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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2-会唱歌的墙-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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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呢?那小老狗继续摇头。男人就从瓶子里拿出一根金黄色的香肠,递到小老狗的嘴里。我们有时吃到的香肠并不香,但是这男子拿来喂狗的香肠真是香气扑鼻。小狗闻了闻那肠,不吃。我心中感到很愤怒。十年前我们的思想还不跟现在一样,我们的生活也不能跟现在相比。我这样说的目的就是要承认那香肠的香气勾起了我的食欲。十年前我还没有勇气承认,十年后我可以坦率地承认。其实,一切就是个所谓名分,上帝生长万物,并没有标出哪是狗食哪是人食。那根德国小老狗不喜吃的香肠品质优良,它勾起我的食欲完全正常。如果是现在,我就跟那个德国男人要一根吃。他给不给我是他的问题。他把那根小老狗不吃的香肠用纸包了包,扔到垃圾桶里。我心里感到很痛惜。那男人用一根雪白的手帕给他的狗擦了擦小嘴巴,然后,才和他的女人坐下吃饭。    
    还有一次,我们坐在面包车里,在公路上奔走。一辆辆的豪华轿车,从我们车旁一越而过,一越而过,一越而过。我突然看到,在一辆刚刚超越了我们的奔驰轿车的后座上,蹲着一条笑嘻嘻的小狮子狗。这家伙,还对着我们的车叫唤,好像在笑话我们的车太慢了。我心里很气,恨不得把它揪下来踢一脚。但是它很快就随着奔驰绝尘而去。我忽然想到:这条狗如果头晕,会不会呕吐呢?如果呕吐不是把那辆豪华轿车给弄脏了吗?    
    又有一次,记不清是在哪座城市里了,在一座教堂的边上,躺着一个生着火红色连鬓胡须的流浪汉。他老人家身前身后依偎着五条狗,好像他的五个孩子。这五条狗一条比一条漂亮,身上不脏,毛也很顺溜,不像吃不饱的样子。而狗的主人,则是面黄肌瘦。在他和它们的面前,放着一个盘子,里边有几个硬币。每逢有人从他和它们面前走过,老流浪汉就说几句话,声音很低沉。老头说完话,那五条狗也跟着叫几声,声音也很低沉。他和它们表现出一种特别深沉、特别谦逊的态度。    
    我问我们的翻译:他们说什么?    
    翻译说:老头说可怜可怜这五条无家可归的狗吧。    
    我问:狗呢,狗说什么?    
    翻译笑着说:我不懂狗语。    
    我说:你不懂我懂,狗必定是说,可怜可怜这个无家可归的人吧!    
    这是真正的相依为命,也是真正的互相关心、互相爱护。我们尽管很穷,但还是掏出几个硬币扔到他和它们面前的盘子里。他对我们说了一句话我敢肯定是谢谢,狗对我们一齐汪汪汪,表达的也是感谢之意。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中国的狗是不是能听得懂德国狗的叫声?    
    在德国看了那么多奇形怪状的狗,于是就想到了家乡那些狗和家乡人讲过的关于狗的故事。我有一个很不好的习惯,那就是在外边无论见到了什么事,总喜欢和家乡的同类事情作比较,一比较就难免说一些不该说的话,为此得罪了许多人。今后尽量地改正吧。我们故乡的狗很少有脖子上戴链条的,因此,虽然我的故乡的狗捞不到牛奶喝也捞不到香肠吃,但它们比德国的狗自由。香肠虽好吃,自由价更高。它们白天漫游于田野,夜晚卧伏于草垛边,愿意为主人看家就叫几声,不愿看家就出去撒野。事实上也比德国狗愉快。    
    70年代中期,我在生产大队养猪场里当了一段警卫,每天夜里都要跟前来偷猪食的狗作斗争。我抱着一杆土枪,埋伏在土墙后。在银色的月光下,看到它们跷腿蹑脚地来了。狗眼绿莹莹的,好像鬼火一样。看看近了,就搂火。震天动地一声响,狗惨叫着跑了。不是我枪法不好,是我不敢打死它们。都是村里人家的狗,打死了不好交待。这就叫打狗也要看主人。    
    村里文化活动很少,碰上打“对狗”就像过年一样。往往是看到两个狗在一起转起圈子来了,我们就开始兴奋。一旦它们交配成功,我们就手持棍棒或是砖头瓦块,一拥而上,就像当年到海滩上去抓跳伞逃生的敌特一样。有一个谜语:“四个耳朵朝天,八条腿着地,中间一根转轴,两头喘气。”就是说“对狗”的。它们连结在一起,互相牵扯,行动不便,被我们打得叫苦连天。不但我们这些讨狗厌的孩子打,大人也参加这罪恶的活动。但在当时,我们也并不认为这样做不狗道。因为乡下传说,“对狗”不打不开,一天不开母狗死;两天不开公狗死。有这样的传说垫底,我们打“对狗”,就是积德行善了。后来我进城之后,才明白乡下的传说是胡说。


第三部分 美丽的自杀狗、鸟、马(2)

    现在回想起来,德国的狗都不喜欢叫,即便是叫也是低声叫,好像怕惊动了别人似的。我们到德国,也算是外国人了,但那些德国狗理也不理我们。我记得我们一行十几个人到汉堡郊外一个德国姑娘家去做客,她家那条大个狼犬对其他的人一概不理,懒洋洋地连头都不抬,唯独对我狂吠。有一个人说我:连狗都知道你不是好人。我却为此得意了好久。我得意的理由是:除了我之外,那天同去的其他人,连狗都懒得理他们了。前几年,一个德国作家到我们村里去,村子里的狗一传十、十传百,全都来了,集中在我家外边的打谷场上,齐声大叫。那德国作家吓得脸色发黄,我对他说:别怕,它们是在欢迎你呢!    
    可能是出于偏爱,我还是觉得我们家乡的狗好。德国狗太傲慢,我们家乡的狗多么热情。德国狗是德国人的玩物,我们家乡的狗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家乡的狗能跑能跳,狂呼乱叫,很不含蓄,没有德国狗那么好的修养,但也没有德国狗那么阴沉。当然我们家乡的狗也会向主人摇着尾巴献媚,但狗向人献媚总比人向狗献媚好。当然我们家乡的狗也不是真正的狗,真正的狗其实就是狼。    
    德国的狗百分之五十没有尾巴,问一问,说是动手术割了去了。我问同行:你们知道为什么要把狗尾巴割了去吗?他们有的说不知道,有的说是为了美观。我说:你们说得都不对。我们家乡有一句歇后语,叫做“没尾巴狗跳墙——利索”,切掉狗尾巴,就是为了让它们跳墙。    
    德国有一条河,名叫莱因河。当年我学习马克思的著作,就知道德国有这样一条河。这条河水在我们眼里看起来已经很清澈,但是有一些德国人还跟政府吵架,说是他们把河水污染了。就像世界上所有的大河一样,莱因河两边也有许多城。有一座城叫波恩,当时还是联邦德国的首都。城里有许多人,还有许多鸟,而且鸟不怕人。    
    我在河边坐着看河水,一只肥胖的野鸭子摇摇摆摆地走过来。它用漆黑的小眼睛看着我,还对我嘎嘎地叫。紧接着又有几只野鸭子走过来,都好奇地看着我。我一伸手,就摸到了它们的羽毛。当时我真想抓几只拿回去烧着吃,但又怕被人家抓住丢了中国人的脸。我曾经写过一篇小说,讲一个穷汉子打野鸭子的故事。他埋伏在一丛高粱秸里,看到夕阳西下,看到一群群的野鸭子落到面前的水汪子里。他想多打几只野鸭,就不停地往枪里填药。最后的结果当然很不好,他贪心太大,装药太多,结果炸了枪膛,野鸭子没打着,反把自己给炸死了。    
    最近几年,中国人的环保意识也在加强,国家也颁布了保护动物的法律。但偷猎珍稀动物的事情还是不断发生。有射杀天鹅的,还有杀死大熊猫包饺子的。看起来光有法律还不行。老百姓的肚子里如果没有油水,什么法律也拦不住那些大胆的馋鬼。吃饱了才能讲文明,吃饱了才能学文化。我就不相信,当德国人穷得连饭都吃不饱时,他们还顾得上去保护动物。能保护天鹅,也顾不上保护野鸭子。    
    当然也不能把一切问题都归结到吃饱吃不饱上。我在狼牙山下当兵时,部队生活很好,顿顿有油水。但机关里有一位干事,每天都提着一杆气枪去打鸟。黄鹂、杜鹃、喜鹊、乌鸦、啄木鸟……他见到什么就打什么。这人枪法很准,几乎是弹无虚发。每天都有几十只鸟死在他的手下。那时我才知道啄木鸟有好几个品种。啄木鸟死后,那舌头是吐出来的,就像吊死鬼一样。啄木鸟的舌头像一根肉锥,尖上还带着一个钩儿。他打死那么多鸟,随手就扔在窗台上,他不吃,让蚂蚁吃。为此我还劝过他,但他根本不理我。我偷偷地告了他一状,结果把他得罪了。    
    人其实是最复杂的动物。人是最善良的,也是最残忍的。人是最窝囊的,也是最霸道的。也许有一天,人要从地球霸主的位置上退下来。不过那时候,我的肉体可能转化成了别的物质。我也许变成了一束鲜花,也许变成了一堆狗屎。但我还是希望能变成一只鸟,变成一只在莱因河边漫步的野鸭子也行。    
    想不到波恩城里也有麻雀,它们的模样跟中国麻雀没有什么区别。在一家咖啡馆的招牌上,有一个堂皇的麻雀巢,很低,抬手就可摸到。据说招牌上的字母拼起来就是贝多芬,麻雀就在贝多芬的头上生儿育女,拉屎撒尿。    
    麻雀在中国可是遭过大难的,一声令下,枪打、网罗、敲锣打鼓吓唬,差不多灭了它们的种。一个庞大的国家、好几亿人口,联合起来对付一种小鸟,这行为既荒诞又好玩,在人类历史上都是空前绝后。我看过一个资料,写几个科学家联合起来给毛泽东写信营救麻雀的事,才知道这灭麻雀的事不简单。没有50年代的“除四害”灭麻雀,大概也就不会有60年代的“破四旧”搞“文化大革命”,很可能也就没有需要“粉碎”的“四人帮”。要把四个人“粉碎”了,尽管是坏人,想来也可怕。我还看过一个挺有名的作家写的一篇童话小说,写一个麻雀之家,两个老麻雀,两个小麻雀,在灭绝麻雀运动中的悲惨遭遇。两个小麻雀,一个被弹弓打死了,一个飞不动掉下来被活捉了。男老麻雀撞到高压线上碰死了,剩下女老麻雀,好不容易逃回自家的窝。夜里,它躲在窝里哭,一道强光射进来,它被一个小孩子给活活捏死了。那作家写了这小说配合运动,但他并不了解这场运动的真正意义。    
    马在德国跟狗在德国一样,早已由生产资料变成了玩物。马的辉煌时代在德国已经结束——其实在中国也快要结束了。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情。人类的文明史里搀杂了许多的马粪和狗屎。马曾经是人类多么重要的帮手,但现在一点也不重要了。我当时想起了《静静的顿河》,想起了肖洛霍夫对马的精彩描写。他写到婀克西妮娅临死前骑的那匹马有一个坏习惯:喜欢低头啃骑马人的膝盖。这匹马多么有性格呀。现在我又想起了《马语者》这本畅销书,一看就是个不懂马的人写的。我曾应该书责编之邀,写过一篇促销文章,里边只有一句    
    话是满意的:其实,人类从来不敢正视马的湛蓝的眼睛。    
    我在德国只见过一次马,那是在斯图加特郊外一个牧场里。马的主人是个红脸膛的大汉,浑身散发着令我感到亲切的马粪气味。据说他极善马术,曾在大型的赛马会上获得过金牌。大汉有一位娇小的妻子,穿着牛仔裤,很干练,不用说也是个马上的健女。他还有一个在城里读幼儿园的儿子,还有一个像布娃娃那般大的精致女儿,还有一个忙前忙后的老母亲。这是一个幸福的家庭。


第三部分 美丽的自杀狗、鸟、马(3)

    我们进了主人的马厩,看到了几匹胖得油光满臀的高头大马。还有一匹让我感到大吃一惊的小马。它比一只绵羊大不了多少,但它不是马驹。我们的翻译说这是袖珍马,长不大的。这是马吗?我真难过。这是什么人培育出来的马种呀!    
    主人派人进城把他的儿子接回来了,为了给我们表演马术。小男孩换上了全套的马术服,从厩里牵出了那匹袖珍小马,熟练地给它备好鞍鞯。那个刚会行走的小女孩去揪小马的尾巴,怪吓人,但她的父母不管不问。男孩把马牵到训马场上,女孩追着马哭。她的母亲把她扔到马背上,她就笑了。    
    说说这个女孩吧。她穿着一条带背襻的红色皮短裤,一双红色的小皮鞋,一件红格子的半袖衬衫。金色的头发梳成两条小辫子。她的皮肤细腻得像奶油一样。她的眼睛蓝得像湖水一样。她的嘴唇红得像樱桃一样。她精致得不像个真孩子。    
    男孩骑着小马在场上跑起来。起初跑得不快,越跑越快。它的小蹄子飞快地翻动着,让我联想到大银行里那些快速点钞的女职员的手指。跑着跑着,那小马在那小孩的驾驭下,冲向障碍,嗖地就飞过去了。小马的肚皮擦着了栏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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