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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丹南院大王,大齐恨天伯,双料爵爷史上绝无仅有。更是一下子拥有了七十多名亲卫,有大内高手,有契丹勇士,这要是拉出去溜,绝对拉风到冒烟。
第十四卷吞吐记
第335章恨不能生米做成熟饭
杭州府东城,沈府。
沈半城喝了口茶,烫得呲牙咧嘴,却并没有动怒。喝热茶是他的一大爱好,若是下人准备的茶水不烫,那才会让他生气。
放下茶杯,沈半城瞅瞅下首坐着的沈怜儿。
“女儿呀,听为父一句劝,你去小道士府上看一眼,能有多大关系?”
沈怜儿轻轻摇头。
“也怪我,从小把你教得贤良淑德,却没教你大户人家生存之道……怜儿,以前为父确实看不上小道士,然而他如今是真发达了。我派人打听过,陛下竟然封他为恨天伯。伯爵啊,这可是能传给子孙的富贵!”
沈怜儿微微一怔:“爹此话当真?”
“为父何时骗过你?我终于明白,为何朝廷要收回赐婚圣旨,换个日期重新下一次。不瞒你说,当时朝廷收回圣旨,为父担心得都睡不着觉。”
秦行之出使契丹属于临时决定,按行程推算,势必耽误成亲。文良纯一直关注着这件事,眼看日期将至,和大家一商议,决定重新选个黄道吉日。
凭良心说,这是在帮秦行之。
出使契丹是皇帝的决定,即便秦行之错过成亲的日子,丢人的是他,怪不到大臣们头上。
文良纯等人那时正是感激小道士救回皇帝、挽回朝廷脸面的时刻,不忍看他丢人,更不想他回京之后跳着脚骂皇帝。于是主动收回圣旨,改了个日期重新下发。
改圣旨这种奇葩事也少见,可相对于小道士丢人,毕竟要好一些。再说了,圣旨内容没变,只是成亲的日子延后而已。
沈半城一直看不上小道士,即使他做侍读也一样。
然而赐婚圣旨是荣耀,说明小道士深得圣宠,祖上曾经做过官的沈半城非常了解。所以接到赐婚圣旨,沈半城总算改变了对秦行之的态度。
谁知朝廷居然派人把赐婚圣旨收回去了!
沈半城又不敢问原因,心里却直骂娘:小道士不靠谱,你朝廷能不能靠点谱,圣旨是能随便收回的么?老子一切都准备好了,连亲朋好友都通知到了,你忽然来这么一出,伤不起啊!
难道……小道士出事了?
他还不敢告诉沈怜儿,就女儿那倔脾气,还不知会干出什么事呢。
还好,他担忧的时间很短,第二天赐婚圣旨又被送了回来。一切都没变,只是成亲的日子改了。
沈半城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
可这一惊一乍的确实挺让人闹心。原本沈半城在县城待习惯了,不喜欢打听事儿,经过这次折磨,他决定派人经常盯着点外面的风吹草动,特别是有关小道士的消息。
这一打听才知道,合着小道士做了许多大事。
开符箓店、斗找茬道士、做礼宾使,这都不算什么秘密,只要有心不难打听到。至于传授新符咒给道观,也并非没人知晓。甚至连皇帝被救,也有人传言和他有关。
而小道士随皇帝亲征,出使契丹,这些朝廷大事,沈半城就打听不到了。
直到讨伐恨天宫的大军凯旋,为了替皇帝的“不雅行为”找借口,在杨旭的安排下,有关小道士的一切才逐渐流传开。
出使契丹,随大军剿灭恨天宫,开疆拓土,有可能封侯拜相……
一连串的爆炸性消息,把沈半城砸得头昏脑胀。
这哪是深得圣宠,前途远大?分明已经飞黄腾达,眼看着就要成为世袭的爵爷了好不好!
沈半城也终于明白,为何朝廷要干出改圣旨的事。
想想看,为了迁就小道士,朝廷愣是不顾圣旨的神圣性,悍然帮他修改成亲日期。皇帝这得是多么宠小道士,朝廷那些大臣,又是多么重视小道士?
于是沈半城坐不住了。
大齐的官儿有个坏毛病,喜欢上赶着把女儿嫁给有前途的读书人。比如每次科举京城省试,大佬们就跟兀鹰一样瞪圆了眼,但凡家里有适龄女子的,成绩一出,立刻出动仆人四处抢女婿。
读书人偷书不算偷,榜下抓婿自然也是美谈。
小道士不能算读书人,但他又是深得圣宠,又是开疆拓土,眼看着就要封爵,这可比状元珍贵多了。不说别的,状元再能蹦跶,这辈子有机会封爵否?
偏偏他年纪不大,还没有成亲。
沈半城甚至敢肯定,如果中书侍郎有合适的闺女,百分百愿意把她嫁给小道士。
做官也好,经商也罢,都有可能家道中落。比如沈半城就觉得,沈家当初是官宦人家,如今虽然不缺钱,却也无法和祖先的风光比。
爵位就不一样了,它是能继承的,谁做小道士的正妻,谁的儿子就是未来的爵爷。只要大齐朝存在,后人出生就拥有这雷打不动的富贵!
按说有婚约,有赐婚圣旨,女儿等于已经是秦行之的妻子,沈半城不应该过于担心。
问题是,既然朝廷都敢修改圣旨上的成亲日期了,难说某些家伙为了自己得利,不敢悍然把圣旨收回。
至于撕毁婚约……让小道士选择,他是会选一个富家翁的女儿,还是会选某高官的女儿?只要够不要脸,不怕影响仕途,这种事也不是没发生过。仕途,小道士有皇帝做后台。脸面,以沈半城和师徒俩的接触看,小道士恐怕真不太在乎。
于是沈半城开始劝女儿,你是秦行之的未婚妻子,他回京了,咱是不是得过去问候一下,顺便刷刷存在感?
沈怜儿不同意,她坚持认为,既然婚期定了,忽略被改了一次的事实,成亲前就不应该再去见秦行之。
今天沈半城照例继续劝女儿。
和前些天相比更迫切,因为他已经听说,秦行之正式被封为恨天伯,世袭的富贵板上钉钉。
听着父亲述说秦行之的风光,沈怜儿眼中闪闪发亮。她和白牡丹不同,并不在乎什么功名富贵,但小道士能有今天的荣耀,她还是感觉与有荣焉。
沈半城偷看女儿的表情,心说有门儿。
“女儿呀,别怪为父担忧,人心易变,特别是像小道士那样的年轻俊彦,更是经不起诱惑。你想想,若是他情意未变,为何回京之后不马上来看你?”
沈怜儿脸一绷:“他不敢变。”
沈半城苦笑:“这有什么不敢的?怜儿你固然姿色出众,可也不是天下无双呐。以前他没见过世面,宫中遇上你惊为天人,不惜为你去求皇帝。如今他贵为伯爷,恐怕……”
“女儿相信秦行之。”沈怜儿断然道。
“这不是信不信的问题,就算秦行之对你感情不变,搁不住别人有想法。你去他家转一圈,不为巩固你们之间的感情,也为宣示一番自己的主母地位。”
“爹,我们还没成亲!”沈怜儿脸红了。
沈半城不以为然:“那有什么关系,如果有可能,爹恨不能你们两个生米做成……咳咳,总之,关系到自己的终身幸福,怜儿切不可拘泥于礼法,要学会变通。”
沈怜儿愤然起身:“爹是读书人,怎能教你家女儿如此不知廉耻?您要是还继续胡说,女儿回房了。”
“好好,为父不说行不行?”沈半城摆手,“这孩子,还没成伯爵夫人呢,脾气先见长……”
沈怜儿转身就走。
沈半城只好服软,说了老半天好话,这才让沈怜儿重新坐下,自嘲地笑笑:“你可能觉得爹趋炎附势吧?”
沈怜儿小脾气显然也上来了:“不是觉得,女儿认为,您这就是趋炎附势!”
“女儿应该了解为父,我一生笃信付出必有回报,反过来说,要想得到回报,也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对于你,为父只希望你能找到一个称心的夫君,他是穷书生也好,富家子也罢,只要不是好吃懒做缺少担当,为父绝无二话。
当初我不同意秦行之求亲,是因为他一个混江湖的道士,如何能保证你一生衣食无忧?如今他成了伯爵,就算他再能作,至少能保证一世富贵。我并没想过要得到什么好处,因为我给不出足够的代价。
如果为父趋炎附势,当初就不会反对你进宫了。”
沈怜儿沉默了。
父亲的话有几分真暂且不论,她也明白,父亲首先是为自己的幸福考虑,她不该说父亲趋炎附势。
而且数月不见,她也确实无比思念小道士,几乎夜夜做梦都有小道士的身影,她会乱说?
然而让她主动去见秦行之,她却做不到。
心中也未免有些生气,那混蛋当初恨不能成天缠着自己,嬉皮笑脸惹人讨厌。如今发达了,居然学会摆谱,难道就不能来见自己一面?是,我当初说过,成亲之前两人不宜见面,可你以前也没这么听话啊!
至于父亲担忧的问题,沈怜儿并不在意。
小道士不是专情之人,当着沈怜儿的面都敢撩拨熊六梅,可沈怜儿也相信,小道士最在意的是自己。这是经过考验的,想当初为了沈怜儿,秦行之都敢豁出去性命出头和小白狼硬刚。
至于从三江县到京城,一路照顾沈怜儿,逗她开心,替她抓狐狸精、从宫中除名,点点滴滴都刻印在沈怜儿心中——尽管没干掉狐狸精,让沈怜儿略有不爽。
沈半城还想再劝,门外忽然跌跌撞撞跑进一个仆人,嘴里叫道:“老爷不好了,门外来了群带刀的汉子,气势汹汹,看样子来者不善呐!”
第336章贫道不想做大齐朝的另类
沈府大门外,秦行之满脸惊愕问身边的熊六梅:“他跑那么快干嘛?”
又是契丹亲卫,又是大内高手,秦爵爷搞了七十多个保镖,不牵出去显摆一圈,那就完全不符合他的角色定位了。当初第一次见孙蒙带着侍卫在大街上逛悠,小道士可是羡慕了好些日子。
正好婚期临近,干脆二一添作五,显摆的同时,来沈府见见自己的未婚妻,亲爱的怜儿妹妹吧。
他决定带熊六梅一起来。
话是这么说的:“梅姐,怜儿妹妹当初可是你的媳妇,如今马上就要成为贫道的媳妇了,你这个前夫……不,前妻,是不是也该露个面道个喜?”
熊六梅一开始是拒绝的,你不能说让我去我就去,我熊大当家的也是要做妾的人,某种意义上等于抢了一份怜儿的小道士,真有点抹不开脸去见人家。
然而小道士十分坚持:“做人呢,最要紧的是开心,大家一起才热闹嘛。再说了,这种事总得说开了,否则到时候怜儿说不定更生气。梅姐是响当当的江湖好汉,咱不学人家要脸……不对,不学人家扭捏作态。”
熊六梅顿时豪气勃发:“没错,老娘干都干了,还怕被怜儿知道?没这个道理。”
于是两人在护卫的簇拥下招摇过市。
小道士毕竟是第一次带护卫出行,显摆的度上有点拿捏不住,老道也没教育过他做人要谦逊有礼(题外话,要不是小道士不同意,老道其实也很想一起出来显摆),一路上恨不能跟螃蟹似的横着走。
这群护卫为了讨主子欢心,个个把兵器抽出来,大内高手挥钢刀,契丹勇士抡棒子,人多的地方驱散人群,人少的地方也非要把路边摆摊的吓走才罢休。
总之,除了不抢劫,跟一群强盗土匪没什么两样。
偏偏小道士觉得这样才够爽。
至于熊六梅,抱歉,前山贼大当家的,不指挥手下抢人家东西就已经很克制了。
众人来到沈府大门前,秦行之和熊六梅还没来得及分开护卫走到前面,看门的仆人就已经落荒而逃。
听了小道士的问题,熊六梅茫然道:“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跑,也许是……尿急?”
秦行之回头吩咐护卫:“大家先在外面等着,我岳父家虽然挺宽敞,一下子挤进去几十个人也不合适。”
随后拉起熊六梅,迈进大门,熟门熟路往里走。
恰好碰上闻讯忐忑赶出来的沈半城。
秦行之松开熊六梅,远远打了个稽首:“沈员外,小婿来看你啦!”
沈半城来到秦行之面前,满脸焦急:“小道士你犯事儿了?”
“哈?”
“我听下人说,门外来了一群带刀的汉子,莫不是一路追赶,专门抓你的……就知道你这家伙太能折腾,这都当上伯爵了,肯定是惹恼了皇帝,否则谁敢抓你?话说回来了,你跑就跑呗,跑我家来干嘛。”
熊六梅怒道:“闭嘴,谁敢抓小道士?皇帝也不行!”
嗓门很大,吓沈半城一跳。
秦行之笑道:“您误会了,门外的汉子是贫道的护卫。您都知道我当了伯爵,好歹是个爵爷,所谓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出门不带几个护卫,丢不起那人。”
沈半城半信半疑:“没听说过爵爷出门带护卫呀。”
这是实话,大齐朝的爵位没有实权,即便是开国公爵,出门顶多也只是带一群仆人。也许这些仆人都是练家子,但对外肯定不会说是护卫,更不会带兵器。
“贫道不一样,皇帝特批的。”秦行之得意洋洋。
熊六梅又忍不住了:“你这家伙没个眼力见,还不如