么样才能忘掉她——这个让我第一次心动的女孩?
1995年11月5日 雨
近来,梅若素成为学校男生公开追逐的对象。很多人对她彬彬有礼,大献殷勤。听艺术系的男生说,她的课桌上时不时会出现一些很别致、精美的礼物,还有情书、玫瑰花,而她对于这一切显得不屑一顾,看完后只是淡淡一笑,而后又恢复了那份平静,那份矜持。
她至今没有男朋友,我感到欣慰的同时,又有些说不出的怅惘。难道,她真如邵刚所说的,是个没有七情六欲的冷美人?
我发现,对她的感情越来越让我迷茫、徘徊,并渐渐成了一种病苦。
1995年11月17日 晴
下午,邵刚偷偷告诉我,每天吃过晚饭后,梅若素都会到艺术系的钢琴室去弹钢琴。
傍晚时分,我拿了一本法律方面的书,往宿舍后面的山坡上走。顺着长长的阶梯,我一直走到了艺术系。
还没进门,就听到了琴声。我悄悄立在钢琴室的窗外,果然是她!
她坐在靠墙的一架钢琴前,手指在黑色的键盘上跳动。乌黑的长发从额头披泻下来,遮住了她美丽而忧伤的脸。
我没有走进去,怕了惊扰她。从我这个角度,只能看见她的手。那双没涂指甲油的红润的手,本身就是一件艺术品,透露出小布尔乔亚式的高贵和典雅。
纤纤素手,皓腕如玉。我忽然想到了这样两句话。在那圆润白皙的手腕上,我又看见了那个深蓝色的刺青。
“凌霄”,到底有什么含义呢?
我倚着门,听着她的琴声,站了一个多小时。直到有人到艺术系来上晚自习,我才匆匆地离开。
自始至终,她都没发现我的存在。
……
1995年12月8日 阴雨
今晚我又去了艺术系的钢琴室。像往常一样,梅若素仍旧没有发现我。我不知道是自己的藏身功夫很好,还是她根本就心不在焉。
她在弹琴的时候,是真正的全神贯注,周围的一切都不在她的眼里。
她像一位温香软玉的贵族女儿,那种高贵、冷漠的气质,是要有良好的家境做底子的。我好奇她的父母是什么人,更好奇她曾经历过什么,为什么会这么忧郁?
可是,除了名字和系别之外,我对她根本一无所知。
1996年1月24日 晴
放寒假了。很久都没有见到梅若素,我发疯般地想她。
好像从来没有这种感觉。从起床那一刻起,我就满脑子都是她!我算计着每时每刻她在做什么,像个傻瓜一样对着窗外发呆。理智命令我不可以想她。毕业后的去向,考研……我还有许多事情要做,可是她的倩影总是在我脑海里蹦出来,不思量,自难忘!想她每个沉思的表情,想她每个忧郁的眼神,想她……
哦,素素,(我呼唤着她的名字。我喜欢这样叫她,带着一点点宠溺和怜惜。)我怎么会这么为你倾心?哦,素素,请给我多一点信心,多一点勇气,多一点力量!
这样刻骨的相思,让我更看清楚了自己的感情。一阵冲动之下,我重蹈张文渊的覆辙,给她写了一封情书。我没有张文渊那么好的文采,却和他一样多情。
不知道梅若素的家庭住址,我把信直接寄到了学校。盼望着开学的第一天,就能看见她如花的笑靥。
梅若素不记得自己收到过这样一封信。不,很有可能是她收到了,却连信封都没拆,就把它当废纸,扔进了垃圾箱。
那时候,年少轻狂的她,从不把别人的爱恋当一回事。不知道尊重,更不懂得珍惜。
第三十二章 原来他是知道的
要怎样的深情,才会让一个男人,容忍自己的妻子心里藏着别的男人?
1996年2月14日 阴
很久没写日记了。
我的那封情书如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音。这本是意料之中的事,心里还是有些微微的苦涩。我一直在犹豫,《爱梅小札》还要不要坚持下去。但,今天是情人节,我又看见她了。
情人节是爱神的节日,对我们这些情场失意的人来说,只有借酒浇愁。正好张文渊拿了一笔数目可观的稿费,邵刚闹着要他请客。同寝室的人都去了,只有高渤缺席。他和中文系的女友正在热恋之中。
酒至半酣,张文渊忽然敲敲桌子,说:“看哪,又有人向我们的长袖美女献殷勤了!”
我从餐厅二楼的窗子望下去,果然看见梅若素穿一件雪青色的宽袖毛衣,像一个童话中的仙子,缓缓飘进狭长的女生宿舍楼道。她身后,一个男生很窘迫地站在台阶上,脸比手上的玫瑰还要红。
看到她,我的心温柔地伤感起来。
邵刚似乎看出了我的心事,连忙推推张文渊,满脸轻蔑的神情:“得了吧,人家根本不睬你,你还想着她!”
张文渊把脸转向我,说:“今天是情人节,我们几个人却坐在这儿喝闷酒。其他人也就算了,只有惟凯太不可思议!我敢打赌,咱们学校起码有一半以上的女生暗恋你。都要毕业了,你怎么还不交女朋友?”
他的话使我心里更加苦涩。我借着酒意,拍拍他的肩膀,说:“咱们是同病相怜!”
张文渊的舌头有些打结:“我又穷又酸没人要,你是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我们怎么相怜?”
邵刚赶紧打哈哈:“你哪里能跟惟凯比?人家是选择的对象太多,都不知道挑哪个好。”
“不!”我打断他的话,看着一桌的人,说:“你们听过那首歌没有?叫《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爱我的人对我痴心一片,我却为我爱的人,甘心一生伤悲……”
这个没有情人的情人节,我走在校园里,独饮着那份孤独和落寞,哼上一首忧郁而苍白的歌!
看着这些文字,梅若素深深地被触动。
大学四年,看着校园里俪影双双,同寝室的女孩儿有人在旁嘘寒问暖,她不是不羡慕的。但为了所爱的人,她和林惟凯一样固守着那份寂寞。
而那时的白凌霄,却在千里之外的另一所大学,精心地扮演着另一个爱情故事的男主角。故事的女主角,正是他的前妻——一个家境优越、美貌出众的女子。
1996年2月23日 晴
昨天吃过晚饭,我照例到钢琴室去,却没有看到梅若素。她今天怎么没来练琴?是不是生病了?整晚我都想着这事,心里忐忑不安。
晚自习后,我又去了一趟艺术系,迎面碰上几个声乐班的女生,正七手八脚地拖着梅若素上楼。她面色潮红,满身酒气,已醉得不省人事。
不行,这样会烧坏胃的!顾不得其它,我拦腰抱起梅若素直奔校医院。那几个女生认得我,都跟了上来。
到了校医院,医生说要马上输液。挂上输液瓶,梅若素清醒过来,睁眼看到我,她惊惶失措,发疯般地捶打我,嚷着要我走开。我吃痛,但并不躲闪,依旧牢牢地扶住她。这是第一次我离她这么近,怎么舍得放手?
结果,她在我怀中吐得一塌糊涂。我轻拍着她的后背,让她吐得更舒服些。
天放亮时,痛苦的潮水退了。她安静地躺在床上,仿佛风雪过后一朵素白的梅花,清馨而又美丽。
她没有问我是谁,我也没作自我介绍。和她们班的女生打过招呼后,我准备离开。
“等等!”其中一个女孩叫住我,要我把溅满秽物的外衣脱下来,拿给她洗。
我多希望说这话的是梅若素。她却躺在床上,眼睛看着天花板,一动不动。
强抑着心中的失落感,我对那个好心的女生说:“不用了,我自己会洗。”
邵刚得知我夜不归宿的原因,大大地奚落了我一顿:“像她那样的人,就像歌词里唱的,是一块拒绝融化的冰,你这又是何苦?”
“不,冷漠不过是她的伪装;也许她是最多情的人。”昨晚,我听见梅若素在昏睡中不停地叫“凌霄”,凭直觉,我知道那是个男人的名字。
今晚,我又去了钢琴室。梅若素披着一条缀着长流苏的黑色披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