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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放心吧!我知道那个娼妇是小情郎的丈母娘,只不过轻轻用寒光弹教训了她一下,死不了的!”慕怜花媚眼如丝,柔声道:“奴家就要走了,小情郎可不要忘了到绝情谷来哦!”
看着慕怜花化做一道蓝光,自眼前飘然而去,寻欢公子不由叹了口气。他还有谁多疑问没有说出口来,不过那个魔女要走,自然是没有办法能挡住她了。
“小呼,柳娘怎么样?你们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寻欢公子转向鬼女王卑弥呼,柔声问道。
“寻欢大人刚刚离去,妖女范冰冰即来滋事!”虽然已被寻欢公子收为九幽鬼女之一,卑弥呼仍是不卑不亢,淡然道:“于是奴家先用搬运之术,将柳娘的肉身传回安乐侯府。而后随众姐妹假意听从妖女的号令,以便能为寻欢大人暗中有个照应。”
“小呼果然是冰雪聪明,既然你如此帮我,我亦不能负你!”寻欢公子笑了一笑,说道:“你与别的鬼女不同,无须白玉折扇的灵气滋养,亦能存于世间。我也不再强留于你,随你去想去之处吧!”
“你不是要给雪妃报仇,才收我为九幽鬼女吗?难道仇不报了?”卑弥呼面露冷笑,颇带嘲讽的说道。
“她们是忍者,本来不就是你杀我、我杀你的吗?死在谁的手里,又有多大区别!”寻欢公子愕然道:“再说,小呼与我情同兄妹,想来也不会舍弃寻欢而去吧?”
卑弥呼轻轻哼了一声,淡然道:“留下也无不可,反正我现在也不想再回扶桑。不过,异日我若要走,须要带八个鬼妹同往!”
“好,自然没有问题!说不定,还可以带着在下一起去呢!”寻欢公子点了点头,朗声道:“走吧,我们到秦王的庄园看一看!那些偷袭之人,究竟宰了秦王那个臭小子没有?”
第七卷 迷情之战 第十二节 捕神
寻欢公子在众鬼女的簇拥之下,乘风回到了秦王的庄园。
其实寻欢公子并没有报多大指望,虽然他只是在院子中露了一面,但已经察觉,偷袭秦王别宅的高手无数。以秦王手下那些护卫的实力,根本支撑不了多大时间。
出乎意料之外,秦王的庄园,虽然还冒着几丝未尽的硝烟,但并没有被毁为白地。而且虽然离得尚有一点距离,九幽鬼女们就都感觉出来,庄园内还有活人的气味。
“怎么没有都死光?”寻欢公子皱了皱眉头,低声道:“想来是那些人为了诬陷本公子,故意留下了几个活口,将来好作为人证?”
“杀光他们,不就得了!”卑弥呼面不改色,不以为然的在一旁说道。
“胡说,本公子乃堂堂正正的正人君子,岂能做那种下流无耻的灭口之事!”寻欢公子瞪了卑弥呼一眼,口中道:“用些迷药,把活口都弄成白痴,不就可以解决问题了吗!”
“公子果然了得,英明神武,睿智不凡,实在是天生的舵手,人类的太阳!连这等绝妙主意都想得出来,公子果然是天下第一英雄,真让姐妹们爱死公子了!”一个鬼女惊叹连连,表情丰富的说道。
“说得好!唔!就是赞叹之词,少了那么一点!”寻欢公子点了点头,用嘉奖的目光,扫了那个鬼女一眼。
“其实像公子这等超凡绝俗的人物,英雄、豪杰这等虚名,只是一般凡夫俗子的名号,给您提鞋也不配。应该称您为伟人、神仙、老祖宗、北极星、人类的舵手,这样才勉强符合您的身份!”那鬼女又涛涛不绝的说道。
寻欢公子口中似乎在默记着什么,停了片刻,才又开口道:“好,这段说的不错,本公子已经背下来了!没准下次被人抢动的时候,稍改一改,就能用得上这套辞了。”
就在寻欢公子和鬼女不断调笑,不想走进院子,去看那些极有可能误认他为凶手的幸存者时。庄园的大门突然打开,有人主动走了过来。
“救星、恩人、圣贤、大侠、打虎英雄、大宋卫士、青年模范,我终于又见到安乐侯了!”满面泪痕的秦王,快步跑到寻欢公子面前,紧紧握住他的大手,泣不成声道。
“没事就好,秦王没事就好!这是我应该做的,我是大宋子民的儿子吗!应该的,应该的!”寻欢公子口中不住谦逊,将秦王扶稳,向他身后望了一眼,就已经大概明白了。
在秦王后面站着的,正是寻欢公子的总管方天涯和护卫八俊。看这情景,自是方天涯早就得到消息,暗中带人解决了这次秦王被袭之事了。
“侯爷,偷袭秦王的那些艳阳楼杀手,大半已经服诛。少数漏网之鱼,也已不足为患。”方天涯走到寻欢公子近前,拱手道:“此间之事,大致已了。侯爷请来助拳的诸位义士高手,不愿受赏,所以刚刚已经先行告退了!”
“他们都是与我情同手足的仁人义士,自然不会贪图这些虚名浮利了!”寻欢公子一面扶着秦王朝宅子里面走去,一面对方天涯道:“不过,我们不可废了礼数。天涯,你记得把我府内藏的珍宝取出,一一替我送给各位帮忙的朋友。”
“寻欢,哪用你来破费!明天我就派人回长安,就算散尽家财,也一定让各位英雄满意!”秦王一直拉着寻欢公子的大手不放,充满感激的说道:“还在,本王一定上报朝庭,请皇兄侧封贤弟为‘捕神’!没错,贤弟刚刚接手刑部总捕头之职,就破了如此大案,绝对可称得上为‘中华捕神’!”
“秦王过誉了!”寻欢公子轻轻点了点头,淡然笑道:“在下虽然无悔天下第一名捕之称,只恐圣上未必会就会封寻欢为‘捕神’吧?”
“放心,放心,‘捕神’之名,一定非贤弟莫属。”秦王狂拍胸膛,不住的连声保证道。
“捕神不捕神的,无非是虚名,我不过是一般在意罢了。”寻欢公子笑了笑,说道:“其实我现在最想做的,就是到西方去走上一趟,弄上几个金发姑娘,回来赏玩赏玩!”
血腥之气,窑洞内有一丝极淡的血腥之气。这丝气息若有若无,淡到了极点,几乎没人可以闻得出来。
欧阳白雪闻了出来,刚刚落到窑洞之外,她就有了感觉,轻轻用玉手将鼻子捂住,看起来一副厌恶的模样。
“剑客哥哥,李慕雪那个笨蛋,可能已经玩完了!”欧阳白雪眉头轻蹙,小声说道:“他的雪是臭的,小雪一闻就知道。”
“有没有生人的气息?”林剑侠暗运元神,并没有感到杀气,口中仍是问道。
“没有埋伏!”欧阳白雪又在空中嗅了嗅,神色认真的说道:“那个大胡子老五,应该也死了!”
“这倒省事呀,免得小雪妹妹再舍血救人了!”林剑侠神色如常的说道。
果然如欧阳白雪所说,窑洞之内有两具尸体,正是小胖子李慕雪和大胡子老五。两个人的伤口一样,都只是在眉心有轻轻一点伤痕,别无其它印迹。
李慕雪中了血尸毒雾,已经昏迷不醒。看他脸上表情,死的时候应该是浑然不知,就糊里胡涂做了鬼。而大胡子老五,则是怒目圆睁,须发倒坚。一望可知,死前受到惊吓,是在极不甘心的情况下,被人偷袭做成的鬼。
“他们两个,一定是被晓月楼的人所杀!剑客哥哥,我们要不要找出凶手,替他俩报仇呀?”欧阳白雪看了一看两具尸体,就快步退了出去,口中说道。
“杀人者,人恒杀之。他们既然做杀手,有此下场,也不为过。”林剑侠四处查看了一番,淡然道。
“那,我们怎么办呢?回嵩阳书院去吗?”欧阳白雪对那二人的生死,自是漠不关心,柔声问道。
“书院自然要回!”林剑侠点了点头,沉声道:“不过,我要先云游四方,找一些炼剑的材料,好为三月初三的‘试剑大会’做下准备。”
“原来剑客哥哥也想参加‘试剑大会’呀!可怜,可怜呀!”欧阳白雪双手插在胸前,叹声道。
“可怜什么?”林剑侠眉头一皱,怒声道。
“剑客哥哥一去,别人就是苦修多少年,也没有一点机会能赢,当然可怜了!”欧阳白雪俏目含情,嫣然笑道。
第八卷 降龙伏蛛 第一节 笑江南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
“剑客哥哥,人都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为什么我们来到江南,却要直奔无锡呢?”欧阳白雪一面观赏此地如诗如花的风景,一面拉着林剑侠的大手问道。
望着潺潺绿水,轻轻自眼前划过,林剑侠凭空生出一份柔情,脸上露出一丝笑容道:“去苏杭事小,携妹妹啃骨头事大!”
挽着欧阳白雪羊脂白玉一般的小玉,沿水而上,林剑侠吟道:“三凤桥边肉骨头,朵颐足块老饕流。味同鸡肋堪咀嚼,莫负樽中绿蚁浮。”
“这诗,是在夸讲无锡肉骨头吗?可是,可是前面那大桥附近,并没有什么店家在卖骨头呀?”欧阳白雪一面随林剑侠前行,一面奇声问道。
“咦?书上说三凤桥附近有个原余肉庄,卖的肉骨头很出名呀!怎么看不到呢?”林剑侠快步急行,口中咤声道。
“可是,这里明明写的是‘三风桥’呀!”欧阳白雪盯着桥头上刻的字,不由一怔。不过,虽是这样想,她口中却没有说出。这种小错,实在没有必要澄清,免得再惹林剑侠不高兴吗。
“有人偷狗肉,快追呀!”
“偷肉的是个和尚,别让他跑了!”
“快追,快追!追上就打死他!那个臭和尚,天天在外面偷东西吃!”
正在林剑侠二人疑惑之间,只见一个身着破袈裟,蓬头垢面,腰间还插把破蒲扇的大和尚。一手拎着一只已经剥过皮的死狗,另一只手举着砂缸,急步向二人跑了过来。
“剑客哥哥,我们也吃点狗肉吧,好不好?”欧阳白雪看见和尚手中的肥狗,不由想起了在开封小巷,与林剑侠同吃狗肉的美妙感觉。
“好!”林剑侠轻轻点头,而后猛的冲上前去,拦住追赶和尚的众人,怒声道:“大胆村夫,竟敢当街屠狗,眼中还有没有王法了!”
由于徽宗赵佶属狗,所以明令天下禁止屠狗,甚至直接异致了屠狗行业的没落。不过,此地毕竟远离东京汴梁。所谓天高皇帝远,一般村众,倒也不拿杀狗当成罪行,而是照宰不误。
自然,村民们虽然不以杀狗为罪。但见林剑侠这等打扮,又携有仙剑,看来并非善于。身为乡野村民,焉有不怕恶人之理?他们也就只有一哄而聚,仍由和尚自己偷走狗肉,独自去犯“食狗大罪”了。
“喂,剑客哥哥,我们为什么要跟那个和尚走呀?莫非,你想抢他的死狗?”见林剑侠把村民吓跑,又非要跟踪在大和尚的后面,欧阳白雪不由又是十分纳闷。
“胡说,我过去可一个剑客,怎么会抢和尚的死狗?”林剑侠瞪了欧阳白雪一眼,小声道:“要抢,也是要抢他做好的狗肉呀!”
“不错,身为剑客,就应该如此!”欧阳白雪抿住小嘴,强忍笑意道。
虽然只是一个和尚,看起来也没有使用什么轻功。不料,他跑起来的速度,竟是越来越快。三下五除二之间,竟然在林剑侠和欧阳白雪面前,消失了踪迹,再也追不上了。
此等情况,欧阳白雪自是始料不及,不由又是哭笑不得。以她和林剑侠的修为,对手既没有用飞仙,也没有用法术,就能轻易遁逃,实在是让人大吃一惊。
至于林剑侠,则如没事人一般。仿佛刚刚什么也未发生一样,径自带着欧阳白雪,朝着附近一家飘着肉香的饭铺走了进去。
有种说法,叫做“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林剑侠和欧阳白雪没有追上那个和尚,吃不到和尚偷来的狗肉。不过,这家名为“莫兴盛”的铺子,所做的酱肉排骨却在本地相当出名。吃起来肉质酥烂,味香浓郁,肥而不腻,甜咸适口,香气扑鼻,还真是不错。
“嗯,这里的肉骨头应该是用细皮白肉猪的大排,加上方肉,在配上纯黄豆制的酱油、上品老酒、纯正白糖等烹制出来的。不仅肉松骨酥,还香气浓郁,异常入味。”欧阳白雪一面品尝,一面头头是道的说道:“只是,只是少了那么一点……”
“少了什么?”林剑侠口中塞得满满,含含糊糊的问道。
“同抢那个和尚的狗肉吃相比,少了一点便宜味呗!”欧阳白雪花枝乱颤,格格笑道。
安乐侯府,多了一张横匾和两面锦旗。横匾之上,正是徽宗赵佶所题的“捕神”二字。据杜冰蟾所说,这皇帝老儿,用笔瘦挺爽利,侧锋如兰如竹,独创笔法“瘦金体”,实为书艺中的上品。
字的好坏,寻欢公子倒不大懂。不过,横匾两侧秦王所送的锦旗,倒是让他颇为得意。
“长胜九百战,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