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窝边草-第2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跑业务。据说她拉回的单子还是除夏以南之外最多的一个,是盛夏广告公司的功臣。

想到这里,林妙忽然觉得,盛聪也挺可怜的,为夏以南的公司简直鞠躬尽瘁了。在鲁西西眼里,守办公室就是一份值月薪一千的工作了,可是盛聪只当这些是顺带做的。

回想她第一天上班的情景,她提前了一个小时到,盛聪差不多跟她同时到达的。进办公室就开始打扫,彻底收拾一遍后才坐下来处理文件。而夏以南呢,上班就坐在自己的办公桌上,等着盛聪给他送咖啡过来。而且,这咖啡好像还不是速溶,而是现煮的!

林妙心里有些不是滋味,盛聪显然很爱夏以南了,不然做不到这个地步。夏以南这么聪明,肯定也心知肚明,可是他接受盛聪的殷勤和任劳任怨,不接受盛聪的感情。这,是不是也是一种利用?这样的男人,他的人品是不是也值得商榷呢?

可是,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如果是自己开公司,有一个男人因为对自己的爱慕而特别卖力,难道自己会拒绝吗?人性都是一样的,都有自己的劣根性和局限性。而且,就她出现后夏以南的表现,他在公司里也摆明了追她的,并没有刻意隐瞒盛聪,这说明,他并没有跟盛聪玩暧昧,更不是有意利用她。

女下属要暗恋,对男上司而言也是一种无奈吧。暗恋是人家的自由,被暗恋则是一种强迫中奖的感觉。

林妙努力这样说服自己,可是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一点芥蒂。

第四十四章 愿革命友谊长存

鲁西西见林妙不回话,只管蹭啊蹭地撒着娇:“可不可以嘛,你去跟你的帅哥经理说说看嘛。”

林妙索性告诉她:“西西,这是不可能的,尤其你还要一千块的月薪。你说的这些工作有人在做了,她是夏以南手下的一个副经理,人家每月完成的业务量仅次于夏以南,可每月的底薪好像也只有这么多。”具体盛聪一月多少米米林妙并不知道,但想也知道,袖珍小广告公司,员工的工资不可能超过业界平均水平。

“啊,你们工资这么低呀,那怎么养得活人。”鲁西西好像头一次听到似的,可是林妙记得自己明明跟她说过的。

听她一个劲地嘀咕,林妙白了她一眼:“不然你想要多少?如果打工仔待遇好,大家都去打工了,何苦挤破脑袋去考公务员,去考研考博?还不是希望能在大单位有一份待遇好点的工作。”

“那也太低了吧。公务员的工资,据我所知,就我老家那小县城,我一高中同学在法院做政工的,基本上没什么外快,一月也三千多了。”

林妙摇着头说:“那没办法比的,广告公司现在就这行情,你想要多挣点,就要拼命地在外面跑业务,拉一笔单子回来,自己提成百分之二十。”

鲁西西听了,居然一脸惊喜:“我就说呢,月薪一千怎么养活人,原来那些人根本不靠这收入的。百分之二十,拉一万回来,自己提成两千;拉十万回来,自己就提成两万。是不是这样的?”

林妙好笑地看着她兴奋的样子,难不成她以为十万是好拉的?

不过林妙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回答她:“是啊,别的广告公司怎样我不知道,至少夏以南的公司是这样的。”

“那我一定要去,不要底薪都成。一月只要拉张一万的单子,就有两千的收入了。两千啊,是我现在生活费的三倍呢,想想都爽死了。”

“很难的,西西。说起来,好像一万只是个小单子,但真拉起来,肯定不容易。你想啊,这年头,大家赚钱都不容易,我们又没任何关系,陌生人,谁肯付你一万让你给他策划一个小广告?现在电视台做广告都很便宜了,还连策划带播出全包干。若不是因为难,也不会设这么高的提成,这叫‘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鲁西西还是嚷着:“我要去我要去,阿妙你别笑话我,我不懂这一行的行情,所以信口开河。你回去跟你的帅哥经理说说,我做他的编外业务员,我平时不上班,也不要底薪。当然了,如果他肯开恩赏我一点我当然求之不得。我就抽空去给他跑业务,拉广告,拉到了,他给我百分之三十的提成,好不好?”

林妙笑了起来:“又变百分之三十了,人家公司的规矩就是百分之二十。”

鲁西西眼睛睁得圆溜溜地说:“可是我不拿底薪啊,你想想,我出人出力,啥成本不要。拉回的广告,我拿了三成,他还有七成,他坐地分赃,平白分去了这么多。”

林妙简直服了她:“小姐,你以为拉回来就完了?广告不是拉回来就有了的,就算你有前期的构思和方案,可后期的制作还有很多很多工作要做,大头还在后面呢。”

“是,大头在后面,可收入的大头也在后面啊。”

林妙举起手做了一个投降的手势:“我们在这里争论没有意义,就算你在理论上无懈可击,他不同意也是白瞎。等我回去帮你问问,看他怎么说吧。”

“谢谢,阿妙最好了。”

就在这时,外面响起了敲门声。林妙问鲁西西:“你约了人?”

鲁西西一面摇头一面朝外面喊:“谁呀。”

“是我,梁守一,我拿了几本书过来。”

鲁西西抓起梳子乱耙自己的头发,嘴里慌张地问:“怎么办?”她老人家起来这么久,尽跟林妙贫嘴了,到这会儿牙未刷,脸未洗,整个一邋遢大妈样。

林妙一不做,二不休,把她推进浴室,砰地关上门说:“你就在里面漱洗吧,我来接待他。反正就是送书,让他把书放下立马走人。”

鲁西西含着牙刷,一嘴泡沫地冲出来恳求:“不要啦!人家好不容易送上门来了。”

“哦,你待如何?”

“那个,难得盼到他来,让人家多看他几眼也好嘛。”

林妙忍俊不禁地推着她:“不想让他看你蓬头垢面,就快点进去漱洗。我替你接待一下,直到你打点好了出来为止,要换的衣服也抱进去吧。快点,把客人长时间关在门外是不礼貌滴。”

把鲁西西藏好后,林妙打开门,梁守一看见林妙,眼里明显地一喜,把书放在桌上说:“鲁西西说要考美学博士,正好我认识的一个人今年也考了这个,就把他的书给借来了。”

“谢谢你,西西马上就出来了。”

“嗯。”

“你们准备结成革命战友啦?”

“是有这个意思。”

“恭喜,愿革命友谊长存。”

“你也是我们的战友啊,战友越多越好的。”

“啊?”林妙差点呛住了。

虽然梁守一的话从前后文看并无不妥,但林妙就是觉得听起来怪怪的。这人,是没听懂她的意思,还是故意吃她的豆腐呢。

第四十五章 酒量好,是个宝

“林妙,你现在人在哪儿?”电话里,传来了夏以南的声音

“在学校,怎么啦?”林妙腋下夹着书,手里拿着饮料杯,边走边接听。

“中午我请几个人吃饭,你也来吧,我好把你介绍给他们认识。这些都是生意场上的人,你将来的潜在客户。”

如果是单独约请还要考虑考虑滴,既然是工作上的事,那就没什么好扭扭捏捏的了。林妙扔掉杯子问他:“中午是吧,我到哪里找你呢?”

“你直接到皇中皇吧,就是贸易广场那边,斜对面一个大招牌,进去后,你找懿贵妃包厢。”

林妙忍俊不禁:“听听这名字取的,敢情我们今日要到老佛爷家用御膳了。”

夏以南在电话那头也笑了,但身边马上传来了别人的声音,于是他说:“好啦,我现在还在人家办公室里,特意出来给你打的电话,现在要进去了。”

“嗯,知道了,你进去吧,还有什么要吩咐的?”

“没有了。”

林妙看了看时间,10点半刚过,搭公交车过去应该还来得及。请午饭的,不到12点不会开席。

可是,她还没走到校门口,手机又响了。这回出现的号码让她一阵紧张,因为,来电的不是别人,正是她的导师马骏。

“马老师您好。”

“林妙,我几个好朋友来这边开会,我请他们吃饭,你作陪吧。这可是个难得的机会哦,他们中,有两个已经是副院长了,你将来毕业找工作,兴许用得上的。”

“谢谢老师关照,在哪里呢?”

马骏把地址说了一遍就挂了,林妙站在原地半天没动。

最后,她还是拿起手机拒绝了夏以南那边的饭局。好在夏以南很理解,还劝她一定要跟几位老师敬酒,拉拉关系。

林妙有点纳闷了,他不是口口声声要把现在这间广告公司给她管的吗?怎么现在又这么支持她去巴结教授们,指望异日能通过这些关系谋到一份大学教师的工作。

说实话,她对此并不是很热衷,她倒还喜欢广告公司那种有挑战性的工作。收入是不稳定,是没有任何福利保障,但,正因为这份压力,也许能让一个人最大地发挥自己的能量,挖掘出自己的潜能。

那句早已被打入荒唐语录集的“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在林妙看来,更多地体现了一种豪迈,一种精神,并非真的要从字面意义去理解它。毛爷爷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者,这句话却是唯心的。所以,完全从字面上去理解,很有断章取义的嫌疑,也许,结合这句话的前后语境,它有另外的涵义和风貌。

她无意为历史翻案,她只是骨子里喜欢那份不确定,那份隐隐的危险和挑战。在林妙看来,真正的奇迹,从来不是那些关在保险箱里的人创造的。

可是,当面临选择的时候,她为什么还是选了导师这边的聚会呢?

林妙回答自己,纯粹只是因为对方是导师,是她无法拒绝的人。何况他是一片好心,她也不应该拒绝,仅此而已。

马骏年纪并不大,四十出头,按杰出青年45岁以下的标准,他还是青年才俊。在学术界,他也算成名了,只是身体不大好,一头黑发业已花白。

林妙本以为只有自己的导师特别显老,到了酒楼包厢后,才发现马骏的四个好朋友也比他好不了多少。尤其那两个当副院长的,比马骏还老。听他们互相称兄道弟,林妙知道这几个年纪差不多的,都不过四十来岁,本该是风度翩翩的成熟男子,结果一个比一个残。

看来,大学也不是保险箱了,他们有他们的压力,要出成果,要当官,就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的代价。就像她的导师,每年在院里论文最多,但白头发也最多。过去的文人要拈断数根须才能吟得一句诗,贾岛甚至有“三年得两句,一吟双泪流”的感叹。如今的男人们不时兴流胡子了,头发就跟着遭殃,不是白了,就是掉了。

放眼当今社会,三十出头就发际线上移,甚至彻底谢顶,只好地方支援中央的男人越来越多了。偏偏有一些睁着眼睛说瞎话的人,口口声声说什么“女人三十豆腐渣,男人四十一枝花”。还得出结论曰:男人越老越值钱。

林妙承认,有的男人的确越老越值钱,但那肯定不是他的年龄值钱,而是他鼓鼓的钱包值钱。若一个男人年过四十,可是依然和二十岁的时候一样穷——他既没有逼人的青春,也没有诱人的钞票——看有哪个女人会哭着喊着跟他?其实不过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能累积起更多的财富而已。明明就是钱本身的魅力,可就是有许多老男人非要把这YY成老男人本身的魅力。

如果随着年龄的增长,一个人累积的学问和知识越多,他的价值会不会越大?答案无疑是肯定的,只是,这个价值恐怕不能用金钱来衡量。

其实价值本身就不该用金钱来衡量的,可是在现代社会,金钱成了唯一的标准。你哪怕满腹经纶,可是这些东西变不成钱,在世俗的人眼里,完全没有价值。甚至你这个人,在大众眼中也只是个百无一用的书呆子。

看着酒桌上这些为做学问而熬白了头的人,林妙心里一阵羞愧,她何尝不是一心只想挣钱呢?可是,要她也步他们的后尘,她真的不愿意。

为表达敬意,她挨个儿给在座的老师每个人敬了一杯酒。

让林妙啼笑皆非的是,就因为这一点,她被其中一位副院长半真半假地当场“拍板”预订了。

给这位老师敬酒的时候,她已经挨着敬了一圈了,他是最后一个。看林妙跟他碰过杯后一饮而尽,他大惊道:“你已经喝了六杯了吧。”

“嗯”,林妙看了看手里的杯子,一杯大概半两的样子,也就是说,她总共喝了三两了。

周副院长打量着她说:“可是你好像一点醉意都没有。”

这时林妙的导师马骏得意地说:“那两杯小酒还想灌醉她,还够没有呢。她曾给我代过七杯酒,自己也喝了三四杯,那一次,她一共喝了半斤多哦,回去的时候人家比我还清醒。”

在座的几位教授发出惊呼,周副院长问:“那你的酒量到底有多大呢?”

林妙笑着说:“我也不知道,平时几乎滴酒不沾的。就那次给马老师代酒的时候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