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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获得的证实,因而也同样是苦恼失望的证实,换句话说,它自己本身必须否定这种证实,以便在其中发现这种保证诚然是一种保证,但只是关于它的自为状态亦即关于它之分裂为二的证实。
欲望和劳动所指向的现实性,对这个意识来说,已不复是一个本身虚无的东西,对它只消加以扬弃和消灭就行,而是一个象意识本身一样的东西,一个分裂为二的现实性,这种现实性只在一方面是本身虚无的,而另一方面却又是一个神圣的世界。这种分裂为二的现实性是不变的意识的一个形态,因为不变的意识曾经保有个别性在自身内,并且因为它是不变的所以它就是普遍的,它的个别性一般讲来都具有一切现实性的意义。
如果意识是自为的独立的意识,而现实性对它是自在自为地虚无的,那末在劳动和享受中,它就可以达到独立性之感,从而它自身就会是能够扬弃现实性的东西。但是这种现实性既然被意识认作是不变的本质的一个形态,那末它就不能通过它自身扬弃这种现实性。反之既然意识能够消灭这现实性并加以享受,那末,对它说来,这主要是由于那不变的本质自己放弃了它的形态,任凭意识去享受它。
在这里,意识就它那方面说,同样作为现实的东西而出现,不过同时作为内在地破裂了的现实东西而出现,而这种分裂为二在它的劳动和享受之中,分裂为对现实性或自为存在的态度和一个自在存在本身。
前一种对现实性的态度是改变或行动的态度,是一种属于个别意识本身的自为存在。但是在这里它也是自在存在;而自在存在这一面属于不变的彼岸;这一面包含才能和能力,这些东西是被认作由不变的本质授予意识的一种外来的恩赐,以供意识使用的。
照这样看来,意识在它的行动里首先就有了两个极端相反的态度;一方面它采取能动的此岸的态度,有一个被动的现实性与它相对立,两者有着相互关系,但是'另一方面'两者又都回到不变的本质,并坚持其自身。因此从两方面都只是分离出了一个表面的部分彼此互相反对,而每一方的表面部分于矛盾运动的过程里,走向与对方的表面部分相对立。现实性的这一面被能动的那一面所扬弃,但是现实性这一面之所以能够被扬弃,只有因为它自己的不变的本质把它扬弃了,它的不变的本质自己排斥自己,并把那排斥掉的东西授予那能动的一面。这能动的力量看来就是现实性赖以解体的威力;由于这样,这种表现在能动性方面的威力是意识——这意识以自在存在或不变的本质为外在的他物——自己的彼岸。因此通过意识的行动,不惟没有返回到自身、不惟没有对自己证实自己的存在,它反而把这种行动的运动反射到对立方面,这方面从而就被认为纯粹普遍的东西、为绝对的威力,从这个威力出发向各方面展开运动,这威力并且是那自身分裂的两个方面的本质——既是它们最初出现的阶段,也是它们矛盾、变化过程的本质。
当不变的意识否定并放其它自己的表现形态时,而个别的意识便表示感谢,这就是说,它否认它获得自己独立性的意识的满足是由于它自己的努力,并且把它自己行动的本质归功于彼岸,通过两方面相互放弃其自身给对方的这两个步骤,于是无疑地就产生了意识与不变的本质的统一。不过这种统一同时包含着分裂,在自身内又分裂为二,于是从这个统一中又发生普遍与个别的对立。因为意识在表面上诚然不承认它的自我情绪的满足,但是它获得了自我情绪的真实满足,因为它经历过欲望、劳动和享受诸过程;作为意识,它曾经欲求过、工作过和享受过。同样,它对对方的感谢,承认对方是它的本质,并且扬弃自己,这本身就是它自己特有的行动,这个行动平衡并补偿了对方的行动,并且对于对方所赐予的福利以一种对等的行动去报答它。如果前者(不变的本质、彼岸)只把它表面的东西授予意识,而意识也一样地感谢它,犹如对方放弃了它的本质那样,因此真正讲来意识比那只放弃表面部分的对方,在行动上有了较多较好的表现。
所以整个运动之返回到个别性这一方面不仅在现实的欲求、劳动和享受之中,而且甚至在对那看来不值得感谢的赐予表示感谢之中。在这里面意识感觉到自己是这种个别的东西,也不让自己为它的自身否定的假象所欺骗,因为它的自身否定的真理即在于它并没有放弃它自己。这里所发生的情况,只是两个对立方面之各自返回其自身;其结果就是把相反对的不变的意识与同它相对立的意识,亦即意志、工作、享受和自身否定或否定其一般自为存在着的个别性意识的分裂过程重演一遍。
'(3)自我意识达到了理性'
于是我们就进入意识的运动的第三种态度,这个意识继第二种态度而出现,它已经通过它的意志和工作证明自己真正是独立的。在第一态度里它只是现实意识的概念或者是在行动和享受方面还没有实现的内部心情。在第二态度里,这种心情已经实现为外部的行动和享受。但是由这个阶段它就返回到这样一种意识,这个意识经验到自己是现实的并起着作用的意识,或者是自在自为地真实的意识。但是在这里敌人现在就以它最特殊的形态出现了。
在心情的斗争里,个别意识只是一个音乐式的抽象的环节。在劳动和享受里,它只是这种非本质的存在之实现,它可以立刻忘掉它自身,并且在这种实现的过程中,它的这种意识到的特性,由于它以感谢之忱承认对方的赐予就被否定了。但是这种否定真正讲来乃是意识之返回到它本身,并且是返回到它的真实的现实性的自身。
这第三种态度,在其中这种真实的现实性成为一个'与普遍本质对立的'对立面,对于这种现实性与普遍本质的关系的看法,在于认现实性只是虚幻不实。对于这种关系的发展过程,我们还须加以考察。
首先就意识的对立关系而论,在这个关系中意识把它的实在性直接地认作虚幻不实,因而它的实际的行动也成为毫无行动,它的享受也成为对它自己的苦恼的感觉。这样一来,行动和享受就失掉了一切普遍的内容和意义,因而它们就会具有自在存在和自为存在的性质,并且双方面都会退回到一种意识企图要加以扬弃的个别性。意识发现它自己作为这种现实的个别性,是在动物性的活动之中,这些动物性的活动并不是不自觉地或自然地作出来,当作一种本身虚幻不实的、对精神没有什么重要性和本质性的东西,由于在这些动物性的活动里表明了敌人特有的形态,于是它们就反而成为意识严肃地费力对待的对象,并且恰好成为最重要的东西。但是既然这个敌人是在它被打倒的情况下创造出来的,并且由于这个敌人是意识自身确立并固定下来的,所以意识不惟不能驱除敌人,反而老是和敌人纠缠在一起,并且看见自己不断地为敌人所玷污,同时它努力从事的内客不惟不是有重要性的东西,反而是最卑贱的东西,不惟不是有普遍性的东西,反而是最个别的东西,所以我们往这里只是看见这样一种人格,它局限在自己狭隘的自我和琐屑的行动中,它老是怀念忧虑着自己不幸的和贫乏得可怜的处境。
但是意识对于两者,对它自己苦恼不幸的情绪和它的行动的贫乏可怜,都同样把它与不变的本质的统一相联系起来。
因为它所企图的对它的现实存在加以直接的毁灭是以不变的本质的思想为中介的,而且是在这种中介的关系中才作到对它的现实存在的毁灭。这个中介的关系构成意识自己反对它的个别性之否定运动的本质,但是它的个别性作为自在的关系同样是肯定的且并将为它自身实现它的这种统一。
因此这个中介的关系是一个推论(Schluss),在这个推论里,那最初确立起来认为与自在的本质相对立的个别性,只是通过一个第三者才与它的对立面结合起来。通过这个中项或第三者,不变的意识那一个极端也是为它的另一极端非本质的意识而存在,而同时非本质的意识也同样只是通过这个中项为不变的意识而存在。于是这个中项就成为把两个极端互相介绍给对方,并且是依次代表每一方向另一方交涉的服务员。这个中项本身就是一个有意识的存在,因为它是一个对意识本身起中介作用的行动;这个行动的内容是意识对它的个别性所采取的否定或消灭的过程。
因此在中项里意识就不把行动和享受看作它自己的行动和享受;它不承认它的意志的本质是自为存在着的一项,并且把它的独特和自由的决定归给中项或服务员身上,从而也就把它的罪过归给中项或服务员。这个中介者,由于和不变的本质有直接的联系,便尽义务劝导人关于什么是正当的。这样产生的行为既然是出于听从他人的劝导,就主观方面亦即就行动和意志方面来说,便停止其为它自己的行为了。但是它的客观方面,亦即劳动的成果和享受却仍然留给那非本质的意识。对于这些成果和享受,意识因而亦同样加以排斥,正如它放弃了它的意志那样,它同样也否定或放弃它在劳动和享受中所获得的现实性。它放弃这些东西一部分是把它们当作它自身意识到的独立性所达到的真理而放弃,因为它所作为的都是一些对它极其生疏不相干的东西,它所想的和所说的都是对它没有意义的东西;一部分是把它们当作外在的财产而放弃,因为它是把它通过劳动赢得的财产丢掉一些;另一部分是放弃它所获得的享受,因为当它在绝食和苦行中它也是弃绝这种享受的。
通过这些步骤:首先放弃自作决定的权利与自由,其次放弃从劳动得来的财产和享受,最后通过一个肯定的步骤,作自己所不懂得的事,说自己所不懂得的话,意识可算得真正地、完全地放弃了它内心的和外在的自由或者放弃了作为它的自为存在的现实性。
意识已经确信真正地外在化它的自我,并且把它的直接的自我意识弄成一个事物、一个对象性的存在。
只有通过这种真实的自我牺牲,意识才能保证对它自身的否定与弃绝。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消除一种存在于通过心情、意向和语言以表示对于感谢之内心承认中的欺骗性:当意识这样承认感谢时,它无疑地否认自己有独立存在的任何力量,并且把它自己的力量归诸上天的恩赐,但是欺骗性即包含在这种否认本身中,因为在它所没有放弃的财产中,它保持着自身的外在特性,并且在它所作出的决定的意识中,以及在它自身规定的内容的意识中(而这内容不是由外来的异己的东西所给予的,也不是为毫无意义的观念和言语所充满的)它还保持着自身的内在特性。
在这种实际的完成了的牺牲里,意识一方面扬弃了它个别的独特的行动,但另一方面意识也就自在地消除了它的苦恼。至于这种苦恼之自在地消除,乃是出于这个推论中的另一项的行动,即自在存在着的本质的行动。但是同时非本质的那一项的那种牺牲却不是单方面的行动,而包含着对方的行动在自身内。因为放弃自己的意志只是就一方面说是消极的,但是按照它的概念说或就它本身说,它同时又是积极的,因为在放弃意志的过程中同时就肯定意志作为一个他物,肯定意志的本性不是个别的而是一个有普遍性的东西。就这个意识看来,那消极地设定的个别意志之积极的意义乃是另外一个方面的意志,这个意志由于是意识的对方,它不是通过自身,而是通过第三者、中介者,以劝导的形式出现。因此对意识来说,它的意志无疑地是一种普遍的和自在地存在着的意志,但是它自己本身不是这种自在存在。放弃它自己的个别的意志,在它看来,本质上还不是普遍意志之积极的环节。同样它对财产和享受的放弃也只有相同的消极的意义,并且那对它成为中介者的普遍的东西,在它看来,也不是它自己特有的行动。这种客观存在和自为存在的统一虽说是包含在行动的概念之内,并且因而也将成为意识的本质和对象,——但是由于意识没有把这个统一认作它的行动的概念,所以这个统一也没有成为意识的对象——直接地或通过它本身。它反而让那起中介作用的服务员说出它这种本身还摇动着的确信,即确信:它的苦恼自在地正是它的反面,这就是说,它的苦恼在它的行动中自在地会带来自我满足的行动或幸福的享受,同样它的贫乏可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