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玩艺儿真能赚钱呐——重新扶正这项运动和运动员的声誉,而他们填满了他的钱包也大大资助了他兴办的事业。又是他,为惩罚拳击运动协会,愤而把历史上约定俗成在纽约举行的重量级拳击赛一气挪到了宾夕法尼亚。还是他,使曲棍球、室内网球、自行车六日赛等竞技项目在和众国飞速普及。椭圆大赛场是他生命中梦想成真的顶峰,他竟创建了全世界规模最为宏大的体育场馆。
他的办公室就设在这座庞大建筑物的最高层上,四部电梯接力攀升才能到达那个高度。这个上升的通道已经成为那些阿谀奉承的攀附之辈——好莱坞已经给这帮家伙搞得声名狼藉——惟一能接近他的途径。就在这个办公室里,他稳稳地坐着,居高临下——他,托尼·马斯,年事已高,老谋深算,肤色健康,鼻若鸟喙,是个彻头彻尾的纽约佬儿。
他本人就是「运动」这个字眼在语义上最具肯定意义的诊释。在百老汇他稍一露面,便立即被盛赞为「最随和的」也是最强硬的人物,谁也甭想逼着他接受什么。圆顶礼帽一直扣到鼻梁上,两只穿着蒙着灰尘的鞋子的大脚搭在胡桃木纹贴面的老板台上。两美元一只的雪茄烟叼在熏黄了的牙缝里,他就这么深思熟虑地应付来访者。
眼前这位来访者也不是个没名没分的小人物。穿着讲究,姿态文雅,扣眼上还插着花枝的这位朱利安·亨特正是玛拉·盖依的丈夫;他可不是只靠一点雕虫小技才声名鹊起的。他有钱,拥有十多家夜总会,堪称花花公子一族的鼻祖,前身也曾是个运动健将,马球、赛艇样样精通;而所有这些都不算什么,最了不得的,他是个百万富翁呢。社会向他敞开大门正是因为他原本来自这个社会。然而这个社会也挑剔地把他划分在上流社交界之外。他长着一双松垂无神的眼睛,老像刚挨了打似的粉红色脸颊,永远是一副提不起精神的城里人的模样。只有在社会较低层——或许较高层——一个家伙才会弄得像朱利安·亨特那么怪模怪样:带着一张印第安木雕图腾一样毫无表情的脸。这是一张不可救药的赌徒的脸。在这点上,他和木头台子后面坐着的那个人倒是如出一辙。
托尼·马斯用喑哑的男低音说道:「我可以把它直截了当交给你,亨特,可是你得听我的。只要涉及巴克嘛——」他突然停住了。他的脚在地板上那块精美的丝制脚垫上碾了碾,嘴角现出令人宽释的笑。
朱利安·亨特懒洋洋地转过身去。
门道里站着一个男人——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个子高得非同寻常的年轻人,颧骨突出的脸上长着粗重的黑眉,两只小眼睛又黑又亮。他咧嘴笑了,露出很白的牙齿。
「进来,汤米,进来吧!」托尼·马斯热情洋溢地说,「就你一个人?你那个守财奴经纪人呢?」
汤米·布莱克,拳击界的重量级新秀,轻手轻脚地关上了房门,一声不响地站在原地微笑着。那笑容后面隐伏着一种杀手特有的凶残;这种表情,据说,跟杰克·丹普西在托雷多拳王大赛上一举将杰西·维尔拉得打得几乎成肉酱之后的神情毫无二致。专家们认定这是一种杀手的本能,而且,对拳击手来说,是制胜所不可或缺的素质。在汤米·布莱克身上,这种素质可谓绰绰有余了。
他从地毯那边直蹿过来——几乎是滑行了过来。像只山猫一样轻捷。他坐到椅子上,脸上带着不变的微笑。难以置信的是,他身量如此巨大,讲起话来竟像铁水倾泻一样柔和流畅。
「你好啊,托尼,那些事情都怎么样了?」嗓音很有魅力,「进城逛一天。医生说了,我已经好多了。麻烦过去啦!」
「汤米,认识朱利安·亨特么?亨特,来跟这位自马拉萨·茅勒之后最他妈厉害的拳击手握个手吧。」
于是,花花公子亨特与拳击杀手布莱克的手握在了一起;亨特有点儿爱答不理,而布莱克捏着他就像捏着一条大蟒。两人的眼光快速接触了一下,布莱克就飞快地坐回到自己的位子上了。托尼·马斯没有吱声,似乎全部注意力都在指间的烟头上。
「你要是忙,托尼,我就开路啦。」拳击大赛赛手谦恭地说。
马斯露出了笑脸:「先别走开,孩子。亨特,你也是。麦基!」他提高嗓音叫了一声。一个粗壮的家伙把子弹头一样的尖脑瓜探近门来,「我正有个会晤——不想让人打扰。
「明白啦?」门咔嗒一声关紧了。布莱克和亨特一动不动地坐着,甚至没朝对方瞄上一眼。
「现在听着,汤米,事关拳击大赛。所以我想尽一切可能把你从训练营召回来。」马斯若有所思地喷了一口烟,而亨特显得有点不耐烦,「你自己感觉怎么样?」
「谁?我么?」拳击手裂牙一乐,挺了挺他那宽阔的胸膛,「好得很,托尼,没法儿再好了。那些窝窝囊囊的对手吃我一拳就得趴下!」
「我听说你的对手过去也相当厉害呢。」马斯冷冷地说,「你训练得怎么样啦?」
「功力大长。那医生把我调理得浑身是劲儿。」
「很好,好极了!」
「惹了一点儿小麻烦,是跟陪练的人。上星期打坏了大乔伊·比德森的下巴,那群小子好像不肯罢休。」他又露齿一乐。
「是啊,报刊记者也正跟我谈论这件事。」马斯盯着雪茄上燃出很长的白色烟灰;突然他朝前弓下身去,小心地用一个银质的小碟子接住了那缕灰,「汤米,我想你会打赢那场比赛。只要没什么意外,拳王就应该是你了。」
「谢谢,托尼,谢谢啦。」
马斯慢悠悠地说:「我是说,你应该打赢那比赛,汤米。」
一阵风暴袭来之前的寂静。亨特了无声息地坐着。马斯露出一丝笑容。
布莱克从座位上站起来,眉毛狠狠地拧了起来:「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托尼?」
「别激动,孩子,冷静点儿。」布莱克舒了口气。马斯用温和的语气继续说下去,「我听到一点风声。你知道么,这里头的事儿不那么简单。他们都盯着呢。现在我得像个严师——或者不如说,像个父亲那样待你,因为孩子,你正需要这么个人!你那个糟糕透顶的经纪人早晚得把你搞得一无所有而他自己则大发其财,那个老骗子。孩子,你可正如日中天呀。不少小伙子有过这种机会,却给机会打趴下了——因为他们不够聪明!明白么?你知道我的为人——公正规矩!那是我的处世之道。你照我说的做,我们可以一起赚大钱呢。要是你不听劝——」他停了下来,好像已经结束了长篇大论。这番话似乎带着不可抗拒的力量,在挂着厚重挂毯的四壁间回荡不已。
他平静地吞吐着雪茄烟。
「好吧。」布莱克说。
「那就这么说定了,汤米,」马斯说,「有人在下大赌注,认定你会赢呢。这可是玩儿真的——没什么猫儿腻。从形体、力量、年龄以及成绩各方面看,你都合乎新拳王的标准。这是大势所趋。可是你一不留神也许就失去机会——千万别天真到以为拳王的腰带唾手可得——拿到手里才能算数。明白吗?」
布莱克站了起来:「噢,我真搞不懂你中了什么邪,托尼,」他拖着委屈的腔调说,「你用不着这么对我泼凉水!我有自知之明,你该相信我!……唔,这位亨特先生,很高兴见到了你。」
亨特抬起眉眼看了他一眼,算是回了个招呼。
「再见啦,托尼。两个礼拜后再见。」
「一定。」
门轻声关闭了。
「你瞧啊,」亨特懒洋洋地说,「你是不是太把那杂种当回事儿了,托尼?」
「我怎么想嘛,」马斯轻松地说,「那是我自己的事。可是我得告诉你一点:镶在我嘴里的金牙,谁也甭想抠了去。」他两眼看定亨特,亨特耸了耸肩膀。
「现在嘛,」这位竞技运动的倡导者换了种语气,同时又把双脚举到他的胡桃木台子上去了,「回过头来说说巴克,也就是那个霍恩吧。那真是上帝送给孩子们的礼物。我跟你说,亨特,你也许要错失良机了——」
「我也会守口如瓶的,托尼,」运动健将低声笑着说,「顺便问一句,那个格兰特是打哪儿起家的?」
「疯狂比尔么?」马斯斜晚着他的雪茄,「你到底指望些什么?早在那大名鼎鼎的野牛带着喀斯特骑马遛弯儿的时代,他就跟巴克在一起,也算是生死之交了。」
亨特咕哝着说:「那么,该是谁的就是谁的,我也犯不着去得罪那个疯子比尔了……」
疯狂比尔·格兰特坐在托尼·马斯为他精心设置的办公室里。从这个神殿发出的每一个神秘或暖昧的指令都会使机制复杂的牛仔竞技运动整个发生变动。办公桌上乱糟糟的:无数熄了火的香烟头儿、半截子雪茄棒躺在桌面上,活像尸横遍野的战场。格兰特对此全无意识,吸完烟就随手一丢,日日堆积在那儿,而备在一边的半打烟灰缸却一直干干净净。
格兰特跨坐在办公桌后转椅的扶手上,好像那是匹马。
左半个屁股悬在外边,左腿僵直地朝前伸着,整个看上去还真像侧骑在马鞍上;他矮矮胖胖,四方大脸,留着老式的海象须一样的胡子。一双灰眼睛暗淡无光;砖红色的脸皮像多孔的岩石,坑坑洼洼,凹凸不平。裸露的双臂上纵横着强劲的肌腱,周身上下没有一点赘肉,这使他看上去像个蜗牛一样坚硬。脖子上打着一个花哨的领结,灰白掺杂的脑袋上惊世骇俗地扣着一顶古董级的老西部帽。这就是那位年轻时代挥师征战印第安疆域的和众国将军——疯狂大比尔·格兰特。这么个人物坐在托尼·马斯崭新的办公室中间,就像爱斯基摩人出现在英国茶屋一样突兀。
他眼前堆着许多纸张——合同啦,账单啦,订单啦,不一而足。他不胜厌烦地一边乱翻那些令人头疼的文件,一边苦艾艾地伸手到处摸索还能再利用一下的烟头儿。
一个姑娘走了进来——伶俐、整洁、修饰得体;典型的纽约淑女,他的速记员。
「有个先生想见你,格兰特先生。」
「放马仔?」
「对不起,请再说一遍?」
「流浪仔吧——想找个活计?」
「好像是吧,他说他带着一封霍恩先生给你的信。」
「哦!快让他进来,小姐。」
她扭着小巧的屁股出去了,不一会儿又把门大敞开,引进一个衣着破旧的西部大汉。
来访者那登着高跟牛皮靴的大脚重重地踏进来,木头地板一阵山响。这人把一顶破烂的墨西哥宽边帽攥在手里,身上穿着件久经风吹日晒而褪了颜色的方格呢衫,皮靴则已经磨烂了
「请进!」格兰特热情地说,他用赏识的目光上下打量着来访者,「那么,巴克让你带来的信呢?」
来访者刮得溜光的脸有点不对劲儿,甚至有点吓人——左半个脸的皮肤是紫褐色的,而且疤痕累累。这片疤痕自下巴一直延伸到眉骨一下一英寸的地方。右侧腮上有个同样颜色的点子。似乎是给他遭受的火焰或酸液烧伤划上了一个句号。牙齿很烂,布满褐色的牙垢……比尔·格兰特微微耸了下肩膀,把目光移开了。
「是这样,先生。」此人嗓音粗哑,「巴克跟我,我们是老相识啦,格兰特先生。二十年前就在得克萨斯一起逮长角野牛。巴克,他是不会忘了朋友的。」他在衣袋里摸索了一会儿,拿出一个皱皱巴巴的信封,递给了格兰特,接着就焦灼地盯着后者的表情。
格兰特读出声来:「『亲爱的比尔,到你那儿去的这位是本杰明·米勒,一个老朋友,需要找个事儿做……」,信上还有一些内容,格兰特兀自看了下去。而后,他把信放在桌子上说,「坐下吧,米勒。」
「你真好,格兰特先生。」米勒小心翼翼地坐在皮椅的边上。
「来支雪茄吗?」格兰特的眼里有种同情的神色;面前这个人看上去就令人同情。沙黄色的头发虽然还没掺进多少白发,但无疑这人已过了中年。
米勒露出黄褐色的牙齿笑了:「瞧,你真客气,格兰特先生。不介意的话我就要一根。」
格兰特从桌子那头递过一只雪茄;米勒接过来嗅了嗅,继而塞进胸前的衣袋里。格兰特按了一下桌子边上的按钮,速记员闻声而来。
「去把丹努——布恩找来,年轻人,醉鬼汉克·布恩。」
她含糊地问:「把谁找来?」
「布恩,布恩!除了那个浪荡矮子谁会老是醉醺醺的!这会儿说不定在哪儿胡聊神侃呢。」
姑娘走出去,照旧扭着小屁股;格兰特很欣赏地从后面望着她。
他叼着雪茄问:「在马术团里干过吗,米勒?」
米勒的肩膀耸了一下:「没有,先生!我一辈子都在牧场过的。没干过什么新鲜事儿。」
「打过枪吗?」
「打过几枪。年轻的时候我还行,格兰特先生。」
格兰特的声音有点低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