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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枪之谜-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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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转过来再扭开另一个;所以锁环被扭弯的方向也应该是一前一后。然而我们在现场看到的情形是:两个锁环被扭弯的方向都是向后的。这说明它是被某人用两只手同时向后用力扭断的。所以这不是伍迪干的,进而可知钱不是伍迪偷的。
  「假设伍迪是偷了钱,难道他会把那捆钱币随便朝抽屉里一丢,连锁都獭得锁,以致最不经意的巡视都能发现?这只能解释为:假如钱是伍迪放在抽屉里的,那么他绝不知道那是偷来的钱;假如钱不是他本人放在那儿的,那就说明有人栽赃于他。」
  「再回到被撬的铁匣。那上面的锁鼻(锁环)是被朝同一个方向扭断的,这说明有人同时用两只手扭开了它。啊,我们看看得到了什么提示?两只同样有力的手!钱匣是铁的,尽管很薄,也总归是金属打造的;即便是常人,用得力的右手(或左手)扭开它也需几分力气;然而这个小偷居然用两只手同时扭开了它。这说明什么?当然,那个小偷是个左右手同样灵活有力的人!是的,是的!我知道,」他瞥了一眼我的嘴唇,似乎想看看有什么反应,接着飞快地继续说下去,「我知道你又要说了——这个结论并不是无懈可击的。也许是这样。所以我称它为『提示』,这么说,你总不会有意见了吧?如果那个贼是个双手同样灵活的人,而谋杀案的凶手——巴克·霍恩也是个双枪客……显然是个惊人的巧合,嗯?我完全有理由推断:正是霍恩偷了柯利·格兰特的钱。
  「但是霍恩——或说是米勒或随便你管他叫什么——干什么要这么做——偷他好朋友的儿子的钱?是迫不得已吗?有急需吗?贪婪占了友情的上风?但是看看,如果是霍恩偷了钱,怎么会当天又从伍迪的抽屉里冒出来了呢?所以无论怎么解释,霍恩偷钱不是出于贪婪;我想,当时的情形可以很简单地构想出来:伍迪察觉出米勒其实就是霍恩——也许还揭穿了他的伪装——并以此相要挟。像伍迪那样一个人在这种情况下还会怎样?」
  「当然是敲诈勒索——借以捞上一笔钱。」我说。
  「没错。所以霍恩必须先稳住伍迪然后再设法让他永远闭嘴。他抓住了柯利·格兰特生日庆典上获得遗产的机会,偷了柯利的钱并把它给了伍迪。后者根本没有来得及考虑钱会是从柯利那儿偷来的,所以没理由藏起它来,就随随便便放在化妆台的抽屉里了。霍恩知道,等到钱财失窃被发现的时候伍迪已经没命了,而那笔钱无疑会被找回去还给柯利。这样做,除了伍迪,谁也不会受到伤害。霍恩多精明!假如他用自己的钱去堵伍迪的嘴,那么即便那笔钱同样被发现于伍迪的抽屉之中,他本人也无法再收回去,因为身为『米勒』,那笔钱与他必定无关。可是,暂时利用柯利的钱,他本人无须承担任何风险,柯利也不会真的蒙受损失……一切佐证统统指向一个结论——霍恩是惟一的嫌犯。逻辑上他天衣无缝地满足了所有涉案条件。」
  「尽管如此,他冒的风险也大得可怕,不是吗?」我说着,打了个冷战,「万一他被人识破身份,那该怎么办?」
  「很难说。」埃勒里思索着说,「但是风险并不像你想象的那么大得可怕。除了伍迪,其实只有两个人有可能认出他来——吉特和格兰特——因为他们对他太熟悉了。然而就是吉特——她很久不在养父身边且常年难得一见,这是她亲口对我说的——也未必认得出;况且即便被她识破,霍恩对女儿的忠诚也完全不必担心。同样,他也可以信赖老友格兰特出于半生的友情也会守口如瓶。事实上我怀疑格兰特在第一桩谋杀发生后不久就对此有所察觉,他也是个诡得成精的人物呢。伍迪被杀那天的下午,他就似乎因为看见了什么人而变颜变色的,活像撞了鬼。我坚信他是看见了米勒的脸,从而意识到米勒就是巴克·霍恩。」
  埃勒里重新点燃一支香烟,缓缓地吞云吐雾:「正是两人之间这种深厚而牢固的友情提供给我们一个机会——让已经逃脱在外的米勒,也就是巴克·霍恩,自动现身。我知道惟有一件事能把他拉回来:他的好友格兰特或女儿吉特因他的罪行而遭遇危机。」他停了一下,接着说,「我知道这是个邪恶的招数,可是我别无良策。我选择了格兰特,理由是不言而喻的:霍恩他们那一代人把忠诚和友情视为最基本的美德,他不会容许自己坐视无辜的老友成为他的替罪羊。那么,制造什么样的圈套才显得有理由把格兰特作为两案的嫌犯公然捕起呢?惟一能促成对他迅速逮捕的因素就是『有确凿的证据』,而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在他的私人处所搜出凶器。虽然事实上他根本不可能是凶手——起码案发时他正站在不符合射击角度的场地中央;但这并不会影响对他的栽赃,因为显然没有任何人正确分析出射击的方向和角度。我想,一旦抓起格兰特,局面会飞速改变。
  「无论如何我必须找到那把枪。而我真的找到了——你会说,那是运气使然。其实也并不全仗运气。可以告诉你我的思路。米勒为什么会突然潜逃?当然,他的谋杀计划完成了,必须撤出去寻找未来的出路了。可是米勒并非米勒,而是巴克·霍恩。米勒只是一个虚拟的姓名,代表着一个为特殊目的制造的临时身份。我可怜的老爸还一直为查不出米勒的身世背景而百思不得其解!殊不知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背景。我从霍恩的角度设想过:如果米勒失踪了,警方会通缉谁呢?显然是米勒。所以他接下去要做的是:让米勒永远消失——也就是从此不用这个姓名、埋葬这一身份。而警方则永远要寻找这个永远找不到的人。但是如果再加上一点创意——让警方认为米勒就是枪杀了霍恩和伍迪的凶手,从而致力于永远徒劳无益的搜寻,这样做不仅无害于什么人,对自己也非常有利。米勒的消失再伴之以凶器的出现,就足够令警方信服。所以,我估计到米勒,或说是霍恩,一定会把那把枪放在警方发现米勒失踪后必定最先搜查的地方。哪儿?两个地方——他旅馆里的房间或者体育馆内的化妆室。我先搜查了化妆室,不出所料,枪果然在那儿。
  「找到枪之后,就在当天晚上,我亲自——别用那种眼光盯着我!其实我也不自在——我亲自把那支枪悄悄放在格兰特的房间里去了,当然是确知他不在的时候。剩下的事情你都知道了。我把警长领了去,结果发现了凶器,结果格兰特被捕,结果媒体就开始大肆宣张这一消息,结果——霍恩就现身了,和我估计的一样,只为了不让朋友蒙冤替罪。他重现在我们面前的时候特意还原成米勒的装扮,为的是让我们领悟他曾经就是米勒。到此结案。」说到这里,埃勒里苦笑了一下,「一个绝美的结局,不是吗?」,迪居那给杯子斟满咖啡,我们默默吸饮着,许久无言。
  「是很美,」后来我说,「的确惊世骇俗。可是不够完整。你还没有破解开霍恩绝妙的藏枪之谜。」
  埃勒里像是被猝然惊醒似的看着我说,「哦,那个呀!」他做了个致歉的手势,「原想放到最后再解释,结果忘了说了。当然,这是个很有意思的情节。但终归只是幼稚的把戏。」      
  我不满地哼了一声。
  「哦,真的,JJ,说出来你就明白了,那真的很简单。最简单的谜往往最难破解。我们的老朋友切斯特顿对此所做的心理分析可谓精辟之至!而布朗神父竟然不能在座——真是遗憾……」他笑得前仰后合,「好啦,问题是什么呢?那支涉及两桩命案的手枪一直藏在哪儿?米勒,或者说霍恩,究竟是怎么办到这一点的——警方穷其全力两次大规模清查都不能找出那玩意儿?
  「伍迪的案子即出,我第二次拜访了科比少校的放映间,发现了一个重要的枝节:我第一次看到的那卷关于霍恩出事当晚现场录制的新闻片原来并不是全部的纪录,而只是按固定规格剪接后的成品片,是供剧院放映的『艺术品』。
  「当科比少校把剪裁掉的纪录片申接起来放给我看的时候,我才得知原来还有许多细节是我们没有看到过的。
  当然以我们有限的精力和能力也不可能毫无遗漏地捕捉到所有细节。但我还是看到了一个蹊跷的场面:案发后现场各处纷乱的场景中有一组镜头拍下了醉醺醺的小个子牛仔布恩把那些跑得大汗淋漓的马匹牵到场地一角的水槽边饮水。但有一匹马特别倔,死活不肯喝水。布恩可能因为酒醉致混,采用了通常忌讳的手段——拼命鞭打那匹马进而强迫它去喝水;这时,突然从牛仔群中跑出一个牛仔,径直闯入了镜头画面,从布恩手里抢过了皮鞭,接着毫不费力地把那匹马抚顺下来。我从布恩口里探出,那个气势汹汹夺走他鞭子又轻而易举安抚了那匹马的牛仔不是别人,正是我们那位朋友——米勒。而那匹马,正是那匹阅历不凡、价值连城、大名鼎鼎的『英琼』。谁又是『英琼』?巴克·霍恩的爱马!你意识到其中的涵义了吗?你看,其一,米勒独有其能地迅速使那匹躁动不安的马平静下来,而那匹马又是霍恩的,这就印证了米勒即霍恩的设想;另外,是那匹马与众不同的反应——当所有的马都因剧烈奔跑而饥渴得大喝其水的时候,它却拒绝喝水,这也使我觉得反常。那么,那个牛仔『米勒』从场子上直冲过来,究竟想阻止布恩做什么?JJ?」
  「不让他再打那匹马。」我说。
  「不对。是想阻止他强迫那匹马喝水。」埃勒里看着我不解的神情笑了,「那把手枪,记得吗,还没有找到。整个体育馆从房顶到地下每一寸都搜遍了,所有场内的人从演员到观众都被搜身搞得几乎要呕吐。就连马身上的套具也全都检查过了,还是一无所获。这不是很奇怪吗?假如说还有什么地方没搜到,那就是那些马本身了。」他停了下来。
  我的脑筋受不了了:「我恐怕,」我终于承认,「真的跟不上你的思路了。」
  他轻松地摆了摆手:「太不可思议了,嗯?我们来看看这点。那把自动手枪到底会藏在哪儿,有可能不在马的身上,而会在马的体内吗?」
  我完全愣住了,朝他大睁着两眼。
  「是的,」他咧开嘴笑着说,「其实你已经猜到了。我记得,『英琼』不是匹寻常的马。哦,绝对不是。布恩,还有吉特,都曾提到过,英琼是巴克活跃在银幕上的时代就伴着他的坐骑。现在,正是这匹『英琼』拒绝喝水。这顿时让我想起——那只无影无踪的凶器,那支极为小巧、仅有四英寸长的手枪,有可能就含在它的嘴里。」
  「哦,我可想不出这个。」我惊呼道。
  「你会明白的,」埃勒里咕哝着说,「从这一结论构想真实的情况其实非常简单。霍恩在杀了他的替身之后,只需稍微欠身,就可以把枪塞到英琼的嘴里。哦,英琼无疑知道是谁正骑在它的背上!——那人脸上涂的些许化妆色、染过的头发、变换了的服饰,统统瞒不过感官敏锐得惊人的老马。霍恩要做的,只不过是等待大搜查的结束。因为他确信,英琼会一直含着那支枪,绝不会张嘴。等大队人马回到位于第十大道的马场,他就能从英琼的嘴里取出他的枪。这一招果然奏效,所以在第二次杀人之前他毫不犹豫地再次采用了这一手段——还用那支枪、还用同样的藏枪方法。」
  「可是,如果英琼含枪过久,累得再也叼不住它,又会如何?」我问道,「想想看,如果它在众目睽睽之下把枪吐出来,那是多么可怕的情境!」
  「我估计不会。如果霍恩已经决定这种藏枪的办法,他肯定有把握英琼不会让枪掉出来。这个结论还来自另一个自然而然的联想——英琼是霍恩一手调教出来的,肯定接受过许多特殊的训练,包括含住东西绝不松口的本事。不管霍恩把什么东西放在他的嘴里,没有霍恩本人的命令它是不会张开嘴的。这也使我恍然大悟——为什么霍恩有违于多年的习惯,选择了那么一把点二五口径的小枪作为杀人武器:他需要一件体积最小、重量最轻、又最有杀伤力的手枪。它必须小到可以放进马的口腔。」
  埃勒里站起来伸展了一下四肢,打了个呵欠。我仍然疑云缭绕地坐在壁炉前,他低下头来笑嘻嘻地看着我:「又怎么了,愁眉苦脸的?」他问道,「还有事儿让你这么想不通?」
  「太多啦。每件事儿都玄而又玄,虚无飘渺似的。」我抱怨道,「我是说——报纸上的报道只是空洞的经过叙述,对细节缘由似乎无人知晓。我记得几个星期之前才传出了一点消息,那是在——霍恩自杀之后……」
  「就在这间屋子里,」埃勒里眼神伤感地轻声说道,「好家伙,真是可怕的时刻!我们可怜的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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