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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非醒时的记忆。而这同脑疾相比算得了什么,况且,大多数高烧者通常都记不清楚他们病得最厉害时的情形。
这本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可常听人说得多的就是,幸运总跟不幸这东西形影相随。
就在我病好后跟着爸爸赶回上海,开开心心预备给等待在家的妈妈一个惊喜时,没想到,那等在家的却是一个没人能料想到的不幸——
我妈疯了。
没有任何预兆,突然得令人觉得一切都不是真的。
至今都还清楚记得第一次见到她发疯时的情形。
那天我刚跟爸爸回到上海。很久没回家,当时心情是雀跃的,因而跑上楼的速度很快,一边飞快地往上跑,一边大声叫,妈妈!妈妈!
而她就在楼梯口坐着。
嘴里哼哼唧唧,哼着一首跑了调的歌,手里抱着热水瓶,好像抱着个小孩子。
见到我迎面朝她奔过去,她没有笑,也没有任何表情,就像我下午去看她时那副样子,漠然的,仿佛在看一样于己无关的东西。然后突然间,在爸爸意识到不对劲正要把我拉住的时候,她猛地站起身,把手里那只热水瓶朝我一把丢了过来!
毫无防备间我的腿当场被热水瓶砸了个正着。滚烫的水立时粘住了我的裤子和皮肤,幸而水不多,浇得也浅。
那是我腿上第一道伤疤,它来自我的母亲。
“你怎么了。”
身后突然而来的话音令我惊跳了下。
回过神发觉自己身体正抖得厉害,不着寸缕,我的身体完全暴露在夜里阴寒的空气里,冻得皮肤隐隐发青。
见状斐特拉曼松开手将床单朝我丢了过来,把我整个人包裹在里面。我牙齿咯咯作响,床单里没有丝毫温度,因而令我冷得更加厉害,这感觉让我再次呕吐了起来,扒在床沿吐得眼泪模糊,可是吐出来的东西却很少,全是些粘液和一些粉红色的泡沫。
吐完后总算抖得好了点,我大口喘着气,发觉斐特拉曼坐在一边在看着我的背。
“再深点它就进入你骨头了。”继而他对我道。
我恨他说得这样直白,就像一个医生在对患者明确指明他的癌细胞已进入晚期。
“那样我还能活多久。”抹干净嘴巴问他。
“不知道。”
不知道?也好,总好过告诉我一个精确的数字,让我没办法再冷静面对剩下来的那点儿时间。未知有时候并非是件坏事,不是么。
琢磨着,目光扫过五斗橱,我站起身摇摇晃晃朝它走了过去。
那上头摆着瓶八零年的XO,是爸爸四十三岁生日时别人送的,一放就是十多年,一开盖子味道香得厉害。我扬起脖子朝嘴里猛灌了几口,一股凉一股辣,又冷又热地顺着我的喉咙窜进我的胃,再次令我全身一阵冷颤。
“爽。”头一下子晕了起来,我踉踉跄跄跑回床边。
没等上床却一脚踩在碎玻璃上,痛得我两眼一阵发黑。“SHIT!”我跳起来大骂了一声,人随即滚倒在床上,翻倒的酒瓶把床浇了个透,那整瓶藏了二十多年之久的人头马。“日!!”于是再骂,因为从头到尾那男人只是坐在床上看着我,无动于衷,更别说伸手搭上一把。
骂完后叹了口气,我问他:“我为什么要把你买回来,斐特拉曼。为什么?”
他依旧无动于衷看着我,然后把我手里的瓶子抽了过去,扬起脖子将剩下的酒倒进了嘴里。
“你知道这瓶酒现在卖多少钱么?”
“你把我买下来花了多少钱。”
“呵,我就不该把你买下来。便宜无好货,这种人尽皆知的道理偏偏人尽不信。”说着话,身体再次一阵颤抖,我将床单重新裹了裹紧,把自己挪到比较干燥的地方。“冷么,真他姥姥的冷。”
他没有回答。俯□,将那张从镜框里跳出来的照片拾了起来,看了看,随后把它放到我面前:“你刚才看着它的时候一直在发抖,为什么。”
我别过头。“把它拿开。”
他将它丢到一边。
“很多东西我不知道现在想它们还有没有什么意义,”过了会儿我对他道。“所有同我那些记忆有关的人都已经不在了,我爸,我妈……但有时候它们仍会让我很困惑。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总是会想到它们,人无法抓住自己做梦时的经历,所以那些片段对我来说应该是毫无意义的,可是我总是忍不住会去想到它们,就好象你身后有个悬崖,一望无底,你明知道弄清楚那下面到底有什么会很困难并且毫无意义,可是总抗拒不了自己经常去想到它。”
“这张图让你想起什么了。”等我把话说完,他问我。
“没想起什么。但这不叫图,它叫照片。照片用这种颜色的框裱放起来,在我们国家,传统上只有人死了以后才可以这么做。我们把它称作遗像。”
“就好象坟墓里那些壁画?”
“是这样。”
“这么说,这两个人都死了。”
“不。”
“那为什么他们的照片会被这样放置。”
“我不知道。就像我不知道为什么你硬要把我当成另外一个女人。”
这话令他目光微微一闪。
似乎想说什么,但视线在我脸上停留了一阵,他一句话也没说,将目光转向一边。
“介意谈谈她么。”于是我再道。
“谁。”
“那个女人,那个和我很像的女人。”
他再次朝我看了一眼。
目光复杂得令人忍不住放弃尝试的努力,于是我道:“算了。”
“他们说她是被尼罗河水吸引过来的女妖。”他却意外地开了口,在又朝嘴里灌了一口人头马之后。“如果你的确想听的话,这就是我所能告诉你的。”
“女妖,听上去好象不错。”
“现在还想知道什么。”
“你对她做了什么她要那样对你。”
这话换来长久一阵沉默。
沉默得令我有些后悔问得这样直接,而他一边朝嘴里继续倒着酒,一边用那双被酒染得有些晶亮的蔚蓝色眼睛静静注视着我。
直到我按捺不住将自己的视线从他目光里移开,他才再次开口:
“我唯一对她做的,就是令她嫁给了我这个被神所遗弃的人。”
“难道安努不是你的神么。”
“安努,”念到这个名字,他突然微微一笑。“安努即是我。”
“你?”我一愣。
正想追问他这话是什么意思,突然见他目光蓦地一凌。“谁!”
一声低喝他手朝我猛地推了过来,一把将我推倒在床上,而我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砰的声枪响,他身子一晃一头栽倒在了我的身上。
与此同时门砰的下被踹开了,几把黑洞洞的枪齐刷刷对准了我,令我毫无选择余地地选择了放弃了抵抗。只把身上的床单裹紧了,抬头看着那些破门而入的男人。
两个黑人三个白人。不用走近都能嗅出他们身上吃皇粮的气味。
“FBI。”果不其然,还没等我开口,其中一个掏出衣袋里的证件朝我出示了一下:“你涉嫌跨国武器走私,现在请跟我们走一趟。”
FBI……
我心里不由得暗骂一声FUCK。
虽然做这行对此心里早有准备,但这种时候被捕是我完全没料到的,更没想到会落在FBI手里,并且罪名是跨国武器走私。
这比倒卖文物的罪名更加麻烦,一进去可能就保不出来。
可,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我被捕的原因会是这个。因为裴利安用私人飞机携带武器送我们到中国的关系么?但裴利安有外交豁免权,入境尚且可以避免盘查,这些美国佬又是怎么知道我们飞机里藏有武器?
或者,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
脑子里念头风车般转着,对方已经用枪指着我逼我朝他们走过去。
我朝自己身上指了指,示意自己什么也没穿。但他们无动于衷,无奈,只能当着他们的面把衣服套上身,然后慢吞吞走到他们面前。“我可不可以打电话给我的律师。”
“到时间会允许你打,小姐。现在不行。”
“也许你们弄错了,我只是个做生意的,明天还要为我母亲举行葬……”话还没说完,一回头突然见他们抬起了斐特拉曼朝外走,我忙道:“等等!你们要带他去哪里??他和我不是一起的!”说着朝那些人追了过去,可是刚迈步,后脑勺突然一阵发麻,眼前随之一黑,我陡然间失去了全部知觉。
☆、第五十一章
清醒过来的时候;头疼得像是要裂成两半。我忍痛环顾四周,发觉自己正躺在一辆面包车的车厢内,挤在前后两排座位狭窄的空隙之间。
车窗外天刚蒙蒙亮,潮湿清冷的风透过窗缝吹进车里,吹得我浑身一阵寒颤。用力搓了搓胳膊,长时间的蜷缩令我全身僵硬;费了很大劲才从两张座位间挤了起来,正准备继续往外爬;手刚搭上前座的椅背,不期然摸到一把冰冷的湿滑。
立刻收回手放到眼前看了看;手掌里一团粘湿的血。
这令我一个激灵。
忙起身朝前看,登时呆了呆。前面一排座位上斜靠着两具尸体,一黑一白;是那几个来拘捕我的FBI其中的两名。他们背对着我歪斜在靠座上,半边头颅破裂了,血混合着脑浆潺潺从脑壳的破洞里涌出,一部分已经凝固,在微亮的天色里闪着一层幽蓝色的光泽。
再往前看,随即看到了另三名FBI的尸体。两个倒在座位边的空隙里,一个胸口中了至少三枪,一个被子弹洞穿了眼睛。第三个是司机,他半站在驾驶座前,似乎临死前经受了一场极大的冲撞,他大半个身体都冲出了车窗,因而,被锋利的窗玻璃活生生扎成了一个血人。
有意思的是,车厢里那四个人手里都握着枪,并且都维持着开枪的姿势,仿佛他们在一瞬间突然起了内讧,互相射击致死。
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我没有费那神去思考,因为很快我被之后的发现给吸引去了注意力。
就在正前方那道四分五裂的车窗外,那条位于高速公路边的斜坡上,笔直一条线出现了道至少有十米左右长的断裂带。纵向里的截面,将里头的泥土都给翻了出来,仿佛整条路被用铲车给铲过似的。而就在其最前端,那根位于斜坡下的电线杆,则被拦腰断成了两截。
这情形叫我不由得一身冷汗。
如果眼前没有这段断裂带,那么此时在斜坡下被弄成两截的,恐怕就是我所在的这辆面包车。很明显,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发生了意外,造成车子在高速公路上疾驰时突然偏出了车道。本来,按照常规,这车不是径直冲下坡道,就是大翻身滚下坡道。总之逃不开撞到下面那根电线杆的命运。
而那时奇迹却出现了。
一股突然的力量,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而来,在车子刚刚冲下斜坡的刹那起到了一个缓冲的作用,不但在车撞上电线杆之前阻止了车子的继续前行,还干脆撞断了那根电线杆,并且因为力道过于强劲,甚至把路面都给磨坏了。
究竟是什么样的力量能做到这一点,那对于这场车祸来说简直犹如神助般的力量……
思忖着,我推开前面的尸体爬下车,朝那根只剩下小半截身体的电线杆摇摇晃晃走了过去。
而没走两步脚一顿,我停了下来。
就在离那根电线杆几步远的距离,一个人躺在一堆碎石中间,一动不动,漆黑色的衣服衬得他那张脸白得像纸,好像死了一般。
“斐特拉曼?”我叫了他一声。
他躺在那里没有动,但睁开了眼。
这令我不由自主松了口气。几步跑到他面前,发觉他虽然醒着,但瞳孔相当涣散。忙把他从地上扶了起来,略一检查,正如我所预料,他肩膀上插着支麻醉管,显然就是在我家时候中上的。我用力将它拔了下来,此时斐特拉曼的意识已经全部丧失,他软软靠到了我的身上,一时间压得我几乎跪倒在地。
但我不能就这样先让他留在这里,派来逮捕我的FBI的人全都死了,一共五个,相信不超过半小时,那群嗅觉灵敏得像猎狗一样的生物就能找到这里,因而在那之前我必须找个安全的地方先避一避,否则,麻烦大了,我不单背负了走私军火的罪名,还得算上那五个FBI的命。
但能躲哪儿去?什么地方对现在的我来说才是安全的?琢磨着,我放下斐特拉曼的身体折回面包车,开始一具具翻查那几个人的尸体。
从那几具尸体上翻出来的证件证明,这些人他们FBI的身份都是真的,所以之前我所揣着的希望他们只是‘假借FBI之名行绑架之实’的期望也就落空。
这真是令人失望。
想想真是诡异,联邦调查局的人为了区区我这样一号小人物,一口气派出了五个人过来跨国拘捕,而且拘捕我的罪名是跟我浑身没有一点关系的“跨国武器走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