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上山来的这个女人,高高瘦瘦的身材。长长的脸,眉和眼都是向上挑起来的。在刚健的英气中又另有一种妖媚。虽然不美,却有魅力。
她身上穿着个很短的银狐披风,露出一双修长的腿,脚上穿的果然是双绣花鞋。这么样一个苗条的女人,走起路来怎么会比“大鼓”的脚步还响?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有一个。她是故意的,故意在焰耀自己,焙耀她的武功。
她练的是一种很特别的,而且在江湖中绝传已很久的外门功夫,在必要时。甚至可以把自己的身子变得比一个几百斤的大秤铣还重。
这种功夫从来也没有女人练过,更没有女人能练得成。她一向以此为荣。她的名字就叫做:“绣花鞋”这当然不是她的真名,可见认得她的人,谁也不知道她还有什么别的名字?
一个人暗器高手若是暴露在别人眼前,一身功夫难免就有三成难以发挥到了极致。所以,使暗器的人,大多都喜欢暗杀。
同行是冤家,很多时候,最了解你的人不是你的朋友。而是你的敌人。所以,唐天纵对于“绣花鞋”这个江湖上最近才神秘出现的杀手,实在有着很深的了解。很多时候,无知代表无畏。心中若是有了恐惧,有时候,反而会死得更快。
就在此时。一个淡淡的声音忽然自不远处的酒楼之上传了出来:“好功夫,小丫头。你这门功夫练得确实不错。”
话音刚落,一道紫色的身影忽然之间已经来到了二人之间。那身影的速度之快。使得二人全然没有任何反应。
无论是杀手,还是暗器高手,当一个人能够无声无息的来到他们身边之时,那么他们离死也就不会太远。
此时的张平对着绣花鞋说道:“听说你是个很会赚钱的杀手?”
绣花鞋和大鼓都是这几年来倔起江湖的有限几个超级杀手之—,只不过她还有一些非但大鼓比不上,别人也比不上的特别本事。据说她赚的钱,比其他那三、四个和她有同样身份的杀手加起来还多。
而一个人之所以赚钱赚的多,就是因为他什么钱都赚。所以,张平刚刚开口说完,绣花鞋的眼中便冒出精光,就仿佛听到了铜钱的撞击声一般。
此时的绣花鞋对着张平笑着说道:“别人要什么,我就卖什么,要我杀人,可以,一万七干五百两,钱到命除,从不失手……”
说到这里,绣花鞋忽然被张平打住,随后张平对着绣花鞋开口说道:“你的功夫秘籍,值多少银子,开个价吧!”
绣花鞋是个很喜欢钱的女人,在她眼里,除了自己的性命之外,没有什么是不能和钱划等号的。区别,仅仅只是多少钱的问题。所以,她笑着开口道:“那就要看道长你能够出多少了?”
张平此时笑了笑,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通常都不是什么大问题。此时张平没有拿出什么珠宝或者银票,他虽然有钱,但却不肯平白无辜的花许多冤枉钱。
只见张平此时自袖子中掏出一个盒子,轻轻一送,那盒子便轻飘飘的朝着绣花鞋飞去。很慢,很慢,好似天空中慢慢飘落的柳絮一般。
绣花鞋接过盒子,耳中忽然传来张平的一道声音:“如果你泄露了秘密,你以后就再也赚不到一个铜板!”
看着一脸茫然的唐天纵,绣花鞋知道,眼前这个能够以传音入密功夫给自己传音的家伙绝不是一般人。而一个死人,是绝不可能再赚到一个铜板的。
仅仅瞟了一眼,六条缎子带正静静的躺在盒子里,如假包换,都是真货。绣花鞋的眼力一向很好,特别是验货的时候,所以,虽然心中感觉到十二万分的不对劲,但是既然有钱赚,自己何必管那么多呢?
绣花鞋此时大大方方的开始将自己修炼的外功心法背出,她并不害怕有人偷学,毕竟,这门功夫能够练成的人简直犹如凤毛麟角一般,即使叫人偷学去,恐怕把自己练死的人便要占了绝大多数。
成为大侠的第一步,就是能够高来高去,所以内力激荡,都是让自己越轻越好。但绣花鞋这门功夫,却是让自己越重越好,双足脚下生根,毫无疑问,这是一门刚猛至极的外家功夫。
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或许是武功,或许是送出去的缎子带。总之,张平就像来的时候一样,静悄悄,不带走半点尘埃。
至于唐天纵和绣花鞋,张平相信,他们的争斗会有一个令自己满意的结局的。(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章保龙一族零零恭
八月十五一天天走进,打从上一次全福客栈拍卖缎子带之后,整个北京城中发生的仇杀与阴谋却没有想象之中的那么多。这一点,使得魏子云心中感到一阵阵不安。
夕阳西下,最后的光芒与绚丽撒向大地,染红了周遭的一切,也为缓缓向着皇城走来的众多武林人士映出一个个长长的倒影。
来的武林人士的数量远远不止六个,莫非,这些人想要强创大内?毕竟,以这些人身后的势力,只要不是太过分,就连皇帝也不好过多逼迫。
陆小凤实在想不通这是怎么回事,也没空再去想了,圆月已升起,他一定要尽快赶入紫禁城,他绝不能去迟。太和殿就在太和门里,太和门外的金水玉带河,在月光下看来,就像是金水玉带一样。
陆小凤踏着月色过了天街,入东华门、隆宗门,转进龙楼风阙下的午门,终于到了这禁地中的禁地,城中的城。一路上的巡卒守卫,三步一岗,五步一哨,若没有这种变色的缎带,无论谁想闯进来都很难,就算能到了这里,也休想再越雷池一步。
这地方虽然四下看不见人影,可是黑暗中到处都可能有大内中的侍卫高手潜伏。大内藏龙卧虎,有的是专程礼聘来的武林高人,有的是胸怀大志的少年英雄,也有的是为了躲仇家,避风头,暂时藏身在这里的江洋大盗,无论谁也不敢低估了他们的实力。
月光下,只有一个人早已静静的站在玉带河上的玉带桥下,紫色的道袍在晚风的吹拂下猎猎作响。
“张道长。”陆小凤喊了一声。便快步走向张平,随即开口笑着说道:“不知道张道长今日为何一人在此。”
张平此时笑着对陆小凤说道:“如此好戏。怎么能少的了我呢?况且,今天晚上。该来的,不该来的,都会来了!”
“何出此言?”陆小凤疑惑的问道。
张平此时看了看远处忙碌的大内侍卫,忽然笑着说道:“波斯进贡而来的缎子本就很多,而皇宫大内对于我来说,与寻常庭院的区别并不是很大。所以,距今为之,我已卖了至少八十多条缎子带。”
陆小凤此时双目瞪得老大,仿佛两颗牛眼睛一般。随后,惊讶,愤怒,茫然,清醒,各种各样的表情不断的在陆小凤的脸上交替出现。
而张平此时不知从哪里拿出一个酒壶,抿了一口,随即笑着说道:“你放心,无论如何。皇宫的局面是不会失控的!”
“不会失控,你以为那些江湖高手全都是摆设吗?以魏子云他们的武功,对付六个人还在可以应付的范围之内,但是若是要对付至少八十个武林高手。局面如何不会失控?”陆小凤听完张平所言,立刻愤怒的反问道。
张平此时笑了笑,看着远方。说道:“你放心,在叶孤城和西门吹雪比剑之前。我们还可以欣赏到一场好戏!”
……
八十余名江湖高手个个手持缎子带,守卫紫禁城入口的魏子云此时已经满头大汗。毕竟。情况已经远远超过了他的预料,八十余名江湖高手,足足可以将紫禁城闹一个底朝天。
然而,就在魏子云举棋不定,不知道如何是好时,一个粗狂霸气的声音忽然自后方传来:“既然人家手持信物而来,我们就应该遵守诺言方形!”
言罢,一个身高八尺,龙行虎步的锦衣大汉带着十余名身着黑衣,杀气四溢的大内侍卫大步而来。
“什么人?”作为皇宫大内的侍卫统领,魏子云有资格,也有底气这样问。
“保龙一族,零零恭!”保龙一族久不出江湖,如今魏子云虽然作为朝廷明面之上的第一高手,但是对于一直都处于传说之中的保龙一族恭喜发财四大高手,知道的却也不必旁人多多少。
如今见得传说中的零零恭出现,魏子云的第一反应不是照办,而是起了一丝较量之心,毕竟,武学之道,其根本还在于好勇斗狠。
此时魏子云忽然将长剑一抽,反而对着零零恭喝问道:“你说你是零零恭,有什么证据吗?若是拿不出证据,我可告诉你,这皇宫大内可不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
此时那零零恭脸上露出一丝冷笑,随后整个身子猛的向前一挺,那魏子云手中长剑收回不及,登时撞在零零恭的胸口。
然而,当零零恭的胸口与魏子云的长剑相撞之时,魏子云的长剑却犹如被飞来的天外巨石击中一般,激得魏子云手中长剑一个不稳,随后登时一个不稳,险些脱手而出。
此时远处的张平和陆小凤看到这一幕,那陆小凤对着张平笑着说道:“原来保龙一族已经重新出现了,难怪你说今晚会有好戏看。不过看他的外家功夫,有些少林金钟罩的路数,不过仔细看的话,却又不是,真是好奇怪的一门功夫。”
此时张平看着陆小凤,将酒壶向口中倒去,在发现没有美酒流出之后,摇了摇,随手一扔,随即开口说道:“据大智大通所知,保龙一族零零恭一脉,修炼的乃是一门叫做金像功的功夫,这门功夫脱胎自少林金钟罩,但又揉和了一些横练十三太保和其它的道家外功路数,比之少林金钟罩却是各有千秋。”
此时陆小凤尚未来的及继续开口,便见得远处的潇湘剑客魏子云已经倒飞而出,而那零零恭此时则是大步向前,对着诸多武林高手开口说道:“各位既然手持信物而来,在下自然不会阻拦各位观赏这一场旷世之战。不过若是有人想要借机在皇宫之中闹事,我们保龙一族也是绝对不会答应。”
言罢,那零零恭右脚踏出半步,一个足足三寸见深的脚印忽然出现在众人眼前。而随着零零恭右脚离开脚印,只见那脚印的周遭竟然是光滑如镜,足见零零恭此人除了一身强横的外功,对力道的控制也是非比寻常。
而此时零零恭雄鹰一般的眼神环顾四周,微微瞥过张平之时,张平忽然眉头一拧,自言自语道:“霸气外露!”(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一章醉杀,绵掌,指刀
依靠着零零恭的金像功,皇宫之中的大内侍卫终于暂时控制住了局势,引导着那些前来的江湖高手们缓缓朝着规定的区域进发。
此时陆小凤刚刚准备拉着张平离开,却忽然感觉张平的整个身子已经仿佛老树盘根一般牢牢的定在了地面之上。
此时张平笑着对陆小凤说道:“你先走,我还要等上几个朋友。”
话音刚落,一个穿着唐时一品朝服,腰缠白玉带,头戴紫金冠的中年人,手里拿着杯酒,摇摇晃晃的走过来。
皇宫大内森严的戒备,对于他来说,仿佛就是自家后院一般。
而在此人身后,一个穿得仿佛花花大少一般,留着小胡子的年轻人。一个满头白发,道貌岸然,看来就像是个饱读诗书的老学究缓缓而来。
张平此时对着三人笑了笑,随后开口说道:“如今这皇宫大内纷纷扰扰,怎么比得上那海外仙岛,世外桃源。三位不在岛上隐居,何苦要来这种地方趟这一趟浑水?”
此时那当先一个醉酒之人歪歪斜斜的朝着张平走来,对着张平开口说道:“在下贺知章,号四明狂客,见过张平道长。”
一个人若是喝多了酒,身上就难免会有不少酒气,这种酒气乃是混合了饭菜的气息从胃里倒翻而出。寻常人若是闻了,定然不会觉得这是什么好味道。
然而,在这位四明狂客身上,张平仅仅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酒香。这种纯粹的酒香就好像是直接将美酒倒在身上。随着空气自然而然散发出来一般。
酒不醉人人自醉,谁若是将眼前这位醉客当做一个醉鬼。只怕他定然不会有什么好的下场。
张平此时看了看对方,忽然问道:“三位今日一同前来。不知道想杀的究竟是什么人?”
此时那老学究没有的白发老翁忽然上前一步,开口说道:“谁说我们是要来杀人,我们只不过是要来交给朋友,借点东西。”
张平此时看着老学究的手,他的手枯瘦蜡黄,留着一寸多长的指甲,想必用药水泡过,十根指甲平时都是卷起来的。可是张平知道,只要他手指一弹。卷成一圈的直,晶莹坚白,闪闪发光,就像是刀锋—样。这就是昔年和张边殷氏的“一阳子”华山“弹指神通”并称的“指刀”。
而他身边的小胡子的双手则是白的出奇,甚至,比张平催动明玉功时的双手还要白。这样的一双手,用来观赏,想必要比用来杀人合适的多。只不过,昔年化骨仙人的化骨绵掌比起西藏密寺的“大手印”。西方垦宿海的“天绝地域手”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