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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乒乓乓”
院子里响成一团。
半个时辰后,四人都躺在了地上,一个个面目淤青。
过了一会独孤败天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看着他们三人淤肿的脸颊哈哈大笑了两声,接着又大哭起来,随后又默然,转身朝屋中走去。
三人面面相觑,一阵默然,随后转身离去。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独孤败天似乎真的迷上了武学,整天和他父亲学武。当然都是一些基本的武功招式。
近几年独孤败天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越来越强悍。几乎是十天半月才去找他那些混混儿朋友打一次架,主要是每打一次架,混混儿们都要“歇上几天”。现在他是三两天便找他们打一次架,混混儿们叫苦连天。
此外,由于司徒明月的风波,司徒惊云特别允许司徒浩月兄弟三人每星期出来一人,陪独孤败天打架解闷。
独孤败天是在麻木自己,每次拖着遍体鳞伤的身体走到家中时,仿佛便感觉心灵的创伤好了一些。
终于在一次酒醉之后,他被一帮混混儿朋友架着走进了妓院。迷迷糊糊当中,他感觉有人在脱他的衣服。他一巴掌甩了过去,“啪”的一声,打在了对方的脸上。
“啊”
一声惊叫。
独孤败天睁眼一看,是个妖艳的姑娘。“你是谁?”
“我是牡丹。”
“这是哪里?”
“这是立春院。”
“什么?这是妓院?”
“是……是的”牡丹望着独孤败天满脸的怒气吓得哆哆嗦嗦。
独孤败天开使很愤怒,后来又释然。这帮混混儿朋友,虽然不是很正派,但和自己的交情还算是真挚的。这些人和他的感情是从小到大打出来的。他们一定是看自己这些天太过苦闷,想让自己“放松”一下,不过有些过分了。
“你叫牡丹?”
“是的。”
“你们这里除了陪客人睡觉以外,还有什么服务?”
“陪客人喝酒,给客人弹曲唱歌。”
“好,你就给我弹唱一曲吧。”
牡丹怀抱琵琶,边弹边唱:
“长相思,在长安。
络纬秋啼金井阑,微霜凄凄澹色寒。
孤灯不明思欲绝,卷帏望月空长叹。
美人如花隔云端。
上有青冥之高天,下绿水之波澜。
天长路远魂飞苦,梦魂不到关山难。
长相思,摧心肝。”
歌声哀婉,独孤败天心中大恸,这正好勾起了他心中的那缕忧思。听了这首歌曲之后,他心有所感,感觉心里舒服了许多,这首歌曲好像唱到了他的心里。
自此之后,长风镇多了一个浪子,经常流连于立春院。熟悉的人知道独孤败天只在立春院喝酒听曲,不知道的人都以为他彻彻底底的变成了长风镇的混混儿之王。
消息终于传到了他家中,他父亲狠狠的教训了他一顿。陈婷抚摩着独孤败天身上的伤痕,内心痛惜无比。
“孩子,当你经历过爱人与被爱,学会了爱,才会知道什么是你需要的,也才会找到最适合你,能够相处一辈子的人。但很悲哀的是在现实生活中,这三个人通常不是同一个人;你最爱的,往往没有选择你;最爱你的,往往不是你最爱的;而最长久的,偏偏不是你最爱也不是最爱你的,只是在最适合的时间出现的那个人。
理想与现实很难重合到一起,你太感性了,你要学着改变。你不是一般的人,你不要忘记你爷爷和你说过的话,你这辈子可能要走一条艰辛的不归路。也可能是一条前无古人的光明大道,这辈子你注定了不凡,可能要经历种种磨难。怎么能为小小的儿女私情而整日忧思呢。”
这些话在独孤败天内心掀起了惊涛骇浪,过了好长时间他才如梦方醒。“娘,我明白了。”
“去吧,你爷爷探望老友回来了,他在后院等你。”
独孤败天的爷爷独孤飞羽已经年近七十岁,鹤发童颜,飘然若仙,很有一派出尘的味道。
“爷爷,你找我?”
“呵呵,乖孙儿。听说你最近吃喝嫖赌样样都精通了,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呀,和我年轻时有的一拼了。”
独孤败天不禁脸红了起来。
“我找你只想告诉你一件事,你出生时,耀眼的血红之光直冲霄汉,手握凝血而生,左手‘败’,右手‘天’,名字与生具来。这意味著什么?你今后可能会发生好多事啊……不要因小小的失恋就意志消沉啊!”
第七章 嗜武狂人
以前他曾偷听过他爷爷自言自语的叨咕他是什么逆天的战魂,一生充满征杀。当时他的内心非常的震撼,而此刻他明白了自己出生时居然出现了那样的异相,内心的震撼较上次要强烈上百倍。
“原来爷爷以前也是猜的,到底我将会有怎样的一个人生,谁也不知道。”独孤败天心中暗暗思量。
“手握凝血,败天……败天。”
他发现,每当他念道“败天”两字时,他体内的血液流动就加快起来。
“败天,败天,败天,败天……”
他不停的大声念。
他感觉自己的血液沸腾了,一股滔天的战意自内心升腾而起,仿佛神佛挡在眼前,也要他们烟消云散。
他赶紧闭口,“嘭嘭”跳动的心脏好半天才平复下来。
这一晚他睡的特别安稳,司徒明月给他造成的心伤好像一夜之间好了许多,同时内心强烈的涌起了对“武”的渴望。
第二天一大早,独孤败天就跑到后院找到正在练功的独孤飞羽,道:“爷爷,我要学真正的武功,我要成为强者。”
“孩子,你终于肯认真学武了,你终于觉醒了。在教你武功之前,我先给你简略的介绍一下咱们的家族和家族武功吧。
我们是一个没落的武林世家,千年前一代武圣独孤战天横扫天下的威势早已不复存在。千年前的辉煌已成明日黄花,武林中已没有人记得独孤家了。如果有人还有印象的话,也只是记住了独孤战天这个名字。
老祖独孤战天无敌天下的武功尽在你裤兜的黑玉石当中,只有一句精神烙印,‘尽学大陆三流武功,终将大成。’可惜无人能参悟透。我猜测,其中另有玄机,只是还没有人能够领会。
外人以为我们独孤家早已没落,已经不复存在。其实不然,我们独孤家传呈于老祖独孤战天之手,身体里的血脉是不败的传呈。虽然有几百年,家族的先辈执意追求黑玉石的秘密,最终却一无所获,使家族一落千丈。但三百年前家族又出了一个傲世天才,自创神功《明王不动》,一举成为当时的绝代高手。
但此套神功讲究修心养性,功力越深,越不愿沾染凡俗武林中事,只喜欢游戏于凡尘或笑傲于山水。这就是独孤家为什么越来越不为外人所知的原因。”
独孤败天听得目瞪口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
“爷爷,赶快教我《明王不动》吧。”
“不行,这套武功,你以后可以参考,但现在绝对不能学,以后我每天给你讲基本武功的要义。”
“为什么?”独孤败天大叫。
“我说过《明王不动》讲究修心养性,功力越深,越不愿沾染凡俗武林中事。这与你的本性向悖,心性不符。你不仅难以将它练到大成,而且还有可能伤了你自己。”
独孤败天一脸落寞之色。
独孤飞羽笑道:“孩子,不要失望,强者的武功需要自悟、自创。爷爷相信你也是一个傲世天才,总有一天,你会创出一套属于你自己的武功,成为一个盖代高手。”
独孤败天一扫脸上的不快,露出强大的自信的微笑,“爷爷,谢谢你的鼓励。我一定会创出一套属于我自己的武功,我要让全大陆的人都知道独孤败天这个名字;我要他成为不败的代称;我要让他成为一种信仰。”
独孤败天神采飞扬,一脸霸气,大有睥睨天下,惟我独尊的气概。
独孤飞羽暗暗心惊,不知道他这个孙子走上江湖以后,给大陆带来的是福还是祸。
自此以后长风镇多了一个嗜武狂人,这个嗜武狂人就是独孤败天。从混混儿到身高体壮的猛男,还有稍微会两下子的武夫,都被他挑战了个遍。从此以后,“长风镇是男人就要绕着独孤败天行走”,这句话成了公理。
独孤败天终于将目光瞄向了司徒世家,司徒世家的家规不允许青年高手随意离家,终于惹得独孤败天找上门来。
司徒世家兴起于百年前,百年来逐渐壮大,家族高手无数。从未有人敢上门挑战,今天破百年之例,对门家一个十八岁的孩子打上门来了。家族长老哭笑不得,这个武狂,他们是从小看着长大的,怎么不了解他的禀性。他们不好意思出手教训他,只好叫家族中的年轻人出面和他动手,想让他知难而退。
让他们惊讶的是,这个曾经的打架狂,现在的嗜武狂人,居然将司徒家的好几个年轻人都挫败了。
独孤败天身体的强悍,他们早就知道,正是凭着这一点,他过去才成了长风镇的孩子王,打架天才。然而已过去多年了,司徒家的孩子们早已学了一身家族的武功,居然还被他打败了,让他们大吃一惊。
司徒惊云和家族中的长老们终于发现,独孤败天之所以会胜,除了凭借他强悍的身体将力和速度发挥到恐怖的地步外,他将施展的三流武功的招式要义挥洒的淋漓尽致。极为普通的招式却往往有化腐朽为神奇之效,往往就是一记普通的野马分鬃,却有如神来一笔,妙到毫巅,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
司徒世家的长辈不得不叹服,这个人就是为武而生,为战而活的。此子对招式要义的领悟已超出了他的武功境界的限制。化腐朽为神奇,往往是宗师级的王级高手对武的禅境有了深刻体悟的必然结果,而独孤败天仅仅以一个三流身手的身份,便能有此成就,足以自傲了。
最后,司徒惊云不得不让他的三个儿子司徒浩月、司徒傲月和司徒泯月分别上场,与他较量。这三人很狡猾,直接凭借深厚的内力和他硬撼。任独孤败天对招式要义领悟的多深刻也不管用,他们的作战方式到是和独孤败天小时侯打架时惯用的伎俩相同,以蛮力取胜。
总算将独孤败天打发走了,家族的长辈们长长的出了口气,但内心的震撼却久久不能平息。他们知道此子他日必非池中之物,总有一天会一飞冲天。
可是第二天独孤败天又找上门来了,司徒世家从此不再宁静。
为了不使家中被闹的鸡飞狗跳,青年弟子无心练武。司徒惊云不得不特准司徒皓月三兄弟可以随时陪独孤败天比武,但有一点,就是不能在司徒世家中比试。司徒三兄弟等于获得了自由身,对独孤败天的感激之情真就好比滔滔江水,绵绵群山,感激不尽。
又是一年花开时,又一年过去了,独孤败天深深的爱上了武。内心司徒明月的影子越来越淡,只是在想起她的时候有些心痛。
初恋似一首诗,清新,文雅而又有格调;初恋像一支歌,轻快,激昂而又有节奏;初恋若一曲词,婉约,深情而又有蕴意。
独孤败天深深的感觉到,他过去太冲动了,太没有自制力了。即使司徒明月真的背叛了他,他也不应那样颓废。
他觉得无论因何分手,他都应当豁达的正视初恋,毕竟是她给了他第一次的异性的温暖,第一次给了他真切的关爱,第一次给了他对爱的激昂与追求。下次再见到她时,也许可以坦然的面对她了吧。想到这,他的心又有了丝丝隐痛。
第八章 混混大战
岁月匆匆,又是一年花落时,这是一个初夏的季节,独孤败天已经十九岁。
今天长风镇外的森林里热闹非常,因为独孤败天要在这里进行长风最后一战,不久他将踏入江湖。镇上的混混儿们早早来了这里,等着观看一场龙争虎斗。
不久司徒世家的三兄弟和独孤败天也来了。三兄弟中的老大司徒皓月更显魁梧,强壮的身躯足足比常人高出一头。老二司徒傲月更加帅气,英气逼人。这一年来三兄弟中变化最大的是司徒泯月,可以说“出落”的越来越“俊俏”,成了一个绝美的男人。如果他要穿上一身女儿装,绝对要羡煞一帮女孩子。独孤败天面对他时,往往会想起司徒明月,二人太像了。
一年来,独孤败天更显魁伟,比司徒浩月还要高出半头。长发随意飘洒在肩头,一脸懒懒的笑意,仿佛什么都不在乎。但双眼眨动间,偶尔会露出慑人的霸气。整个人站在那里,像是一个狂放不羁而又略带飘逸的矛盾统一体。
四人四种不同的气质,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成为众人的焦点。
混混儿们呼啦一下子将四人围在了当中。
一个混混儿道:“四位老大,什么时候比武,我们简直要望眼欲穿,望穿秋水,忘乎所以……”
司徒皓月道:“望你个头,我们四人都没急,你急个屁。真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监。”
独孤败天懒洋洋道:“兄弟们,既然你们这么着急,我就让你们看看我独孤败天怎么收拾这三个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