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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了解,影响你执行这个规则的程度的因素,不光是时间和力气而已。你的生命是有限的,终有一死。一本书的生命也是有限的,就算不死,也跟所有人造的东西一样是不完美的。因为没有一本书是完美的,所以也不值得为任何一本书写出一个完美的纲要。你只要尽力而为就行了。毕竟,这个规则并没有要你将作者没有放进去的东西加在里面。你的大纲是关于作品本身的纲要,而不是这本书要谈的主题的纲要。或许某个主题的纲要可以无限延伸,但那却不是你要为这本书写的纲要—你所写的纲要对这个主题多少有点规范。不过,你可不要觉得我们在鼓励你偷懒。因为就算你真想跟随这个规则,也还是不可能奋战到底的。
用一个公式将一本书各个部分的秩序与关系整理出来,是非常艰难的。如果举几个实例来说明,或许会觉得容易些,不过,要举例来说明这个规则,还是比举例说明另一个抓出重点摘要的规则要难多了。毕竟,一本书的重点摘要可以用一两个句子,或是几段话就说明清楚了。但是对一本又长又难读的书,要写出仔细又适当的纲要,将各部分,以及各部分中不同的段落,各段落中不同的小节,一路细分到最小的结构单位都写清楚,可是要花上好几张纸才能完成的工作。
理论上来说,这份大纲可以比原著还要长。中世纪有些对亚里士多德作品的注释,都比原著还长。当然,他们所含的是比大纲还要多的东西,因为他们是一句一句地解释作者的想法。有些现代的注释也是如此,像一些对康德《纯粹理性批判》一书所作的注释便是一个例子。莎士比亚的注释剧本集也是如此,其中包括了详尽无比的纲要与其他的论述,往往有原著的好几倍长—甚或十倍之长。如果你想要知道照这条规则可以做到多详尽的地步,不妨找一些这类的注释来看看。阿奎那(Aquinas)在注解亚里士多德的书时,每个注释的起头都要针对亚里士多德在他作品中表达的某个重点,拟一份漂亮的纲要,然后不厌其烦地说明这个重点如何与亚里士多德的全书融为一体,这个重点和前后文又有多么密切的关系。
让我们找一些比亚里士多德的论述要简单一点的例子。亚里士多德的文章是最紧凑简洁的,要拿他的作品来拟大纲,必然费时又困难。为了要举一个适当的例子,让我们都同意一点:就算我们有很长的篇幅可以用,我们还是放弃把这个例子举到尽善尽美程度的想法吧。
美国联邦宪法是很有趣又实用的文献,也是组织整齐的文字。如果你检验一下,会很容易找出其中的重要部分来。这些重要部分本来就标示得很清楚,不过你还是得下点功夫作些归纳。以下是这份大纲的建议写法:第一:前言,声明宪法的目的。第二:第一条,关于政府立法部门的问题。第三:第二条,关于政府行政部门的问题。第四:第三条,关于政府司法部门的问题。第五:第四条,关于州政府与联邦政府之间的关系。第六:第五、六、七条,关于宪法修正案的问题,宪法有超越所有法律、提供认可之地位。第七:宪法修正案的前十条,构成人权宣言。第八:其他持续累积到今天的修正案。
这些是主要的归纳。现在就用其中的第二项,也就是宪法第一条为例,再列一些纲要。就跟其他的条一样,这一条(Article)也区分为几个款(Section)。以下是我们建议的纲要写法:
二之一:第一款,制定美国国会的立法权,国会分成两个部分,参议院与众议院。
二之二:第二、三款,个别说明参议院与众议院的组成架构,与成员的条件。此外,惟有众议院有弹劾的权力,唯有参议院有审理弹劾的权力。
二之三:第四、五款,关于国会两院的选举,内部的组织与事务。
二之四:第六款,关于两院所有成员的津贴与薪金的规定,并设定成员使用公民权的限制。
二之五:第七款,设定政府立法与行政部门之间的关系,说明总统的否决权。
二之六:第八款,说明国会的权力。
二之七:第九款,说明第八款国会权力的限制。
二之八:第十款,说明各州的权力限制,以及他们必须要把某些权力交给国会的情况。
然后,我们可以将其他要项也都写出类似的纲要。都完成之后,再回头写每一个小款的纲要。其中有些小款,像是第一条的第八款,需要再用许多不同的主题与次主题来确认。
当然,这只是其中一种方法。还有很多其他拟定纲要的方法。譬如前三项可以合并归纳为一个题目,或者,不要将宪法修正案区分为两项来谈,而是根据所处理问题的性质,将修正案划分为更多项来谈。我们建议你自己动手,用你的观点将宪法区分为几个主要的部分,列出大纲。你可以做得比我们更详细,在小款中再区分出小点来。你可能读过宪法很多次了,但是以前可能没用过这种方法来读,现在你会发现用这样的方法来阅读一份文献,会看到许多以前你没看到的东西。
接下来是另外一个例子,也是很短的例子。我们已经将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做过重点摘要,现在让我们首次试着将全书的结构作一个近似的说明。全书可以区分为以下的几个重要部分:一,把快乐当作是生命的终极目标,讨论快乐与其他善行的关系。二,讨论天生自然的行为,与养成好习惯、坏习惯的关系。三,讨论伦理与智性中各种不同的善行与恶行。四,讨论非善非恶的道德状态。五,讨论友谊。六,也是最后一个,讨论喜悦,并完成一开始所谈有关人类快乐的主题。
这个大纲显然与《伦理学》的十卷内容并不完全相符合。因为第一部分是第一卷中所谈论的内容。第二部分包含了第二卷及第三卷的前半部内容。第三部分则从第三卷后半部一直延伸到第六卷。讨论享乐的最后一部分则是包含了第七卷的结尾与第十卷的开头。
我们要举出这个例子,是要让你明白,你用不着跟着书上所出现的章节来归纳一本书的架构。当然,原来的结构可能比你区分的纲要好,但也很可能比不上你的纲要。无论如何,你得自己拟纲要就对了。作者拟定了纲要,以写出一本好书。而你则要拟定你的纲要,才能读得明白。如果他是个完美的作家,而你是个完美的读者,那你们两个人所列的纲要应该是相同的。如果你们两人之中有人偏离了朝向完美的努力,那结果就免不了产生许多出人。
这并不是说你可以忽略作者所设定的章节与段落的标题,我们在做美国宪法的纲要时,并没有忽略这些东西,但我们也没有盲从。那些章节是想要帮助你,就跟书名与前言一样。不过你应该将这些标题当作是你自己活动的指南,而不是完全被动地仰赖它们。能照自己所列的纲要执行得很完美的作者,寥寥无几。但是在一本好书里,经常有许多作者的规划是你一眼看不出来的。表象可能会骗人的。你一定要深人其间,才能发现真正的架构。
找出真正的架构到底有多重要呢?我们认为非常重要。用另一种方法来说,就是除非你遵循规则三—要求你说明组成整体的各个部分—否则就没有办法有效地运用规则二—要求你作全书的重点摘要。你可能有办法粗略地瞄一本书,就用一两个句子说出全书的重点摘要,而且还挺得体。但是你却无法真的知道到底得体在哪里。另一个比你仔细读过这本书的人,就可能知道得体在哪里,因而对你的说法给予很高的评价。但是对你来说,那只能算是你猜对了,运气很好罢了。因此说,要完成第二个规则,第三个规则是绝对必要的。
我们会用一个简单的例子向你说明我们的想法。一个两岁的孩子,刚开始说话,可能会说出:“二加二等于四”这样的句子。的确,这句话是千真万确的,但我们可能会因此误下结论,认为这个孩子懂数学。事实上,这个孩子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因此,虽然这句话是正确的,这个孩子还是需要接受这方面的训练。同样的,你可能猜对了一本书的主题重点,但你还是需要自我训练,证明你是“如何”,又“为什么”这么说。因此,要求你将书中的重要部分列出纲要,并说明这些部分如何印证、发展出全书的主题,就有助于你掌握全书的重点摘要。
阅读与写作的互惠技巧
乍看之下,我们前面讨论的两个阅读规则,看起来就跟写作规则一 样。的确没错。写作与阅读是一体两面的事,就像教书与被教一样。
如果作者跟老师无法将自己要传达的东西整理出架构,不能整合出要讲的各个部分的顺序,他们就无法指导读者和学生去找出他们要讲的重点,也没法发现全书的整体架构。
尽管这些规则是一体两面,但实行起来却不相同。读者是要“发现”书中隐藏着的骨架。而作者则是以制造骨架为开始,但却想办法把骨架“隐藏”起来。他的目的是,用艺术的手法将骨架隐藏起来,或是说,在骨架上添加血肉。如果他是个好作者,就不会将一个发育不良的骨架埋藏在一堆肥肉里,同样的,也不会瘦得皮包骨,让人一眼就看穿。如果血肉匀称,也没有松弛的赘肉,那就可以看到关节,可以从身体各个部位的活动中看出其中透露的言语。
为什么这么说呢?为什么论说性的书,这种本来就想条理井然地传达一种知识的书,不能光是把主题纲要交待清楚便行?原因是,不仅大多数人都不会读纲要,而且对一位自我要求较高的读者来说,他并不喜欢这样的书,他会认为他可以做自己分内的事,而作者也该做他自己分内的事。还有更多的原因。对一本书来说,血肉跟骨架是一样重要的。书,真的就跟人或动物是一模一样的。—血肉,就是为纲要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解释,或是我们有时候所说的“解读”(read out)。血肉,为全书增添了必要的空间与深度。对动物来说,血肉就是增加了生命。因此,根据一个纲要来写作一本书,不论这个纲要详尽的程度如何,都在给予这本书一种生命,而这种效果是其他情况所达不到的。
我们可以用一句老话来概括以上所有的概念,那就是一个作品应该有整体感,清楚明白,前后连贯。这确实是优秀写作的基本准则。我们在本章所讨论的两个规则,都是跟随这个写作准则而来的。如果这本书有整体的精神,那我们就一定要找出来。如果全书是清楚明白又前后一贯的,我们就要找出其间的纲要区隔,与重点的秩序来当作回报。所谓文章的清楚明白,就是跟纲要的区隔是否清楚有关,所谓文章的前后一贯,就是能把不同的重点条理有序地排列出来。
这两个规则可以帮助我们区分好的作品与坏的作品。如果你运用得已经成熟了,却不论花了多少努力来了解一本书的重点,还是没法分辨出其间的重点,也找不出彼此之间的关系,那么不管这本书多有名,应该还是一本坏书。不过你不该太快下这样的结论,或许错误出在你身上,而不是书的本身。无论如何,千万不要在读不出头绪的时候,就总以为是自己的问题。事实上,无论你身为一个读者的感受如何,通常问题还是出在书的本身。因为大多数的书—绝大多数—的作者,都没有依照这些规则来写作,因而就这一点来说,都可以说是很糟。
我们要再强调的是,这两个规则不但可以用来阅读一整本论说性的书,也可以用来阅读其中某个特别重要的部分。如果书中某个部分是一个相当独立又复杂的整体,那么就要分辨出这部分的整体性与复杂性,才能读得明白。传达知识的书,与文学作品、戏剧、小说之间,有很大的差异。前者的各个部分可以是独立的,后者却不能。如果一个人说他把那本小说已经“读到够多,能掌握主题了”,那他一定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这句话一定不通,因为一本小说无论好坏都是一个整体,所有的概念都是一个整体的概念,不可能只读了一部分就说懂得了整体的概念。但是你读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或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却可以光是仔细地阅读某一个部分,就能得到整体的概念。不过,在这种情况下,你就做不到规则三所说的了。
发现作者的意图
在这一章,我们还想再讨论另一条阅读规则。这个规则可以说得简短一点,只需要一点解释,不需要举例。如果你已经在运用规则二跟规则三了的话,那这一条规则就不过是换种说法而已。但是重复说明这个规则很有帮助,你可以借此用另一个角度来了解全书与各个重要部分。
这第四个规则可以说是:找出作者要问的问题。一本书的作者在开始写作时,都是有一个问题或一连串的问题,而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