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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皖人阮大铖者,以阿魏忠贤论城旦,寓居金陵,为清议所斥。阳羡陈贞慧,贵池吴应箕,实其事,持之力。大铖不得已,欲侯生为解之,乃假所善王将军,日载酒食与侯生游。姬曰:“王将军贫,非结客者;公子盍叩之。”侯生之问,将军乃屏人述大铖意。
“王将军”乃是假托,就当时史实考查,其人应为杨文驰,也就是为李香君画“桃花扇”的杨龙友。就常情而论,阮大铖刻意交欢,欲求和解,则本乎与人为善之旨,陈贞慧等正不妨予以自赎的机会,观其后效。使“当儿媪子”亦知忠义,岂非快事?乃不仅拒人于千里之外,而务为折辱,口舌徒逞,局量似乎过狭?
此则不然!因为阮髯无悔祸之心,已有确证。冒辟疆同人集《往昔行跋》:
乙亥冬,嘉善魏忠节公次子子一;余姚黄忠端公太冲,以拔贡入南雍,同上下江诸孤,以荫送监者,俱应南京乡试。当日忤当诸公,虽死于逆阉,同朝各有阴仇嫁祸者。魏忠节死忠,长子子敬死孝;崇祯改元,子一弱冠,刺血上书者再,痛述公先死于怀宁。怀宁始以城旦,入钦定逆案。时流氛逼上江,安、池诸绅皆流寓南京;怀宁在南京,气焰反炽,子一茕茕就试,传怀宁欲甘心焉。
魏忠节即魏大中,黄忠端即黄尊素,太冲者鼎鼎大名的黄宗羲也。魏、黄皆死于天启四年汪文言之狱。阮大铖与魏大中之结怨,起于吏科部给事中出缺。以年资推论,递补名次,阮在第二,魏在第三。阮大铖得魏忠贤之助,排去第一候补者,坐待升官时,吏部尚书赵南星恶其为人,插手干预,援用例行调任的规定,将阮逐出吏科,于是魏大中意外地得以坐升吏科长官。阮大铖既恨赵,更恨魏。魏大中虽为东林健者,但气度稍狭,以地域为门户,山东、江西两省的京官中,颇多怨家。因而阮大铖得以唆使同恶,指参左光斗、魏大中与汪文言朋比为奸——左为魏忠贤所切齿;汪的官职是“内阁中书”,为东林的智囊,自亦为魏忠贤所欲去而甘心者。阮大铖所以将左、汪拖在里面,目地就是投魏忠贤之所好,只要左、汪成狱,不怕魏大中不“陪斩”。
汪文言之狱,由于镇抚司刘侨接受了黄尊素的劝告,大事化小,除汪文言廷杖褫职以外,其他一无株连。不久,杨涟击魏忠贤,弹劾大罪二十四,但以首辅叶向高迟疑瞻顾,不敢放手支持,以致魏忠贤的处境得以“转危为安”,而叶向高反不安于位,辞官回闽。
叶向高为东林所倚,为人持正,且多智术,可以笼络融合,借为约束。向高既去,韩代之为首辅,手段远不如叶。于是阉党大为得势,东林前辈赵庵星、高攀龙先后被逐。接着又逐杨涟、左光斗及陈贞慧的父亲陈于庭。
又不久,汪文言之狱复起。阉党中有名的刽子手、镇抚司许显纯,交下一纸名单,要汪文言诬供。汪不肯,许显纯便亲自捉笔,写了一份汪文言的“供词”,将东林中人,都牵引在内。而以杨涟、左光斗、魏大中、太仆少卿周朝瑞、御史袁化中、陕西副使顾大章六人,为受辽东经略熊廷弼的贿,被逮下狱,诸毒备尝,惨死狱中。其时为天启五年七月廿六日深夜,狱卒迟数日报“病毙”,以致魏大中的遗骸腐烂不可辨识。六人中惟一未死于镇抚司者,为顾大章,移刑部狱。杨涟等人在狱中如何遭受荼毒,即由顾大章所传述而成信史。
第一章陈贞慧(2)
当魏大中由浙江嘉善原籍被逮时,长子字子敬,名学伊,“号恸欲随行”,大中不许,于是学伊:
微服间行,刺探行居。即抵都,逻卒四布,变姓名匿旅舍,昼伏夜出,称贷以完父赃,赃未竟而大中毙,学伊恸几绝。扶榇归,晨夕号泣,遂病;家人以浆进,辄麾去曰:“诏狱中,谁半夜进一浆者?”竟号泣死。(《明史卷二二四•;魏大中传》)
此即冒辟疆所谓“魏忠节死忠,长子子敬死孝”。子一为魏大中次子,名学廉,刺血上书,“痛述公兄死于怀宁(阮大铖)”,理所当然。倾人之父,而又不许其子申诉,“以茕茕就试”之孤儿,竟欲得而甘,阮大铖实如近时司法文书习见的用语:“恶性重大!”其为陈贞慧等所深恶痛绝,固亦理所当然。
按:崇祯二年“定逆案”,凡阉党分为七等,阮大铖工于心计,当奔走魏阉之门时,心知其不足久恃,辄私赂门者,取还名刺;因而交往的证据不着,得列为第五等,“论徒三年沦赎为民”。所谓“城旦”,乃“旦起治城”,即服劳役,为四岁刑,此则概括指其会受徒刑。终崇祯之世,阮大铖废斥不用。但其居心行事,无疑地为国家的祸根隐患,因而乃有崇祯十一年戊寅,为复社名士群起而攻的一重公案。
于是而有“留都防乱公揭”之宣布。陈贞慧曾为文志其始末、缘起如此:
崇祯戊寅,吴次尾有“留都防乱”一揭,公讨阮大铖。大铖以党崔、魏案论城旦,罪暴于天下。其时气魄尚能奔走四方士,南中当事多与游,实上下其手,阴持其恫喝焉。次尾愤其附逆也,而呜驺坐舆,偃蹇如故;士大夫缒绻,争寄腹心,良心道丧。一日言于顾子方,子方曰:“杲也不惜斧锁,为南都除此大怒。”两人先后过余,言所以。余曰:“铖罪无籍。士大夫与交通者,虽未尽不肖,特未有逆案二字提醒之,使一点破,如赘瘫粪溷,争思决之为快,未必于人心无补。”次尾灯下随削一稿,子方毅然首倡;卧子亟叹此举为仁者之勇。
于此可知,“留都防乱公揭”内容的设计,出于陈贞慧。吴次尾名应箕,安徽贵池人,虽是一名秀才,而“罗九经,二十一史于胸中,洞悉古今兴亡顺逆之路。名虽不登朝籍,而人材之邪正,国事之得失,了如指掌”(朱竹《静志居诗话》)。南明覆后,吴应箕起义兵抗清,被难。顾子方名杲,东林创始者顾宪成的孙子。卧子指陈子龙,青浦人。前一年方中进士,其时丁忧居乡,往来南都,见此举而赞叹为“仁者之勇”,可以想见此一公揭的分量。
据全谢山在《梨洲先生(黄宗羲)神道碑》中记述,列名“留都防乱公揭”者,“共议以东林子弟,无锡顾端文公为首;天启被难诸家推公(按:指黄宗羲)居首;其余以次列名。大铖恨之刺骨,戊寅秋七月事也。荐绅则金坛周仪部镳实主之。”所谓“以次列名”指复社及陈子龙所创办的几社名士,总计一百四十余人;而必推顾杲为首者,实寓深意。
原来阮大铖最初亦是东林中人,《东林点将录》拟之为“没遮拦”,其后乃堕落为阉党。顾杲有《杨柳枝》一词:“滚滚飞花下夕阳,从前春事一时伤。东堂纵欲重收拾,恼煞沾泥更不香。”即为阮而咏,而以东林创始者后人居首,即表示东林门墙中,不容有此败类,含有“破门”之意。
至于周镳支持此举,尤有可称。周镳字仲驭,崇祯六年进士,官至礼部郎中,所以称之为“仪部”。他的伯父周应秋官至吏部尚书,是阉党有数人物。魏忠贤门下有“五虎”、“五彪”、“十狗”、“十孩儿”、“四十孙”之号,周应秋就是“狗头”——“十狗”之首。周镳深耻有此一长亲,通籍后结林东林,颇励名节,是故力主逐阮,乃理所必然。据陈贞慧记:“阮心揣此事仲驭主之。然始谋也,绝不有仲驭者!而铖以书来,书且哀。仲驭不启视,就使者焚之,铖衔之刺骨。”在阮大铖看,以阉党子弟排阉党,乃反噬,乃不孝,刺骨之恨,自无怪其然。数年后,周镳终因此而死。
“留都防乱公揭”全文约一千五百言,大要可区分为四段:
一、逆案乃皇帝所亲定,凡身在案中者,纵能免于伏诛,亦当闭门思过;而竟有在此四方多事之时,幸灾乐祸,结党营私如逆党阮大铖者,岂不可骇?
二、历数阮大铖在怀宁、在南京种种招摇撞骗、贪诈勒索的劣迹,由此而积赃私数十万之多。
三、方今流寇作乱,而以阮大铖的阴险叵测、猖狂无忌,若不早行驱除,则酿祸萧墙,将危及陪都。
四、既读圣人之书,自知讨贼之义,但知为国除奸,不惜以身贾祸。如果阮大铖有力障天,能逃刑戳,复能杀士,领衔者愿一身当,存此一段公论,寒天下乱臣贼子之胆。
起承转合四大段,层次分明,语气锋利。逆案事过十年,而阮大铖又能以奸狡自匿其逆迹,因而罪名不彰。此时以陈贞慧一言,痛揭疮疤,阮大铖之狼狈可想。陈贞慧自记:
揭发而南中始鳃鳃知有逆案二字,争嗫嚅出患语曰:“逆某!逆某!”士大夫之素鲜廉耻者,亦裹足与绝。铖气沮,心愈恨……至己卯,窜身荆溪相君幕友,酒阑歌遏,襟绝缨绝,辄絮语:“贞慧何人,何状?必欲杀某!何怨?”语絮且泣。
荆溪在宜兴,“荆溪相君”指周延儒,其时罢相回籍闲居已数年。周延儒初与东林相善,中道相疏。但他会试所取的门生张溥,即复社领袖“西张”中的“西张”,以此因缘,东林不与周延儒为难,而阮大铖亦得借以庇护。直到崇祯十四年周延儒复起,阮方潜归南京,住在城外,不敢进城。陈贞慧得意地记道:“向之裘马驰突,庐儿思子,耀通衢,至此奄奄气尽矣!”
曾几何时,而有甲申三月十九之变,马士英以拥立福王之功,得掌大权,奏请起复阮大铖为兵部右侍郎。东林君子,全力反对,马士英悍然不顾。所以如此者,马阮之间别有一番深厚的渊源在。
马士英与阮大铖是会试同年。崇祯三年,马士英在宣府巡抚任内,以贪污罪为镇守太监王坤所揭发,革职充军。其后流寓南京,与阮大铖臭味相投,深相结纳。自“留都防乱公揭”一出,阮大铖见不得人,所与往还者,只有马士英一个人,交情自然更深厚了。
崇祯十四年,周延儒得门生张溥之助,复起入相。张溥之助周,非有厚爱于师门,是因为当时朝中,东林正人君子被排斥无存,认为周延儒还不失为可与为善之人,因而为他活动复起。周延儒入京以前,张溥曾跟他公开谈判,提出若干项政治主张,大致皆为力去弊政。周延儒慨然相许,当锐意行之。
第一章陈贞慧(3)
阮大铖原与“荆溪相君”有深交,见他复出,认为是自己翻身的大好良机,便重贿周延儒,恳求援手。《明史》卷三百八:
周延儒内召。大铖辇金钱要之维扬,求湔濯。延儒曰:“吾此行谬为东林所推。子名在逆案,可乎?”大铖沉吟久之曰:“瑶草何如?”瑶草,士英别字也。延儒许之。
十五年六月,凤阳总督高斗光以失五城逮治。礼部侍郎王锡衮荐士英才;延儒从中主之,遂起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督凤庐等处军务。
如果不是阮大铖的力量,马士英不会当总督,握兵柄,即令有拥立福王之心,并无支配大局的实力。是故饮水思源,对阮非报答并援引为助不可!
阮大铖一朝得志,自然要翻逆案,修旧怨。周镳的从兄周钟,据说曾为李自成草拟“即位诏书”,名在“顺案”之中——李自成的“年号”叫“大顺”。阮大铖特与“逆案”相对,将逮治附逆明臣一案,定名为“顺案”。牵连及于周镳,捕治在狱。此时阉党弹冠相庆,横行无忌。阮大铖与此辈日夜谋议,要兴大狱尽杀东林与复社中人。陈贞慧、吴应箕首当其冲,甲申九月十四,陈贞慧在南京为锦衣卫镇抚司所逮捕。
据陈贞慧长子陈维崧《先府君行略》记:
宏光帝立于南中,府君蒲伏阙下,为先少保请谥居南中。而怀宁方贵用事,夙又恨府君刺骨;盖先是已捕周鹿溪先生,系之请室矣!先生亦以防乱揭故,为怀宁所切齿者也。府君日夜粥从请室中,或为府君危之,府君卒自若。
九月十四日日下,有白靴校尉数人者至邸中,缚府君至镇抚,出一纸,纸尾有贵池吴先生名;先生先一日亡去。而刘侨者故思宗皇帝时旧锦衣也;夜漏三下,以一小赫蹄与镇抚冯可宗,大约谓,东林后人无故杀之以起大狱,纪纲、门达之事可鉴也。冯获旨意动而司马练公国,亦为府君星夜驰贵阳;而相国王公铎亦致书镇抚,狱遂解。
案:南明史料中,记陈贞慧被捕事绝鲜,即有亦极简略;所以此记为很可宝贵的第一手史料。但其中有一小误。所谓“练公国”,漏一“事”字。练国事名不见经传,而维崧当事人,见闻真切,必不致误,当为文集校刻所漏。
《明季南略》,甲申八月十一,练国事补兵部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