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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刚刚进入秋天的时候,我的好朋友文路突然消失了,带着她所有的痛苦和欢乐,来不及和身边的人们告别,就匆匆踏入另一个世界——谁也无法知晓是否真的人间天堂的遥远国度。
得到这个消息,我不知道自己怎样下的山,如何离开了张家界。回到深圳,走进属于自己的宁静小屋,木然地倒在沙发里,一支接一支地抽着烟,长时间沉溺于过去的岁月里,忘了白天,也忘了黑夜。醒来的时候,我仍然清晰地看到自己和文路肩并肩,沿着海边细软的沙滩漫步,轻风吹来,我们的头发和衣裙随之飘扬。待我彻底睁开双眼,太阳透过窗帘的缝隙洒进来,七彩光柱里,唯有尘埃在不息地飞舞。楼下的花草、树木、晨练的人们、游走的保安依然如昨。这是一个如此真实的世界!可是,文路再也不会回来了,我们唯有在梦里才能相见。
时针指向8点,新的一天又开始了。彻彻底底冲完凉,这才感觉肚子饿了。看看日历,差不多两天没进食了。冰箱里除了矿泉水,什么吃的都没有,去张家界之前就被清理过了。我一口气将半瓶矿泉水灌下去,喉咙不再那般枯涩。抽屉里一支烟也没剩,只留下个空盒,我将空盒捏瘪,丢进垃圾桶。
下楼吃完早餐,胃舒服多了。经过烟摊,来条圣罗兰。这两天没货,老板向我推荐520,台湾产的,不比圣罗兰差。我拿着白色烟盒看了看,突然想改变一下口味,来一条试试吧。
坐在阳台上,吸一口520,它虽然没有圣罗兰的薄荷香,味道还算纯正。抽多两支,我发现自己喜欢上它了。记得第一次和文路一起抽烟,已是5年前的事了。不知道为什么,5年来,我只抽圣罗兰,从来不曾想过换其它牌子。双脚高高地搭在扶栏上,望着远处无边的大海,我在想,人为什么总习惯恪守固执、排斥别样的美好?圣罗兰就好比曾与我相伴5年的恋人郭子鹏。我一直坚信,经历过风雨的感情一定会开花结果,可最终还是遭遇了分手的命运,所有的投入和付出顷刻间化为灰烬。记得和郭子鹏分开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无法确定它是真的。就像现在文路走了,我仍然无法接受这般残酷的事实。
文路曾经说过,甘力更适合我。可文路不知道,我不爱他。以前不爱,以后更不会。我的爱似乎在郭子鹏那里油灯耗尽。有人说,被爱比爱幸福,也许对某些人而言,它是真理,可我两者都要,缺一不可。文路不也和我一样,在拼命追求爱与被爱吗?大概所有的追求都须付出沉重的代价,这代价有可能就是生命。
2
电话响了,不看也知道是甘力,除了他,我没有一个朋友。严格地讲,他只是我的追求者,算不上知己。我一旦拒绝他,在偌大的深圳,我可能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但我必须尽快将答案告诉他,无望的追逐对他不公平,他应该有属于自己的恋爱。在张家界,在高高的山顶,在我即将答应甘力求婚的那一刻,正是文路的死将我拉回围城之外,告诉了我拒绝的理由。
电话再次响起的时候,已是下午5点,我差不多在阳台上呆了一整天。走近电话,我突发奇想,会不会是文路打来?一秒钟之后,觉得这样的想法甚是可怕,我再也听不到文路贴心的声音了。
“你好。”
“波波,这两天到哪里去了?手机没开,家里电话又没人听。”甘力焦急的声音传过来。
“在家,哪儿也没去。——哦,可能电话接口松了。”我撒了个谎。
“找管理处帮你换一根线啊。”
“刚才已经换好了。”
“怎么样?精神好些了吗?”
“没事了。”
“……”
“找我有事吗?”甘力不开口,我稍稍松了口气。
“也没别的。”
“我有些话想对你说。”明知道话说出来可能会伤害他,可我必须说出来。事实上,在得知文路死后的那一刻,我就毅然作出了决定。现在在电话里告诉他,用不着当面,也许更好。
“你说吧,我听着。”
“对不起,那件事——我不能答应你。” 想像着甘力落寞的表情,我不知下面还能说什么。
电话里黑夜一样阴森死寂。
“对不起,本来……”
“不用说了,波波,”甘力停顿了片刻,接着说:“没关系,真的。”
这一刻,看到了他的真诚,我内心里一片愧疚。甘力是我来深圳后最早结识的朋友,我们一直相处愉快,彼此从不要求对方,也从不在对方身上寄予期望,因为我们一开始就不是彼此寻找的爱人。直到最近,甘力历经种种感情挫败之后,向我发出爱的信号。面对他认真的请求,先前那份轻松不仅没有了,反倒增添了几分尴尬。我不想失去甘力这个最后的朋友,可是我又感到即将失去他。就像郭子鹏一样,他曾经是我最亲的人,可是一旦错过了,谁也不再是谁的亲人。除了一段烟云一样渐渐消逝的记忆,谁也不会像亲人一般无私无畏地牵挂你一辈子。
“以后有什么难处,告诉我。”甘力似乎恢复过来。
“我会的。”我有些感动。
“好了,没事了。”甘力清了清嗓子。
“你——真的没事了?”
“算了,就当什么也没有发生。喂,我们还和从前一样,好吗?”甘力开始刻意用以往那种玩世的语气跟我说话。
我彻底地松了一口气,说:“没问题,照你的意思办!”
“元旦期间,一起去西双版纳,怎么样?把张家界的损失补回来。”
没等我回答,甘力又补充一句:“你放心,我保证,让你为难的事,绝对再也不会发生。”
“喂喂,别扯远了。”
“晚饭准备了没有?”
“还没。”
“要不要我过来陪你?”
“算了吧。”
“仅限陪吃饭,别误会啊。”
“那好吧。”
我始终弄不明白,女人为什么总想守在男人身边,把男人当作生命的归宿,幸福也好,不幸也罢,她们为什么总是一次又一次,锲而不舍,失败了,又勇敢地爬起来,强打精神,寻找下一个目标?
其实甘力来或者不来都解决不了实质问题。他来之前,我将房间收拾一遍,让人看起来温馨一点。
一起吃完晚饭,甘力在屋子里走了几圈,还是如约离去了。
甘力一走,我又陷入深深的孤独。过去的时光,仿佛电影中的一幕幕场景,在眼前一一重演。
第一卷第二章 来到深圳
3
记得来深圳之前,我只知道深圳离香港近,高楼多、靓车多、移民多,还有就是诸如从楼顶掉下块砖头砸中的往往都是总经理、不到深圳不知自己钱少之类的笑谈。那时,我懵懵懂懂对深圳有个结论,这是个能让人发达的地方。其实我从没想过发不发的问题,能发当然是好事,不能发也无所谓。当时,我唯一的想法就是离开县城,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闯荡一番。而之所以选择深圳,直接原因就是因为半年前哥哥被派往深圳实习,我因此有了落脚点。
和许许多多同龄人一样,我高考未能中榜,毕业那年,想都不带想,就盲目地报名参加了浩瀚的复读大军,结果仍然二试不爽。当年很多成绩比我差的同学都纷纷自费上大学了,我亲爱的身为人民教师的父母始终认为,自费上大学并非凭个人实力,不见得是什么光彩的事,读不读用处不大,更何况筹措几千块钱不是件容易的事。我于是待业在家,无所事事又寂寞难耐。直到后来,我光荣地成为县百货公司的一名营业员。对父母而言,我有了工作,是新生活的开始。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这样的工作永远无法平静我狂燥不安的内心。
我每天的工作就是向顾客推荐各式各样的皮鞋,男式牛头牌、女式花牌(都是正宗上海产品),其余基本冒牌。我学会从掌握顾客心理入手,真诚地告之每款皮鞋的优劣,引导顾客自己作出判断,还充分运用微笑服务,让对门县委招待所的男顾客在柜台前驻足,然后心甘情愿地掏腰包,换上一双双锃亮锃亮的冒牌货。虽然我不热爱这份工作,但它并不妨碍我干得出色。那时候,我卖皮鞋的业绩还算突出,与我轮班的老柜长表面上挺高兴,私底下却不服气,偶尔丢几句刺人的话,弄得我莫名其妙。在我请假去北京旅游期间,皮鞋柜就没卖出什么成绩,柜长也因此挨了经理的批评。待我返岗,老柜长一改往日的冷漠,眉开眼笑地迎接了我,还决定每月发我20元奖金,以资鼓励。
皮鞋卖得虽好,但它不是我的志向。从北京回来,这种感觉愈发强烈,想要远走高飞的想法更加清晰也更加急切。
我的志向是什么?我不知道。我到底想去哪里?做什么?我也不知道。
每天眼睁睁地看着周围的人个个穿名牌、频繁更换男女朋友、包宾馆打麻将、一次消费掉一个月可怜巴巴的工资,我明明混迹其中,却又感觉自己不是其中的一员。
4
文路是我高中同学,我俩同桌,关系不错。高中刚毕业,她就快人一步,进了百货公司,待我进百货公司的时候,文路已开始了她为期两年的委培生涯。每次文路上家里玩,妈总是埋怨说,你看文路比你懂事多了。我想跟妈理论,又觉得实在找不出理由。事实上,文路就是走在我前面。文路上大学了,我却接过她的接力棒,开始在她结束的地方,心里空落落的。
还清楚地记得文路第一次走进教室的情景。那是高二那年,正值新学期第5天,班主任领进来一位娇小的姑娘,向全班介绍,咱们班来了一位新同学,姓文名路,然后在黑板上写下大大的“文路”两个字。我注意到站在讲台上的文路留着齐刷刷的学生头,身着一件洁白的连衣裙,羞涩的微笑中略带一丝高傲,感觉很舒服。那时候,恰逢我原来的同桌转学了,旁边位置空着,于是,文路被安排与我同桌。我在文路面前,俨然一个主人,热情地向她介绍熟悉的校园。很快,我们成了要好的朋友。后来,文路告诉我说:“你知道吗,第一次看到你,觉得你很舒服。”我惊愕于我们同时用“舒服”感受对方。后来,我问文路几月出生,文路回答说8月,我突然有一种预感,她会不会也是27日,一问两人果然是同一天生日,只不过文路大我一岁。
我渐渐发现,文路会很多东西,比如写诗、弹吉它、游泳、跳舞。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学会这些,也没有问过,只是暗暗羡慕。有空的时候,文路曾教我弹吉它,我也正儿八经学过几首曲子,可最终还是忘得一干二净,连最熟悉的《致爱丽丝》都弹不全。文路有很多朋友,男的女的一大帮,我常常听到他们的名字,却很少与他们见面。有时候,我和文路在一起时,正好遇上其他朋友来找她,我总是借口离开。起初,文路也邀我和他们一起玩,我去过几次,可总觉得不自在,文路看出来之后,再也不强求我了。我只习惯和文路单独在一起,压马路、聊天、啃甘蔗、嗑瓜子、烤火、看《我本善良》。
文路转学到我们班之前,就有不少追求者。高中时期正是萌动的年代,许多男女同学之间都有些“那个”。文路又是班里的活跃分子,想与她好的人自然很多,文路因此有些得意,还曾在一大堆追求者中挑出几个顺眼的,作了适当的回应。说是约会,其实无非是在校外馆子里吃吃饭,在河边散散步而已。每每收到那些追求者的信,文路一律来信必复,将关系维持得稳定。每逢寒暑假,那些朋友还会到文路家里来找她,文路因此乐不可支。毕业后,有了工作,当然就没有必要遮遮掩掩了,文路有了更多的男朋友,而且几乎和他们打成一片。不管怎么说,有追求者当然是好事,有比没有好,有说明自己有魅力。既然工作上没什么指望,也许找个男朋友比一份好工作更实在。找不到合适的,被人追也不错,至少比千篇一律地坐在柜台前有聊得多。
当然,也有男同学追求我。我则和文路大不一样,直截了当,一口回绝,弄得好容易鼓足勇气的男同学羞愧不已,脸面丢尽。事后我觉得自己太过坦率,不给人留一点余地。不过,既然事情已经过去了,而且对方又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也没什么好遗恨的。
除了文路,我没什么朋友。我似乎天生不爱交往,尤其不喜欢很多人一起扎堆。我也并非害羞,只不过与人交往之后,觉得没什么谈得来的。相反,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