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旭魔的人间实习-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明……白……”即使是违心之词,但总要给王知道他其实是挺聪明的。可是……
  关于成功与失败的事,到底是什么呢?“王,有什么需要荼靡效劳的事吗?”
  撒旦王很满意终于到了点正题的时候。
  “你,带着地狱公民契约书,去人间与人类谈生意。”
  “我?我只是管花谢的魔呀……”不会是要他以花谢为条件来让地面上的人类交换灵魂吧?呆瓜如他都知道这是行不通的。招财进宝才是人类的最爱,而那种好事早在数千年前便给天界抢了去──没法子,王又猜拳猜输了,只得到病神、瘟神这些无三小路用的东西。
  撒旦王改为拎住他的蝙蝠翅:
  “目前,你连司花谢的法力都没有,还敢与我顶嘴?”
  “不敢啦,但……但……”荼靡欲哭的委屈面孔乞怜地看着他崇拜到十八层地狱去的撒旦王。
  “以爱情!你去找人间的旷男怨女,嫁不出去的、娶不到老婆的,替他们安排另一半,但,事先得让他们签下合约,死后来地狱当公民。如果三年内,你可以成功地签回十份合同,本王就纳你为贴身小侍,亲授法力。”这条件可真是无比优渥了!瞧一旁苦修中的魑魅们正含妒地瞪着那名幸运的呆魔。
  爱情?牵红线?射红心?
  “那……那不是天界的权利吗?这样做会被检举的,到时天界的人追杀我怎么办?”
  荼靡疑问地看他的王。
  就因为是犯规行为才会派不重要、不起眼的魔去呀!即使阵亡了,地狱也可以一推四五六,一问三不知,否则他以为撒旦王为何如此器重他?
  呆子!
  撒旦王邪邪地笑着:
  “被追杀?到时再说吧!来,本王先给你一些法力,效用是三年,范围有限,你好自为之。”
  说完,没让荼靡有喘气思考、卷包袱上路的时间,在几声咒语下,他头昏脑胀地被一阵狂风冲飞上天,直往人界而去,转眼间已消失在众官魔眼前。
  没有人祝福他,只以看烈士的表情迎送他走。大家也都知道所谓的“烈士”,就是阵亡的人啦!永别了,荼靡。
  不过,至少撒旦王对这件事的看法是挺乐观的。这小呆魔,也许会立奇功回来也说不定。
  等着看吧!
  小恶魔的人界实习开始了。
  ※       ※         ※
  目标一:萧诺。
  年龄:二十七岁。
  职业:言情小说作家。
  目前情况:单身。
  嗯……荼靡坐在松树的枝桠间,看着手上的资料沉吟不已;这是他打算开张的第一票生意──不过,那是昨天以前的事了。也就是说,他,一个管花谢的小魔出师,第一桩生意已告失败。
  真是无颜见江东父老呀……
  人类实在是奇怪的东西,二十七、八岁不是急着嫁人的年纪吗?为什么他的第一票生意会不灵?还是魔界的调查资料有误?
  昨夜他以最不吓人的姿态去拜访他手头上的第一个客户──借来梦神的钥匙去萧诺的梦中与她会面。结果,使尽种种威吓利诱,下场却是被踢出梦之门。渺小的人类在自己专属的梦中是有绝对自主权的,尤其这一位又相当地意志力坚定,居然反过来嘲笑他这个地狱的代表。唉……沦落至此,夫复何言?
  时机不同了,连魔鬼这行业也萧条。最可怜的是他啦,戴罪立功的身分,如果能达到大王的标准最好,若是达不到……大概得一辈子在人间流浪了!
  所以,他绝对不能因出师未捷就灰心丧志,他应该更加努力才行,否则,他就回不了家了。
  自怜完毕。荼靡将资料上“萧诺”那一栏划掉,翻了第二页,上头的名字是:颜茴。
  “看来不怎么好打发的名字!好吧,就是你了。”
  叹了口气,比起上一回的雄心万丈,这气势可真是一回不如一回。
  他真是不明白呀,明明在《地狱文献》中看过,人类怕恶魔比怕神明更多,为什么他会遇到“例外”呢?还是那本文献已经过时了,地面上的人类遇到了比鬼神更值得怕的事?
  不会吧?生老病死中,人类最怕的就是死呀,千年轮回也不会有丕变的。还是,他的扮相不够吓人?
  想到这儿,他往怀中掏出一面镜子,努力地打量自己。这身“行头”,是尽他能力所及,最上等的造型了;在他看来,很好的嘛,气势够,恐怖性也够,一点儿也没有给地狱丢脸。瞧,尖尖的虎牙,阴森森地闪着诡异的白光,绿色的魅眼与鬼火相同的颜色;更别说他白中泛青的肌肤色泽了,多可怕呀,是不是?
  再加上,虽然他没有足够的道行去拥有黑光圈,他仍找了根黑藤蔓编成黑色圆圈绑在角上,证明自己是地狱那边的人;黑色的小角、黑色的头发,黑色的指甲──虽然形成的原因是因为没有常洗手的关系,还有黑色的蝙蝠翼……整体看来,都极尽威严之能事,人类没有理由不怕他的呀!
  除非他脚下这块名为“台湾”的地方专出怪人。嗯,一定是的,东方人对地狱的认知是比较偏向牛头马面那些四不像的造型。真是的,也不统一一下,教他们这些身为地狱公民的人无所适从。若要叫他去借颗牛头马头来套在头上,他是死也不会干的,多拙呀!拙还不打紧,要是那种形象传真回地狱,给撒旦王看了,那他要将脸往哪里摆?
  在造型上,他坚持要保有可爱、英俊的本色,绝对不愿牺牲形象!就不信这些低等的人类会不害怕!
  在萧诺身上丧失的信心与面子,一定要在下一回中追讨回来。那个叫做颜茴的女人,就是他扳回面子的case,势在必得,一定得成功!他决定了!
  ※       ※         ※
  至圣先师,孔子大哥的得意门生之一叫颜回,一箪食、一瓢饮,最后因营养不良,一命归西,为后人立为勤俭好学的典范。那位颜老兄回先生属于数千年前的古人,不过,后世的人类沿着攀亲带故的习性,以他老人家为首,立了族谱,一再牵拖下来,他老人家倒也成了颜氏家族最抬得出来的老祖宗了!然而,天知道数千年前的颜回到底有没有子孙?
  彷佛为了证明他老人家精神长存似的,在颜家第七十四代,又出了一名颜茴;以追思祖宗的贤德,也怕世人忘了颜家可也是有来头的!唉,颜茴,这个听起来挺别致的名字,怕的是总有一天会追随老祖宗的脚步,在中年期因营养不良而一命归阴。
  取个名字来沾古人的光实在是麻烦,既捞不到好处,又被要求师法古人。
  看吧!一个女人活到二十七岁还时运不济当真是十分可耻了,莫非是老祖宗怕她太发达,有损勤俭形象,才暗中使她三天两头换工作?
  工作没有着落还不打紧,反正身为女人,万不得已到混不下去时,大不了钓一个长期饭票等人养了。
  唉!说到这一点倒真的是颜茴心中永远的痛。其实她眼光不高,心也不傲,她甚至要求卑微到只求有人肯娶她就成了。可是,一个女人一旦到了二十七岁这当口,依然没有追求者的话,大概都注定了晚婚,甚至不婚的命运。
  她没有大女人主义,她没有男女平权的观念,她更没有事业企图心;理论上而言,随便一个男人都会愿意娶她这种女人当妻子的。
  二十七岁,年纪尚可,不会太老;身高一五八公分,不会太矮;长相中等,至少不是麻子满面,也算能看……但,但是,她最致命的缺陷是有一“点”胖!不过,其实也还好啦,六十公斤配上一五八公分,属于“肿”,但并不能叫“胖”;她对这个分界是很坚持的!
  而且她身上的肉大约平分在上围与下围,腰身只有二十七寸,还看像完美的葫芦;要是她生在唐朝,搞不好可以名列唐代十大美女之一哦!可惜,她生在现代,而且该死的生在以“瘦”为美丽标准的近几年,害她没有人追,并且死死地认定“有点肿”的女人一定又笨又懒又贪吃。真是冤枉呀!如果这时代还有包大人,她一定会去击鼓鸣冤,讨回一个公道!
  她是一个倒楣的女人,不仅生错朝代,更被人以有色眼光看待,在她不得意的二十七年生涯中,生活的等级只有“倒楣中的不倒楣”、“倒楣中的一级至九级不幸”、“倒楣中的超级倒楣”。也就是说,她从没有称心如意过日子过。所以,今天的被裁员事件,并不值得她过分哀悼。
  是的,也许男人中意事业心弱的女性,但在男人还没来到女人生命中时,女人们最好还是保有一点斗志,以求三餐温饱,才不会像她被公司请了一瓶“约翰走路”,回家吃自己。
  明明据人口统计表上,显示出台湾的男人比女人多,那么男人理当有娶妻的恐慌才对,怎么就没有人看到她这名最佳贤妻良母?真是的,搞不懂男人的眼睛都被什么东西给塞住了!
  一定是老天与她过不去!颜茴自认这辈子即使受迫害也依然只会认命,不敢怨老天爷不公平,不过,此时勾上所有新仇旧恨,她忍不住了!
  站在自己公寓门口,她抬头低叫:
  “一定是您不公平,也有身材歧视!还我一个公道来!至少要让我有丈夫可以嫁!”
  当然,她还不至于精神错乱到以为老天会理她,不过,喊完了,心头总是比较不会那么郁卒。叹了口气,安分地打开门,打算进屋去准备一份丰富的大餐来安慰自己今年度第七次失业。
  突然,一阵黑烟浮现在她与门板之间的空间中。
  “失火了!?”她尖叫着:“救──”
  才尖叫出一个字,立即被吓得一个字也蹦不出来!
  她一定乱视了!她一定眼花了!她一定精神失常了!她一定是想嫁人想疯了才会出现这种幻像!
  她居然“以为”自己看到了一名怪物平空出现在她眼前,太可笑了!都已经二十世纪末了,哪来这种怪力乱神的事?而且她勉强算是“佛教”的信徒,即使大限将至,没理由下来迎接她的会是一个西洋魔鬼──并且是个小鬼,太扯了吧?
  “万圣节还没到吧?老实说我也不知道万圣节是哪一天,所以我一定是乱视了,否则哪会幻想出这么一个小鬼?是不是要死的人,至少会看到死神呢?我得躺在床上好好休息才行……我……”颜茴喃喃自语地“闪”过荼靡,进屋去,并且没胆回头地甩上门,头昏脑胀地想找张床来躺。
  怎知,一张开眼,就见到一双圆大的绿眼近在咫尺,吓得她尖叫出来──“啊──”
  “你要嫁人吗?你要结婚吗?你要……喂!吵死人了,安静听我念完广告词好吗?”
  荼靡将手中的权杖一挥,成功地让眼前那“只”尖叫不休的人类安静,让他得以顺利地念完小抄上的所有字句:“你要嫁人吗?你要结婚吗?你要找人来养你吗?那就得寄望我们地狱了!所有福利制度完全比照天堂,将来成了我们的公民之后,每年只要表现良好,还会举办大摸彩,以兹奖励!本人──荼靡,仅代表地狱,来请你签下这一份合同,同意死后成为地狱公民。好,完毕。你可以动手了。”他开心得意地施展自大王那边借来的法力,轻松愉快地让指令依他的咒语去进行。这会儿,那只呆若木鸡的人类手上已出现一枝笔,而他带来的第一份合同即将有了完美的成果。多美好呀……
  “我不!我不要出卖灵魂!我不!”
  那只握笔的手死命乱挥,硬是不肯将大名签在合约书上。颜茴经过多年意外事件的训练,已能成功地在最短的时间内去适应各种天灾人祸的情况。
  “你鬼叫个什么劲啊!签个名字会死呀?”荼靡很不满地飞到颜面面前。大王也真是的,给他法力也不乾脆一点,害他不能有更大的力量去让人类在鬼神不知的情况下出卖灵魂。真是叫他们这些“业务员”难为呀!
  颜茴一旦在身体能动之后,立即跑到距荼靡恶魔最远的一角戒备着,心中从如来佛祖开始讲起,一路排下来的是观音大士、太上老君……中国神不灵的话,呼唤耶和华那一家子也在可以考虑的范围内,只要有效就好了!
  荼靡思考了一下,决定很有礼貌地与这个叫颜茴的女人好好谈一谈,不能老让世人以为恶魔都是穷凶恶极的人,他得保持形象。勾起了笑容,露出可爱的小虎牙,他“轻飘飘”地飞向她。
  “我说……”
  “南无阿弥陀佛!别过来!”
  “冒昧前来有点不好意思……”他又近了一步。
  “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消失!”
  “天啊,你安静听我说完好不好?我……”这女人真的可以把死人吵活,不知道在鸡猫子鬼叫什么。
  “上帝!阿门!玛莉亚!阿拉!耶和华──你们怎么都不理我,我好歹每年七月都有普度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