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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常用钥匙,都是单独的一把。”他说着,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了一把钥匙,“这就是我所住客房的常用钥匙,我在房间里一张桌子的抽屉中找到的。”他顿了一下,接道,“那些平日里空置着的房间,女佣会定期打扫,所以通常都不上锁,钥匙也就直接放在屋里。”
封不觉说话间,已来到了别墅后方,他转过一个弯后,继续说道:“既然案发那个客房的常用钥匙在卡萝尔女士手里,那么凶手拥有钥匙的情况,就有三种……一,凶手就是管家亨德森;二,凶手从管家手中偷走了备用钥匙,杀完人锁完门之后,又物归原主了;三,凶手设法复制了一把常用钥匙。”
斯科菲尔德道:“嗯……您判断这个房间是密室,也就是说,您认为这三种情况都不太可能吗?”
“对。”封不觉回道,“首先,第一种情况,亨德森管家就是凶手。”他开始逐一解释,“这可能性几乎是零……因为那老头儿在看到尸体后直接就吓得心脏病发、险些完蛋。当时我与他近在咫尺,旁边又有医生在。如果那是装出来的,那亨德森先生就能拿奥斯卡奖了,而且鲍威尔医生也成了他的同谋。
当然,还有一种比较极端的假设——精神分裂症。比如……杀人的是亨德森管家的另一个人格,而主人格对此一无所知之类的。”
“嗯……原来如此。”斯科菲尔德点头道。
“第二种情况,可能性同样微乎其微。”封不觉接着道,“因为这种做法的风险和难度都极高,偷钥匙时被发现也就罢了,如果在还钥匙时被发现,那杀人的事情等于是一并败露。而且从凶手偷走钥匙直到暗中归还的这段时间内,亨德森管家随时都可能发现备用钥匙丢失。这段时间恰巧是凶手行凶的时间,如果案发后亨德森把这个情况跟警方一说,那布置密室也就毫无意义了。”
没等斯科菲尔德回应,觉哥便紧接着开始说下一条,“第三种情况的可能性倒是大一些,但是……”他忽然停在了一棵树前,抬头张望了一阵,才接道:“……但是丹尼斯夫妇每年来别墅的次数有限,而他们每次来时,所住的客房并不是固定的。因为卡萝尔夫人比较挑剔,在不同的季节,她会选择不同的房间朝向。
凶手不可能预测到他们今次到底入住哪个房间,因此……如果是第三种情况的话,就说明……除了那些常年有人住的房间以外,凶手把其余所有房间的常用钥匙都偷出去备份了一把。
而他、或者她的目的,就是为了在某一天,在杀死丹尼斯后,将房间伪装成密室。”
“这的确有些匪夷所思了。”斯科菲尔德接道。
“技术上来说是可行的,风险也不算太大。”封不觉道,“只是实际发生的可能性很低,而且……其目的性暂时成谜。”他绕着眼前的大树转了几圈,又朝别墅的二楼窗户望了一眼,然后便继续朝前走去,“综上所述……让我们姑且把凶手拥有钥匙的情况排除,再去考虑,还有什么方法可以完成这个密室呢?”
觉哥的语气像是老师问学生,但他眼前那位五十岁的警探大叔却是满不在乎,一脸虔敬地问道:“想必和那窗沿上的血迹有关吧?”
“其实方法很简单,用一根比较坚韧的线即可完成。只要实验个一两次,这栋房子里所有带窗户的房间,都可以这样玩儿。”封不觉抬手示意了一下别墅的方向,“外面我已经看完了,我们进屋吧,我去给您演示一下。”(未完待续。。)
…………2013…12…22 1:22:46|6528137…………
第十二章 案件重演
十多分钟后,封不觉领着斯科菲尔德和那名原本守在别墅外的警员,来到了自己的客房,准备进行密室布局的演示。
这间房基本就是案发现场的镜像,除了布置完全对称之外,门和窗的结构、材质也都是一致的。用来做案件重演是再合适不过了。
斯科菲尔德自然是满怀期待的,他想亲眼看看这位名侦探要如何破解眼前的迷局。
封不觉刚才已经在征得屋主同意的情况下,去杂物室里弄了个类似凶器的物件——一根断了的琴弦,此刻他将其拿出来,走到房间中间,回头对两名警员道,“既然条件充分,且不会破坏到真正的现场,不如我们先来重现一下犯罪经过吧。”
“就是说……”斯科菲尔德应道,“由我们三个把案发的经过重新演一遍?”
“两个就可以了。”封不觉道,“我来演凶手。”他将目光投向了斯科菲尔德的身旁的那名警员,“这位……”
“邓普迪,先生。”邓普迪警官用手微微抬了抬自己的帽檐,自我介绍道。这是个颇为高大的青年警员,和丹尼斯留着一样的小胡子,不过相貌和气质就显得平易近人许多了。
“邓普迪警官,你的体型和被害人比较接近,就由你来扮演一下死者吧。”封不觉道。
邓普迪跟身旁的上司交换了一下眼神,得到对方应允后,他便超前走了半步并回道,“乐意效劳,先生。”
“那么……咱们就开始吧。”封不觉伸手朝椅子的方向示意了一下,对邓普迪说道,“请你坐到那张沙发椅上。”
邓普迪大步流星地走了过去,弯腰坐下。
封不觉说道,“请尽量坐得自然一些。”
邓普迪回道,“好的。”他说着,又往椅背上靠了靠。
“丹尼斯遇害前,就像这样,坐在沙发椅上抽着烟。”封不觉开始解说道,“而凶手,与他共处一室。”他走了几步,来到了邓普迪的侧后方,“房间的这一侧,全部都处于丹尼斯的视线盲区。这边有一个壁橱、一张桌子、一个柜子,和通往浴室的门。”
“在丹尼斯没有戒备的情况下,凶手有很多种方法可以不动声色地走到这块区域来。”封不觉举例道,“可能一,一边和丹尼斯谈话,一边来回踱步,慢慢走到对方的后面;可能二,宣城自己要上个厕所(浴室即卫生间);还有可能,凶手假意要到橱柜里取什么东西……”他边说边走,不知不觉间,已悄然绕到了斯科菲尔德的身后,“瞧,这非常容易。”
“啊!您是什么时候……”斯科菲尔德愣道。他本来还在聚精会神地思考着封不觉所说的话,听到此处才意识到,名侦探先生已将第一个例子演示了一遍。
封不觉耸耸肩,走回了沙发椅那边,“人在没有防备的、放松的状态下,是很容易被偷袭的。可以说,这世上大部分人,在绝大多数的时间里,都是一种不设防的状态。”
他又举例道,“比如说,您正坐在一家经常光顾的餐厅中用餐,忽然,有一名服务员、或是一名顾客从您身旁匆匆走过,这时候,您的大脑会不会提醒道:‘要小心,这家伙可能会从衣袖里掏出一把刀,回身插爆你的头。’
又比如,您坐在温暖舒适的家中,洗完了澡,正翻看着一本连载中的小说。这时候,您会不会考虑……就在您侧方的窗户外面,正有人用狙击枪在瞄准你。”
斯科菲尔德和邓普迪听到这话,皆是本能地朝房间的窗户那儿望了一眼……
封不觉举起右手,用食指轻轻点了点自己的太阳穴,“我们的大脑,无法承担那种长时间不间断的、歇斯底里般的警戒任务。所以,只要思想上认定自己所处的环境是安全的,人就会卸下‘不必要的防备’。”他顿了一下,“再来看眼前这件案子……丹尼斯被害时,是身处父亲居住的山间别墅客房里,还是和一个熟识的人共处一室。他在思想上,当然不会警惕着‘对方有可能突然拿出一根钢线把我勒死’,可他万万没想到……”
封不觉说到此处,双手拿起琴弦,朝着邓普迪走去。后者虽然知道这只是在还原杀人的经过,但还是不由得紧张起来。觉哥的各种诡异言论和其诉说时的冷血口吻,都让这位警官感到后脊梁发凉。
“死者的身材和你很接近,后颈部正好能靠在沙发椅背的上端。对凶手来说,这是一个很适合发力的,理想的高度。”封不觉说着,拍了拍邓普迪的肩膀,“请体会一下,被人从后面突然勒住时的感觉。”
“嗯……”邓普迪还没应声,封不觉就把琴弦放到了他下巴前方,“假设你的脖子此刻已被我勒住了,颈部以上强烈的充血感、窒息感正在夺去你的生命。那么,在断气前那仅有的一分钟里,你在慌乱和痛苦中,会作何反应?”
“我会试着把脖子上的束缚解开,同时……”邓普迪想了想回道,“拼命将身体朝后顶。”
斯科菲尔德闻言,看向觉哥道:“现场地毯上的痕迹,还有死者脖子上的抓伤,都佐证了这些反应。”
“还有呢?”封不觉示意邓普迪警官接着说。
邓普迪又体会了一番,忽然想到了什么,惊道:“我想我会试着去抓住凶手的胳膊或者身体。”
“嗯……没错。”封不觉点点头,沉吟道,“只是……坐在一款底座扎实、重量也很沉的沙发椅上,脚下又是难以借力的地毯,在这种状态下被人从身后用钢线勒住脖子的话……即使死者奋力朝后方伸手,也是很难够到凶手身体的。”
“前臂!”斯科菲尔德恍然大悟般在一旁接道,“死者在挣扎过程中,很可能会在凶手的手上、手腕、乃至前臂留下抓握的伤痕!”
“嗯。”封不觉接道,“还不止如此……”他顿了一下,“通常来说,要勒死一个二百磅重的壮年男子,动作务必要快速、有力。不过,本案的凶手使用的是钢线一类的凶器,这是勒颈杀人最好的工具,不但易于隐藏,而且对行凶者的力量要求不高。就算是女人、或未成年人,都可以用这玩意儿干掉一名壮汉,职业杀手也常会选用这种方式杀人。”
觉哥说着,缓缓举起了自己的双手,手掌向前道,“然而……使用这东西必须注意的是,如果不做好防护措施,自己的手掌也很容易受伤。”(未完待续)
…………2013…12…23 0:50:32|6538154…………
第十三章 密室之谜
“杀人不是长跑或者骑自行车,不存在保留体力的说法。// 访问下载txt小说//。除非凶手是个杀人如麻、经验丰富的职业刺客,能够恰到好处地掌握出手的分寸,并对目标的各种反应有着充分的心理准备……否则,行凶者一定会全力以赴,用最大的力道去勒紧目标,直到被害人完全失去抵抗为止。”封不觉解说道,“那么,凶手的手掌,也势必会留下些许割伤或挫伤。”他用自己的手示意了一下,“受伤的位置,大致应在手掌边缘,小指根部的下方。纵使事先将钢线绕着手缠绕几圈来增加手掌的受力面积,在实际行凶时,大部分的力道还是会由这个部位承担。”
“那这个案子不就等于是破了吗!”斯科菲尔德激动地道,“别管什么密室了,邓普迪,你赶紧去把这栋别墅里的人都召集起来,检查他们的手……”
“先别急,警探。”封不觉用有气无力的口吻打断了对方,“别忘了我说的那个前提……‘如果不做好防护措施’。”他耸了耸肩,“只要凶手戴上一副稍微厚实点的手套,就能解决这个问题。而且,如果那副手套够长的话,其手部和前臂被死者抓出伤痕的概率也会大大下降。”
这盆冷水,顿时就将斯科菲尔德和邓普迪眼中振奋的光芒给浇灭了。
“不过您的想法没错。”封不觉道,“检查工作还是要做的,只是我们得清楚,即便手上没伤,也未必能证明某人就不是凶手了。”他还补充道,“另外,你们也看到了,死者流了不少血,他自己的手上也沾了许多。如果凶手没有戴手套,其手上就很可能沾到不少血迹,那他/她逃逸时就会到处留下血指印了。当然……虽说我认为这可能姓不大……但也不能排除这个凶手在逃离前先去浴室里洗过手。”
斯科菲尔德点点头道:“嗯……那么,除了凶器以外,现在还要留意的就是一副沾着血的手套。”
“不可能找得到的。”封不觉又道出了一个坏消息。
“啊?您说什么?”斯科菲尔德疑道。
封不觉直接回道:“凶手杀完人,并把房间布置成密室以后,所处的位置是窗外……也就是别墅的外面。他/她只要稍走一段距离,把凶器和手套朝山谷中一扔……谁能找得着?”
“呃……”斯科菲尔德都不敢再接话了。眼前这位名侦探先生只要一开口,就能点出某条线索来,但两句话不到,就又把线索掐断。
封不觉这时已转身朝门的方向走去,“之前勘察案发现场时,我非常仔细地检查过……除了尸体周围,唯一能找到的一处血迹,就是窗沿上那抹极淡的血痕。因此……我的推测如下……”说到这儿时,他已来到了房门口,顺手将客房的门给锁上,并继续道,“凶手杀完人以后,首先擦拭了一下凶器,把线上的血迹尽可能擦净,放在一边待用。然后,他/她脱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