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大男子小媳妇,麦子熟了 作者:七只雁(晋江vip2012-12-05完结,种田)-第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些相似。一楼有一百多个平方,摆了十几张桌子,整个大堂只看见三个跑堂的。不过周麦看了一下每张桌子旁边朴素的面孔及桌上的三两个菜,就知道根本不需要那么多跑堂的招待。因为今天是集市,倒也坐的七八成满。一行三人来到了其中的一张空桌子旁坐下,立马就有跑堂的小二上来招呼。

    刘嫂子问了一下都有什么菜,小二的报上几个菜名,一般都是素菜,荤菜就有三个:红烧肉,糖醋鱼和清蒸排骨。刘嫂子听了后皱了一下眉,最后轻拍了一下桌子,对小二说道:“就点一个红烧肉,一个炒青菜,一个炒丝瓜。”周麦听了愣了一下,这个不像刘嫂子的风格啊,虽然她还不清楚刘嫂子是不是一个小气的人,但是庄稼人很少来镇上点肉菜吃这点常识她还是有的。一旁的小二也愣了一下,反应过来又特意重复的问:“这位嫂子,我给你重复一下您点的菜。炒青菜,炒丝瓜,还有红烧肉?!”他特意加重了“红烧肉”三个字。

    “确定就这仨菜,你们快一点上菜,我们都饿了。”刘嫂子肯定的催到。小二见刘嫂子这么肯定,也急忙说“好嘞,客官您稍等。”说完又高喊着把菜名向内厨报了一遍。

    “那个,嫂子。我们这样太破费了吧?”周麦有点忐忑的问道。

    “没关系,今儿个嫂子我高兴。再说你们也是第一次来镇上,我请你们吃个饭也是应该的。”刘嫂子难掩兴奋,喜滋滋的变摸着腰上的荷包边向周麦笑。

7

“小麦,你知道我刚才在卖络子的时候遇见谁了吗?”刘嫂子问完兴奋的看着周麦,也不等她回答就倒豆子般的说:“是隔壁孙家洼的李媒婆,她来讲他们村的一个年轻后生孙金,那个小伙子可是十里八村有名的好小伙,人长的俊不说还有本事,年纪轻轻已经在镇上的陆家谋得了一个管事儿。关键是人还孝顺,挣得第一笔钱就给自己有老寒腿的老娘买了狐狸毛护膝,听说花了他第一个月的月俸。这样的下伙子真的是打着灯笼也找不着了,可偏偏人家竟然看得上我们家荷花。”

    周麦努力搜索了一下脑海中荷花的样子,发现仅有一次记录,就是一次去刘嫂子家还簸箕的时候看到一个姑娘坐在窗前绣花,很文静的一个女孩子。于是她谄媚的给刘嫂子说:“嫂子,看你说的,你们家荷花那模样,十里八村的也得数一数二的,配一个秀才都不屈。”虽然周麦还不知道当代的秀才什么德行,但是她想在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封建社会,秀才在这个乡下应该算数得着的吧,谁让她吃人家嘴短呢。

    刘嫂子听了周麦的话,嘴巴笑的都快开到后脑勺了,周麦看到乐不可支的她,心底忍不住叹息,想起“老婆是别家的好,儿子是自己的好”这句话,然后扭头看了一下自己的女儿小冬儿,第一次来饭馆吃饭的赵冬此时正襟危坐,眼睛滴溜溜的打量着周围。经过十多天周麦的打理,冬儿的衣着依然破旧,但是小脸却比第一次见时清爽了很多,头发也整齐的梳成周麦在现代见过的发型,头顶偏左侧开始就着一根粉色的头绳编小辫子,到脑后用一个简单的头绳扎一下,右侧留一些碎发,加上本来冬儿的长相就比较清秀,如果皮肤不是这么黄,不然一个脱俗的小萝莉啊。说到冬儿的长相,周麦就很好奇,她很清楚自己现在的尊容,顶多能用一个尚能入眼来形容,五官凑在一起算清秀,只有眼睛的形状还不错,偏偏冬儿把这一有点遗传去了,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而且不同于自己的塌鼻子,冬儿的鼻梁是高挺的,嘴巴也和自己的厚嘴唇大相径庭,是小巧的樱桃口,脸型也不似自己的圆脸,是好看的椭圆脸而且尖尖的下巴。每次看到赵冬儿,周麦就忍不住想那个赵仲山的长相,都说女儿的长相随父亲,冬儿长这样,那她那个便宜爹得长的多妖孽啊。

    这个时候刚才来点菜的小二开始上菜了,首先上的是一盘青菜,周麦一看这不是现代的上海青嘛。但是色泽可不怎么样,早已没有该有的青色,已经变成上海黑了。刘嫂子热情的让周麦母女俩赶紧吃,盛情难却下,周麦硬着头皮夹了一块不是很黑到赵冬儿碗里,糊掉的食物致癌,她心疼女儿年幼,可不忍心让冬儿吃这些。

    周麦又勉强加了一块自己吃,除了卖相不怎么样有点糊味外,咸淡还可以。于是她吃了两口,坐等下面俩菜,虽然心里已经不对剩下的俩菜报什么希望了。不一会儿,小二就把丝瓜端上来了,丝瓜的卖相比青菜好些,但是颜色也像霜打似的,蔫蔫的不新鲜,而且连蒜都没放,味道距现代自己经常吃的差远了。于是等第三道菜红烧肉上来的时候,周麦一点期望都没报。看对面的刘嫂子和旁边的冬儿吃的津津有味她也不好讲什么。不过她现在清楚了位啥刚才过来的路上两家饭馆都门庭若市,这家门可罗雀的原因了。真真的是白瞎了这么好的地段了。这个时候无人可伺候的仅有的两个跑堂的聊天飘到周麦的耳朵里。小二甲:“小顺子,你说我们上个月的工钱掌柜的啥时候发啊,这个月都过去大半了,再拖就拖到下个月了,我家里老娘还今儿早晨路过这儿还催我快点交钱给我定媳妇儿呢。”

    小二乙:“是啊,我也等着呢,我爹得腿前段时间种包谷时摔了,这又要到换药的时间,还等着钱拿药呢。掌柜的也不给个说法。急死个人了!”

    小二甲:“听说掌柜的准备把这个店卖了去京城投奔亲戚,听说他京城里的亲戚是个三品官呢,要是我有这样的亲戚,也早就不在这儿辛辛苦苦的干了,还挣不了几个钱。”

    小二乙:“这个两个月前就听说了,不是讲掌柜的那个亲戚去北方打鞑子去了,还没回来嘛。”

    小二甲:“那是早几百年前的消息了,你没听说最近边关大捷吗?把鞑子赶的远远的已经,最近附近几个村的活着的壮丁都回来了。估计老板的亲戚也回来了,所以他这几天又提起把店盘出去这事儿。”

    小二乙:“要说掌柜的有这么厉害的亲戚,怎么这么扣呢。”

    小二甲:“这个是人的本性,你要当掌柜的也会扣。”

    小二乙不说话了,周麦斜眼一扫,发现小二乙轻蔑的看了小二甲一眼,徐徐的说:“我的本性里没有“扣”这个字。”然后起身去招呼半天才来的一个大叔去了。

    周麦听的心痒痒的,她现代曾经选修过酒店管理,虽然可能和这个时候的这个小饭馆的管理相差十万八千里,但是她觉得以一个对一个吃货来讲,在八百年前的没有城管没有警匪勾结的古代,还是能够很好的经营一家餐馆的。于是她不声不响的吃饭,也无暇听刘嫂子在那唠叨那个孙金有多优秀。脑袋里盘算着接下来怎么安排。

    三个人一共吃了二十文钱,结账的时候周麦明显的看到刘嫂子的眉头皱了一下,周麦清楚那是肉疼的感觉,她更早时候买衣服的时候也是那种感觉。结完帐三个人按照预定的去逛街,买些针线盒打络子的材料,走到一半时周麦忽然捂着自己的肚子,对刘嫂子说,自己刚才可能是吃坏肚子了,要找个地方方便一下。刘嫂子气的大骂,自己花了那么多银子吃的东西还不干净,那家饭馆的良心也太黑了,还准备要回头去找那家福临客栈的掌柜的算账。吓得周麦赶紧讲,自己晌午和冬儿在街上吃了些零嘴,估计是那些大街上的零嘴不干净。让刘嫂子领着冬儿去买,帮自己多买一份儿就行了,等下去镇南头胡老头的牛车那等她们,自己先去方便。

    辞了刘嫂子,周麦一个人急忙的捂着肚子往刚才福临客栈的方向奔去,边走边左顾右盼看哪有厕所,她是有点想去方便,更重要的是她要先试验一下自己的易容术。还真让她给找到一个女厕,她急忙躲进去认真的换衣服,贴胡子,挽发髻,用网兜网成外面的男子的发型。还好这个时候这个公共厕所里没人,可是当她置办好从头到脚的行头出去的时候正好迎头碰上了一个小媳妇往里走,周麦没在意往外走,她都拐到另一条街了才听到厕所方向传出来的尖叫声,反应真够慢的。

    周麦学男人踱着方步到了福临客栈,还是刚才招呼她们的那个小二乙过来招呼她的,她看了周围,客人更少了,包括自己仅有两桌。她点了壶茶大口的喝着,又让小二乙过来坐。小二乙刚开始客气不坐,周麦粗着嗓子道:“小二哥,在下姓周名原,就是南边周家洼的农夫,大家都不是什么文人雅士,小弟我正好有事儿想向小二哥打听,小二哥贵姓?”

    小二乙倒也客气:“周大哥,小弟姓钟,你叫我小钟即可。”

    周麦看出来这个人是个爽快之人,也不跟他客气:“小钟,那我也不拐弯抹角,有话直说了。”说完做了个请坐的手势。

    钟小二觉得自己再推托就显得不给人面子了,况且看看另一桌的客人也结账离开了,他就势坐在周麦对面。

    “钟小哥,我从旁处打听到,你们掌柜的想把这家店盘出去,不知可否属实?”周麦开门见山的问道。

    “周大哥,不满你说,我们老板早就想把这家店盘出去,可是开的价太高了,都两个月了,来问的人不下二十个,都被这么高的价格吓走了。”小钟委屈的嘟囔。

    “那敢问钟小哥,你们掌柜的开了多少钱?”

    “我没有听掌柜的讲过,只听其中一个来打听的人抱怨,都没有客人还卖三十两,真拿自己的店当回事儿啊。要我说,三十两真的太贵了。”小钟如实说。

    “哦,那以小钟哥的意思,这个店值多少?”周麦盯着小钟问道。

    “要我说,最多值二十五两。因为店里的生意真的不好,买过来也只能勉强度日。”小钟认真的回答道。

    真是个实诚孩子啊,周麦心想。“那最近有听你们掌柜的讲已经盘出去或者有人有意向买吗?”

    “这个应该没有,不然以我们老板那种什么事儿都表现在脸上的性格,我们应该能看出个一二。”

    周麦听了小钟的回答,点了点头,心里有些谱了。

8

她又向小钟了解了一下周边的市场情况及竞争对手,还有都有些什么商铺。待一壶茶喝完,该了解的已经基本了解清楚了。她此次也没打算见掌柜的,因为她清楚的知道自己手中仅有的六十文钱距盘下饭馆的钱相差甚远,即使掌柜的同意二十五两卖,她还真的没有办法买下来。

    明成祖时的物价还算基本稳定,因为距明太祖朱元璋建国已经有二十多年,整个国家已经从开始的百废待兴到现在初见兴盛的境况,普通老百姓的生活还不是很好。一百文钱可以换一两银子,而像周麦现在的婆家一共十几口人一年下来的嚼用也才不五六两银子。想到这儿,周麦觉得孙氏给她的五十文钱真下了血本了。

    结束了和小钟的会谈,周麦迈着深沉的步子离开了福临客栈。她脑袋里嗡嗡的都在想去哪儿搞到自己创业的第一笔资金。她低头走也不看路,不小心碰到迎面来的一个大汉,被骂了几句不长眼。这时候周麦才连忙抬起头来看下周围,这不看不打紧,一看吓一跳,前面围着黑压压的人。

    想起前世的父亲在每次自己出远门时的一句话:“有便宜不占,有热闹不看。”周麦准备调转方向离开这是非之地,她刚走出没几步,又想古代的人都那么淳朴,应该不会有骗子,反正自己闷头想辄也无聊,就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儿。

    于是她挤进了人群,才发现原来是比武的。只见一个彪形大汉站在围着的没有丝毫高度的擂台中间叫嚣:“还有人吗?素问落花镇出英雄豪杰,北征军里的威武营听说都是出自落花镇,今日一见,也不过尔尔。”边说边蔑视的扫了一眼四周的人群。

    “哪位壮士出来会会俺鲁霸天,如果赢了五两白银奉上,如果输了只要你二两银子。”大汉继续横道。

    听到五两银子的周麦眼睛都绿了,可是她没见过这个鲁霸天的招式,不敢贸然上前。正在她犹豫之际,旁边已经有人站出来了,是一个二十出头的青衣小伙子,看身形比较健壮。他上前对鲁霸天拱手抱拳,自报家门后也不啰嗦,直接说一个字“请”。鲁霸天直接右手一掌攻向鲁霸天的面门,对方一偏头躲过,右手抓住鲁霸天的肩膀,借力往前一拉一个过肩摔。青衣男人仅用一招就把对方撂倒了,周麦可以清楚的分辨出这个青衣小伙子没有功夫底子,而鲁霸天虽不说武功造诣多高,但是造诣还是有些,练没有练过是质的区别,所以青衣小伙根本和鲁霸天不在一个起跑线上,可是为何青衣男子这么轻易的就把鲁霸天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