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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六韬-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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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封建时代,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批评皇帝叫“犯龙鳞”。传说龙喉下“有逆鳞径尺,人有撄之,则必杀人。”所以历代尽管设有谏宫,但殿廷上往往是鸦雀无声,无人敢冒犯天颜。唐太宗为了让臣僚极言规谏,多次表示,即使是“直言忤意”,也决不加以怒责。每次听取谏言时,总是和颜悦色,态度诚恳。他对大臣说:“人欲自照,必须明镜;主欲知过。必藉忠臣。”对于敢直言劝谏的人,不仅不加责罚,反而给予奖励。有个人被判死刑,司法官员孙伏伽进谏说,按照法律,不该处死,怎么能滥加酷刑呢?太宗听后觉得言之有理,马上改进,并赐给他价值百万钱的公园。有人认为孙伏伽所谏不过是件小事,奖赏太重。唐太宗却认为,重赏的不是这件事,而是奖赏这种敢于进谏的行为。由于太宗的积极倡导,谏诤乏事蔚然成风。当时犯颜直谏、面折廷争的事例屡见不鲜。上自宰相,下至县官小吏,甚至宫延嫔妃,都有人敢于直言切谏。其中最杰出的是魏征。在君臣相处的十七年里,魏征始终以直谏著称,唐太宗对他也往往是言听计从。魏征去世后,唐大宗悲痛地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朕尝宝此三镜,用防已过。今魏征殂逝,遂亡一镜矣。”他为此颁布诏令,号召臣僚们以魏征为榜样,做到宣言无隐。
  “贞观之治”清明政治的出现,同唐太宗虚心求谏、诚意纳谏、知过能改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明传第五
  【提示】
  本篇从正反两个方面阐述了延续国祚传之子孙的要道。首先论述了国家衰亡的原因是“见善而怠,时至而疑,知非而处”;接着论述了国家兴盛的原因是“柔而静,恭而敬,强而弱,忍而刚”。最后指出:“义胜欲则昌,欲胜义则亡;敬胜怠则吉,怠胜敬则灭。”
  【译文】
  文王卧病在床,召见太公,当时太子姬发也在床边。文王说:“唉!上天将要结束我的寿命了,周国的社稷大事就要托付给您了。现在我想听您讲讲至理明言,以便明确地传给子孙后代。”
  太公问:“您要知道些什么呢?”
  文王说:“古代圣贤的治国之道,应该废弃的是什么,应该推行的又是哪些,您能够把其中的道理讲给我听听吗?”
  太公回答道:“见到善事却懈怠不做,时机来临却迟疑不决,知道错误却泰然处之,这三种情况就是先圣治国之道所应废止的,柔和而清静,谦恭而敬谨,强大而自居弱小,隐忍而实刚强,这四种情况是先圣治国之道所应推行的。所以,正义胜过私欲,国家就能昌盛;私欲胜过正义,国家就会衰亡;敬谨胜过懈怠,国家就能吉祥;懈怠胜过敬谨,国家就会灭亡。”
  【原文】
  文王寝疾①,召太公望,太子发②在侧。曰:“呜呼!天将弃予,周之社稷将以属汝。今予欲师至道之言,以明传之子孙。”
  太公曰:“王何所问?”
  文王曰:“先圣之道,其所止,其所起,可得闻乎?”
  太公曰:“见善而怠、时至而疑,知非而处,此三者道之所止也。柔而静,恭而敬,强而弱,忍而刚,此四者道之所起也。故义胜③欲则昌,欲胜义则亡;敬胜怠④则吉,怠胜敬则灭。”
  【注释】
  ①寝疾:卧病。
  ②发:文王次子,名发。文王死后,继位为君,灭亡商朝,建立周朝,史称武王。
  ③胜:超过,压倒。
  ④敬:不怠惰。怠:懈怠。
  【例证】
  “义胜欲则昌,欲胜义则亡;敬胜怠则吉,怠胜敬则灭”,这是本篇提出的一个重要论点,秦王朝的灭亡可以充分证明这一点。
  “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公元前 246 年,秦王嬴政即位,“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字内”,到公元前 221 年,七国成一统,国王变皇帝。面对天下一统的壮观局面,嬴政踌躇满志,顾盼自雄,认为自己“德兼三皇,功迈五帝”,于是自称始皇帝,并希望自己打下的江山能传之一世、二世乃
  至万世。如果秦朝统治者能“缓其刑罚,薄赋敛,省徭役,贵仁义,贱权利,上笃厚,下智巧,变风易俗,化于海内,则世世必安”尚有可能。但秦始皇却被胜利充昏了头脑,不仅未能“体民之情,遂民之欲”,反而反其道而行之,“拂民之情,抓民之欲”,在人民和社会需要休养生息的时候,采取了完全相反的政策。
  秦统一后,加紧了对劳动人民的租税盘剥。“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竭天下之财以奉其政,犹未足澹其欲也。”沉重的赋税几乎掠夺了农民仅有的一点财物,而更加繁重的徭役却榨干了农民的每一根筋骨。秦统一后,“内兴功作,外攘夷狄”,无日不在征发,大量的人力物力,都浪费在无休止的徭役之中。除了沉重的兵役负担外,筑长城,凿灵渠,修驰道、直道,劳民伤财。为统治者生前和死后享乐兴建的离官别馆、阿房宫和骊山陵墓等,旷日持久地役使着数以十万、百万计的劳动力。“死者道路相望”、“死者不可胜数,僵尸千里,流血顷亩”的记载不绝史书。“父不宁子,兄不便弟,政苛刑峻,天下熬熬若焦,民皆引领而望,倾耳而听,悲号仰天,叩心而怨上。”为了镇压人民的反抗,秦王朝制定了许多苛刑峻法,其苛虐酷烈,令人发指。如死刑有戮,先加以侮辱再杀掉;弃市,以刀刃刑人于市;磔,凌迟处死于市。见于史籍的还有枭首、车裂、腰斩、体解、剖腹、抽筋等等。次子死刑的是肉刑,也有许多种:在脸上打上印记的黥刑,割去鼻子的劓刑,断足的刖刑,使人丧失生殖能力的宫刑等等。“秦法繁于秋荼,而网密于凝脂”,广大民众甚至到了“摇手触禁”的地步。
  公元前 210 年秦始皇死去。他亲自创建了一个庞大帝国,但也亲手埋下了使这个帝国土崩瓦解的炸药。靠阴谋手段登上帝位的秦二世胡亥,把秦始皇政策中最劳民伤财的部分,变本加厉地继续推行下去。秦的残酷统治,激起了天怒人怨,“天下苦秦久矣”。公元前 209 年,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揭竿而起,“伐无道,诛暴秦”的呐喊响彻黄河上下,大江南北。在农民起义的冲击下,秦王朝迅速土崩瓦解。曾幻想“江山传万代”的秦始皇,怎么也不会想到,他的王朝不仅没有一直不断地延续下去,反而在他尸骨未寒时就已云散烟消了。公元前 208 年刘邦在咸阳之南的积道旁接受秦王子婴的投降,秦王朝仅存在十余年便宣告灭亡了。 
六守第六
  【提示】
  本篇首先论述了国君失去天下的原因在于用人不当。接着论述了选拔人才的六条标准:仁、义、忠、信、勇、谋。并进一步说明应用富之、贵之、付之、使之、危之、事之等六种手段来考察,就能够知道其是否符合这六条标准。然后指出国君必须控制和掌握关系到国家经济命脉的三大支柱:农、工、商。最后指出:“六守长,则君昌;三宝完,则国安。”
  【译文】
  文王问太公道:“统治国家管理民众的君主,其所以失去国家和民众的原因是什么?”
  太公答道:“那是用人不慎造成的。君主应该做到六守、三宝。”
  文王问:“什么是六守?”
  太公回答说:“一是仁爱,二是正义,三是忠诚,四是信用,五是勇敢,六是智谋。这就是所谓的六守。”
  文王问:“如何审慎地选拔符合六守标准的人才呢?”太公说:“使他富裕,‘以考验他是否逾越礼法;使他尊贵,以考验他是否骄横不驯;委以重任,以考验他是否坚定不移地去完成;命令他处理问题,以考验他是否隐瞒欺骗;让他身临危难,以考验他是否临危不惧;让他处理突发事变,以考验他是否应付裕如。富裕而不逾礼法的。是仁爱之人;尊贵而不骄横的,是正义之人;身负重任而能坚定不移去完成的,是忠诚之人;处理问题而不隐瞒欺骗的,是信用之人;身处危难而无所畏惧的,是勇敢之人;面对突发事变而应付裕如的,是有智谋的人。君主不要把三宝交给别人,如果交给别人,君主就会丧失自己的权威。”
  文王问:“您所指的三宝是什么?”
  太公答道:“大农、大工、大商,这三件事叫做三宝。把农民组织起来聚居在一地进行生产,粮食就会充足;把工匠组织起来聚居在一地进行生产,器具就会充足;把商贾组织起来聚居在一起进行贸易,财货就会充足。让这三大行业各安其业,民众就不会寻思变乱。不应打乱这种区域结构,不要拆散居民的家族组织。使臣民不得富于君主,城邑不得大于国都。具备六守标准的人得到重用,君主的事业就能昌盛发达;三宝发展完善,国家就会长治久安。”【原文】
  文王问太公曰:“君国主民者,其所以失之者何也?”
  太公曰:“不慎所与①也。人君有六守、三宝②。”
  文王曰:“六守者何也?”
  太公曰:“一曰仁,二曰义,三曰忠,四曰信,五曰勇,六曰谋,是谓六守。”
  文王曰:“慎择六守者何?”
  太公曰:“富之而观其无犯,贵之而观其无骄,付之而观其无转,使之而观其无隐,危之而观其无恐,事之而观其无穷。富之而不犯者仁也,贵之
  而不骄者义也,付之而不转者忠也,使之而不隐者信也,危之而不恐者勇也,事之而不穷者谋也。人君无以三宝借人,借人则君失其威。”
  文王曰:“敢问三宝?”
  太公曰:“大③农、大工、大商,谓之三宝。农一其乡④,则谷足;工一其乡,则器足;商一其乡,则货足。三宝各安其处,民乃不虑。无乱其乡,无乱其族,臣无富于君,都无大于国⑤。六守长,则君昌;三宝完,则国安。”
  【注释】
  ①与:给予,托付,引申为任用人才。
  ②六守:守,遵守,奉行。此处指挑选任用臣僚的标准。六守,即用人的六项标准。三宝:宝,宝贵。此处指国家经济命脉。三宝,即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三件大事。
  ③大:重视、发展的意思。
  ④乡:行政区划单位。泛指城市以外的地方。
  ⑤都:大城邑。国,国都,首都。
  【例证】
  齐桓公任用管仲为相,实行改革,并最终称霸的过程,就是“三宝完,则国安”的最好例证。
  春秋时期,社会急剧动荡,各诸侯国之间争战不断。齐桓公为争夺霸权,任用管仲进行改革。在内政上,实行“叁其国而伍其鄙”的政策,“国”就是国都及其郊区。“叁其国”就是把“国”划分成二十一乡,工商乡六个,士(农),乡十五个。“鄙”就是乡村。“伍其鄙”就是规定三十家为一邑,设一司官;十邑为一卒,设一卒帅;十卒为一乡,设一乡帅;三乡为一县,设一县帅;十县为一属,设一大夫。全国乡村共分为五属,分别由五个大夫管理。“叁其国而伍其鄙”的目的,是为了“定民之居,成民之事”。也就是使民众各有其居,各守其业,不许杂处或任意迁徙。
  接着,管仲又进行军制改革,实行“作内政而寄军令”。也就是把军令寓于内政之中,寓兵于农,兵民合一。把军事组织和行政组织有机结合起来,平时生产,战时从征。十五个士乡的行政组织是:五家一轨,设一轨长;十轨一里,设一有司;四里一连,设一连长;十连一乡,设一良人。与此相应的军事组织是,每家出一人,一轨组成一伍。由轨长率领;一里五十人,组成一小戎,由里有司率领;一连二百人,组成一卒,由连长率领;一乡二千人,组成一旅,由乡良人率领;五乡一万人,组成一军,立一元帅。这样十五个于乡可以组成三军,从而扩大了兵源,增强了军力。
  管仲非常重视经济的发展,打破了井田制的限制,采取了“相地而衰征”的措施,按照土地的好坏分等级征税。还规定国家经营盐铁事业,设立盐官煮盐,设立铁官掌管制造农具,鼓励鱼盐贸易等等。
  管仲创设了“三选”制选拔人才。规定各乡把本乡中有才德武功的人推选到国家中去,是第一选。这些人经过有关部门的试用考核,将其中优秀的推荐给国君,这是第二选。国君再亲自考核,合格者任命为上卿的助手,为第三选。为了加强国君的权力,管仲要求桓公掌握住生、杀、富、贵、贫、贱“六柄”,实行“劝之以赏赐,纠之以刑罚”。
  经过上述改革,齐国实力迅速增强,为后来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
  下”,成为春秋时代的第一个霸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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