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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舞夜合欢 作者:屈轶草(红袖添香vip2012-03-23完结)-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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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于焉路过时我站在落地窗边跟他说话,被他抓拍到的。怎么样,他的摄影技术不错吧?”
  “不错。有点专业摄影师的感觉。”
  “他的业余爱好是观鸟,拍了好多鸟类照片,还得过大奖呢?”
  “你怎么知道的?”
  “我刚看了他的个人主页,里面全是他观鸟时拍的照片。”
  “哦,原来他还挺有闲情逸致的。”
  我听出穆寒对于焉有些抵触情绪,便转移话题。
  “那条长裙,我穿着好看吗?”我问。
  “好看,风仪绰约,跟你的形象很契合。”穆寒说。
  “所以说,还是你的眼光好。也难为你了,是在哪个小店淘到的?”我问。
  “什么在哪个小店淘到的?我不知道啊。”穆寒纳闷地回答。
  “那条长裙不是你买的吗?”我也很纳闷。
  “不是。你怎么会这样想?”
  “因为它就挂在衣橱里,挂在你昨天给我买的衣服旁边。如果不是你带来的,那就奇怪了,它是什么时候怎么来的呢?”我的心陡然被疑惑和忐忑填满了,赶紧把长裙从身上脱下来,远远地丢在藤摇椅上。




  第十二章 不翼而飞的发簪(1)


  裙子又没有长脚,怎么会自己跑到衣橱里的?难道昨天我们外出后,有人偷偷进过锦庐?可是,房间里并没有被翻动过的迹象,何况,不偷东西,却单单放一条裙子在衣橱里,不是太奇怪了吗?而且从长裙的尺码和颜色可以看出,那个人还对我的身材喜好了如指掌,如果真有此事,就不只是奇怪更令人毛骨悚然了。
  我不停地碎碎念,像发神经一样反复诉说着心中的疑问。
  穆寒感受到我的不安,将工作搁置一边,隔着话筒轻声细语地一再安慰我。
  “不要疑神疑鬼地吓唬自己。既然没有外人进入锦庐的痕迹,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那条裙子是你自己买的。以前逛街时偶然买的,回来压在箱底,时间一长就忘了。这次搬到锦庐,整理衣服时不经意间翻出来挂在衣橱里,又一直没在意,直到今天才恍然发现。类似的事情在每个人的生活中都或多或少地发生过。就像有人常常把眼镜架在头顶上,然后到处乱找一样不足为奇。”穆寒的一番温婉言词,令我的心情稍稍平复了一些。
  “好,我听你的,不胡思乱想了。我去工作了,再浪费时间,就要违约了。”我说。
  “对了,这才是我心目中那个一向理性机智果敢的凌羽该有的作为啊!”穆寒呵呵笑着挂断电话。
  我点燃一支烟,慢慢吸吮着,将类似的经验在脑海里大致过滤了一下。
  的确曾经有过一次,我在暮春时节逛商场正赶上换季促销活动,在一堆清仓打折甩卖的衣服中我相中一件厚墩墩的粗线毛衣,就顺手买了下来。可是,回到家一放进柜子我就把它忘得一干二净。季节轮换转眼过了一年,再到春风乍起时,我才无意中把厚毛衣翻出来,却又已经过季,穿不上身了。
  难道真的是日光之下并无新事,历史重演了?
  可是,我怎么会把那条长裙忘得如此彻底呢?我的思绪又无法控制的在尘封的记忆里大肆蔓延,良久,依旧没有搜寻出一丝半毫的印象。


  我用力摇摇头,阻止自己再做无谓的执拗。
  不能再为一条裙子劳心费神了,没准儿哪一天的哪一刻因为哪个契机一刺激,灵光一闪,就一下子把所有细节都回忆起来。到时候,恐怕要对今天的耿耿于怀与不知所措而忍俊不禁,哈哈大笑呢!所以,现在该干什么就干什么,才是正经。
  主意已定,再看斜搭在藤摇椅上的长裙,我忽又感到几分亲切。毕竟,无论是绵软的质地天青的颜色还是精巧的绣工服帖的裁剪,都是让我爱不释手的。虽然款式稍微老了点儿,有些不合时宜,但时尚界不是有句话说老祖母的衣服才是最时髦的吗?或许,下一季就会流行这种风格,也未可知啊。
  有了这样的想法之后,我开始相信那条长裙就是自己亲自选购的了。
  茶已经凉了。我倒掉冷茶,冲进开水。玻璃茶壶里的普洱茶仍然浓郁着明亮的红色,我一口气将一满杯茶汤一饮而尽。然后,坐下来继续我的工作。
  但是,对着电脑屏幕发了半天呆,我一个字也没写出来。我的头发不受耳朵的拘束,纷纷垂落到腮边,有几缕更挡住了视线。我抓起头发绾成一个髻子,并习惯性地想用玳瑁发簪固定,就在我伸手去经常存放发簪的桌边摸索时,才发现它已然没了踪影。




  第十二章 不翼而飞的发簪(2)


  我松开头发,起身在各处寻找。书桌上所有凌乱的资料书本,都逐一抖搂,再逐一理顺。床上的毯子枕头以及床单睡衣也都翻来转去,重新铺展折叠了一遍。接着是楼下的客厅,我把手伸到地毯的皱褶中和沙发的边缝里,摸来摸去。厨房里,我趴在地上,用手电筒把冰箱底下橱柜深处照得透亮,甚至垃圾筒里的废弃物,我都一股脑倒出来,逐个翻检。而外面的花园,更是不敢忽视,合欢树下,青草丛里,藤萝蔓间,凡是我曾经走过坐过的角角落落都搜索了,仍然没有找到那个发簪。
  我极力追想,脑海里最后一个关于发簪的清晰记忆应该是昨天早上,我握着它在摇椅上的做梦。在那梦里,似乎有个人也对那个发簪感兴趣,不过梦境嘎然而止,我及时醒了。
  后来呢?后来我把发簪放在哪里了?
  锦庐被我找了个遍,我相信自己检视得非常仔细,没有任何可能遗漏的地方。如果不在锦庐,那么发簪是丢在外面了吗?
  昨天和穆寒外出就餐时,我戴那个发簪了吗?
  我又瞪着眼睛发了半天呆,除了穆寒买给我的那套漂亮衣服和餐厅老板介绍给我们品尝的那瓶产自智利的甘醇葡萄酒外,什么也没想不起来。
  没准儿发簪就是在烂醉如泥东倒西歪的时候,掉在什么地方了。我越发懊悔。
  玳瑁发簪是外婆传下来的宝贝,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消失了。我打电话给穆寒,问他有没有见过我的发簪,他说没有。我只好拜托他抽空帮我找一下,餐厅里汽车里,所有昨天我们到过的地方,务必要去认真找找。
  “我知道那个发簪对你的意义非同一般,放心吧,我会去找的。”穆寒回答。
  窗外,微风乍起,月弄清影。
  这本该是一个快马加鞭紧赶进度的夜晚,我却心绪纷乱,无法进入顺畅的工作状态。
  先是来历不明的棉布长裙,后是不翼而飞的玳瑁发簪,这两样完全没有交集的东西,在同一天一得一失。而在得失之间,带给我的只有挥之不去的困惑。
  也许这两件事的同时发生纯属巧合,我大可不必自寻烦恼太过在意。但女人的直觉又在我的心底窃窃私语——凡事皆有因,不会无缘无故。关键是这因与果,缘与故,将以何种方式演绎,没人可以未卜先知。直到经历了所有的风起云涌之后,才恍然大悟,原来这阵不期而至的急雨是由天边那片看似无辜的浮云带来的。


  我站在窗口,黑黢黢的山脊和层林中可以看见于焉的家灯火闪烁,人影幢幢。
  于焉的家里除了他之外,还住着其他的什么人吗?是他的父母,兄弟姐妹还是男女朋友?以于焉俊逸的外表和不羁的性格,他的身边一定不缺朋友,特别是女朋友。我一边回想于焉的那个绚丽多姿的个人主页,一边做着无聊的揣测。
  有两个圆形的白光在于焉家屋顶的某个位置晃动。那里就是于焉所说的能看到锦庐花园的阁楼吧?但那白光又是什么呢?
  如果有一个望远镜就能看清楚了。我暗自思忖。
  对,是望远镜。那两个圆形的白光很有可能是望远镜的镜片在反射月亮的光。我的心念倏忽一闪。
  难道,此时此刻于焉正在阁楼上用望远镜观鸟吗?可是,大多数鸟儿都应该在夜幕降临前就飞回巢休息了呀?
  除了猫头鹰。想到这儿,我忍不住“嗤”地一声笑了,随手拉拢窗帘,将山光月影挡在窗外。
  我可不愿意和鸟儿一样,让自己的行动成为别人追踪观察的目标。




  第十三章 响晴白日的骤雨(1)


  凝神静气地过了一整天,虽然工作进度仍然不尽如人意,但毕竟思维清晰了,我相信自己很快就能恢复到文如泉涌滔滔不绝的状态。
  之前穆寒和妈妈分别打来电话。穆寒很遗憾地告诉我,能找的地方都找了,哪儿都没有发现玳瑁发簪的影子。这个结果已在我的预料之中,所以并未增添更多的失望。
  妈妈在电话中知道我还没有搬离锦庐的打算时,除了略显忧虑地责备我不听话外,也没再多说什么。只是叮嘱了一句,你住在锦庐这件事记得不要对你爸爸讲。
  我想问为什么,可妈妈砰地把电话挂断了。
  趁着上午的阳光还不是太耀眼,我把玻璃鱼缸捧到花园里,准备和绯儿一起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后。刚在石凳上坐定,手机铃声响了。是于焉。
  “凌小姐,我想带个人去拜访你,现在方便吗?”他问。
  “好啊,我这会儿刚好闲着,来吧。”我说,心里暗暗猜想他会和谁一起来。
  不一会儿,我看见于焉和一个身材妖娆的女子沿着山路走过来。
  他们进了大门之后,我仔细打量着那个女子。她烫了一头海藻般的长卷发,生就一张线条流畅的瓜子脸,皮肤白皙而又细腻,鼻梁俊挺,眉清目秀。她的上身罩着一件五分袖短款牛仔夹克,衣襟敞开,里面是一条白色的蓬松纱裙,长度刚好及膝,圆弧型的低胸领口,露出修长的脖颈和完美的锁骨。她跟在于焉的后面,笑盈盈地走向我,眉目流转间,顾盼生辉。
  好一个风情万种的女子!我禁不住在心底赞叹。
  “这是和我同居的女人。”于焉伸手揽住那女子的腰,脸颊贴着她的头发,态度轻佻地说。
  “好了,别再闹了,老是开这种无聊的玩笑,凌小姐会误会的。”女子半嗔半笑地推开于焉的臂膀。
  “你本来就是从小和我一起同居在那座房子里的啊!”于焉抬手指了指自家的方向,嘻笑着说。
  女子不去理他,径直来到我面前。
  “你好,我叫于烈,是于焉的妹妹。”女子握住我的手,很亲切地说。
  我也握住她的手,但迅即又心生诧异。
  “于烈?怎么给女孩子取了这么突兀的名字?”我的疑问脱口而出。
  “是啊!第一次听到我的名字的人几乎都会问这个问题,我已经习惯了。而熟悉的人又都说我和哥哥的名字应该换一下,然后加个女字旁,叫姹紫嫣红的嫣。但是,这两个名字是我爸爸决定的,严令不准我们随便改。至于为什么会给我取了一个烈字,他说女子就是要有些烈性才能像莲花那样,在这个污浊的世界中卓然绽放,不染淤泥。”
  “如此说来倒是寓意深远,格调不凡。那么,你哥哥的名字又有什么意义呢?”我接着问。
  “‘于焉洒烦抱,可以对华觞。’这是唐代诗人韦应物在《夏至避暑北池》中写的一句诗。而我哥恰巧是夏至那天出生的。爸爸就给他取了于焉这个名字。依我看,其实就是有子万事足的意思,一个字——俗!”
  于烈不屑地朝于焉撇了撇嘴。我被她的解释和表情再次逗乐了。
  “看来绯儿已经适应新环境了。”于焉把脸凑到玻璃鱼缸前,盯着金鱼看。


  “它好像更喜欢待在室外,一从房子里出来就显得很安静,很惬意。”我说。
  “绯儿?这条金鱼也有名字吗?谁给它取的?”于烈惊奇地问。
  “是我。这条金鱼是你哥哥送给我的,他告诉我说这个品种叫做一萼红,所以,我就管它叫绯儿了。”我回答。
  “绯儿,不错,很配它的长相。”于烈点点头,然后转向于焉。
  “咦?哥,这可不是你惯常的做派,我还从没见过你给谁送过金鱼呢?”于烈用眼角觑着于焉,煞有介事地说。
  “我没有别的意思,不过是难得有缘跟凌小姐做邻居,表示一下心意而已。”
  “哦?表示一下心意,这事可大可小哦!”于烈继续挤兑于焉。
  我看着他们兄妹俩你一言我一语的,不由得羡慕起来。我是独生女,从未见识过兄弟姐妹之间这样亲亲热热地互相逗趣聊天,真是莫大的幸福啊!
  “别瞎想!凌小姐已经名花有主了,对方是位前途无量的大律师。”于焉并不抬头,眼睛仍然看着鱼缸里的绯儿,低声说。
  “啊?那是我唐突了。”于烈转向我,歉意地微笑着。
  我也报以微笑,表示并不介意。




  第十三章 响晴白日的骤雨(2)


  “还没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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